此诗开头六句,是从题前着墨,借追念平生,写出自己的生活、情性,再转到当前。他这年三十七岁,说“闲居三十载”,是就大体举成数而言。过去精神寄托所在是诗书和园林,官场应酬这些尘事、虚伪欺诈这些俗情是远隔而无沾染的。四句盛写过去生活的值得追恋,也正是蓄势;接着便迸发出“如何舍此去,遥遥至西荆”的自诘,强烈表现出自悔、自责。这里用十字成一句作反诘,足见出表现的力度;说“遥遥至西荆(荆州在京都之西)”,自然不仅是指地理上的“遥遥”,而且也包括与荆人在情性、心理上的相隔“遥遥”。
“叩枻”以下八句是第二节。前六句正面写“夜行”,也写内心所感。诗人挥手告别岸边的友人,举棹西行。这时,新秋月上,凉风乍起,夜景虚明一片,天宇空阔无垠,平静的江波上闪映着月影,望过去分外皎洁。这是无限美好的境界,但是,作者如此着力描写这秋江夜景,不是因为“情乐则景乐”(吴乔《围炉诗话》),而正是为了反跌出自己役事在身、中宵孤行之苦。一切美景,对此时的诗人说来,都成虚设;反足以引发其深思,既追抚已往,也思考未来。这样,“怀役”两句,便成了绾结上下的关捩语句。
结尾六句,抒写夜行所感。在上节所写境和情的强烈矛盾下,诗人不自禁地像在自语,也像在对大江、秋月倾诉:“商歌非吾事,依依在耦耕”——像宁戚那样唱着哀伤的歌来感动齐桓公以干禄求仕的世不乏人,而自己却恋恋于像长沮、桀溺那样的并肩而耕。“商歌”、“耦耕”,代表着两条截然不同的生活道路,作者在此已作了明确的抉择。“耦耕”是“归隐”的代称,所以下文就是对未来生活的具体考虑:首先是“投冠”(不是一般的“挂冠”),掷弃仕进之心,不为高官厚俸牵肠挂肚;其次是返归故里,在衡门茅舍之下、在田园和大自然的怀抱中,养其浩然真气。诗人深沉地想:要是这样,大概可以达到“止于至善”的境界了吧。一个“庶”字,也表现出诗人对崇高的人生境界的不息追求。
诗中作者用白描手法写江上夜行的所见、所遇,无一不真切、生动,发人兴会。其抒述感慨,都是发自肺腑的真情实语。方东树说:“读陶公诗,专取其真。事真、景真、情真、理真,不烦绳削而自合”(《昭昧詹言》);又说:“读陶公诗,须知其直书即目,直书胸臆,逼真而道腴”(《昭昧詹言》),此篇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这首诗本为送李判官入京,却先从自己从长安入安西着笔。“一身从远使,万里向安西。”说自己在天宝八年(749年)受高仙芝之聘,不远万里,从长安来到安西。安西,在唐代是一个十分遥远、荒凉的所在,不少人视为畏途,而诗人为实现一身报国志心甘情愿地前往这个遥远荒凉的地方。 在“一身”与“万里”的悬殊中,表现出作者惊人而又超人的胆魄和勇气;同时,“一身”也包含离别家乡亲人之意,为下文写乡愁埋下伏笔。“从”、“向”二字的连用,又表现出作者一往无前、义无反顾的气概。两句起得十分有力,着墨不多,但却内涵丰富而又形象鲜明,为下面具体描写安西情形作了自然的导引。中间两联,是全诗的重点,作者着重写了来安西途中的所见所感。颔联“汉月垂乡泪,胡沙费马蹄”,写星夜兼程赶路的情形。在长安与家人见惯了的一轮明月,此时却独挂在沙漠上,显得有几分愁惨,仿佛在对人垂泪一样。这里不说自己因对月思乡而垂泪,却反说明月对己垂泪。而自己的思乡之念,已形象地见于言外。这也是将明月拟人化,赋予无生命的月亮以活泼的人格,给在沙漠上行进的孤身一人作陪衬,使得天上地下的景物融成一片,遥相对应,别有情致。在夜中行进,松软的沙子使坐骑格外吃力,“费马蹄”三字,既指对马蹄的磨损,更有沙软难行之意,足见行进的艰难,但作者仍然奋进不息。接着,颔联一方面承接颈联,继续写行进,同时又一转,从夜间过渡到白天:“寻河愁地尽,过碛觉天低。”这一联景象十分逼真、壮阔。上句用张骞出使西域寻找黄河源头的典故,意喻简直要走到天地的尽头;通过沙漠时,觉得天也格外低矮了。这里面,既有对旅途艰辛的描写,但更多的却是从一个刚从内地来到西北边陲的人的眼中,以惊愕的神情,来描写那未曾见过的新奇而壮阔无比的景象,其中饱和着作者对新鲜生活的追求和对边疆的热爱,充满着由衷的激情。
通过这样的层层转接,对万里西行的铺叙、描写,最后终于写到了给李判官送行,“送子军中饮,家书醉里题。”这最后的送行绝没有悲切之语,而是在军帐中与李判官痛饮,使临行前的聚会,充满着振奋人心的豪壮气概。诗人也没有写旅途珍重之语,因为此诗前三联已经叙述了自己西行时的种种情形,而李判官的东归,也是顺着这一条路线,在上面的描写中已经暗含旅途艰难、须多保重之意,这里无须再作赘语了。诗人此时更多的想到了自己远在长安的家人。他万里西行之后,那久已蕴蓄于心的深切乡思,此时一经李判官返京的触发,如火山喷发一样不可遏止,于是就趁痛饮酒酣之时,在军帐中作书,将心中的万语千言写出,托李判官带回长安家中。“家书醉里题”,一方面表现出诗人在醉中仍然没有忘记家乡和亲人,足见乡思之切、之深;另一方面也极为形象地表现了作者在醺然中挥毫疾书、下笔不能自休的情景。一股豪气充满军帐,融注在全诗的字句中,给读者以深刻的感受。
全诗气魄沉雄,在远行的豪情中有思乡的清泪,在艰辛的磨难中又表现出勇猛奋进的精神。且都是通过对安西的新奇而特有景物的描写,曲折表现出来的。
化无情之物为有情,往往是使平凡事物富于诗意美的一种艺术手段。这首短诗,很能说明这一点。
诗中所写的分水岭,大约是今陕西略阳县东南的嶓冢山。这是秦蜀或秦梁间往来必经之地,是唐代著名的交通要道,故一般径称分水岭而不必冠以所在地。题称《过分水岭》,实际上写的是在过分水岭的行程中与溪水的一段因缘,以及由此引起的诗意的感受。
“溪水无情似有情,入山三日得同行。”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溪水无情却似对我脉脉有情,进山三天得以有它伴我同行。
首句从溪水写起。溪水是没有感情的自然物,但眼前这条溪水,却又似乎有情。在这里“无情”是用来引出“有情”的,“有情”二字是一篇的眼目,下面三句都是围绕着它来具体描写的。“似”字用得恰到好处,它暗透出这是诗人时而浮现的一种主观感觉。这个“似”字,语意灵动轻妙,且与全诗平淡中见深情的风格统一。开头一句在点出“有情”的同时,也就设置了悬念,引导读者去注意下面的解答。
次句叙事,暗点感到溪水“似有情”的原因。嶓冢山是汉水与嘉陵江的分水岭,因为山深,所以“入山三日”方才到达岭头。山路蜿蜒曲折,缘溪而行,所以行人感到这溪水一直在自己侧畔同行。其实,入山是向上行,而水流总是向下,溪流的方向和行人的方向并不相同,但溪水虽不断向相反方向流逝,而其潺湲声却一路伴随。因为深山空寂无人,旅途孤孑无伴,这一路和旅人相伴的溪水就变得特别亲切,仿佛是有意不离左右,以它清澈的面影、流动的身姿和清脆的声韵来慰藉旅人的寂寞。我们从“得同行”的“得”字中可以体味到诗人在寂寞旅途中邂逅这位有情良伴的欣喜。
“岭头便是分头处,惜别潺湲一夜声。”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登上山岭头就是我俩的分手之处,潺湲流淌与我惜别一夜有声。
在入山三日,相伴相依的旅程中,溪水有情之感不免与日俱增,因此当登上岭头,就要与溪水分头而行的时候,心中便不由自主的涌起依依惜别之情。但却不从自己方面来写,而从溪水方面来写,以它的“惜别”进一步写它的“有情”。岭头处是旅途中的一个站头,诗人这一晚就在岭头住宿。在寂静的深山之夜,耳畔只听到岭头流水,潺湲作响,彻夜不停,仿佛是同自己这个同行三日的友伴殷勤话别。这“潺湲一夜声”,暗补“三日同行”时日夕所闻。溪声仍是此声,而当将别之际,却极其自然的感到这溪水“潺湲一夜声”如同是它深情的惜别之声。在这里,诗人巧妙的利用了分水岭的自然特点,由“岭头”引出与溪水的分头,又由分头引出惜别,因惜别而体会如此溪声。联想的丰富曲折和表达的自然平易,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写到这里,溪水的有情已经臻于极致,诗人对溪水的深情也在不言之中了。
分水岭下的流水,潺湲流淌,千古如斯。由于温庭筠对羁旅生活的深切体会,对朋友间友谊的分外珍重,他才能发现溪水这样的伴侣,并赋予它一种动人的人情美。在这里,与其说是客观事物的是诗意出触发了诗人的感情,不如说是诗人把自己美好的感情移注到了客观事物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