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七夕词。牛郎织女七月七日夜鹊桥相会的传说,至少在汉朝便已流传。《淮南子》已载:“七夕乌鹊填河成桥渡织女。”《古诗十九首》中“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便通过这一天上的神话故事表现人间男女爱情受阻、离别相思的哀愁。此后,七夕又渐渐成为妇女向织女乞巧的节日。唐宋诗词中,写这类题材的作品比比皆是。如崔颢《七夕》诗:“长安城中月如练,家家此夜持针线。”张先《菩萨蛮》词:“双针竞引双丝缕,家家尽道迎牛女。”
白朴此词上片写七夕。开头两句,似受元好问《摸鱼儿》开篇“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启示,慨叹和赞许牛郎织女爱情的真挚深沉,千古以来消磨不尽,超越了时空。同元词一样,用设问句加强语气,避免平铺直述,收到破空而出、灵动多姿的效果,大大加深了读者的印象,堪称“凤头”。中间五句,写人间七夕传统的习俗,呈现了男女七夕欢会,妇女们搭彩楼、列瓜果向牛女乞巧祈福的情景,同时也为下文作出反衬。歇拍四句,由七夕的欢会转向离妇的愁思。先承接上文,由“蛛丝暗度”的风俗写起。据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载:“帝(唐玄宗)与贵妃(杨玉环),每至七月七日夜,在华清宫游宴,时宫女辈陈瓜花酒馔,列于庭中,求恩于牵牛织女星也。又各捉蜘蛛,闭于小盒中,至晓,开视蛛网稀密,以为得巧之候,密者言巧多,稀者言巧少,民间亦效之。”然后用《晋书·窦滔妻苏氏传》苏蕙织锦为回文璇玑图诗寄夫事,暗写这位七夕不能团聚的思妇窥视蜘蛛织网,思念离别在外的丈夫,充满别恨离愁。
下片着重写离愁。换头两句,描绘愁云漠漠、苍烟低垂的暮景,渲染了抑郁黯然的愁情。“人间”以下三句,正面叙写离妇的悲痛,正如天上被银河分隔的牛郎织女一样。“擘钗分钿”,似用自居易《长恨歌》“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诗意,喻指夫妇的生离死别,然此并非只指死别。“蓬山”,古代所传海上三仙山之一的蓬莱,此处喻指远离家乡的丈夫漂泊无定的住所,意如贺铸《芳草渡》“君去也,远蓬莱。千里地,信音乖。相思成病底情怀”。“绛河”,即银河,也叫天河、天汉。王维《同崔员外秋宵寓直》诗:“月回藏珠斗,云消出绛河。”此后三句,以牛郎织女经年恨别,唯有七夕鹊桥相渡的传说,极力点明人间思妇经年长别的痛苦。新秋七月七日之夜,当传说中相隔银河的牛郎织女也在欢聚的时刻,这位思妇依然孤守空房,目睹家家户户“彩楼瓜果祈牛女”的情景,耳闻别人家妇女的欢声笑语,悲苦的离愁越加揪心彻骨,不由地泪落如雨。结拍四句,写思妇悲痛、无奈之后的自我解嘲。思妇悲伤之情经过宣泄之后,想到传说中仓皇奔月、一去不再复返的嫦娥,想起李商隐的《嫦娥》诗,感到自己比起广寒宫里孤独冷清、寂寞难耐的嫦娥倒要稍胜一筹,便以此来安慰自己,减轻内心的离愁。于是张开云母屏风,准备安寝。这是思妇的自我安慰与自我解脱,从中充分地显示了她的善良与大度,但也因此更引起读者的同情和怜悯,深化了“离别苦”的题旨。
七绝《再过金陵》是一首咏史诗。一曲《玉树后庭花》,断送几多王业。秋风瑟瑟,大雁南飞,诗人再过金陵,面对六朝残破的景象,涌起江山故国之思。那西落的夕阳,其实也是江河日下的唐王朝的象征。“一任斜阳伴客愁”,面对夕阳,无数诗人以自己的诗作营构出凄清晚照中的诗词世界。
特别最后两句是说,山川、江河依旧,它们并不管六朝兴亡更替,谁主沉浮,也不管过往凭吊之客人发出的感叹与悲愁,依然任凭斜阳西照。诗人目睹安史之乱后江山依旧,政事日非的现实,喻以古鉴今,发出深深的感慨,语调凄凉,心事沉重。
斜光照临,日薄西山,处于社会动荡或家业不幸中的人们,更易因以而产生江山己尽、家国衰败的情怀。面对破碎江山,且又斜阳一片,江山不知愁苦,空怀一腔热血,深感悲情万千。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