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首诗托物言志,以菊花自况。首联描摹菊花色调淡雅,丰韵翩翩。颔联用陶令、罗含典烘托菊花品格。颈联用“禁重露””怯残阳”写菊花深忧迟暮,暗含抱负不能施展,虚度年华之意。尾联言志,暗含自己希望被朝廷赏识之意。这诗虽是咏菊,亦句句自况,物我交融,写得清绮秀逸,意思醒豁。
这是一首借物抒怀的诗。虽然诗中写到陶渊明,但根本点则不是甘于田园。而是借菊寄托自己渴望入朝的热望。这里的的菊花,淡淡的紫色,鲜艳的黄色,他们既有陶公篱旁的雅色,又有罗含院里的淡香。它不畏霜露,却担心夕阳。它可以傲然凌霜盛开,却面对时光流逝无奈。即使它枯萎了,也可以制成美酒,盛在精巧的鹦鹉杯中,来到高贵的宴席之上。这里诗人热情讴歌了菊花的雅色和清香,高度赞扬了菊花不怕霜露的傲骨以及可贵的奉献精神。
诗人咏菊,以自己的观感为主,描述很是抽象。菊中有我,我中有菊。纵然凋谢,留下的也是白玉高堂里的精华。李商隐晚年落泊,但毕竟是帝室远亲,他自己也以此为荣。诗人用“金鹦鹉”“白玉堂”婉转地表白了自己的身世。可是,他的身份并没有有给他带来实质上的好处,纵然才俊,亦不见用。通观全诗,诗人状物新奇引典自然,锐意中有伤时,哀婉里有进取,大有孤芳自赏之意,绝无叹老嗟卑之嫌。
诗一开头,先描绘菊花那可爱的姿色:“暗暗淡淡紫,融融冶冶黄。”首句写的是紫菊:“暗暗”真实地写出词人对紫菊的观感,表明色彩并不明丽。“淡淡”又写明其色浅浅也不浓艳。“暗”“淡”二字的重叠使用,便生动逼真地刻画出紫色菊花那淡雅的风姿。次句描写黄菊:“商融”即和暖之意。这两个字用得极为精妙。用心理学或语言学的术语井说。这是“通感”或曰“感觉挪移”在日常生活的经验里视觉、听觉、角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与交融,眼、耳、鼻、舌、身各个官截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因此颜色如乎会有温度,诗人在视觉里获得了触觉的感受。看到那金黄色的菊花便有了一种温暖的感受。由此可南诗人体物实在太精微了。“冶冶”圳其明艳柔美之态。那黄菊金色的花蕊,经过露洗霜染,清新鲜美,用“冶冶”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诗人着墨不多,只“融融冶冶”四个与便极尽黄菊之态,不愧为大手笔。
第三句诗则把菊花颜色的描写引申了一步,称之为“陶令篱边色”,把眼前菊花的地位抬高了。“陶令”指东晋著名诗人陶渊明。他曾做过彭泽(今江西省彭泽县)县的县令,所以后人常常这样称呼他。陶渊明于百花之中最爱菊花,正是他首先把菊花的地位抬高了,他在《饮酒》一诗中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名句,千百年来脍炙人口。而李商隐在此处称他所见之菊有“陶令篱边色”,意即同陶渊明东篱下的菊花一样美,足见他对菊花的爱赏程度。后句描写菊花之香,也以典故出之,称之为“罗含宅里香”。罗含,字君章,晋代来阳(今湖南省东南)人,擅文章。由州主簿累官至廷尉、长沙相。桓温极重其才,称为江左之秀,可他致仕还家,在荆州城西小洲上立茅屋而居。《晋书·罗含传》记载他“及致仕还家,阶庭忽兰菊丛生,以为德行之感焉”。诗人此处说他所见之菊有罗含宅中菊花一样的芳香,这便更加抬高了它的地位。李商隐此处引出陶令菊和罗含宅里菊主旨不在菊花本身,有以这两个人自况的一面:陶渊明不肯为五斗米折腰于乡里小儿,遂辞官归隐,闲雅悠然地“采菊东篱下”,罗含致仕却还归本乡,甘居茅屋,托身有所。而李商隐此时辞去了弘农县尉,居于家中,流连山水,形式上与那两个是有些相似。不过李商隐此时这点“隐”气来得很勉强,他骨子里渴望的不是充满菊香的篱下或宅里,而是朝廷,梦寐以求的是入朝为官,这从后面四句诗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
五、六两句:“几时禁重露,实是怯残阳。”明里继续写菊,暗里则有所寄托。“禁”此处是避忌之意。“重露”即浓重的霜露。前句写出私菊傲霜的品格:秋菊开在寒秋,“蕊寒香冷蝶难来”(黄巢《菊花》),不过正是这风霜高洁之时,才显示出它的独特品格。
后一句诗人借菊写出自己内心的隐忧,“怯残阳”即害怕夕阳西下,黑天到来,此处别有寄托。李商隐虽屡遭挫折,仕途失意,但这并不能侠诗人彻底失望。但是他实在担心时不我与,光阴迅速。多少有些迟暮之感。同屈原“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离骚》)几句诗所表达音的惜时思想十分近似,同样是担心自芒的抱负不能施展,虚度了年华。
最后两句,诗人借菊花委婉地表达出来了:“愿泛金鹦鹉,升君白玉堂。”泛,指以菊花浸酒。“金鹦鹉”指以黄金仿鹦鹉螺形铸造的酒杯。《岭表录异》一书中写道:“鹦鹉螺,旋尖处屈而味如鹦鹉嘴,故以此名。放上青绿班,大者可受二升,放内光莹如云母,装为酒杯,奇而可玩。“白玉堂”一语出自《古乐府·相逢行》“黄金为君门,白玉为君堂”两句中的后一句。此处暗指朝廷。这两句诗字面上把菊花人格化,表明它希望被浸在金杯之中,被送到白玉堂上为贵人所用,而实际上表现的是诗人期望入朝做官的心绪。
这首诗的突出特点是物我交融。除开头两句外,其余句句写菊,又句句是写自己,是托物言志的杰作。写物而不离人。物与己交融在一起。物又不粘在物上,处处关己。写己又不脱于物,处处以物出之。如三、匹两句写菊花之色与香,关涉自己翻官之事。五、六句写菊不畏霜露而震日暮,关涉自己的迟暮之感。七、小句写菊花的愿望关涉自己期望入彰之情。其次,本诗在用典上也有独莹之处:自然而然,毫无切削之迹,囊无晦涩之感。如三、四两句用陶渊明与罗含的典故,如同己出,与自己的诗境水乳交融,浑然一体。实在是其他人难以企及的。
这首诗写一位农民在雨天半夜就辛劳耕作的情形。诗的开头写久旱逢甘霖,夜里下了一场大雨。“雨足”一句,是说雨水很多,就连高处的田地也积了许多水,而成为一片水白色。作者用“足”、“白”二字,既突出强调了雨水之多,又暗示了农夫耕田将会倍加艰难和辛劳,为下文作了铺垫。“披蓑半夜耕”一句,乍看之下,让人想到不合情理。哪里有农夫披着蓑衣半夜里耕地的呢?但细细品来,此句却是蕴意深含。可能是由于雨水过多,农夫们耽误了播种的时间,泥水里,又是冒着雨,耕田的吃力是可想而知的。
后两句用“力俱尽”与“殊未明”作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农民早出晚归、不知疲倦的辛苦劳动生活。虽然“人牛力俱尽弦,但劳动的时间还很长,天亮之前和天亮之后农民将如何坚持下去,这是留给读者想象的内容了。这首小诗十分通俗,明白如话,虽然是反映农民辛苦的,但它是通过耕作情形的具体而又细致的描驽来表现的,它取的是一位农民最平常的一个劳动镜头。风雨里,半夜就去耕作,像牛一样出力,全诗语言清新明快,形象地揭示了在封建社会,尤其是在动乱年代,地方水利失修,农民靠“天”吃饭的这一事实,也是封建社会里的中国农民的劳动生活写照。
这首诗纯用白描,立意新颖,语言通俗流畅,仅短短二十个字,就准确地描绘了农夫披蓑夜耕的情景,表达了诗人对农夫苦难生活的满腔同情,具有一定的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