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苍舒字才美(苏轼诗集作“才翁”),长安人。擅长草书、隶书书法,人称得“草圣三昧”。苏轼由开封至凤翔,往返经过长安,必定到他家。1068年(熙宁元年),苏轼凤翔任满还朝,在石家过年。他藏有褚遂良《圣教序》真迹,堂取名“醉墨”,邀苏轼作诗。苏轼回到汴京,写了这首诗寄给他。
苏轼是大书法家,有多篇诗谈到书法。像《凤翔八观》里的《石鼓文》、《次韵子由论书》、《孙莘老求墨妙亭诗》和这首《石苍舒醉墨堂》,都是脍炙人口的。那几首诗都涉及论书,而这首诗纯粹从虚处落笔,尤其特殊。
这是苏轼早期的七古名篇。他后来的七古中常见辩口悬河、才华横溢的特色,这首即是这种特色早期成熟的表现。堂名“醉墨”就很出奇,诗也就在这名字上翻腾。
起首明要恭维石苍舒草书出众,却偏说草书无用,根本不该学。这种反说的方式前人称为“骂题格”。
第一句是充满牢骚的话。这些牢骚是和苏轼那段时期的感受分不开的。在凤翔的前期,知府宋选对他很照顾。后来宋选离任,由陈希亮接任。陈希亮对下属冷冰冰的,又好挑剔,甚至苏轼起草的文字,他总要横加涂抹。苏轼对此很不满,在诗里也有所表现,如《客位假寐》。苏轼到了京城,正值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张变更法度,苏轼也不满意,以致后来因此而遭放逐。这时虽未到和王安石闹翻的地步,但心里有牢骚,所以借这首诗冲口而出。这句话表面上不怎么样,但把“忧患”的根源归于“识字”,是有点惊人的。至于“忧患”到底何在,作者却一点即收,使读者自己领会。古人轻视识字的,要数项羽最有名气。他认为字不过用来记记姓名,不值得学(《史记·项羽本纪》)作者巧妙地用了项羽这个典故而不落用典的痕迹。开头说,识字本是多余的事,更何况认草字;写草字,又写得龙飞凤舞,让人打开卷子一看惊叹不己,那就更不对了。“惝恍”二字形容草书的变化无端。“令人愁”明贬暗褒。这两句紧紧呼应下文“兴来”二句。这四句破空而来,合写两人而侧重对方。
五六二句从诗人到对方,在章法中是转换之处。苏轼是书法家,《次韵子由论书》一开始就说:“我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用“我尝好之”对比“君有此病”,也是明贬暗褒。“病”指其好之成癖,暗伏对方草书功力之深,引出下面六句正面点明“醉墨”的旨趣。七八两句把《庄子》两个篇名用来赞美对方草书功力之深。九、十两句正面点明以“醉墨”来命名的用意,十一、十二两句又用柳宗元的比喻回应“君有此病何能瘳”,看似批评,实是夸奖。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之不倦,造诣必深。下面四句即是正面赞美。这四句极有层次,首句总提,次句暗用前人“笔冢”(如王羲之、智永、怀素等)的故事写其用力之勤。接下来写其造诣之深,这是用力之勤的结果。这两句又和篇首“神速”句呼应,一正写,一比喻。条理井然,语言飞动。
“我书”四句回到诗人自己,呼应上文“我尝好之”句。诗人先谦称自己的书法“本无法”,即不合规矩,“点画”句和“惝恍”句相应。接下两句反问石苍舒为何对他的书法如此偏爱,表面上是诗人自我否定,实有自负书法之意。如果正写就显得乏味,而且易流为诗人的自我吹嘘,用反诘语气来表现,供人回味,深得立言之体。怀素说:“王右军云,吾真书过钟而草不减张。仆以为真不如钟,草不及张。”“不减钟张”句即翻用这个典故赞美石苍舒。汉末张芝(伯英)和罗晖(叔景)、赵袭(元嗣)并称,张伯英自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见《晋书·卫恒传》)“下方罗赵”句即正用此典以收束“我书”。张芝人称“草圣”,《三国志·魏书·韦诞传》注说,张芝家里的衣帛,必定先用来写字,然后才染色做衣服。他临池学书,每天在池里洗笔,池水都成黑色了。结尾两句,诗人又反用此典回应篇首四句,既点到了石苍舒,又点到了自己。这四句都用写字的典故,出神入化而又紧扣主题。
这首七古体现出苏轼的作诗本领。赵克宜评价说:“绝无工句可摘,而气格老健,不余不欠,作家本领在此。”所谓不余不欠,就是既把题意说透,又没有多余的话。这正是苏轼风格的特色。善于在别人难于下笔之处着墨,把叙事议论抒情完全熔为一炉。语言形象生动,结构波澜起伏,正说反说,忽擒忽纵,意之所向,无隐不达。如同天马行空,去来无迹;细加寻绎,却又纲举目张,脉络分明。正如作者所说的画竹之妙:“交柯乱叶动无数,一一皆可寻其源。”(《王维吴道子画》)至于使用典故,更是信手拈来,头头是道,体现了作者广博的学识。
苏轼对于书法技艺的看法是「由技入道」,追求无意的境界,但此一境界必须由积学勤练而得,诗中有「堆墙败笔如山丘」、「兴来一挥百纸尽」便是积学勤练的过程,「我书意造本无法」则是所达到的境界。《苏轼文集》卷六十九〈评草书〉:「书初无意于佳,乃佳耳。
草书虽是积学乃成,然要是出于欲速。古人云:『匆匆不及,草书』,此语非是。若『匆匆不及』,乃是平时亦有意於学。此弊之极,遂至于周越、仲翼,无足怪者。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最足以作为证明。
这是一首广泛传颂的名作,诗情画意,十分动人。
此诗首句刻画了人物形象,第二句概括自己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自问,最后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全诗别出心裁,构思新颖,含蓄地表达作者报国无门、衷情难诉的情怀。
作者先写“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陆游晚年说过:“三十年间行万里,不论南北怯登楼”(《秋晚思梁益旧游》)。梁即南郑,益即成都。实际上以前的奔走,也在“万里”“远游”之内。这样长期奔走,自然衣上沾满尘土;而“国仇未报”,壮志难酬,“兴来买尽市桥酒……如钜野受黄河顿”(《长歌行》),故“衣上征尘”之外,又杂有“酒痕”。“征尘杂酒痕”是壮志未酬,处处伤心(“无处不销魂”)的结果,也是“志士凄凉闲处老”的写照。“远游无处不销魂”的“无处不”(即“处处”),既包括过去所历各地,也包括写这首诗时所过的剑门,甚至更侧重于剑门。这就是说:他“远游”而“过剑门”时,“衣上征尘杂酒痕”,心中又一次黯然“销魂”。
引起“销魂”的,还是由于秋冬之际,“细雨”蒙蒙,不是“铁马渡河”(《雪中忽起从戎之兴戏作》),而是骑驴回蜀。就“亘古男儿一放翁”(梁启超《读陆放翁集》)来说,他不能不感到伤心。当然,骑驴本是诗人的雅兴。李贺骑驴带小童出外寻诗,就是一个佳话。李白、杜甫、贾岛、郑棨都有“骑驴”的诗句或故事,而李白是蜀人,杜甫、高适、岑参、韦庄都曾入蜀,晚唐诗僧贯休从杭州骑驴入蜀,写下了“千水千山得得来”的名句,更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骑驴与入蜀,自然容易想到“诗人”。于是,作者自问:“我难道只该(合)是一个诗人吗?为什么在微雨中骑着驴子走入剑门关,而不是过那‘铁马秋风大散关’的战地生活呢?”不图个人的安逸,不恋都市的繁华,他只是“百无聊赖以诗鸣”(梁启超语),自不甘心以诗人终老,这才是陆游之所以为陆游。这首诗只能这样进行解释;也只有这样解释,才合于陆游的思想实际,才能讲清这首诗的深刻内涵。
这就是说,作者因“无处不销魂”而黯然神伤,是和他一贯的追求和当时的处境有关。他生于金兵入侵的南宋初年,自幼志在恢复中原,写诗只是他抒写怀抱的一种方式。然而报国无门,年近半百才得以奔赴陕西前线,过上一段“铁马秋风”的军旅生活,旋即又要去后方充任闲职,重做纸上谈兵的诗人了。这使作者很难甘心。所以,“此身合是诗人未”,并非这位爱国志士的欣然自得,而是他无可奈何的自嘲、自叹。如果不是故作诙谐,他也不会把骑驴饮酒认真看作诗人的标志。作者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衷情难诉,壮志难酬,因此在抑郁中自嘲,在沉痛中调侃自己。
一般地说,这首诗的诗句顺序应该是:“细雨”一句为第一句,接以“衣上”句,但这样一来,便平弱而无味了。诗人把“衣上”句写在开头,突出了人物形象,接以第二句,把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概括于七字之中,而且毫不费力地写了出来。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既自问,也引起读者思索,再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正如前人所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但真正的“功夫”仍在“诗外”(《示子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