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又名曲江池,故址在今西安城南五公里处,原为汉武帝所造。唐玄宗开元年间大加整修,池水澄明,花卉环列。其南有紫云楼、芙蓉苑;西有杏园、慈恩寺,是著名游览胜地。
第一首写他在曲江看花吃酒,布局出神入化,抒情感慨淋漓。
“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首联是说,落下一片花瓣让人感到春色已减。如今风把成千上万的花打落在地,怎不令人发愁?
在曲江看花吃酒,正遇良辰美景,可称赏心乐事了;但作者却别有怀抱,一上来就表现出无可奈何的惜春情绪,产生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他一没有写已经来到曲江,二没有写来到曲江时的节令,三没有写曲江周围花木繁饶,而只用“风飘万点”四字,就概括了这一切。“风飘万点”,不止是客观的写景,缀上“正愁人”三字,重点就落在见景生情,托物言志上了。“风飘万点”,这对于春风得意的人来说,会煞是好看,为何又“正愁人”呢?作者面对的是“风飘万点”,那“愁”却早已萌生于前此的“一片花飞”,因而用跌笔开头:“一片花飞减却春”!历尽漫长的严冬,好容易盼到春天来了,花儿开了。这春天,这花儿,不是值得人们珍惜的吗?然而“一片花飞”,又透露了春天消逝的消息。敏感的、特别珍惜春天的诗人又怎能不“愁”?“一片”,是指一朵花儿上的一个花瓣。因一瓣花儿被风吹落就感到春色已减,暗暗发愁,可如今,面对着的分明是“风飘万点”的严酷现实啊!因此“正愁人”三字,非但没有概念化的毛病,简直力透纸背。
“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颔联是说,且看将尽的落花从眼前飞过,也不再厌烦过多的酒入口。
“风飘万点”已成现实,那尚未被风飘走的花儿就更值得爱惜。然而那风还在吹,剩下的,又一片、一片的飘走眼看即将飘尽了!第三句就写这番情景:“且看欲尽花经眼。”“经眼”之花“欲尽”,只能“且看”。“且”是暂且、姑且之意。而当眼睁睁的看着枝头残花一片、一片的随风飘走,加入那“万点”的行列,心中又是什么滋味呢?于是来了第四句:“莫厌伤多酒入唇。”吃酒为了消愁。一片花飞已愁;风飘万点更愁;枝上残花继续飘落,即将告尽,愁上添愁。因而“酒”已“伤多”,却禁不住继续“入唇”啊!
只是一落花,连写三句,极尽反复层折之妙。接入第四句,魂消欲绝。然而作者何以要如此“反复层折”的写落花,以致魂消欲绝。究竟是仅仅感叹春光易逝,还是有慨于难于直陈的人事问题呢?
“江上小堂巢翡翠,花边高冢卧麒麟。”颈联是说,翡翠鸟在曲江上的楼堂上作巢,原来雄踞的石麒麟现今倒卧在地上。
第三联就写到了人事。有人说此联“奇想惊人”,细想却恰恰在人意之中。诗人的目光随着“风飘万点”在移动:落到江上,就看见原来住人的小堂却巢着翡翠——翡翠鸟筑起了窝,何等荒凉;落到苑边,就看见原来雄踞高冢之前的石雕墓饰麒麟倒卧在地,不胜寂寞。经过安史之乱,曲江往日的盛况远没有恢复;可是,好容易盼来的春天,眼看和万点落花在一起,就要被风葬送了!这并不是惊人的奇想,而是触景伤情。
“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荣绊此身?”尾联是说,仔细推究事物盛衰变化的道理,那就是应该及时行乐,何必让虚浮的荣誉束缚自身呢?
面对这残败景象又有什么办法呢?仍不外是“莫厌伤多酒入唇”,只不过换了一种漂亮的说法,就是“行乐”。难道“物理”就是这样吗?如果只能如此,无法改变,那就只须行乐,何必让浮荣绊住此身,失掉自由呢?
联系全篇来看,所谓行乐,不过是他自己所说的“沉饮聊自遣”,或李白所说的“举杯消愁愁更愁”而已,乐处又在哪里呢?
绊此身的浮荣何所指?指的就是“左拾遗”那个从八品以上的谏官。因为上疏救房琯,触怒了肃宗。从此,为肃宗疏远。作为谏官,他的意见却不被采纳,还蕴含着招灾惹祸的危机。这首诗就是乾元元年(758)暮春任“左拾遗”时写的。到了这年六月,果然受到了处罚,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从写此诗到被贬,不过两个多月的时间。了解了这样一个历史背景,就会对这首诗有比较确切的理解。
这是“联章诗”,上下两者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下一首,即紧承“何用浮荣绊此身”而来。
“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第二首开头四句是说,上朝回来,天天去典当春天穿的衣服,换得钱来每天到江头买酒喝,直到喝醉了才肯回来。到处欠着酒债,那是寻常小事,人能够活到七十岁,古来也是少有的了。
前四句一气旋转,而又细针密线。时当暮春,长安天气,春衣才派上用场;即使穷到要典当衣服的程度,也应该先典冬衣。如今竟然典起春衣来,可见冬衣已经典光。这是透过一层的写法。而且不是偶尔用典,而是“日日典”。这是更透过一层的写法。“日日典春衣”,读者准以为不是等米下锅,就是另有燃眉之急;然而读到第二句,才知道那不过是为了“每日江头尽醉归”,真有点出人意外。出人意外,就不能不引人深思:为什么要日日尽醉呢?
诗人还不肯回答读者的疑问,又逼进一层:“酒债寻常行处有”。“寻常行处”,包括了曲江,又不限于曲江。走到曲江,就在曲江尽醉;走到别的地方,就在别的地方尽醉。因而只靠典春衣买酒,无异于杯水车薪,于是乎由买到赊,以致到处欠着酒债。付出这样高的代价就是为了换得个醉醺醺,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诗人终于作了回答:“人生七十古来稀。”意味人生能活多久,既然不得行其志,那就今日有酒今日醉吧!这事愤激之言。联系诗的全篇和杜甫的全人,是不难了解言外之意的。
“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第三联是说,但见蝴蝶在花丛深处穿梭往来,蜻蜓在水面上款款而飞,时不时点一下水。
第三联写江头景,在杜诗中也是别具一格的名句。这一联体物有天然之妙,但不仅妙在体物,还妙在“缘情”。人生如此短促,大好春光,又即将消逝,难道不值得珍惜吗?诗人正是满怀惜春之情观赏江头景物的。“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这是多么恬静、多么自由、多么美好的境界啊!可是这样自由、这样美好的境界,还能存在多久呢?
“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末联是说,传话给春光,让我与春光一起逗留吧,虽是暂时相赏,也不要违背啊!
“传语”犹言“寄语”,对象就是“风光”。这里的”风光“就是明媚的春光。诗人以情观物,物皆有情,因而传语风光说:”可爱的风光啊,你就同穿花的蛱蝶,点水的蜻蜓一起流转,让我欣赏吧,哪怕是暂时的;可别连这点心愿也违背了啊!“
《曲江二首》是因为仕途不得志而作,所以惜春、留春之情包含深广的社会内容,耐人寻味。
这两首诗总的特点,用我国传统的美学术语说,就是“含蓄”,就是有“神韵”。所谓“含蓄”,所谓“神韵”,就是留有余地。抒情、写景抒写的是最典型最有特征性的东西,从而使读者通过已抒之情和已写之景去玩味未抒之情,想象未写之景。
就抒情方面说,“何用浮荣绊此身”,“朝回日日典春衣,……”,其“仕不得志”是依稀可见的。但如何不得志,为何不得志,却秘而不宣,只是通过描写暮春之景抒发惜春、留春之情;而惜春、留春的表现方式,也只是吃酒,只是赏花玩景,只是及时行乐。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日日江头尽醉归”,从“一片花飞”到“风飘万点”,已经目睹了、感受了春减、春暮的全过程,还“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真可谓乐此不疲了!然而仔细探索,就发现言外有意,味外有味,弦外有音,景外有景,情外有情,“测之而益深,究之而益来”,真正体现了“神余象外”的艺术特点。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首诗的“闻笛”用向秀山阳闻笛,怀念嵇康、吕安典。淮阴亦名山阳,但向秀闻笛的山阳在河南修武(今并入焦作市)。这里只是感慨故旧零落。
过淮阴自必想到韩信,他在年轻落魄时,常受当地少年侮辱,曾对他说:“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又说:“信能死(不怕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裤下。”韩信只得俯身出裤下,众人皆笑信儒怯。作者用这典故,暗喻自己的应征将被人笑其懦怯,自己的心中也未始没有悔恨苟全之意。
淮南王刘安的门客曾作《招隐士》,哀伤屈原的身世,晋人王康琚有《反招隐诗》,开头两句云:“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王诗的原意无贬义,意为朝市中同样可以隐居,后来也有以“大隐在朝”讽喻士人的热中而假清高。吴诗用的是贬义,讽刺别人,也包括自已,因为作者本志只想隐居乡里,现在却与本志完全相反,也不必再续《离骚》,哀屈原的心恋故国了。
末两句由韩信欲报漂母一饭之恩,而深惭自己枉负明朝的深恩。明思宗对伟业很赏识,还曾特赐他归里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