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送给僧人的诗,所以诗开头便云佛事:“枿坐云游出世尘。”这是写质上人的形象。诗人抓住他的特征,刻画了他的不同凡俗。
第二句进一步写质上人的形象。瓶钵是云游和尚喝水吃饭不可少的器具。可是质上人连应该随身携带的一瓶一钵都没有。这就更突出了质上人超出尘世的性格,成了飘飘然来去无牵挂的大闲人了。
第三、四句,“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这是从质上人的精神境界去刻画他的形象。他不说一句有关人世间的话,这才写出精神上大解脱的悟道者形象。人们口上说的,都是心上想的,不说人间事,是他心里根本不想这些事,因为他把人间的名利富贵看做是虚幻、短暂、无意义的。“所谓“世缘终浅道缘深”(苏东坡语),在这位质上人身上表现得非常彻底,他完全游离于尘世之外。
他虽曾赞羡“万般不及僧无事,共水将山过一生”(《题道林寺》)的生活,但无论怎样也不能像质上人那样口不说一句人间事。所以“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既有对质上人的称赏和羡慕,也有诗人自己复杂心情的流露,字面上意义虽然浅近,而诗人的感慨颇深。
杜荀鹤的诗在语言上通俗浅近,明白流畅,所以他把严于格律的近体诗通俗化了。正因为这样,他的许多诗句包括《赠质上人》在内都在长期流传中成了人们口头的熟语。
本诗用“夜归”统摄全篇,应把握时令是“夜”和事件是“归”,因此要找出“夜”中的意象,和“归”中意境。既然已“夜深”了,还要归家,那么思家怀乡之切自不必说;“竹窗斜漏补衣灯”,这是游子(夜行人)快至家门时所见,夜已深了,家里还亮着“补衣灯”,家中亲人对游子的关切和思念之情,扑面而来。
一开篇“夜深归客”四字,点明了诗题“夜归”。为什么要连夜赶回去呢?诗中没有交代,但是联系以下几句,读者可以想象,大约是一位出门已久的游子,思家心切,到了归途的最后一段路程,便不愿在投宿多耽搁一夜,而宁愿日夜兼程,摸黑赶路,以致深夜到家。诗中撷取的正是将到未到的情景。“倚筇行”三字勾画出归客的形象。透过归客倚杖蹒跚而行的身影,可以想见深夜行路的艰难,也可以推知游子劳累的旅况和近乡情切的心理。
第二句看来是写走过村外野地的情景:田野里的土埂子上,影影绰绰的鬼火、星星点点的流萤。通过深夜荒径冷气森森、幽光闪烁的环境,烘托出归客孤身夜行的凄凉,也反衬出归客不顾一切、急切回家的心境。途中越是阴冷,就越是令人急于早点回到温暖的家中。
第三句写终于进村了,首先看到的村店。在昏暗的月色衬托下, 村店显得寂静而冷漠,但在归客的眼中,家乡的村店却给深夜的荒野带来了生机,一种家在咫尺的亲切感油然而生。转过村店,不就快到家了?“泥径滑”三字,正是写归客脚下加快步伐,因而更感觉到路滑难行。他就在这一步一滑中,匆匆转过村店,越走越近盼望已久的家门。
随着画面的延伸,一幅充满亲情的图景展现在归客眼前——“竹窗斜漏补衣灯”。这是多么的出人意外!夜那么深了四周黑黝黝的,全村都人睡了,可是唯独自家竹窗还透出灯火,隐约可见灯下补衣的身影。啊,那不是他所思念、温暖的家吗?此刻那熟悉的身影强烈叩击着归客的心扉。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