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抒发壮志难酬,抛却浮名、填词传恨的苦衷。词的开端:“十年磨剑,五陵结客,把平生、涕泪都飘尽。”这是说,词人的性格,本来是豪爽刚毅的,与豪侠结友,佩剑自随,想建立一番事业,但事与愿违,处处碰壁,洒尽涕泪而已。接着写“老去填词,一半是空中传恨。几曾围、燕钗蝉鬓。”在其词集中,虽有一些艳词,不过是空中传恨而已,并不曾在青楼歌馆,留连声色。但强调其空中恨的词只有“一半”,而另“一半”也许并非空中传恨,所以用词甚妙。
下片揭示其词学宗旨和落拓失意的情怀。换头写“不师秦七,不师黄九,倚新声、玉田差近。”词人认为秦少游之词,偏于柔婉;黄山谷之词,偏于奇崛。他对张玉田崇尚清空,乃奉为圭臬,认为己词之风格,与玉田接近。接着写“落拓江湖,且分付、歌筵红粉。料封侯、白头无分。”这几句是照应开头,壮志未酬,垂暮之年,封侯无分,只好“老去填词”,落拓江湖而已。这与辛弃疾“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之句,用意相同。英雄失志的悲哀与无可奈何的愁绪,跃然纸上。这种结语,又与开端互相映照,显得结构谨严。
这首词以自述式的描写,活画出一个失意丈夫形象,他因大志难酬而调怅唏嘘,只好舞弄文墨,借填词来写其怅恨,以声色来消其心中块垒。词人意兴颓丧,且又笔致冷隽,使全词笼罩着一片灰暗凄切的消极情调。然柔中有骨,字行间仍使人感受到作为一个词人的主人公不懈努力的精神。壮志既不成,干脆愤而填词,以遣情怀,这正是词中所着力表现的题旨。这首词尽管用典良多,却给读者以自然浑成感,毫无琐屑堆砌之病。
《捕蝗至浮云岭山行疲苶有怀子由弟》共有两首,这是其中的第二首。这组诗是1074年(熙宁七年)八、九月间,苏轼将离杭州通判任时所作。是年,苏轼三十九岁。他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时任齐州掌书记,在济南。《咸淳临安志》:“浮云岭,在于潜县南二十五里。”(于潜,浙江境内的县,在临安西,位于分水港支流上。)苏轼任杭州通判的三年中,年年都有水旱灾害,所谓“止水之祷未能逾月,又以旱告矣”(《祈雨吴山》)。1074年,京城以东因干旱闹蝗灾,“余波及于淮浙”(《上韩丞相论灾伤书》)。苏轼因捕蝗至于潜,作此二诗寄给苏辙,以抒发自己的抑郁之情。
这一首着重写山行疲苦之感。一二句点明时令、景物。重阳将近,溪边野菊已开出耀眼金花。三四句纪行。苏轼久不登山,这次为了捕蝗来到这山石高峻的浮云岭,深感疲苦不堪;然而他正处在壮年,豪情未减,偶尔喝一杯村酒,仍觉得精力有余。此二句从生理方面的感受作一抑扬。五六句是夜宿山村的感受。夜晚,独自一人在林木荫翳的山村野店住宿下来,一天的疲劳,暂时忘却,顿觉宠辱不惊,梦魂安稳;然而,这片刻的安闲却唤起数年来世路奔波的许多回忆:那时局的动荡,党派的倾轧,仕途的艰险,以及这场特大蝗灾给人民带来的困苦,他奔走呼号、欲诉无门的愤懑……这一切,涌上心来。诗人用“人间忧患长”五字加以概括,表达了自己的感慨。此二句再从心理上的感受作此一段抑扬。全诗经此两度抑扬,声情跌宕,有力地表露了抑郁不堪之情,并很自然地带出了结尾二句。
结尾紧承“人间忧患长”意,他想到此时这种疲于奔走、形同厮役的处境,忿忿然说:我真想像冯良一样杀马毁车,从此遁去,至于所谓用行舍藏那一套,不必再去管它,你也用不着再来和我讨论了!《后汉书·周燮传》载:,一个叫冯良的人,三十岁,为县尉,奉命去迎接上官,他“耻在厮役,因毁车马、裂衣冠”遁去,跑到犍为跟一个叫杜抚的学者学习去了。家里人满以为他死了,过了十多年他才回到家乡。苏轼用此事,也和此时山行疲苦、情绪不好有关。“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这是孔子的教训。在封建社会里,一些持身谨严的士大夫对自己的出处进退总是比较认真的。苏轼弟兄也经常谈到这一问题。两年多以前,苏轼在《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诗中就说:“眼前时事力难任,贪恋君恩去未能。”说他不愿奉行新法,只是由于贪恋君恩,未能决然引去。在捕蝗事后不久,苏轼在杭州赴密州道中寄给苏辙一首《沁园春》词又说:“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认为出仕或归隐的主动权是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此时因捕蝗疲苦这一具体事件的触发,天秤偏到那一端了。这和组诗中第一首的结尾“理蝗余”的积极态度表面上矛盾,其实不然。在苏轼的思想上,为人民利益而奔走和为了奉行新法而被人驱使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两首诗的结尾各有侧重。《乌台诗案》提到“独眠林下”这四句诗时,苏轼自己解释说:“意谓新法青苗、助役等事,烦杂不可办,亦言己才力不能胜任也。”这正是苏轼的痛苦所在。王安石的变法在历史上是一种进步,但新法本身并没有解决农民的问题;加上新法执行中的某些偏差,给农民带来了不利。因此,不能因为苏轼不满新法就一概加以否定。这两首诗,更多地体现了他对人民的同情。
这首诗写的是现实生活给诗人思想感情上的一次巨大冲击,抑扬顿挫,感慨遥深,用事精切,写出了内心深处的难言之情,也是亲兄弟间推心置腹的肺腑之言,所以特别真切动人。
这首诗以平蔡战役为题材,抓住天气的极端恶劣与部队纪律的高度严明这两个特点,着力刻画,写得生动形象,不落俗套。
“和雪翻营一夜行”,“和雪”,与雪搅和在一起,说明是在大雪中行动;“翻营”,倾营出动,足见规模之大;“一夜行”点明是夜晚奇袭。这句诗七个字,分为三层,一层一转,不但读来铿锵有力,而且以诗句强劲的节奏再现了部队顶风冒雪夜间急行军的情景。
“神旗冻定马无声”,紧承上句,军旗都已经被冰雪冻得僵硬,不能飘扬。在如此奇寒之中,读者会想到人该会怎么样。但接下去却没有写人,而出人意外地写了马,他是以“马无声”来引导读者去想象人的无声。试想九千人的部队在一夜之间要行军一百三十里已属不易,竟能做到人马无声,不但表现了军纪的严明,也反映了将士的斗志。
“遥看火号连营赤,知是先锋已上城”。这两句没有具体写战斗的如何英勇激烈,只撷取了一个“遥看”的镜头:先头部队已举火攻下了蔡州城,预先约好的火号到处燃起,照亮了州城的夜空。这一笔给读者充分的想象余地,展开了一幅壮阔的画面。诗人不写攻城的先头部队怎样战斗,而写后续部队遥望城内的变化,不写胜利后的喜庆,而写标志着胜利的烛天火号,这是经过精心构思,精心选材的。如果写城上的战斗厮杀,则不免失于露,且寥寥数字不易概括传神;如果写胜利后的喜庆,则不免使人有曲终意尽之感,不能给读者留下足够的回味余地。现在这样写,可谓恰到好处,说明诗人善于捕捉生活中最富于表现力的细节,而且妙于结构安排,使全诗生动真实而又韵味悠长。写后续部队是从“遥望”中看到连营大火获得全胜消息的,说明他们尚未投身战斗,这就愈加使人感到战斗进行的顺利和迅速,从而反衬出准备的充分和筹划的精到。这一切,对策划、指挥这场战斗的李愬来说,就是最好、最具体的赞颂了。
这首诗在结构上张弛有度。前两句写急行军,节奏急促,情节变化快捷;后两句写胜利的火号,虚中见实,把战斗发展的高潮隐含在画面中,别具匠心。
要理解这首诗,我们就必须首先明白宝钗所“忆”的究竟是什么。从字面上看,她所忆的,当然是菊花。但菊花在这里象征什么呢?传统“红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解释是,菊花象征薛宝钗出家远去的丈夫,即贾宝玉。并且倾向于将整首诗的情感基调,说成是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但这种解释本身就是明显有问题的。首先,这种说法与脂批对后文的提示相龃龉。戚序本第7回脂批有云:“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而宝钗《忆菊》中却说“谁怜为我黄花病”,如果宝钗真的到了为思念宝玉而“病”的程度,又岂能说是“虽离别亦能自安”?其二,传统“红学”的解释也不符合宝钗自己对人生聚散的达观认识。第22回,宝钗《更香谜》,其末一句的说法是“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无独有偶,第70回,宝钗在《临江仙·柳絮辞》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如果宝钗是为思念宝玉而到了为之“痴”、为之“病”的地步,又如何是“风雨阴晴任变迁”?如何是“任他随聚随分”?因此,把诗中的菊花解释成贾宝玉,把整首《忆菊》诗解释成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实际上是完全讲不通的!这里的菊花,还应该理解为宝钗高洁的社会理想方是。同回,宝钗作《螃蟹咏》讽时骂世,其中一句即云:“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姜,老辣之物也。比喻运用权力和法律,对螃蟹一样的恶势力进行惩罚和制裁。菊,高洁之物也,与姜对举,即比喻高洁的社会理想。第42回,宝钗私下里对黛玉表示:
“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
可见,男女各守其份,当官的清正廉洁,商人、农民努力为社会创造并积累财富,这就是宝钗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但这样的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却是不存在的。正如宝钗所看到的那样:“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那些读书做官的男人,“读了书倒更坏了”。故,宝钗不惜颠倒传统的士、农、工、商的等级秩序,严厉批评那些士人“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这样也自然引出一个话题,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已经失落,宝钗当然要为之“忆”。而这才构成了《忆菊》的主题。——菊者,理想中高洁的社会。所谓“忆菊”,就是追忆失去的理想社会!
从整体来看,宝钗的《忆菊》诗即表现了宝钗对在现实中已经失落了的那个理想社会的苦苦追忆之情。而把这首诗与宝钗的另一首《画菊》诗对看,一忧虑、愤懑,一潇洒、解脱,这同时也暗示了宝钗的人生观必将由忧世、愤世,而走向出世、遁世的趋势。“慰语重阳会有期”是不可得的,只能“粘屏聊以慰重阳”。那么,再往后呢?只能到佛、道的出世哲学中去寻找精神归宿。故,宝钗最后必然是“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必然是“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而这就是脂砚斋所说的“虽离别亦能自安”的心态,以及“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