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性本爱丘山”,这不仅是因为他长期生活在田园之中,炊烟缭绕的村落,幽深的小巷中传来的鸡鸣狗吠,都会唤起他无限亲切的感情;更重要的是,在他的心目中,恬美宁静的乡村是与趋膻逐臭的官场相对立的一个理想天地,这里没有暴力、虚假,有的只是淳朴天真、和谐自然。因此,他总是借田园之景寄托胸中之“意”,挖掘田园生活内在的本质的美。《归园田居》组诗是诗人在归隐初期的作品,第一首《归园田居·少无适俗韵》着重表现他“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欣喜心情,这一首则着意写出乡居生活的宁静。
开头四句从正面写“静”。
“野外罕人事,穷巷寡轮鞅。”诗人“久在樊笼”之后,终于回归田园,他摆脱了“怀役不遑寐,中宵尚孤征”的仕官生活,就极少有世俗的交际应酬,也极少有车马贵客——官场中人造访的情景,他总算又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宁静。诗句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片自得之意,那正是摆脱了官场的机巧,清除了尘俗的应酬“复得返自然”之后的深切感受。
“白日掩荆扉,虚室绝尘想。”在“白日”大好的时光,可以自由地掩起柴门,把自己关在虚空安静的居室里,让那些往昔曾萦绕于心间令人烦恼的尘俗杂念,彻底断绝。那道虚掩的柴门,那间幽静的居室,已经把尘世的一切喧嚣,一切俗念都远远地摒弃了。
诗人的身心俱静。在这四句中,诗人反复用“野外”、“穷巷”、“柴扉”、“虚室”来反复强调乡居的清贫,暗示出自己抱贫守志的高洁之心。
“时复墟曲中,披草共来往。”墟曲中:一作墟里人。墟曲,墟里、乡野。曲:乡僻。披:拨开。这两句是说,经常涉足偏僻村落,拨开草丛相互来往。
“相见无杂言,但话桑麻长。”这两句是说,相见不谈世俗之事,只说田园桑麻生长。
虚掩的柴门也有敞开之时,诗人时常沿着野草丛生的田间小路,和乡邻们来来往往;诗人也并非总是独坐“虚室”之中,他时常和乡邻们共话麻桑,可见他在劳动中同农民也有了共同语言。在诗人看来,与淳朴的农人来往,绝不同于官场应酬,不是他所厌恶的“杂言”。与充满权诈虚伪的官场相比,这里人与人的关系是清澄明净的。这是以外在的“动”来写出乡居生活内在的“静”。
“桑麻日已长,我土日已广。”土:指被开垦的土地。这两句是说,我田桑麻日渐长高,我垦土地日渐增广。
“常恐霜霰至,零落同草莽。”霰:小冰粒。草莽:野草。莽:密生的草。这两句是说,经常担心霜雪降临,庄稼凋零如同草莽。
当然乡村生活也有他的喜惧。庄稼一天一天生长,开垦的荒地越来越多,令人喜悦;同时又生怕自己的辛勤劳动,遭到自然灾害,毁于一旦,心怀恐惧。这里的一喜一惧,反映着经过乡居劳动的洗礼,诗人的心灵变得明澈了,感情变得纯朴了。这是以心之“动”来进一步展示心之“静”。
诗人用质朴无华的语言、悠然自在的语调,叙述乡居生活的日常片断,让读者在其中去领略乡村的幽静以及心境的恬静。全诗流荡着一种古朴淳厚的情味。元好问曾说:“此翁岂作诗,直写胸中天。”诗人在这里描绘的正是一个宁静谐美的理想天地。
此赋先以序文略叙长杨之猎,而在赋辞之中就完全脱离长杨之猎而议论,以汉高祖的为民请命、汉文帝的节俭守成、汉武帝的解除边患来显示出汉成帝的背离祖宗和不顾养民之道。全赋仿效司马相如的《难蜀父老》,在结构和遣词用句上无不则其步趋、祖其音节,可谓神形俱是,但在命意、文章的气势以及意境上又大不相同,脱胎而出又自成新意,以田猎为构架来概述历史,树立楷模,颂古鉴今,讽刺了汉成帝的荒淫奢丽。
在内容上,此赋变《羽猎赋》的“序以议论,赋用叙事”为“序用叙事,赋用议论”,并运用了一种论点明确、意在辞先的罕见的作赋方法:在赋的序言中,作者便揭通过露了君王狩猎而“农不得收敛”的事实明确了全篇的讽谏立意。因此题材虽是田猎,但全文几乎未涉及田猎的本身,更不及对盛况的铺叙和及于对“盛德”的歌颂,赋的正文先通过子墨客卿之口质疑,揭示了校猎前期准备活动劳民伤农:“颇扰于农人。三旬有余,其勤至矣,而功不图。”揭露了君王这一“岂为民乎哉”的行为动用农民、军队,大肆围猎,影响生产的事实,十分尖锐地提出君王应以“养民”为准则、 “动不为身”、“玄默为神,淡泊为德”。
接下来,翰林主人的答辩委婉而具深意,没有就对方的质疑作正面的“解惑”,而是逐层叙述了以往三世先皇德泽在民的前功往烈:汉高祖历艰除暴,创业垂统;汉文帝险约守成,恢弘治绩;汉武帝平息边患,扩展威德。这都是为国为民,也获得了国宁民康的效验。其中,“其后,熏粥为虐。……金革之患“一段描写的是武帝时期的武功,虽然作者没亲眼见过卫青、霍去病兽征的场面,但这段却以文学上的想象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卫青、霍去病征匈奴的战争场面,杀伐之气跃然纸上。
在逐层叙述了以三世先皇的前功往烈中,作者借翰林主人之口,假驳斥子墨客卿为名,以历代君王的行为为论据,一方面为了说明应法祖而治国,即治国要以文武之道,君王应该做到居安思危,另一方面则为了说明崇武也是必需的,但武功是在特定环境中才应用的。双管齐下,含蓄地表达了对汉成帝荒淫畋猎的不满。赋随后切入汉成帝这次大校猎本身,说这是为了习练武备而安排的暂时活动,皇帝是有所警惕的,继之而来的将是一个昌盛安宁的大治局面。很明显,这里作者只是表面上颂扬武功,甚至打出“胡人获我禽兽,竞不知我亦获其王侯”的招牌,而其实质还是非难而进行讽谏。只是手法上巧妙婉转一点,文意上也显得曲折起伏,耐人寻味。
综而观之,全赋议论凌厉,气势逼人,以正言出微词,泼辣而有节,通过隐晦曲折的手法在歌颂汉皇朝的声威和皇帝的功德的同时蕴含讽谏,从侧面揭露了封建帝王为了满足一己之淫乐而滥用民力,荒误农工的荒唐行为,反映了作者思想上进步正直的一面显示了作者作为辞赋家的词采风发的才能,又表现出作者作为议论家的逻辑缜密、无懈可击的特色。
在艺术结构与表现手法上,此赋中史实可以征信,辞藻使用得比较恰切,词旨分明,语言精炼,作者的意旨表达得晓畅深刻,颇具可读性。
子产不毁乡校和周厉王监谤的故事,人们都不陌生。但韩愈却在他的《子产不毁乡校颂》中把二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这就使人感到很有新意,而且能够从中得到深刻的历史教训。
春秋时,“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当时执政的是子产,他以礼法纲纪治国,进行了一些大胆改革。这就招致一些人的不满,批评,甚至攻击。有人建议毁乡校,子产坚决反对。他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子产对别人的批评采取的这种态度,是完全正确的,用现在的观点来分析,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的。两千多年前的子产能够有这样的气度和认识,是十分难能的。孔子对子产的作法也十分赞赏。据《左传》记载:“仲尼闻是语(指上述子产的话)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孔子把仁当作崇高的政治、伦理道德的标准,从不轻易以仁许人,现在居然据此即称子产为仁。这说明孔子认为这种作法就是仁的一种表现,为什么呢?因为这种作法和孔子的中庸学说是一致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并不是要人们对人处事不分是非,模棱两可。对于那种巧言令色的佞人、乡愿,孔子是非常鄙视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就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礼记·中庸》)孔子曾经说过:“君子之行也,度于礼,……事执其中。”(《左传·哀公十一年》)中庸学说承认事物存在着对立的两端,互相矛盾,又互相联结,应取长补短,以得其中,否则就会“过犹不及”(《论语·先进》)。要避免事物的任何一端超过了界限(用现代哲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度”),就要求使两端(即矛盾的双方)都能及时暴露出来,使人们及时了解,采取措施,否则就会使问题堆积起来,变得积重难返,甚或酿成大祸。子产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否则“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这些话正是这个意思。
正确的认识方法,导致了良好的效果。当子产执政头一年,有的人对他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等改革措施不理解,不满意,就怨恨他,叫喊“孰杀子产,吾其与之!”正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国口嚣嚣”,仇视到了极点。但子产既不因为这些人的不满而停止自己的改革措施,也不对不满的人采取镇压(毁乡校)的办法。而是如韩愈所说的那样,“善也吾行,不善吾避”。结果,子产执政三年之后,舆(国)人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郑人从实践中认识到子产的正确,对子产的态度也从仇恨变成爱戴,起了根本的变化。正因为如此,韩愈在诗中称颂“维是子产,执政之式(榜样)。”这样的颂词,子产是当之无愧的。
韩愈在诗中,也举了反面的例,就是《国语·周语》中著名的周厉王使卫巫监谤的故事。周厉王暴虐无道,国人批评他,他不但不改,反而派卫巫监谤,加以镇压。大臣召公劝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建议他多方设法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斟酌采行。但是,厉“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可能是由于吸取了周厉王失败的教训,子产才能悟出乡校不可毁的道理(前面引述的子产的一些话和召公的话很相似)。
经过这样的对比,韩愈在诗中说:“成败之迹,昭然可现。”他通过两个历史故事,两种方法带来两种结果,说明管理国家应该采取甚么方法。当然,韩愈只是从巩固封建制度的立场出发的,但从认识论角度看,却有普遍的意义。
韩愈最后为子产的善政“化只一国”(他的教化只限于一个郑国),而大发感慨。”四海所以不理,有君无臣,谁其嗣之?我思古人。”韩愈以为天下之所以得不到正确的治理,就在于没有称职的良臣。因此,他对子产特别怀念。其实,在古代的封建社会,象子产这样的良臣,是很难被重用的,纵使一时能执掌权柄,实施改革,也免不了要遭到保守势力的攻击,一旦失势或死亡,其改革的善政便又复归失败,即所谓政以人举,也必以人亡是也。
历史的经验证明,健全的政治,不能只靠个别的圣君贤相,而要靠健全的政治法律制度,以保证人民群国可以批评议论执政者及其作为,社会上各方面的不同意见也都能及时反映出来,以便使人们通过实践、试验和比较,认识真理。否则就会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下塞上聋,邦其倾矣!”同时,制度还要保证使那些思想品质好、有才干的人材能不断地被选拔出来,担任重要的职务,使他们能大展宏图。
这篇文章可分四段: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第二段先描写李贺的外在风貌,再写李贺的交游情况,后叙述李贺诗歌的创作过程和特点;第三段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异;末段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文章通过写李贺的一些轶事,从侧面烘托出传主的身份性格。全文构思巧妙,篇幅短小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在于:小传虽小,但小中有大、以小见大。其“小”在于:作者并没有全面勾勒诗人李贺的一生,对他的生平经历也记叙不多,而是选取了他生活中的若干小片段进行插叙,以小片段撑起传记的主干。此外,在篇幅上,全文寥寥数百字,语言极为精练。而其“大”又体现在:极小极短的篇幅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文章在构思布局上也是较为特别的,全篇以一“奇”字贯之。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言杜牧之序“状长吉之奇甚尽”,以杜牧言李贺“奇”引起下文自己所言李贺之“奇”。随后又提到李贺姊“语长吉之事尤备”,以杜牧序和李贺姊之言点出文中李贺事的由来。
第二段是全文的关键部分,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对李贺外在风貌的描写:“长吉细瘦,通眉,长指爪,能苦吟疾书。”作者抓住李贺外貌中最典型的几点特征,只用了区区十余字,李贺的清奇之气就跃然纸上了。尔后写李贺的交游情况,“最为昌黎韩愈所知”,与他密切往来的文人也不少。在文人交游中,作诗是最为常见的事情,但李贺每与诸人出游,“未尝得题然后为诗,如他人思量牵合,以及程限为意”,自然引出下文对李贺诗歌创作过程和特点的叙述。在李商隐笔下,李贺的诗歌创作大致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为情造文”,不以程限为意,而那种“得题然后为诗”的情况显然是“为文造情”,这是李贺不赞成的;
二是及时捕捉灵感,李贺诗歌的创作方式和过程无疑是特别的,“恒从小奚奴骑距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所作皆是自己所见所感,既是“为情造文”的表现,“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也是其及时捕捉灵感的方法;
三是坚持及时修改整理,“长吉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非大醉及吊丧日率如此”;
四是为文用心、能苦吟,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李贺都是呕心沥血为之,正如文中太夫人所说:“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始已尔”。这些都为了说明李贺诗歌创作之“奇”,事实上诗风及其创作方法之奇是由其人性情之奇所影响和决定的,李贺性情之奇不仅在其诗歌创作之奇中有所体现,以下几句更是直接写出了李贺性格中与众不同之处。他的诗歌都是呕心沥血之作,但却“过亦不复省,王、杨辈时复来探取写去”,“所至或时有著,随弃之”,创作时一丝不苟,处置作品却极为随意,这是李贺性情之奇的一个方面。
在写了李贺的诗歌创作之奇及性情之奇后,作者在第三段又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李贺临终之时有天帝召升,这种扑朔迷离、荒诞虚妄的描写占据了此段大部分篇幅,作者不仅对此浓墨重彩大加渲染,更在段末声明:“王氏姊非能造作谓长吉者,实所见如此。”也许李贺临终确实曾出现幻觉,而李商隐把这种幻觉放到传记中加以描绘,其实只是以此寄托自己的感情,并以现实和幻觉的鲜明对照引出最后一段的一连串质问。
末段是李商隐对李贺的议论和观感,并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从中也可窥出李商隐写作这篇小传的未言明的真意。最后一段托出了六个问题,虽然问而不答,但答案自在问中,能探得一二。前三问是问天,后三问则专问李贺的遭遇,层层递进,反复呼号。像李贺这样“才而奇者”世所罕见,却遭到世人的排斥,无人重视,而为天帝所重,与篇首的“奇”遥相呼应,更突出了作者对李贺一生遭遇的同情和悲愤。在这种同情和悲愤中,作者有意无意地把自我也摆了进去,因此无论是在对李贺之奇的叙述中,还是在末尾的一连串质问中,作者自己的身影总是若隐若现、似有若无,作者对自己命运和遭遇的感愤、慨叹也能隐约曲折地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