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出塞五首》组诗叙写开元(713—741)天宝(742—756)年间一位军士从应募赴军到只身脱逃的经历,通过一个人的遭遇深刻反映了天宝之变的“酿乱期”的历史真实。
自开元中玄宗改府兵制为募兵制,兵农分离,出现了职业兵。德宗时李泌论募兵制是祸乱的根源,说这种应募的兵士,既非土著,又无宗族,重赏赐而轻生。《后出塞五首》主人公正是这样一个应募者形象。一无牵挂的汉子,乐意当兵吃粮。诗中提到相赠吴钩的“少年”,当属唐诗中常常写到的少年游侠一类人物。物以类聚,此诗主人公也应是这一类人物。组诗第一首系主人公自叙应募动机及辞家盛况;第二首叙赴军途中情事,尚归美主将;第三首是诗人的议论;第四首则揭露蓟门主将的骄横;第五首则写逃离军旅的经过。此组诗的突出成就,便在塑造了一个“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对此诗的赏析,便应围绕这一中心来进行。
一度怀着功名万里雄心的军士后来逃归,其逃离的动机,诗中说得很清楚,是由于他在蓟门军中看到“主将”(当指安禄山)日益骄横、目中无君,而朝廷一味姑息养奸“主将位益崇,气骄凌上都,边人不敢议,议者死路衢”,自己本为效忠国家而来(“誓开玄冥北,持以奉吾君”),不料却上了“贼船”,“坐见幽州骑,长驱河洛昏”,因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了。
诗一开始就讲得很明白,主人公赴边的目的就是追求“封侯”,“首章便作高兴语,往从骄帅者,赏易邀,功易就也。”(浦起龙)此人正是第三首所谓“重高勋”的“今人”、“奋身勇所闻”的“貔虎士”中的一员。“拔剑击大荒,日收胡马群;誓开玄冥北,持以奉吾君”,也正属于这类人物的夸耀口吻。从第一首“男儿生世间,及壮当封侯”到第五首“跃马二十年,恐辜明主恩”的表白,可见主人公求取功名封赏的思想是一贯的,并未发生何种转变。“古人重守边”六句,不能理解为诗中人思想的转变,而只能理解为诗人自己对时事的评议,或者说它们恰恰是诗人对笔下人物思想、行动的一种批判。说这是杜甫微露本相的地方还不够,应该说这是作者直接激扬文字,站出来表态。这种夹叙夹议的手法,在杜甫诗中原是并不罕见的。
据《通典》称:“国家开元天宝之际,宇内谧如,边将邀宠,竟图勋伐,西陲青海之戍,东北天门之师,碛西怛罗之战,云南渡沪之役,没入异域数十万人,向无幽寇内侮,天下四征未息,离溃之势,岂可量邪!”当时的边境战争,唐玄宗好战固然是一个原因;兵制的改变,也同样是个重要原因。府兵原是寓兵于农的一种兵制,将帅不能拥兵自重,故唐朝前期没有武夫割据事件。而募兵之行,诚如李泌所说,应募兵士多是不事生产的亡命之徒,他们贪功重赏,形成军中好战心理。上自朝廷,下至士兵,互相影响,正是“岂知英雄主,出师亘长云。六合已一家,四夷但孤军。遂使貔虎士,奋身勇所闻。”对侵侮邻国的兴趣随战争的进行愈来愈浓厚,野心的将帅也就得到长成羽翼的机会。
《后出塞五首》就艺术地再现了这一特定时代的历史生活。诗中主人公正是募兵制下一个应募兵的典型形象。他既有应募兵通常有的贪功恋战心理,又有国家民族观念。他为立功封爵而赴边,又为避叛逆的“恶名”而逃走。组诗在欢庆气氛中开头,凄凄凉凉地结尾,是一出个人命运的悲剧。
秋瑾的小诗“对酒”作于1905年,即光绪三十一年。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入侵,国事板荡,中华民族濒临灭绝的危险,而满清王朝腐败不堪,鉴湖女侠愤然而起,她本出身书香门第,却不愿做娇花弱柳,为探索救国救民的途径于1904年变卖掉自己的全部首饰衣物东去日本留学。她说:“人生处世,当匡济艰危,以吐报负,宁能米盐琐屑终其身乎?”在日本她以高价购得一柄宝刀,并学习剑击和射击技术。秋女侠是近代史上一位奇女子,击剑,舞刀,豪饮,赋诗,俱能来得,尽显巾帼豪气。1905年从日本回国,走访好友吴芝瑛,以所购宝刀相示,纵情豪饮,酒酣耳热,拔刀起舞。
第一句以不吝惜千两黄金去购买锋利的宝刀起兴,“千金”本是珍贵的钱财器物,而诗人却毫不可惜地用来换取别人看来价值根本不足相当的东西。表现了诗人意欲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甚至不惜流血牺牲,表现出诗人的性格的豪爽。
第二句与首句呼应,诗人愿意用名贵的貂裘去换酒喝,这些贵重的东西都毫不犹豫地舍弃,诗人以一女子而作如此语,显示出诗人仗义疏财,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豪爽性格。
第吴芝瑛久知秋瑾有光复志,虑其事泄贾祸,屡示珍重。面对好友的提醒,这就有了本诗的第三,第四句,秋女侠的回答。借用周朝的忠臣苌弘鲜血化碧的典故阐明: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满腔的热血也不能白白的流淌,应当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只有这样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同时抒发诗人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豪迈情感。
全诗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借对酒所感抒发革命豪情,表达了诗人决心为革命奉献一切的豪情壮志,充分表现了诗人的英雄气概。
这首词调,创自清真。写离别情景,故能随意驰骋,而又与音调协合,具声乐美。
词上片写送别,下片写别后之思。词中运用陪衬、反衬、熔情入景、化用前人诗文之语等多种手法,细腻曲折地写出了送别怀人的悲凄与深情。全词所表现的惜别、怀旧之情,显得极为蕴藉,只于写景、叙事、托物上见之,而不直接流露。
起两句“河桥送人处,良夜何其?”写送别的地点、时间。时间是夜里,夜是美丽的,又是温馨可念的,故曰“良”;联系后文,地点是靠近河桥的一个旅店或驿站;用《诗。小雅。庭燎》的“夜如何其”问夜到什么时分了,带出后文。“斜月远堕余辉;铜盘烛泪已流尽,远远凉露沾衣。”夜是露凉有月的秋夜。但送别情人;依依不舍,故要问“夜何其”,希望这个临别温存的夜晚还未央、未艾。可是这时候,室内铜盘上已是蜡尽烛残,室外斜月余光已渐收坠,远远的凉露浓到会沾人衣,居然是“夜向晨”了,即是良夜苦短、天将向晓的时候。这三句以写景回答上文;又从景物描写上衬托临别时人心的凄恻和留恋。“斜、堕、余、凉”,都是带有感情色彩的字:“烛泪”更是不堪。周邦彦词喜运化唐诗。“烛泪”句即运化杜牧《赠别》诗“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李商隐《无题》诗“蜡炬成灰泪始干”。
“相将散离会,探风前津鼓,树杪参旗。”收束前面描写,再伸展一层,说临别前的聚会,也到了要“散离”的时候,那就得探看树梢上星旗的光影,谛听渡口风中传来的鼓声,才不致误了行人出发的时刻。
“参旗”,星名,它初秋黎明前出现于天东,更透露了夜的季节性。鼓,可能指渡头的更鼓,也可能指开船鼓声,古代开船有击鼓为号的。观察外面动静,是为了多留些时,延迟“散离”,到了非走不可的时候才走,从行动中更细腻的写出临别时的又留恋、又提心吊胆的心情。“花骢会意,纵扬鞭、亦自行迟。”写到出发。大约从旅舍到开船的渡口,还有一段路,故送行者,又骑马送了一段。从骑马,见出送行者是男性;从下文“遗钿”,见出行者是女性。这段短途送行,作者还是不忍即时与情人分别,希望马走得慢点,时间挨得久点。词不直说自己心情,却说马儿也理解人意,纵使人要挥鞭赶它,它也不忍快走,这里用拟人手法,将离情别绪层曲婉转的道出。
过片“迢递路回清野,人语渐无闻,空带愁归。”三句接写送别后归途。情人一去,作者孤独地带着离愁而归,故顿觉野外寂寞清旷,归途遥行,对同一空间的前后不同感觉,也是细腻地反映送别的复杂心情。“何意重经前地,遗钿不见,斜径都迷。”这三句是一个大的转折,转得无痕,使人几乎难以辨认。读了这几句,才了解上面所写的,全是对过去的回忆,从这里起才是当前之事,这样,才使人感到周词结构上的细微用心,时空转换上的大胆处理,感到这里真能使上片“尽化云烟”。《海绡说词》说“河桥”句是“逆入”,“前地”句是“平出”,“逆”即逆叙以往,“平”即平叙当前。这里的第一句领起后文。直贯到全词结尾;第二句情人去后,不见遗物,更无余香余泽可求;第三句写旧时路径,已迷离难认,“兔葵燕麦,向斜阳、影与人齐。”送别是晚上和天晓时候;重游则傍晚,黄昏中的斜阳,照着高与人齐的兔葵、燕麦的影子。这两句描绘“斜径都迷”之景,有意点出不同期间;又用刘禹锡《再游玄都观》诗序“惟兔葵燕麦,动摇于春风有”的典故,表示事物变迁之大。感慨人去物非的细腻心情,完全寄寓于景,不直接流露,故《艺蘅馆词选》载梁启超评这两句词说:“与柳屯田之‘晓风残月’,可称送别词中双绝,皆熔情入景也。”下面三句:“但徘徊班草,欷歔酹酒,极望天西。”说过去列坐的草地上,徘徊酹酒,向着情人远去的西边方向,望极天边,而欷歔叹息,不能自已。“欷歔”二字,直接摹态抒情。
这首词写情细腻、沉着,语句起伏顿挫,结构上层层伸展,时空变幻灵动飞扬,过渡自然,风格上哀怨而浑雅,堪称送别怀人作品中的上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