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否有心理学家专门研究过历史上的暴君的心理,这种研究肯定很有意思。在平常人看来,暴君们的言行举止都有些异乎寻常,按正常人来说是匪夷所思的。比如,夏桀的宠姬妺喜爱听裂帛声,建造过“酒池肉林”;商纣王的酷刑“金瓜击顶”、“炮烙”、“虿盆”、做人的肉羹、活剖孕妇等等。
晋灵公弹射路人、杀厨子游尸的举动,仅仅用一般的残暴、狠是难以说明的,恐怕总有些变态心理,或者歇斯底里症一类的精神病,才能解释他的怪癖行径。如果真是这样,除了治病、关进疯人院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让他改邪归正,或者像赵穿那样,将其杀掉,以免危害更多的人。
中国传统政治制度致命的痼疾就在于,无论所谓的“天子”多么愚笨、痴呆,无论多么残暴、缺德,无论多么变态。病入膏肓,都是“神圣”的,不可冒犯的,不可弹劾讨伐的,否则,便会犯下各种“罪行”:欺君,亵渎,犯上作乱,直至弑君。而且,这些罪行都是弥天大罪,不可赦免,甚至可以诛灭九族。
虽然有此痼疾,但让人感叹不已的是,无论在哪个时代,只要有昏情残暴的暴政。苛政存在,就有敢于诤言直谏的义士出现,并有敢于弑君的勇士出现,前者如赵盾,后者如赵穿。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将要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甚至还包括以自己亲人的生命为代价,依然大义凛然,慷慨陈词,视死如归。
这些词语,只有用在这些义士、勇士身上才是沉甸甸的、掷地有声的、名实相符的。
其实,敢于直谏、敢于弑暴君,已远不止是一种一时冲动的个人行为,更不是宗教信徒的迷狂。它是一种非常清醒的、理智的选择,是不得不如此的抉择。有时,明知暴君不可理喻,有时明知自己的行动无异于以卵击石,自投罗网,如荆轲刺秦临行前 所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但是,它们所体现的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永恒的正义,即决不向残暴专制、黑暗腐朽屈膝让步的决心。
正如希腊神话传说中的西西弗斯明知自己推上山的巨石要滚下来一样,依然坚持不懈地推下去。人类的精神和行动的意义,就在过程之中显示了出来,结果则是次要的了,甚至并不重要了。
面对残暴和死亡而敢于挺身而出,这种行为表示了一种严正的抗议,表示了一种不屈的精神。翻看历史,这种抗议和精神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就好比光明和黑暗从来都是相随相伴,哪一方都没有消失过一样。也许,光明和黑暗永远都会这么抗衡下去,直到人类不再存在。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