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
这首诗用一条长题说明作诗的缘由。冬郎,是晚唐诗人韩偓的小名。小字冬郎,是李商隐的姨侄,他少有才华。他的父亲韩瞻,字畏之,是李商隐的故交和连襟。大中五年(851)秋末 ,李商隐离京赴梓州(州治在今四川三台)入东川节度使柳仲郢幕府,韩偓才十岁,就能够在别宴上即席赋诗,才华惊动四座。大中十年,李商隐返回长安,重诵韩偓题赠的诗句,回忆往事,写了两首七绝酬答。这是其中的第一篇。
诗中最后两句名句,将冬郎及其父亲畏之比作凤凰。丹山相传是产凤凰的地方,其上多梧桐。桐花盛开,凤凰偕鸣,其中雏凤鸣声清圆,更胜于老凤。
此词舍弃了通常赋比兴手法的运用,避开了作者感情的直接抒发,却巧妙地实写了少妇和灵鹊的两段心曲。词上片是少妇语,下片是灵鹊语。全词纯用口语,模拟心理,得无理而有理之妙,体现了刚健清新、妙趣横生的艺术特色。
有人说,这上下片之间是少妇和灵鹊的问答或对话,这说法恐怕不确。实际上倒更像二者的心理独白或旁白,这不仅从语气和清理上看,它们之间不必也不像对话;而且,早期的词是入乐的,它通过演唱者的歌声诉诸人们的听觉,以口头艺术特有的声调语气,使用独白或旁白,是易于表现主人公的心理态势,以至于表达主题思想的。上片在于表明少妇的“锁”,下片在于表明灵鹊的要求“放”,这一“锁”一“放”之间,已具备了矛盾的发展、情节的推移、感情的流露、心理的呈现、形象的塑造,这也就完成了艺术创作的使命,使它升华为一件艺术品了。
灵鹊报喜是中国固有的民间风俗。不过,将灵鹊的噪叫当作行人归来的预报,毕竟只是一种相沿而成的习俗、观念,它本身并不见得合理,因而也就往往难以应验。而作者采用这一习俗入词,正是觑着它的“跛脚处”而有意生发,其目的还在于表现少妇思夫不得而对灵鹊的迁怒。于是,不合理的习俗倒构成了合理的故事情节,而且也由此增强了词作的生活气息和真实感。这有如点铁成金的魔棒,有此一着,顿使全词发生了奇妙的变化,给了两段普通的心曲以光彩、活力、生命,使词作活起来。
“燕郊芳岁晚,残雪冻边城。四月青草合,辽阳春水生”四句是说:燕郊大地,芳草鲜美的季节快要过去;边城之中,仍然残存着点点积雪。阳春四月,青青的野草遍布四野;辽水的北岸,积雪融化,涨起了春汛。这几句描写辽西春天的景象。起句点名时节地点。辽西地处北国,虽然已是晚春,却残雪犹存,让人感到阵阵寒意。既称“芳岁”,复称“残雪”,再一个“冻”字,写出了这里荒寒而独特的景象。“四月”照应“芳岁晚”;“春水”暗应“残雪”。这两句在荒寒的背景上涂抹了清亮的生命的绿色,意境宁静优美。
“胡人月牧马,汉将日征兵。露重宝刀湿,沙虚金鼓鸣”四句意为:关外胡人月在放养战马,关内汉家将日日征兵。露水凝重,把将士的宝刀打湿了;沙土松虚,军队的金鼓呜呜作鸣。这四句由前面描绘辽西春景转为写人。四月春草合,故胡人月牧马。胡人入侵通常是在秋高马肥之时,此春天牧马,看似安宁祥和,实暗伏杀机,因而汉将日征兵,严加防范,不敢懈怠。“露重”两句,用兵器与铠甲在自然条件下的反应突出士兵作战的艰苦,引出下文的感叹。
“寒衣着已尽,春服谁为成。寄语洛阳使,为传边塞情”四句意为:戍卒们冬天的寒衣已经穿烂,可是这时春天的服装还没有谁给他们做成。转告前往洛阳的使者,请你传达一下这边塞的艰苦情况。这四句即景抒情。“寒衣”二字,呼应开头次句“残雪冻边城”。寒衣已尽,春服无着,戍边生活倍加艰辛,却无人知晓、可怜。“春服谁为成”,采用疑问语气,意即没有做成,自然引出结句寄语洛阳使,亦即寄语朝廷,要体恤边关将士的辛苦。字里行间,饱含着诗人的深切同情。
这首反映边塞生活的诗作,语言平实,层次清晰,格调刚健,境界沉雄,饱含深情,意在言外,可谓“风骨凛然,一窥塞垣,说尽戎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