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熥与其弟、藏书家“红雨楼”主人徐兴公,都是明朝后期闽中才子,徐兴公声名尤大,号“兴公诗派”。这首小诗,当是徐熥寄给正在客游途中的兄弟,望其早日归来聚首的。
前两句里,重叠着“春”“客”各三字,一时令人眼花缭乱,但细细读时,却只觉诗意层层迭变,全无重复之感。“春风送客”,佳事也,身在客途,有春风一路相送、殷勤追随、慰我寂怀,如何不佳?如何却是“翻愁客”?起句虽不设问,而疑问已在其中。次句答得更巧。“客路逢春”,其实与“春风送客”只是一事,但虽是一事,两样说之,滋味便全然不同。有春一路“送”我,固然良慰;但春者,当是于安闲悠然中所赏玩者也,今在“客路”,正尔奔波,有何闲逸心思赏玩呢?故客路所逢之春,在客子眼中,自然是“不当春”一一算不得春,彼虽欲慰我,却终不能慰我,彼既一路送来,却时时令我不得慰,又如何不愁?
上两句一问一答,已于重叠用字之中,曲尽变化之妙,但仅此而已,尚不过小巧手段,此诗之妙,更在后两句,然最妙处虽在后两句,其草蛇灰线,仍出于前两句。请再细想之:“不当春”,客因可作如是观,单春毕竟是春,不论你说它当得当不得,春风依旧骀荡,春光依旧汩汩流逝一一这,恐怕才是客愁的更深处吧?诗人唯因窥到了这客子在漫言“不当春”背后的深愁,故而于第三句才突发奇想,他把目光投到了象征春日的娇啭黄莺儿身上,他要那黄莹儿声音别变,还是嫩嫩的,娇娇的,千万别马上变得老腔老调,千万别把春天也啼老了,啼尽了一一因为,此际天涯正有一位未归的客子,正被算不得春的春光紧紧包裹着,为无法享有真正的、安闲的、故乡的春光而愁上加愁。如果黄莺儿声音真的老了、春光真的逝尽了,那客子天涯归来,他还能赏玩到什么呢?他岂不是要在“不当春”之外,更增一层“不见春”的悲哀?
诗中的“客”,当然是指徐兴公,诗人寄诗给乃弟,而不称“弟”称“客”,且一篇之中三致意焉,无非是为乃弟点醒客子身份,望他莫要久恋梁园,迷失故园。诗中言徐兴公“逢春不当春”,自是诗人的揣测;诗人要莺声不老、春光莫逝,自也是诗人的痴想。一篇之中,皆为揣测和痴想;一篇怀人盼归之文字,却皆为“愁客”、“未归”充满字面,诗旨并不显露;这般落笔是诗的出人意表处,是诗的不落旧套处,更是诗的尤可收取招人归来之效处。试想:若徐兴公看破了兄长的痴想,顿悟到莺声其实不得不老、春光其实不得不逝,他能不早作归计吗?他能让期望与故园的兄长,在春尽之际长吁短叹、失望独归么?
词的上片叙事写景。首两句叙栽种杏花的经过:自买杏栽种到自己亲眼看到杏花开放,竟已隔了十年的时间。作者自咸通十年(869年)登进士第以后,便宦游在外,到返乡,其间共隔十一年时间。“十年”当是举其成数而言。“方始坼”言外之意是说:花亦多情,竞知待归始放。作者写作诗词每每超越经验世界而注重眼前直觉,因此此杏去年开花与否,完全可以丢开不管;反正是眼前开了,便可以尽情吟赏。“假山西畔药阑东,满枝红”两句,一是说杏花在园中的位置适中,东边是假山,西边是芍药阑,景物配置合宜,使人感到它在主人的心目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二是说盛开的杏花喷红溢艳,令人感到赏心悦目。上片四句虽然投有直接描写作者对杏花的态度,但爱杏之心已经不言而喻了。
下片主要抒发感慨。“旋开旋落旋成空”一句叠用三个“旋”字,把昨天的花开、眼前的花落和若干天以后的枝上花空三个阶段飞快扫过,极言好景不长,韶华易逝。从创作上看,词人是一个很善于把自己的心曲外物化的词人。十载功名,霎那间成为过眼云烟。这与杏花“旋开旋落旋成空”的现象可谓“妙契同尘”。悲物,正所以悲己,因而读者能从中听到作者怅惘、失意、痛楚的心声。“白发多情人更惜”,多情人易生华发,缘于善感。值此花开花落的时节,当然更是如此。由于词人入世之心未泯,惜时,表明他尚有所待。“黄昏把酒祝东风,且从容”,词人的政治前途与唐王朝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唐王朝的命运“旋成空”的话,词人就无所指望了。“且从容”三字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字字为焦虑、忧思所浸渍,因而可以说是“味无穷而炙愈出”了。
全词由种花、赏花、惜花,写到祝告东风,乞驻春光护花,始终未离杏花一步,而忧国之思俨若可扪。这就巧妙地体现了词人在《诗品·含蓄》中提出来的“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语不涉己,若不堪忧”的艺术要求,因而是耐人寻味的。
好朋友邀请赴宴,自己不想去,这是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事。面对这种情况,要借故推辞,很难措词。姜夔这首诗却推辞得很得体,既道出了不想去的原因,又说得不俗,耐人寻味。
诗首句直抒胸臆,表明自己一天天衰老,对世间的事渐渐淡漠,提不起兴致,因此懒得出门,没有心情听到宴饮中的嘈杂的管弦,也更无心应酬。这句是实写,企图通过自己的种种不堪,引起对方的同情,但作为不去赴席的理由,仍嫌不足,于是第二句再加以补足,请出万能挡箭牌,以身体不好,不适宜饮酒为托词,谢绝邀请。这样拒绝,既说明了自己不去的原因,又等于告诉对方,自己的现状,去了后反而会因了自己一人向隅而使满座不欢,于是主人就不便再勉强了。
三、四句说自己不去,但与前两句直接表示不同,换个角度,说自己愿意留在家中。留在家里的理由也很充分,时逢夏末,碰到了难得碰到的好雨,驱尽了残暑,在这样凉爽的天气里,正好可以在家中舒舒服服地睡一觉。虚堂的幽静,与上面管弦的热闹成对比,走向年老而又在病中的他自然适宜乘凉快在家好好休息;而白天高卧,又带有几分高士的闲适意趣,很切合诗人自己的身份。听了这些,张平甫就更加不会因为诗人不答应赴宴而不快了。
姜夔一生困顿失意,为生计所迫,羁旅天涯。他写这首诗时,生活主要依靠张鉴、张镃和范成大的资助,人到中年,彷徨无措,使他倍感寥落。他在《忆王孙》词中自述“零落江南不自由,雨绸缪,料得吟鸾夜夜愁”,正是他当时生活及心情写照。这首诗表面上写的是辞谢友人的邀请,三、四句甚至带有些豁达,但隐藏在诗后的是很浓重的牢愁,因此读来使人觉得有些压抑。
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
在封建社会中,有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小家女子一旦嫁给豪门阔少,便由贫贱之身一跃而为身价百倍的贵妇人,恃宠享乐。娇贵异常;而不遇之女,即使美颜如玉,亦不免终生沦于贫贱境地。此诗所写,盖为此而发,而其所蕴含的意义却超越了诗中所写事实本身,从而使这首诗的诗意具有了很大约外延性。或谓伤君子不遇,或谓讥刺依附权贵的封建官僚,或谓慨叹人生贵贱的偶然性,都能讲得通。
全诗可分为两部分。前十八句为第一部分,构成了这首诗的主体,塑造了因遇而骤得富贵的“洛阳女儿”这一艺术形象。开头两句对“洛阳女儿”略作介绍。以冷语发端,自含鄙夷之意。下面两句说她的丈夫骑着宝玉络头、毛色青白相间的高头大马,她的侍女为她献上满盈金盘的鲤鱼片。一为侧笔映衬,二为正面描写,一虚一买,“洛阳女儿”的身价和地位显示出来了。一个普通的小家女子,朝夕之间竟身价百倍,原因就是嫁给了一位颇有身份的“良人”。遇者则贵、不遇者则贩的人生感慨,暗暗含在其中。“画阁”以下四句,写“洛阳女儿”住在红桃绿柳竟相掩映的画阁朱楼,出门坐的是用罗帷遮护的七香车,回来的时候,用宝扇遮面,被接入九华帐里。至此,“洛阳女儿”的饮食起居已见一斑。“狂夫富贵在青春”到“不惜珊瑚持与人”,连续驱使典故,插入对其丈夫的描写;结构上照应上文“良人”一句,将诗意补足。其夫正当青春年华,身享荣华富贵,意气骄奢,甚于晋代巨富石崇;丈夫亲自教她跳舞,其怜爱之情,一如刘宋汝南王之干爱妾碧玉。“不惜珊瑚持与人”,用石崇与王恺斗富一事,将“良人”骄奢豪富之态现于纸上。这里所描写的是“狂夫”之相,但细玩诗意,却是借“狂夫”之相,以形“洛阳女儿”的娇贵之态,貌似游离实则还是为写“洛阳女儿”而驱使笔墨的。随后,顺接上面的“自怜碧玉亲教舞”句意,迤逦而下,正面描写“洛阳女儿”在九微灯约光晕里,在雕花的连环形窗下,通宵达旦,歌舞不休。这里特别点染了灯花燃尽而扑窗乱飞的一个细节,暗示“洛阳女儿”通宵沉醉于狂歌狂舞中,直到天亮,九微灯才熄灭,这里以九微灯入诗,无异是把“洛阳女儿”与王母同化为一体了,从而为“洛阳女儿”披上了一层高贵的外衣。其富贵之相,借典故婉然传出。“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熏香坐”,写“洛阳女儿”戏乐已毕,无暇练习曲子;打扮好了,依炉熏香而坐。“坐”字,仿佛见其慵懒之态和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下面又拓开一层,写“洛阳女儿”出入贵戚之家,奔走权门之内,虽语不涉讽,但讽意存焉。
诗的最后两句为第二部分。诗人把笔锋猛地一转,描绘出一幅貌似孤立实则与上文融浃为一的越女浣纱的画面。美颇如玉的越国女子西施,在她未遇之时,身处贫贱地位,只好在江边漂洗罗纱。“谁怜”二字,一贯到底,造成快速的节奏和奔流的诗意,表达了诗人对不遇者的深切同情。其中也不乏感愤不平之气。
全诗描写了两种人物形象,一贵一贱,一奢靡,一穷困,各成独立的画面,却又相反相成地统一于全诗中。写法上,前一部分以繁笔铺张扬厉,穷形尽相;后一部分以简笔淡然点染,意到即止。一繁一简,繁简各宜。诗中有讽刺,有同情,有慨叹,而这又深深地隐蔽在文字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