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寓言性质的小品文。作者在文中以谪龙自比,用轻蔑的态度回击了腐朽势力对自己的侮辱,表现了决不与那些“非其类”的人们同流合污的昂扬气概。文章内容神奇瑰丽,形象生动,富有浪漫主义色彩。
作者当时的处境和文中的谪龙——奇女子一样。这个奇女子,是一个性格坚强、光彩照人的女神形象。虽然被贬,心中志趣未消。她的人身志趣容不得外人轻辱冒犯。她捍卫自己的圣洁,正如同作者要保持自己人格的完美一样,一直坚定不移。这里显示了作者在发扬古代士大夫“可杀不可辱”的凛然正气。当然作者对朝廷仍然心存幻想。所谓“七日当复”,即是说朝廷不久就会收回成命,招作者重归长安,加以重用的。殊不知作者至死也没有再回到朝廷任职。被贬十四年后客死于柳州刺史任上。这正是历代士大夫认识上的悲剧:就算朝政混乱,君主还是好的;小人虽然横行一时,正人君子终会有好报。然而,残酷的现实,无情地打破了作者一类的善良的知识分子的美梦。文章结句“非其类而狎其谪,不可哉!”的严正警示,更令读者深切感受到处于逆境中的作者不甘受辱而自我保护、自我期许的人格精神。
文章通篇记述了扶风马孺子所讲少年时的一段见闻,只有篇末两句是作者的话,但是含义却非常深刻。全文具有借谪龙以喻谪人的象征性,具有强烈鸣不平的现实指向性和警示性。而作为文学作品,它又极生动形象。奇幻惊警。从奇女初谪人间时的“有光晔然”和华丽穿戴,到她被贵游少年狎辱时的“頩尔怒焉”、“今吾虽辱尘土中,非若俪也。吾复且害若”,再到她七天之后取杯水饮之,呼嘘云气,化为白龙,徊翔在天的变化,无不悚人耳目,使读者对其事始则同情,终而快意。
苏轼论六国诚心正意、浑厚圆融,其文承接苏洵《六国论》中“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的观念,但现实针对性更强。
苏轼大概既不满宋朝维持积贫懦弱的现状,又对王安石“一日百变法”有强烈担忧,他曾上书锐意革新的神宗皇帝:“臣窃以为当今之患,虽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进策》)所以苏轼论六国格外关注“人”的问题,其视野又不局限于战国,而是由战国放宽到历朝历代,他从描述“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的盛况,扩展到古今对“智、勇、辩、力”四种所谓“天民之秀杰”类人才的态度,指出“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这一总体回顾,体认精当而周全。由此再收归六国与秦朝因在用人制度上的不同而导致存亡效果的不同:“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赖此“六国”方由“久存”至“少安而不即亡也”;而秦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由之因“客”而一统天下,可见人才何其重要,但“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导致“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这就等于“纵百万虎狼于山林”,他们不愿“老死于布褐”,只能“辍耕太息以俟时”,而一旦时机成熟必“将噬人”,这正是“秦之所以速亡者”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苏轼行文在一放一收之间,便达到“出奇无穷,一洗万古”的境界,指责王安石变法,以始皇的“民恃法而治,吏守法而已”的任法愚民导致秦亡为例而不动声色;批判宋朝“重文轻武”的用人战略,以提倡国家要使“智、勇、辩、力”四种人才“区处条理,各安其所”为准则亦不动声色。郭预衡曾撰文认为:苏轼《六国论》于用人观点片面、于“新法”未击要害、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之结论“更是儒家思想的偏见”,总的看来是所谓“思想是无足取的”(《苏轼散文的一些艺术特色》)。但苏轼认识到的“人”的问题,尤其是“智、勇、辩、力”之人中“秀杰”能不大量失业而让其“各安其所”的问题,也仍是现代社会要着力解决的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当人们的观念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转化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推进时,当发展由满足吃穿的“小康社会”转向提升素质的“和谐社会”时,自然不能认为苏轼“以人为治国之本”的理念是片面、保守。
苏轼不反对“以法治国”,他指出“陈豨过代,萧曹莫能禁”,“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但也允许地方王侯“争致宾客”,原因可能有二:一为“惩秦之祸”,一更为“爵禄不能尽糜天下士”。“萧曹为政”呈“文景武之世”的作法,尽管不是主观上想解决“客”的就生安居问题,但客观上却的确使汉代走向了昌盛,虽不如“先王之政”那样,有主动积极的“养士”“爱人”的境界,然“学道易使”(即把“道”作为技术使用)之效却何其明达。一味“任法不任人”,秦皇便有隳名城、杀豪杰”之举、北宋新党便酿“乌台诗案”之冤,所以汉高祖刘邦认识到“马上能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唐太宗李世民也悟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由此苏轼在《六国论》中阐明了三种治国之层次:最低是“任法不任人”的治国(即秦),其次是“有法不禁客”的治国(即六国与汉),最上是以“爱人”为自觉、为核心而“学道”而制定法则来治国(即“先王之政”)。可见治国讲究德为前提、以德与以法并重,讲究使“智、勇、辩、力”之“秀杰”能“不失职”而“安其所”的原则,恰恰显示着苏轼继承了儒家仁政治国理念中的对现代社会仍有不可忽视之启发的最积极的思想要素。
这篇散文是苏轼“杂然有感于中”而作,文中引用大量见于传记“皆争养士”的史实,从春秋之末,至于战国,一直到汉代的“文景武之世”,从而导出论点,实在是“考之世变”之论。其言凿凿,确可信据。文章论及历史上通过什么途径选拔士人的问题,其时间跨度从三代、春秋、战国,历汉、魏、晋,到隋、唐之后,思如泉涌,旁征博引,行文曲折而无不尽意,充分表现其文章纵横捭阖、雄辩宏论的风格。正如苏轼在《答谢民师书》中所谓“大略如行文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元代人虞集生长于江南,但仕宦生涯又使得他不得不留在北方的大都(今北京)。他在晚年曾屡次请求回到南方,但终不获允许,乡关之思由此而愈加浓烈。此诗正反映他的这种乡愁和苦楚的心理。
“何处它年寄此生”,来自于诗人凄楚的内心深处。他在经历了难熬的宫廷生计,又久羁京师不得南归之后,自然便产生了人生如寄的悲凉念头。人生如寄、人生如梦及人生如戏的思想都源自佛教,反映的是人生的虚幻不真,认为人生不过是暂时寄寓于世界上的空皮囊而已。虞集的发问并非懵懂,而是十分清醒的明知故问,这种人生如寄的观念已深深扎根于他的心上,所以他做官虽然官至翰林院学士、国子祭酒也坚决地要求回归江南的家乡。
“山中江上总关情”,指的是哪怕是隐居山中或是浪迹江湖寄此余生,都不能忘却魂牵梦绕的乡关之情。当然,这“山中江上”也代指江南的青山绿水,在那里有杂花生树,草长莺飞,画舟横笛,酒旗招摇,家乡的一草一木总让诗人牵挂着哩。“总关情”指的是无时无刻不在关注,乡关之思的落脚点总是倾注在江南故土之上。
“无端绕屋长松树,尽把风声作雨声”,传达的是诗人那种无法排遣的乡愁。诗人在院中独坐而思、而愁,竟然会埋怨起那绕屋而长的高高松树身上来了。绕屋的松树长而高,表明诗人居京师此屋已多年了,树犹如此,人何以堪,岁月的流逝更加重诗人乡思的凝重。不仅如此,这松树又毫无理由的总是迎风发声,诗人每每听来仿佛又回到了江南的雨声里。
“尽把风声作雨声”的不是松,而是诗人的内心错觉,这种错觉恰恰真切地反映出了诗人愁情的深植与难以驱除。诗人不仅对江南的江山景物关情,即使是北方的草木入眼入耳作声都会使他联想到江南的江涛雨声。可见诗人的乡关之思已使他进入痴迷的状态,成了他的心病。“尽把风声作雨声”也是诗人的愤激之语,独坐而思又难解乡愁之时,就连呜咽的松风也被牵连进来,成为诗人的怪罪对象。
诗题为《院中独坐》,含有深刻的孤独和寂寞的意思,他的这种乡关之思实际上是在内心深处所藏的家国意识,故借院中的松树来宣泄心中的不满。大诗人李白有《独坐敬亭山》一诗,是借孤云寄托自己的孤独,虞集《院中独坐》亦从松风中找到寄托的对象,并从风声的倾听中听出江南春雨的消息,其内心的痛楚也超越他个人内心的疆域成为世人可以共鸣的故土家园意识,从而传达出“独坐”的神髓。
此文由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在仪征县发生的一场火灾生发,先交待了这场火灾的时间、地环境和严重后果,再极力渲染火灾的场面,然后具体地描写了盐船起火后盐民死难的悲惨景象,最后写死者的无辜及其亲人的祭奠。全文摆脱了骈文的形式主义倾向,结构上紧扣“'哀”字,细节描写上生动逼真,抒情上往往直抒胸臆,表达了作者真挚的悲哀与同情,真切感人。
首先,在结构上,作者采用层层深入、步步推进的手法。不断变换审视角度,通过生动地描绘景象,抒发情感,把哀愤之情逐步深化,收到了感人肺腑的艺术效果。第一段是全篇总冒,交待了惨案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和结果,其中特别提到“坏船百有三十。焚及溺死者千有四百”,并且是“一夕并命,郁为枯腊”。这样突然的变故和悲惨的结果,骇人听闻。全文起手就显得突兀不凡,虽简洁明了,但一股悲愤之情,却直透人心肺。第二段转入正面描写整个大火场面,极力渲染悲惨气氛。一开始,先写出隆冬寒冷、江中风大这阴森可怖的环境,为大火的突发和猛烈设下伏笔。接着写大火发生,先是“星星如血”,紧接着是“百舫尽赤”,然后是船民奔走狂呼,而后是烟消火灭,“齐千命于一瞬,指人世以长诀”,最后是“衣缯败絮,墨查炭屑,浮江而下,至于海不绝”,用浓墨重彩。次第写出了大火发生的经过,展示了整个火灾的生动场面,而哀愤之情激荡于字里行间,给人以深刻的感受。这是大笔勾勒、宏观把握,在第一段的基础上大大深入了一步。第三段又转换笔触,集中描写船民奔走逃生的情景和被淹死、烧死的惨状,是具体描写、微观透视。作者写了船民的仗义互救,也写了他们的奋力逃生,然而这一切都敌不过无情的大火和滚滚波涛,“乃同归于死地”,尸体奇形怪状,无辜的船民死不瞑目。这些伤心惨目的描写,字字句句浸透着作者的血泪,更深一层地打动着人们的恻隐之心。第四段更进一步写死者的无辜和亲人的祭奠。那“麦饭壶浆,临江呜咽。日堕天昏,凄凄鬼语。守哭迍邅,心期冥遇”的惨景,几乎令人心绝。经过层层描写,不断渲染烘托,悲哀之情到此达到顶点,整篇文章产生出感天地、泣鬼神的巨大力量。全文各段,整体看来显得大开大合,上段末顺势收束,而下段又掉换笔锋,推宕开去,看起来似乎是另起端绪,实际上是亦宕亦接,若断还连,步步引进,不断深化,使文章具有浩浩荡荡的宏大气势。这种结构上的错落有致,独辟蹊径,把悲哀之情表现得极为浓郁,极为深沉,令人感动不已。
其次,在细节描写上,细如毫发,生动逼真。为了表达对船民的满腔同情之心,细节描写即大多集中在船民身上。第二段中以“群饱方嬉,歌咢宴食。死气交缠,视面惟墨”写火灾发生前夕的船民,前两句表现平和安居生活,十分生动形象,是对以后描写大火的反衬;后面两句又给这种暂时的平和生活蒙上阴影,预兆灾祸之将来,倍觉凄切。以“跳踯火中,明见毛发。痛謈田田,狂呼气竭。转侧张皇,生涂未绝”写火灾发生时船民在火中的情形,把船民在大火中仓皇奔窜、痛苦呼号、奋力挣扎的动作、声音和神态表现得极为生动、准确而又细致,绘声绘色,历历如在眼前,使人怵目惊心。写死难船民的尸体,更加惨不忍睹:“出寒流以浃辰,目睊睊而犹视。知天属之来抚,慭流血以盈眦。诉强死之悲心,口不言而以意。若其焚剥支离,漫漶莫别。圜者如圈,破者如玦。积埃填窍,攦指失节。”作者以较多的笔墨来详细描写尸体的形状,深刻地展现这场悲剧的受害者的惨况,让人们如身临其境,亲眼看到了这些船民的不幸遭遇,对这场灾难有了更为深切的了解,从而产生出对受难者的无限哀痛和同情。这些细节刻画既对大笔勾勒作了补充,又对表现全篇主题起了深化的作用。
再次,在情感抒发上,作者往往直抒胸臆,反复写出自己悲哀的叹息之声和愤怒的抗争之意,把感情表达得荡气回肠。第一段末尾,作者在刚刚点出这场悲剧后,就情不自禁地喊出:“烈烈厄运,可不悲邪!”悲怆之情,震荡心魄。到第四段,作者的情感几经酝酿,愈加浓烈,不断地发出悲声:“呜呼哀哉!”、“天乎何辜,罹此冤横!”、“悲夫!”直到最后,作者的同情之心上升到极点,心情也更加沉痛,终于爆发般地呼喊出:“人逢其凶也邪?天降其酷也邪?夫何为而至于此极哉!”可谓字字凝血,句句含泪,把一个“哀”字表现得人木三分,使读者的心灵不能不感受到强烈的震动。
最后,此文是一篇骈文却摆脱了骈文“饰其词而遗其意”的形式主义倾向,没有因用典、对偶等方面的限制,而形成板重和呆滞的缺点;相反,作者能举重若轻,控纵自如,把典故、词语化解在对场面、人物的具体描写中,达到水乳交融的地步,“状难写之情,含不尽之意”(李详《汪容甫先生赞序》),表达了作者真挚的思想感情,十分真切动人。
该诗以“飞燕”作意象,成功运用了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首句写景题咏意象明丽、境界高远,极言帘之洁白非凡,见飞燕得宠之盛。末句言一人专宠,三十六宫尽皆失欢。“秋夜长”双关,既与首句“流玉霜”相应,又言从此无春意也。
这首诗通过赵飞燕的前后生活对比,概括了宫女的一生,年轻时凭借姿色容貌得以受宠,但最后红颜凋落便过着凄冷的生活,老死宫中,任凭秋夜漫长独自煎熬。通过这种景色与时光的描写烘托宫女的凄凉冷落的生活,在孤独绝望中度过漫长的岁月。以汉代唐,这是唐朝诗歌常用的借代手法,作者不露锋芒,在平淡的话语间以诗借古讽今,有着婉而多讽的艺术魅力。徐诗语言通俗晓畅,但却并不代表其诗作缺少艺术加工,流于平淡,事实上他的诗歌能够在平易的语言中见得波澜,诗篇里可以见到工于余韵的高超技巧。虽用语浅近,却造意新颖,饱含诗味。
诗歌以曾以歌舞技艺赢得皇上宠爱的赵飞燕最后也因年老色衰而被打入冷宫, 度过其凄凉、寂寞难耐的漫长余生。更不用说那些众多而普通的宫女,不仅难以得到皇上的青睐征幸而且连平时见一面都难得,等待其的只能是最后老死宫中的凄惨遭遇。“三十六宫秋夜长”一句隐隐地道出了宫女们的怨恨之情以及诗人对其的同情之心,显得颇为含蓄蕴藉。
“掌中舞罢箫声绝,三十六宫秋夜长”,景物描绘既富有情致,又流畅明丽,成千古传颂的写景名句,至今为人所称道。此诗写的是宫中怨情,但却无一字议论和抒情,作者只是运用白描的手法,描写了“一人承宠,各院凄凉”的景象,便把宫女们深长的幽怨生动地表现了出来,颇为婉转含蓄。以夺人之爱的飞燕比衬,才更见婕妤之哀。其他宫殿与得宠者所居之昭阳殿形成比照,隐喻失宠与得宠,加深了诗歌的形象化。
该诗立意新警,显然是以汉代唐,采用曲笔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