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五言诗是陶渊明为周续之、祖企和谢景夷三人,在马队旁边那样极差的环境讲解和校勘《礼记》所作。萧统《陶渊明传》说:“刺史檀韶苦请续之出州,与学士祖企、谢景夷三人共在城北讲《礼》,加以雠校。所住公廨,近于马队。是故渊明示其诗云:‘周生述孔业,祖谢响然臻。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从诗中“意中人”等语中可以看出,陶渊明与周续之等三人亦为知交好友。
诗从作者自己说起,诗人说自己养病在破败住宅的屋檐下,整日里没有一件高兴的事。除服用药剂和砭石之外还有不少空闲时间,于是想念起那些好朋友。但志趣已相去甚远不再是寻常事,路途遥远也不是什么真的原因。周续之先生正在著述孔子的学业,又有祖企、谢景夷二个在积极响应并将臻于完成。儒家的大道理已失传上千年了,此时又重新听到这些。马队并非是个讲习的场所,校勘书籍也确实够勤奋了。诗人表示应有自己的爱好,只是想与周续之等三人成为邻居。但愿能教导好自己的几个儿子,让他们跟随他到颍水之滨洗干净耳朵。诗中说,“道丧向千载,今朝复斯闻”,这本是令人高兴的事,但请几个饱学之士在马队旁边校书讲《礼》,而马队是武事的畜力所在,这就十分不协调了。诗人希望周续之、祖企、谢景夷能与自己成为邻居,听他们讲习《周礼》,以摒弃名缰利索,甘心与自己一起洗耳于颍水滨,即甘愿终生隐居林泉。
颖水滨,是巢父、许由隐居之地。这里还有一个饶有趣味的典故:许由因恶闻尧帝召其做九州长而洗耳于颍水滨。巢父牵着小牛来此饮水,说许由故意这样做给世人看,是想得到好的声誉,因此怕污染了小牛的口而牵着小牛到颖水的上游饮水去了。陶渊明诗中的“愿言诲诸子,从我颍水滨。”便是巧用这个典故,并言“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就是说,买卖马匹牲畜的市场不是讲经的场所,勤勉校书也是徒然,以此善意劝导周、祖、谢诸子放弃一切尘念,一心一意做个真正的隐者。
陶渊明认为周续之、祖企和谢景夷三人校书讲《礼》,十分勤苦,这是对孔子之业的发扬光大,值得赞扬;但他们的所居之处近于马队,与所从事的事业极不相称,未免滑稽可笑。所以诗中有称扬,也有调侃,最终以归隐相招,表明了诗人的意趣与志向。诗中扬抑交替,最后善意相招,显示了陶渊明继承了传统的婉讽特色。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