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描写诗人自己熟睡之时,被莺语惊醒,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由悲转喜。好不容易才化的妆被眼泪淋花,泪眼朦胧,体现出了诗人的孤单之感。
颔联描写了月夜的景色,幽暗宁静。刚到夜晚,月色还不是那么的淡泊。傍晚时分,江边寂静,烟雾缭绕,从这些悲凉的景色中可以看出诗人的孤单与寂寞。
颈联以燕子筑巢蜜蜂采花当做比喻,象征团聚依恋。和诗人的孤单一人形成鲜明的对比,意味十足。
尾联又通过描写自己依旧孤独相思,其深情可以压倒松枝。语言浅近自然,风格柔婉清丽。“亚”字通“压”,简单的动词描写出诗人的孤单与寂寞。从身边的细小景色渲染出诗人的心境,韵味十足。
全诗从内到外,运用对比的手法,形象生动地表达了诗人当时凄凉的心境。通过对环境的仔细刻画,充分地体现了诗人的孤独与无助。诗人通对景物的细腻描写,正是为了将心曲微妙地抒发出来,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妙境。诗人用词细腻,描写景物标准,完美的将自己内心情感抒发出来,更能体现出诗人当时的孤独心境,风格柔婉,韵味足够。
这首诗是诗人老年归隐九华山后即兴所作的一首不同于他以往风格的诗篇。此诗运用了托物言志的手法,借溪流表达了诗人随遇而安,独乐其乐的闲适心情和隐逸之乐。
“山雨溪风卷钓丝”,句中隐含一个因果关系:因为有“山雨溪风”,所以“卷钓丝”了。稍有垂钓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下的是小雨,刮的是柔风,反而更能刺激钓鱼人的兴趣,更容易钓到鱼,给垂钓活动蒙上一层朦胧的诗意,古诗“斜风细雨不须归”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雨疾风狂才足以让钓者收竿停钓。诗人大概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吧,无奈天公不作美,才有“卷钓丝”的无奈。
从诗句上也看不出来,也许是诗人有意忽略季节特点,表明自己一年四季都垂钓溪上,季节并不是他强调的重点。诗人的着眼点在于:用垂钓这一表示隐逸的传统话题昭示自己的生活状态――隐居。诗人晚年奔走无门,不得不回到家乡九华山过清苦的隐居生活。也许生活艰难,垂钓还有维持生计的意思,鱼可作为吃食的一点补充。又因雨大风急,连这点小小的心愿都不能实现,诗人心里该有几分酸楚吧。
“瓦瓯蓬底独酌时”与上句互为因果:“卷钓丝”是“因”,“独酌时”是“果”。按照常理,收竿了,应该划船回家了,但诗人却没有,而是躲进船里,面对风雨迷茫,倒出瓦罐中的酒自斟自饮起来,或许诗人是想等雨稍稍小一点儿再继续垂钓;也可能是因为“山雨溪风”,正好有了过酒瘾的借口,诗人才有机会喝一杯。然而,透过画面的情景和气氛,这种闲适自乐的背后,却似乎隐藏着溪上人内心的无可奈何的情绪。
“醉来睡着无人唤”,让小舟在山溪中任意飘流,看来潇洒旷达,实在也太孤寂,有点看透世情、游戏人生的意味。
“流到前溪也不知”又和“醉来睡着无人唤”构成因果。因为醉了,睡着了,才不知不觉被船儿载到了前溪。此时诗人醒了,还有一点懵懂,仔细一看,才发现自己到前溪了。这里似乎透露出诗人一刹那的欣喜,人隐逸的日子很清苦,难得有欢乐的时候,即便像睡一个好觉这样微不足道的乐趣恐怕都少之又少吧,所以印象深刻,作诗述之。
诗人身处暗世,壮志难酬,他的《自叙》诗写道:“平生肺腑无言处,白发吾唐一逸人”,老来奔走无门,回到家乡九华山,过着清苦的隐逸生活。《溪兴》中所描写的这个遗身世外的溪上人,当是诗人的自我写照。
元稹有诗云:“锦江滑腻峨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言语偷巧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多停笔,个个公卿欲梦刀。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诗将薛涛比卓文君,然而就知名度与实际才学而言,薛涛实在文君之上。
王建这首寄赠之作,在众多献殷勤的赞美诗中,算是出色的一首。薛涛在成都居住,于城郊百花潭有别宅。“万里桥西宅,百花潭北庄”,这里原是诗圣杜甫居住过的地方。“万里桥边女校书”,开门见山,尊呼薛涛的身份,又点明地望,起笔庄重。据载,薛涛居蜀时好种菖蒲,此物难得开花结实。有时开花,则被古人视为一种祥瑞,如五色云,故元稹诗有“菖蒲花发五云高”之句。后居碧鸡坊,又别种枇杷。“枇杷花里闭门居”一句,意象清丽可人,人们可以通过杜鹃花开的情景来想象枇杷花开的繁盛美丽。女校书端居其中,飘飘然当俨若仙子。“闭门居”三字,不仅有雅静之韵,且有“桃李无言,下自成蹊”的意味,与后二句紧密关联。
如果说前两句在不动声色的叙述中已暗寓赞美之意,则后两句便是极其热情的颂扬了:“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扫眉才子”即活用张敞为妻画眉典故,那些从古以来的女才子们在诗中作为女主人公的陪衬。其实不仅是女才子比不上薛涛,当时倾慕薛涛的才子很多,到了所谓“个个公卿欲梦刀”的地步,这些男士们的才情,很少能超出薛涛。“管领春风总不如”,即元稹“纷纷词客多停笔”之意。这个评价看似溢美之辞,但也不全是恭维。薛涛不仅工诗,且擅书法,“其行书妙处,颇得王羲法。”因此,又以巧手慧心,发明了“薛涛笺”,韦庄有诗赞曰:“也知价重连城璧,一纸万金犹不惜。”在巴蜀文化史上,留下了一页佳话。
不知道是否有心理学家专门研究过历史上的暴君的心理,这种研究肯定很有意思。在平常人看来,暴君们的言行举止都有些异乎寻常,按正常人来说是匪夷所思的。比如,夏桀的宠姬妺喜爱听裂帛声,建造过“酒池肉林”;商纣王的酷刑“金瓜击顶”、“炮烙”、“虿盆”、做人的肉羹、活剖孕妇等等。
晋灵公弹射路人、杀厨子游尸的举动,仅仅用一般的残暴、狠是难以说明的,恐怕总有些变态心理,或者歇斯底里症一类的精神病,才能解释他的怪癖行径。如果真是这样,除了治病、关进疯人院之外,没有任何办法让他改邪归正,或者像赵穿那样,将其杀掉,以免危害更多的人。
中国传统政治制度致命的痼疾就在于,无论所谓的“天子”多么愚笨、痴呆,无论多么残暴、缺德,无论多么变态。病入膏肓,都是“神圣”的,不可冒犯的,不可弹劾讨伐的,否则,便会犯下各种“罪行”:欺君,亵渎,犯上作乱,直至弑君。而且,这些罪行都是弥天大罪,不可赦免,甚至可以诛灭九族。
虽然有此痼疾,但让人感叹不已的是,无论在哪个时代,只要有昏情残暴的暴政。苛政存在,就有敢于诤言直谏的义士出现,并有敢于弑君的勇士出现,前者如赵盾,后者如赵穿。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将要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甚至还包括以自己亲人的生命为代价,依然大义凛然,慷慨陈词,视死如归。
这些词语,只有用在这些义士、勇士身上才是沉甸甸的、掷地有声的、名实相符的。
其实,敢于直谏、敢于弑暴君,已远不止是一种一时冲动的个人行为,更不是宗教信徒的迷狂。它是一种非常清醒的、理智的选择,是不得不如此的抉择。有时,明知暴君不可理喻,有时明知自己的行动无异于以卵击石,自投罗网,如荆轲刺秦临行前 所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但是,它们所体现的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永恒的正义,即决不向残暴专制、黑暗腐朽屈膝让步的决心。
正如希腊神话传说中的西西弗斯明知自己推上山的巨石要滚下来一样,依然坚持不懈地推下去。人类的精神和行动的意义,就在过程之中显示了出来,结果则是次要的了,甚至并不重要了。
面对残暴和死亡而敢于挺身而出,这种行为表示了一种严正的抗议,表示了一种不屈的精神。翻看历史,这种抗议和精神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就好比光明和黑暗从来都是相随相伴,哪一方都没有消失过一样。也许,光明和黑暗永远都会这么抗衡下去,直到人类不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