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作者先写关中风土人情、名胜古迹,向往之情溢于言表。接着写弱冠之时,无暇欣赏关中之美,长大后想象与友人结庐南山,闭门读书,伸眉高谈,脱屣世事;如今友人归秦,而自己未能同行,遗憾之情,跃然纸上。最后作者对追名逐利的世俗之人进行了讽刺,表达来春与友人相聚秦中的美好愿望。文章质朴恬淡,潇洒自然。
文章开篇落笔,便直写秦中风土民情之美,并以“天下莫与为比”的赞语和“有四方之志者,多乐居焉”的事实加以突现。接着是作者回忆秦中往事。随着阅历增多,元好问由“沉涵酒间,知有游观之美而不暇”,以至于每闻谈及秦中风物“则喜色津津然动于颜间”。然后引出送别之人,言昔日常相约在终南山“寻一牛田,营五亩之宅”,“脱屣世事”,过游山访古的自在日子。只可惜“家在嵩前”,终难如愿,不禁为“二三君之便于归”慨叹不已。若是一般送别文字,到此当可收煞。然而作者笔锋陡转,另起一端,锐意讽刺那些沽名钓誉、迫名逐利的仕途小人,表达自己对朴素、恬淡的田园生活的神往。显然,作者巧妙地以送别为名写秦中之美,其最后归向是表白自己洁身自好、愤世嫉俗之心,故冲淡了离情,而由归去之乐占据上风。
文章以浓墨重彩极写山川之胜,人情之美,且皆从大处着手,虚处落笔。如介绍秦中奇观天下为尊,一概粗略勾勒,在整体上给人大致印象。虽提及周汉都邑、蓝田、鄂、杜,却又似蜻蜓点水,不作深入细致描写,仅以作者对秦中由来已久的切身体会来着意渲染,字里行间真情洋溢。同时,写秦中诸人,以“二三君多秦人,与余游,道相合而意相得也”一笔带过,然后补叙闲居南山的旧约。“二三”乃虚数,实为几人不得而知,其余就更是无可奉告了。虚写秦中秀色,易激发读者好奇心,探寻关中究竟美在何处,于是就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引人神往;“二三君”不明其人,可作“质直尚义”的关中人物代表。作者与之志同道合,反衬出秦中人情之醇美古朴,民风的慷慨耿介。作者此笔,虚实相映,于空灵中见深意。同时,人情美与自然美的融合,使读者从整体上把握秦中之美。而这种浑然一体的美,又恰好与后文作者所竭力鞭挞的“众人所必争”、“造物者之所甚靳”的“美食大官、高赀华屋”相比较,关中自成了净土和归宿。
缘情而化,跌宕成韵,显示了文章的语言风格。“关中风土完厚,人质直而尚义,风声习气,歌谣慷慨,且有秦汉之旧。至于山川之胜,游观之富,天下莫与为比。”皆四六句相间,整饬精巧而又流转活脱,胸中情致随之直泻而出;抒写“二十许时”、“长大来”对关中的不同感受,则又笔法酣畅悠忽、疾徐有致,“津津然”喜气溢于言表;提及闲居之乐,则不乏桃源之风,至于澹泊清纯,语言也近乎典雅,往往使人想起终南山、“五亩之宅”(《孟子·梁惠王下》)、“伸眉”高谈(司马迁《报任安书》)等掌故;指斥世俗污浊,歌咏“方之外者”(《庄子·大宗师》引孔子语),顿然浩气充溢。文风沉稳而峭拔,句式不求工巧,唯在气魄。篇末以呼告式语句“行矣诸君,明年春风,待我于辋川之上矣”结束,又与前之“清秋扬鞭,先我就道,矫首西望,长吁青云”一气贯通,文人才子潇洒飘逸、倜傥风流之态,呼之欲出。
陆游的作品有其独特风味,总是能将悲愤激昂和闲适细腻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融于一炉,而本首诗就是其代表作,尽管“闲”的意味跟足。
这首律诗的主旨可以用曹植的“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这两句诗概括。诗词作品中的“闲”常常和“愁”联系在一起,构成了最苦的万种“闲愁”。
无论是“帽围宽”,“尚薄寒”,还是“香漠漠”,“草离离”,更不必说“志士凄凉”,“名花零落”,无不构成了“闲愁最苦”,虽然诗人用闲适的口吻,细腻的描写来表现,却始终无法掩盖心中悲愤苦闷的愁绪。
钱钟书先生认为,南北宋交替时的许多爱国诗人,只表达对国事的忧愤或希望,缺乏陆游把生命和力量都交给国家去支配的壮志和宏愿。上述见解在末句中也充分地表现出来。只要“触事”就会“动忧端”,不只是“潦倒新停浊酒杯”,更不会“收拾吟笺”,否则就没有此诗。
这是一首咏物诗。古人咏菊之作很多,但此诗为作者一念触发,灵感倏至而作。
头二句写作诗缘起,乡居野处的百姓出于对隐居的英雄的敬佩,相赠菊花。首句“战罢秋风笑物华”,起势不凡,一个“战”字,一个“笑”字,使横戈疆场而又乐观坚贞的民族英雄形象跃然纸上。次句“乡人偏自献菊花”,是对抗清英雄的崇高礼赞。诗的一、二句创造了赏菊的感情环境。
后两句则笔势急转,“已看铁骨经霜老,莫遣金心带雨斜”是全诗最铿锵有力、动人心魄的诗句。诗人由对自身的抒写转入对菊花的描绘。野菊挺秀的枝茎和灿然如火的黄花激发许多联想。花茎虽已经霜,仍不失挺拨咄咄之势;“铁骨”一词拟化出不畏风霜的菊花的伟岸不群的品格。诗人以怜惜的笔调写出对不畏风雨的菊花的爱护。后二句虽然字面上全为咏叹菊花的字句,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野菊经霜不老的傲岸实为诗人自身凛凛正气的象征。无疑,后两句仍是在抒写诗人自己的豪情气概。
前两句是叙述,叙述中充满诗情,后两句借景抒情。“骨”与“心”都将菊花拟人化,赋予菊以人的性格。“骨”用“铁”字修饰,“心”用“金”字限定,既写出了菊花的凌霜贞姿,又写出了诗人的英雄品格。全诗写菊,又是写人,是写景,又是抒情,菊与人,景与情,洽合无间,融为一体。
此诗严格说来,不是纯粹的咏物诗,因为诗人的感情、精神时时介入其间,不过借菊花象征而已。但野菊的自然情态处处与涌荡于诗人胸中的奔逸之情相合,所以诗人才得以借菊花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实质而言.作者描绘菊花的诗句已创造出一种艺术形式,从而将主体感情固着其中,菊花成为诗人情感的一个对等物。
洪迈在宋高宗末年出使金国。他刚到那里时,颇能表现一点堂堂使臣的气派,不肯低声下气,要求用平等的礼节与金主相见。可是,金人蛮横地把他关在使馆之中,从早到晚不供给一点食物。就这么轻轻一压,洪迈就这样关了三日才见到金国的君主。金大都督怀中提议将洪迈扣留,因左丞相张浩认为不可以,乃遣还。本词开头两句所说的就是这个故事。“拘留”即关押。“稽首”就是磕头。“垂哀”就是乞怜求饶。“敌仇”,即仇敌,这里指金国。
头两句画出了洪迈的丑态,下面三句便讽刺他道:一天的饥饿都忍受不住,就屈服了,实在可耻!汉代的苏武在匈奴十九个春秋又是怎样坚持过来的呢!“争一”,即怎一,如何经得起的意思。苏武是汉武帝派到匈奴去的一个使臣,匈奴单于逼他投降,他不肯,被流放在北海牧羊,餐风宿露,受尽折磨,始终不屈服,坚持斗争了十九年,后来终于回到长安。苏武成为坚持民族气节、不辱使命的光辉典型,所以这首词拿他来与屈辱的洪迈对比。两相对照,软骨头的洪迈不就显得更可耻了吗?
词的下片进一步对洪迈回国后的装腔作势进行揭露和讽刺。
下片的意思是说:洪迈的老子当初被扣在金国一筹莫展,又怎能指望洪迈能为国解忧呢?可是他出使归来还要吹牛,夸耀自己的辩才,真是个不要脸的蠢家伙。他这种人是一得到机会就喜欢摇头摆尾,装腔作势的。
“厥父”即“其父”,指洪迈的父亲洪皓。他也曾出使金国而被扣留,在那里呆了十五年才被放回。“无谋”是形容洪皓在金国束手无策的样子。“厥子”即“其子”,指洪迈。这两句的意思是:老子尚且无用,儿子又哪里能够为国解忧?“村牛”,也就是“蠢货”、“笨蛋”的意思。“好摆头时便摆头”,是说洪迈得着机会就喜欢摇头摆尾。
这首词的讽刺意味是很强的。因为它揭露的不仅是洪迈一个人。在南宋朝廷中,象他这样在敌人面前胆小如鼠、而对人民却威风如虎的官员,又何止洪迈一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