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无名渔父的四言诗,载于《南史·隐逸传》。据传载,刘宋寻阳(今江西九江)太守孙缅,某日出游水边,遭一“神韵潇洒,垂纶长啸”的渔父。缅问他卖鱼否?他却自称:“其钓非钓,宁卖鱼者邪?”缅劝他出仕以博取“黄金白璧”、“驷马高盖”,他又自言:“仆山海狂人,不达世务,未辨贱贫,无论荣贵。”遂作此歌,而后悠然离去。此诗运用古老的四言诗形式,古朴奥雅,读来如闻韶乐,它以极短小的篇幅,表达了丰富的意蕴、玄奥的哲理,精警凝炼,令人玩味无穷。
“竹竿籊籊,河水浟浟。”两句以景物起兴,描绘出一个清幽的隐士境界。首句语出《诗经·卫风·竹竿》:“籊籊竹竿,以钓于淇。”籊籊,形容竹竿长而尖削之貌。此句字面上虽仅写竹竿,但已隐含垂钓之意。次句写水流潺湲,浟浟,水流之貌。这一联在写景中连用两个叠词,复沓回环,曼声长语,很好地表现出一种恬静悠闲的隐逸情趣。
“相忘为乐,贪饵吞钩。”两句转入抒发情志。“相忘”一语,出于《庄子·大宗师》篇:“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把对立的事物看成本质上毫无二致的事物,因而安时处顺,心境平和,这就是所谓“相忘”。而渔父的所谓“未辨贱贫,无论荣贵”,正是达到了《庄子》的这一境界。反之,如果不是与世“相忘”,而汲汲名利,势必引发灾祸,此联次句即是此意。游鱼贪食鱼饵,必有吞钩之祸,它与“相忘为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两句既是渔父自己的人生观的写照,同时也是作为对孙缅劝他出仕以求荣名利禄的答复。这两句虽是说理,但字面却都是与鱼相关,正与上句悠然垂钓的意思相承接,理与景结合得十分自然。
最后两句对“相忘为乐”再作发挥,以强化此诗的主旨。“非夷非惠”化用《孟子》的语意,但经诗人改造后,又表达了《庄子》的思想。夷指伯夷,惠指柳下惠。《孟子·告子下》云:“居下位,不以贤事不肖者,伯夷也;不恶污君,不辞小官者,柳下惠也。”又云:“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与不恭,君子不由也。”(《公孙丑上》)孟子的意思是,伯夷洁身自好,清高脱俗,失之器量狭小;柳下惠处浊自安,豁达开朗,惜乎不够严肃。而渔父借用其语,巧妙地化进《庄子》的哲学,指出人生不要执着于进退出处的任何一方,凡事都无可无不可,不要刻意为之。这样,与世委蛇,和光同尘,就能忘忧而为乐。“为乐”、“忘忧”,一章之中,两致其意,足见渔父胸中自是平和安乐的境界,势利富贵的外毒,难以侵入。
此诗运用古老的四言诗形式,古朴奥雅,读来如闻韶乐,它以极短小的篇幅,表达了丰富的意蕴、玄奥的哲理,精警凝炼,令人玩味无穷。渔父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历来是隐逸者的化身,《楚辞》和《庄子》中也均有《渔父》篇。这首小诗,语虽简淡,却使这个隐逸者的形象,又丰满、充实了不少。
这首诗的序文是对东方虬《咏孤桐篇》的评论,也是陈子昂对自己创作体会的总结,是他诗歌创作的理论纲领。陈子昂以汉魏诗歌为高标,痛责晋宋以来的浮靡文风,感叹“风骨”和“兴寄”的失落。令他惊喜的是,东方虬《咏孤桐篇》竟使汉魏诗歌的“风骨”与“兴寄”重新得到复归。他盛赞这篇作品“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英朗练,有金石声”,可谓风骨朗健的佳作。陈子昂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遂挥毫写下《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寄赠给东方虬。可惜,东方虬的《咏孤桐篇》今已失传,但从陈子昂的行文来看,那自然是他诗作的同调,而且,陈子昂用以赠答的《修竹篇》的确也是一篇“风骨”与“兴寄”兼备的作品。
风骨和兴寄是唐诗两个重要的质素,也是后人评论唐诗的两个重要范畴。陈子昂所倡导的“风骨”虽然借自六朝人的成说,但又有他自己新的内涵,是指旺盛的气势与端直的文词结合在一起所构成的那种昂扬奋发、刚健有力的美学风格。陈子昂所高标的“建安风骨”,恰是六朝浮靡诗风的缺失,因此,这对于扭转六朝以来柔弱、颓靡的文风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尤其对于树立唐诗那种昂扬奋发的气度和风范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子昂所标举的“兴寄”也是来源于前人主要是汉人“美刺比兴”的观念,其含义就是指诗歌的比兴寄托。这也的确切中了六朝诗歌工于体物、专有形似的弊端。更值得指出的是,陈子昂“风骨”与“兴寄”并举,对唐诗未来的发展,比如实现由风骨向兴寄的“战略转移”,也埋下了伏笔。
陈子昂同时的人如卢藏用对陈子昂的意义已经有所认识,他在《右拾遗陈子昂文集序》中,给予陈子昂以极高的评价,认为是“道丧五百年而得陈君”,对其代表作《感遇》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卢藏用的出发点不是诗歌的美学特质,而是儒家的政教观念,因此与陈子昂在诗歌史上的真正价值,与陈子昂的理论主张对唐诗学的真正意义之间尚存在一定的距离。但是,就总体而言,他的评价是客观的、中肯的,得到了后人的赞同。杜甫盛赞陈子昂“公生扬、马后,名与日月悬”,《新唐书·陈子昂传》肯定他“始变风雅”。当然,也有人对卢藏用的评价提出过质疑,如颜真卿、皎然等。明末胡震亨《唐音癸签》综合各种意见,仍然认为陈子昂“与有唐一代诗,功为大耳”。
此诗的序文阐述作者倡导“风骨”、“兴寄”的创作主张,因此,此诗向来被视为陈子昂文学思想的实践范例。
全诗正文共三十六句,可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写生长于南方的修竹品质纯美,实为自身道德、风节之写照。后一部分写修竹得伶伦赏识而得以加工成乐器,也是诗人屡次上书陈述治国方略之表徵。接着,修竹进而欲“升天行”,则是诗人亟欲施展抱负的愿望之表露。
第一部分即前十八句,主要介绍修竹的生长环境和优良质地。首二句,形象地概括了这一立意。“南岳”,即著名的五岳之一衡山。品质优良的修竹“龙种”产于此地。名山与物华聚集,一开篇就令人神往不已。“孤翠郁亭亭”,既从形色两方面描绘了修竹优美动人的姿态,也颂扬了它的卓然不群。衡山是万木葱笼的,但是,在诗人看来,它们与修竹相较,却有所逊色,所以特意以“孤翠”二字,以显其精。接下去,诗人分别写了修竹生长的自然条件和品性。“峰岭上崇崒”以下八句,紧承首句,描绘了修竹“生南岳”的情景。上有崇山峻岭,下有涧溪烟雨,突出了处境的幽僻;夜闻鼯叫,昼听泉鸣,渲染了四周的清静;春风舒缓,白露清凉,更衬出了氛围的洁净。正因为生长在这样优越的自然环境,所以修竹的“哀响”如同鸣金奏乐,“密色”仿佛受到了美玉的滋润。“岁寒霜雪苦”以下八句,上承第二句,表现修竹的品性。“含彩独青青”,照应了上文的“孤翠”,突出了修竹虽受严冬霜雪折磨却青绿如故的独特品质。接着,诗人由表及里,以“岂不厌凝冽”的反诘,转为深入析理。并继而以“羞比春木荣”作了解答。春天风和日丽,一切草木皆应时而发,竞相争荣。“羞比”表明了修竹傲岸不群,不趋时争荣,接着诗人通过“有荣歇”与“无凋零”的对比,揭示了修竹不屑与春木争荣的实质,又探本溯源,表现了它的志向:“始愿与金石,终古保坚贞。”说明修竹的本性决定了它有如金石,坚贞不二,永不凋零。这段议论,诗人采用反诘、对比、比拟等手法,寓理于象,笔挟风力,使行文“结言端直”、“意气骏爽”(刘勰《文心雕龙·风骨》),显得尤为刚健有力。
第二部分即后十八句,写修竹被制成洞箫之后的功用及愿望。相传黄帝派乐官伶伦从昆仑山北的峡谷选取了优的竹子,砍做十二竹筒,按照雌雄凤凰的鸣叫声,为人类创制了十二音律。“不意伶伦子,吹之学凤鸣”,就是诗人大胆想象,对这一传说的化用。“不意”,相对前面的“始愿”这两字使全诗顿起波折,全篇的歌赞对象由修竹转向了洞箫。由于得到黄帝乐官的雕琢,修竹的制成品——管乐洞箫,得到了配合弦乐“云和瑟”在朝廷演奏的机遇。诗人用“遂偶”、“张乐”修饰这一机遇,意态恣肆,语调轻松,暗示洞箫得到赏识器重甚为欣快。“妙曲方千变,箫韶亦九成”,生动地再现了它在朝廷的表演。能演奏“妙曲”和虞舜制作的《韶》乐,说明其音色优美动听。“方千变”、“亦九成”,形容演奏的乐曲甚多。“方”(刚才)和“亦”(又)两个副词的使用透露出了演奏的频繁忙碌。但是,洞箫并没有满足于此。“信蒙雕琢美,常愿事仙灵”,抒发了它报答知遇之恩,追求美好理想的心愿。从这两句开始到全诗结束,一变前面的第三人称,改用洞箫的口吻,绘声绘色地阐述了它“事仙灵”的心愿:伴随仙人驾翠虬,与仙女弄玉吟赏着美妙的乐曲《升天行》,携手登白日,戏赤城,入三山,游玉京,玄鹤在身边忽高忽低展翅起舞,彩云也在四周时断时续飘来飞去。在这里,诗人融合想象、拟人、夸张等多种手法,描绘了一个自由欢乐、光明美好的理想境界。这个境界虽然是虚幻的,却生动地表现了洞箫对美好理想的热切追求和昂扬向上的精神。
诗篇运用拟人化的手法,赋予修竹、洞箫人的思想感情,既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感染力,又避免了频繁比兴,失于晦涩的弊病,较为显豁地透露了其中的寓意:名为咏物,实为抒怀。诗中修竹的品性、洞箫的理想和追求,实为诗人刚直不阿、不趋炎附势、坚贞不二的品格、美好的人生理想和昂扬奋发的精神的写照。
此诗首章写开疆拓土,开篇言:“信彼南山,维禹甸之。”诗人是在描述周代的京畿地区。在诗人看来,这畿内的大片土地就是当年大禹治水时开辟出来的。毛传训“甸”为治,而郑笺则落实为:“禹治而丘甸之。”“丘甸”即指田地划分中的两个等级。《周礼·地官·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因而郑笺等于坐实井田制起源于夏代。孔疏承郑笺之说,谓“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是则丘甸之法,禹之所为”。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大禹治水“未及丘甸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调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孔疏引孙毓说),但郑、孔之说也不无参考意义。
首章末二句云:“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也值得注意。疆理田土也是古代井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滕文公上》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可见古人对经理田界是非常重视的。毛传释此诗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有的学者解释得更为具体,如王安石说:“疆者,为之大界;理者,衡从(横纵)其沟涂。”(《吕氏家塾读诗记》引)吕氏又引长乐刘氏说云:“疆谓有夫、有畛、有涂、有道、有路,以经界之也。理谓有遂、有沟、有洫、有浍、有川,以疏导之也。”刘氏之说当是依据《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里所谓“南东其亩”也与井田制有关。此句指顺应地形、水势而治田,南指其田陇为南北向者,东则为东西向者,此即《齐风·南山》所云“衡从其亩”。郑笺释曰:“‘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韩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左传·成公二年》载:晋郤克伐齐,齐顷公使上卿国佐求和于晋营,晋人要求“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也就是使齐国的陇亩全部改为东西向,这样晋国一旦向齐国进兵,就可长驱直入。国佐回答晋人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国佐引此篇为据,说明先王当初定田土之疆界是根据不同的地势因地制宜的,既有南北向,也有东西向的田陇,如今晋国为了军事上的便利而强令齐国改变田陇的走向,是违反了先王之道。此事又见诸其他典籍,但情节上有些出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晋文公伐卫,东其亩。”《吕氏春秋·简选)云:“晋文公东卫之亩。”郭沫若引成公二年事云:“这也正好是井田的一种证明。因为亩道系以国都为中心,故有南北纵走与东西横贯的两种大道。南北纵走的是南亩,东西横贯的就是东亩。《诗》上所说的‘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这个事实。……这些资料好像与井田制并无直接关系,而其实它们正是绝好的证明。”(《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评》)
第二章写风调雨顺。天上彤云密布,瑞雪纷纷,加之小雨如酥,润泽大地,五谷丰登。
第三章写酒食祭祖。地界整齐,庄稼茂盛,曾孙收获,酿造美酒,敬祭神主,厚待宾客,静享清福,万寿无疆。
第四章写瓜菹献祭。田中有庐,地畔种瓜,剥削干净,腌渍上供,敬献先祖。曾孙长命百岁,都是受上天佑护。
第四章中的“中田有庐”,说者也以为与井田有关。《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邱氏说云:“公田百亩内,除二十亩为八家治田之庐。”又引董氏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每家庐舍二亩半。”按《孟子·公孙丑上》述井田云:“方里而井,井凡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榖梁传·宣公十五年》称:“古者三百步为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范宁注:“此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除二十亩,家合二亩半为庐舍”,“八家共居”。《韩诗外传》载:“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足以其民和亲而相好。《诗》曰:‘中田有庐,疆埸有瓜。’”以上诸说大同小异,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田中有八家共居的庐舍二十亩。说诗者多从其说,但笺疏别有所解。郑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按笺疏之说,田中的庐舍成了农民在地里干活时的临时住所了。到了郭沫若,干脆推翻旧说,以为庐与瓜为对文,庐也当为植物,故庐为芦之假借,正如“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台、莱、瓜、壶均为植物一样。郭氏别出心裁,也可聊备一说(参见《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
第五章写清酒牺牲。先以清酒祭献,继之以红色雄牛作牲,一并敬献先祖享受。曾孙作为主祭之人,手执带鸾铃之刀,剥开皮毛,取出血脂,干干净净敬献先祖。
第六章写祭典礼成。冬祭进享,祭品芬芳。祭祀隆重,先祖光彩。回报子孙大福大贵,万寿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