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前二句歌颂郭子仪恢复山河的功绩,超过了马援。后两句正面描绘渲染汾阳旧宅今日之冷落荒凉。全诗通过描写郭氏旧宅凄凉衰败的景象,抒发了对郭子仪的怀念之情,同时感叹统治者对他的不公平待遇,寄意深婉,造境苍凉。
首句照应题面,写郭子仪旧宅门前山河依旧。次句再强调郭子仪恢复唐室之功勋。东汉马援,曾封伏波将军。诗人拿马援与郭子仪相比较,这不仅仅是因为“波”字与“河”字押韵,而且还因为二人的战功类似,即都是“破虏”,都是在平定少数民族叛乱的战争中建立了殊勋。所以,这种比较是很中肯的。但郭子仪的功勋远远超出马援之上,理应受到唐室的长久尊重,这就为后文描写唐室对功臣之薄作了有力的衬跌。
诗的后二句,描写郭子仪旧宅已经冷落荒废。末二句写郭子仪故居荒废,是符合历史真实的。又据张籍诗,汾阳旧宅位于“古槐深巷”,所以结句写的“古槐疏冷”也是符合生活真实的。诗人在反映这一真实的生活现象时,没停留在复述事实上,而是注意了溶情于景,作了艺术渲染。昔日的歌舞地,不见人群车马,只见草木,巳显示其冷落,而且树木也稀疏得不能蔽日,所以这里的夕阳光辉特别多,这就更加衬托出了故宅的荒凉。
这首诗的描写对象是汾阳旧宅,但它的意旨没有停留在咏怀陈迹上,它还具有讽刺朝廷对功臣冷薄寡思的言外之意。这首诗的艺术特点,主要在于它继承和发扬了盛唐中唐咏怀古迹的诗歌传统,善于把历史事实与眼前景象融合成为意境。在这首诗里,诗人把郭子仪恢复唐室山河的史实与眼前所见古槐夕阳景象融合成为一个完整的艺术境界,这个意境既有历史内容,又有现实意义。
全诗共七十二句,可分六章。第一章写祭祀的前奏。人们清除掉田地里的蒺藜荆棘,种下了黍稷,如今获得了丰收。丰盛的粮食堆满了仓囤,酿成了酒,做成了饭,就可用来献神祭祖、祈求宏福了。第二章进入对祭祀活动的描写。人们步履整肃,仪态端庄,先将牛羊涮洗干净,宰剥烹饪,然后盛在鼎俎中奉献给神灵。祖宗都来享用祭品,并降福给后人。第三章进一步展示祭祀的场景。掌厨的恭谨敏捷,或烧或烤,主妇们勤勉侍奉,主宾间敬酒酬酢。整个仪式井然有序,笑语融融,恰到好处。二、三两章着力形容祭典之盛,降福之多。第四章写司仪的“工祝”代表神祇致词:祭品丰美芬芳,神灵爱尝;祭祀按期举行,合乎法度,庄严隆重,因而要赐给你们亿万福禄。第五章写仪式完成,钟鼓齐奏,主祭人回归原位,司仪宣告神已有醉意,代神受祭的“皇尸”也起身引退。钟鼓声中送走了皇尸和神灵,撤去祭品,同姓之亲遂相聚宴饮,共叙天伦之乐。末章写私宴之欢,作为祭祀的尾声。在乐队伴奏下,大家享受祭后的美味佳肴,酒足饭饱之后,老少大小一起叩头祝福。
读这首诗,可以想见华夏先民在祭祀祖先时的那种热烈庄严的气氛,祭后家族欢聚宴饮的融洽欢欣的场面。诗人运用细腻详实的笔触将这一幅幅画面描绘出来,使人有身历其境之感。全诗结构严谨,风格典雅,由序曲到乐章的展开,到尾声,宛如一首庄严的交响乐。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标题的意思为“劝酒歌”,内容多是咏唱喝酒放歌之事。这首诗是诗人当时和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老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作客,作者正值仕途遇挫之际,所以借酒兴诗,来了一次酣畅淋漓的抒发。在这首诗里,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消愁,感叹人生易老,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的心情。
这首诗十分形象的体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热情豪放,“天生我材必有用”、“人生得意须尽欢”。全诗气势豪迈,感情豪放,言语流畅,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李白咏酒的诗歌非常能体现他的个性,思想内容深沉,艺术表现成熟。《将进酒》即为其代表作。
诗歌发端是两组整齐的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颍阳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故借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如此波澜壮阔的现象,必定不是肉眼能够看到的,作者是幻想的,言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构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苦短,而又不直言,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神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原本就短暂的说得更为短暂,与前两句把原本壮阔的说得更为壮阔,是“反向”的夸张。开篇“以河之水一去不复返喻人生易逝”,“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至极,却又不堕纤弱,可以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方法作者经常用,比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是篇首或篇末偶尔用),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增。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得意”过没有?“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行路难三首·其二》)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但并不就此消沉。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鼓掌赞叹的好句子。“有用”而且“必”,非常的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需要大写的。于是,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透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态度。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
“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这足以令所有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馀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的豪举。所以此句是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以得其万分之一。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罢休。多痛快的筵宴,又是多么豪壮的诗句!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 而且使我们似乎听到了诗人在席上频频地劝酒。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至忘了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纯粹是神来之笔。
“钟鼓馔玉”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可诗人却认为这“不足贵”,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诗情至此,便分明由狂放转而为愤激。这里不仅是酒后吐狂言,而且是酒后吐真言了。以“我”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极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三首·其二》)。说富贵“不足贵”,乃是出于愤慨。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诗人曾喟叹“自言管葛竟谁许”,说古人“寂寞”,其实也表现出了自己的“寂寞”,所以才愿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是用古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古来酒徒很多,而为何偏举“陈王”,这又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都是谢安这些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当中,“陈王”曹植与酒联系得比较多。这样写便有了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再者,“陈王”曹植于曹丕、曹睿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也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满的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乎只涉及人生感慨,而不染指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了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诗情之所以悲而不伤,悲而能壮,即根源在此。
刚露一点深衷,又说回酒了,而且看起来酒兴更高了。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不惜将名贵宝物“五花马”(毛色作五花纹的良马)、“千金裘”(昂贵的皮衣)用来换美酒,图个一醉方休。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令人不知谁是“主人”,浪漫色彩极浓。快人快语,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这“白云从空,随风变灭”的结尾,显见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通观全篇,真是大起大落,非如椽巨笔不办。
《将进酒》篇幅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全篇具有震动古今的气势与力量,这诚然与夸张手法不无关系,比如诗中屡用巨额数字(“千金”、“三百杯”、“斗酒十千”、“千金裘”、“万古愁”等等)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其歌中有歌的包孕写法,又有鬼斧神工、“绝去笔墨畦径”之妙,既非鑱刻能学,又非率尔可到。通篇以七言为主,而又以三、五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如“岑夫子,丹丘生”,“五花马,千金裘”),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唐诗别裁》谓“读李诗者于雄快之中,得其深远宕逸之神,才是谪仙人面目”,此篇足以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