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绣球】这段曲词,是莺莺在赴长亭的路上唱的,主要以途中的景物为线索来抒情写意,从不同的侧面展示主人公复杂的内心世界。
“柳丝长玉骢难系,恨不倩疏林挂住斜晖。”“玉骢”是指张生骑的青白色的马;“倩”,是请的意思;“斜晖”,指斜照的阳光。莺莺看到长长的柳丝就想到它系不住张生骑的马儿;看到疏朗的树林就想请它们挂住流逝的阳光,让时间走得慢一点。“马儿的行,车儿快快的随。”“”就是慢慢的意思。张生骑马在前,莺莺坐车在后,莺莺要马儿慢慢地走,车儿快快地跟上,好让自己同张生更靠近些,也能有更多一点的时间呆在一起。“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这两句是说,刚逃过了情人之间的相思之苦,才开始在一起又要很快地分离。“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金钏”就是带在手腕上的金镯子;“长亭”是古代设立在大道旁边为送别饯行而用的亭子,古语有“十里一长亭,五里一短亭”的说法,所以叫“十里长亭”。这三句是说,莺莺刚听见一声张生要走,手腕上戴的金镯子就松下来了;远远看见送别的十里长亭,人马上就瘦下来了。这种离愁别恨有谁能知道啊?这里作者运用了高度夸张的表现手法,来形容当时莺莺和张生缠绵欲绝的离别之情。
这段曲词和前面那段【端正好】相比,在情景的铺设上是不大相同的。【端正好】主要是采用因景生情的手法,以凄凉的暮秋景象来引出莺莺的离愁别恨。【滚绣球】这段曲词,比较多地采用了由情及景的手法,柳丝系马儿、疏林挂斜晖、马慢走车快行、松金钏减玉肌等等所有这些描写,无不都是由莺莺对张生的依恋惜别之情引发出来的。
对莺莺内心活动的刻画,不是依仗苍白空泛的言词,而是借助鲜明生动的形象。作者把天地景物乃至车马首饰统统拿来,赋予丰富的联想和夸张,作为表情达意的手段。这就使得抽象的人物感情表现得十分具体真实,细腻动人。
【叨叨令】这段曲词,先是说莺莺看见送行的车马,心中非常难过、闷气;进而又说无心梳妆打扮,从今后只能用昏睡和哭泣来熬度时光。紧接着,是无可奈何的悲叹:“兀的不闷杀人也么哥?兀的不闷杀人也么哥?”“兀的不”,就是怎么不的意思;“也么哥”是曲词中的衬字,没有实在的含义。这两句叠句是说:怎么不烦闷死人啊?怎么不烦闷死人啊?然而烦闷和悲叹也无法挽回她和张生的离别,所以最后只好叮嘱张生:“久已后书儿、信儿,索与我惶惶的寄。”这里的“索”,是必须、应该的意思;“惶惶”,匆忙、赶紧的意思。这两句是嘱咐张生分别后赶紧寄书信回来。
这段曲词是莺莺在自己丈夫和最知心的丫环红娘面前尽情倾诉离别的痛苦心情,因此在描写上与前面【端正好】和【滚绣球】委婉含蓄的内心独白不一样,整段曲词无遮无拦,直抒胸臆,用的都是一些普通的口语,如车儿马儿、花儿靥儿、被儿枕儿、衫儿袖儿、熬熬煎煎、昏昏沉沉。作者把这些日常的口语巧妙地组合起来,用一连串的排比、重叠,造成音节和声韵的回环流转,产生“一唱三叹”的艺术效果。
当莺莺、张生、红娘与老夫人会见后,送别的酒宴开始了。当着严厉无情的老夫人,莺莺不能尽情表露自己的感情,她只能感叹、悲伤。酒宴完毕以后,老夫人先走了。这个时候,莺莺和张生能谈谈知心话了。这里,安排了一支名叫【耍孩儿】的曲子。……
这段曲词的开头,作者借用典故来极力渲染莺莺内心的悲戚。“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红泪”,古代传说,曾经有一个少女被选入皇宫,在同她的父母分别时,哭得很伤心,用玉壶接下她的眼泪,玉壶都染成红色的了。后来把女子非常悲伤时流的眼泪叫“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是融化了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长诗《琵琶行》中最后两句:“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江州司马”是白居易当时担任的官名,指的是白居易。这两句是说,莺莺为离别之苦而流的眼泪湿透了衣衫,比当年白居易听琵琶女弹奏时流的眼泪还要多。接下来作者又以比喻的手法进一步抒写莺莺的心绪:“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伯劳”是一种鸟。这两句是说,伯劳和燕子就要一个飞东一个飞西了,还没有起飞分开就问今后相会的日子。经过这些铺张描写,人物的感情已成奔腾之势向高潮发展。这时候,作者却避过潮头,另敷新笔:“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樽前酒一杯。”纵然马上就要相别千里,姑且在聚合时再饮一杯送行酒吧。这是由极度悲哀转向无可奈何时的一句宽慰话。这一笔,虽在意想之外,却在情理之中。它使得整段曲词错落有致,人物的内心活动也显得波澜起伏。经过这样的跌宕回旋,作者才放纵笔墨把人物的感情推向高潮:“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未饮心先醉”,是宋代词人柳永【诉衷情近】词中的一句,原文是“未饮心如醉”。王实甫把它改成“未饮心先醉”,语意就更加沉重。这三句是说,哪里还要饮什么送行酒啊,还没饮酒,心早已如痴如醉了!眼泪流尽继之以血,这颗心早已被折磨得像死灰一样了。这同上面“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樽前酒一杯”相对照,是感情上的一个突变,由一刹那间的宽慰,转到痛不欲生的悲哀。实际上,前两句是后三句的映衬对比,可以说这是一种欲放先收、欲高先低的手法。
唐代政治腐败的根源之一,就是太监专权。这首诗就是讽刺宦官的。诗题“轻肥”,取自《论语》,用以概括豪奢生活。
开头四句,先写后点,突兀跌宕,绘神绘色。意气之骄,竟可满路,鞍马之光,竟可照尘,这不能不使人惊异。正因为惊异,才发出“何为者”(干什么的)的疑问,从而引出了“是内臣”的回答。内臣者,宦官也。读者不禁要问:宦官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骄横神气一至于此?原来,宦官这种角色居然朱绂、紫绶,掌握了政权和军权,自然骄奢。“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两句,与“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前呼后应,互相补充。“走马去如云”,就具体写出了骄与奢。这几句中的“满”、“照”、“皆”、“悉”、“如云”等字,形象鲜明地表现出赴军中宴的内臣不是一两个,而是一大帮。
“军中宴”的“军”是指保卫皇帝的神策军。此时,神策军由宦官管领。宦官们更是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前八句诗,通过宦官们“夸赴军中宴”的场面着重揭露其意气之骄,具有高度的典型概括意义。
紧接六句,通过内臣们军中宴的场面主要写他们的奢,但也写了骄。写奢的文字,与“鞍马光照尘”一脉相承,而用笔各异。写马,只写它油光水滑,其饲料之精,已意在言外。写内臣,则只写食山珍、饱海味,其脑满肠肥,大腹便便,已不言而喻。“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两句,又由奢写到骄。“气益振”遥应首句。赴宴之时,已然“意气骄满路”,如今食饱、酒酣,意气自然益发骄横,不可一世了。
以上十四句,淋漓尽致地描绘出内臣行乐图,已具有暴露意义。然而诗人的目光并未局限于此。他又“悄焉动容,视通万里”,笔锋骤然一转,当这些“大夫”“将军”酒醉肴饱之时,江南正在发生“人食人”的惨象,从而把诗的思想意义提到新的高度。同样遭遇旱灾,而一乐一悲,却判若天壤。
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方法,把两种截然相反的社会现象并列在一起,诗人不作任何说明,不发一句议论,而让读者通过鲜明的对比,得出应有的结论。这比直接发议论更能使人接受诗人所要阐明的思想,因而更有说服力。末二句直赋其事,写出了江南大地上的一幕人间惨剧,使全诗顿起波澜,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此诗采用了写书的风格,白描的写法,真切地展示了社会的不公。文学作品应反映生活的真实,这首诗是当之无愧的。
这是一首思乡诗。作者在外居官多年,思念故乡之情油然而生。这时,遇见了家乡来的人,便殷勤问起亲戚朋旧、居室池台、园林植树等情况,表达了恋念故乡的情思。
这首诗是写王绩绩在他乡遇到故人,内容虽然质朴平淡,但是意境隽永。开篇便营造了一种意境,将读者带人诗人寄居的大都当中。根据后人考证,此处所说的旅泊多年的城市应当是长安城,城里车水马龙、房屋鳞次的繁华留住了诗人的脚步,所以诗人才有感而发,到老了仍然没有想着回家。
诗写得颇有意境,一开头它就把读者带到诗人寓居的他乡京城里。这儿房屋鳞次栉比,车水马龙,以致诗人在外旅居多年,到老了仍没有想回故乡,然而“乐不思蜀”只是表面的意思,继续读下去就可以发现“故乡”始终魂牵梦绕在诗人心中。诗人忽然在自己门前遇到了多年不见的故乡人,久别重逢,彼此都激动得流下了眼泪,情不自禁地紧握着对方的手。接着客人被热情地请进了屋子,贤淑的主妇迅速准备好了洗尘的酒肴。座中,主客相谈十分亲热融洽。主人一个劲地询问着故乡的事。他首先问起亲朋好友,连他们的孩子都仔仔细细地询问到了。
接下去,到诗人开始询问自己的宗族的近况。王绩是隋末大儒王通的弟弟,他的二哥是《古镜记》的作者,此外还有弟兄四人。王通死于大业年末,他的儿子王福畤(王勃之父)、王福郊以及其他子侄在王绩作这首诗时,大都在故乡,因此王诗说“衰宗多弟侄,若个赏池台”。
接着,诗人一连提了许多问题,问到旧居、栽树、建房、种竹、植梅、渠水、石苔、园果、林花等等。而这一连串的提问,在表现了诗人关心故乡亲人的的迫切心情的同时,在人们的眼前呈现出一幅幅自然风景和社会生活图画。最后,诗人以叮嘱故人回答不要有顾虑和表示自己将告老回乡作结,娓娓动听,余韵无穷。王绩受老庄思想影响较深,他的不少诗作尽管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羁束的不满,但也往往表现出遗世独立、消极隐遁的思想。读罢这首诗,使人感到王绩一生虽有逃避醉乡的一面,但他又并非真如他所说的“长昏饮”,而是也有清醒和热爱生活的一面的。
诗中此处所用的连续提问法是很有艺术特色的,这类诗文形式复原了先秦以及秦汉文学诗歌常用的形式,例如《诗经》的《行露》当中,虽然只有十五句,却连用九个问句,以增强文字语气,强调人物情感。本诗也用了类似的连续提问法,虽然跟古诗文用途不同,但是却充分强调了作者悲喜交集、惆怅与激动共存的的情绪。
不过,诗人虽然情绪激动,满心渴望了解家乡一草一木的变化,但是他却在最后四句当中诉说了自己的意愿。虽然羁旅在外只能问故人家乡如何,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期盼着不久就回到家乡。亲自去走访曾经去过的地方,游戏于田野故园当中,以解多年思乡之苦。
全诗质朴自然,并无雕砌的痕迹,平淡中见真味,含蓄中有深情,言浅而韵味无穷,一扫初唐诗坛的迤逦浮华的靡靡风气,正是王绩诗歌最主要的特色之一。王维的《杂诗》——“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塞梅著花未”显然是受了王绩此诗的影响。特别是前两句和最后一句,与王绩的《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意思几近相同,末句同样采用提问法。但是,王维的《杂诗》所表达的乡情寄托在“塞梅”之上,而王绩的这首诗寄托情感的意象却比较多。
王绩的思想虽然受老庄影响颇深,不少诗作都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的不满和渴望自由遗世的意思,这首诗亦有些许逃避的意思。然而,诗中的画面和真情却打动人心,充满了对人情事理的热爱和依恋,显然并非牢骚之作,实则读来娓娓动人,余韵不绝。
“恐是仙家好别离,故教迢递作佳期。”是借牛郎织女故事发端,表现人与人遇合的困难。牛郎织女的故事是在中国长期流传的美好传说。传说中的牛郎织女两颗星宿隔着天河相望,每隔一年时间才能在七月初七的夜晚在乌鹊搭成的桥上相会一次。二人的阻隔本是在外来势力的强压下才形成的,但诗人却翻陈出新,说恐怕是神仙们爱好别离,才故意将相会的时期安排得这么远。从这两句诗中,可以隐约地体察到诗人的这种心情:他和令狐绹的隔膜已经很久,此次进京又经过了许多周折,费了许多唇舌。现在才渐渐有了转机,所以他觉得时间太长,但必定算有了希望,这便是“迢递作佳期”的含义,语中微露喜悦之情又暗寓自我调侃的意味。
“由来碧落银河畔,可作金风玉露时。”二句说,佳人的相会作经过耐心的等待,需作在一定的良辰里才能实现。前句表地点,后句指时间。“金风”表明时间为秋季,暗合七月在初秋之义。
“清漏渐移相望久,微云未接过来迟。”描绘双方盼望相会时的焦急心情。“渐移”表现嫌时间过得太慢。这两句诗是说,二人急切地盼望着相会时刻的到来,可是那漏壶中的刻箭却移动得非常缓慢,他们焦灼地相望了很久很久,然而那些连接两岸的云气尚未接通,所以他们迟迟也未能过河相会。这两句诗曲折地表现出作者在获得补太学博士的职务后,希望再有新的提升,还在焦急地渴盼着。张采田解释这两句诗说“属望尚奢”,是有道理的。
最后两句内容含量更大,思想感情也比较复杂。诗人在这里又拈出七夕的故事与习俗。这两句诗的表面意思是说,牛郎织女得以相会,怎么能不想作报答乌鹊架桥的功德呢?但是为了心灵手巧,人们还是向蜘蛛乞求,希望它把丝套在瓜果上以带来巧慧。若再加以解析的话,前句是借用乌鹊填河成桥以渡织女的故事来暗喻自己是通过令狐绹的引荐搭桥才谋得官职的,对此事当然有心意作感激报答其恩德。后句一转,意谓尽管如此,但我所得到的仅仅是个微不足道的职位,只有再作别的打算了。联系李商隐后来的行踪,这两句诗的语意就更明白了。补太学博士后不久,李商隐就离开此职,到由河南尹改镇东蜀的柳仲鄄幕府中任节度书记,十月改判上军,不久又升任检校工部郎中。这便可证明李商隐对令狐绹的举荐虽有一定的感激之情,但对其职位并不满意。他可能当时已在另寻出路,开始向“蜘蛛乞巧丝”了。
此诗的表现方法非常高明。诗人即事即景抒情,将有关节日的传说、习俗与自己的处境、思想感情巧妙地揉合在一起,借彼言此,既是彼又是此,使二者妙合无垠、浑然一体。从表面意义来看,诗人是在写“七夕”节日的情景,从古老的传说故事到一直延续的民间风俗乃至于当时的客观景象都概括了进去。若仔细品味,诗人在这形象的描述中又寄托了很深的寓意,将自己当时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含蓄地倾述出来,缠绵委婉,余味无穷,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另外,诗人利用谐音双关的手法,用“巧丝”来谐“巧思”,也增加了此诗的情趣。
开头两句“踏阁攀林恨不同,楚云沧海思无穷。”开门见山,将离愁别恨和盘托出,而在用笔上,却又有委婉曲折之妙。一、二两句采用的都是节奏比较和缓的“二二三”的句式:“踏阁—攀林—恨不同,楚云—沧海—思无穷”。在这里,意义单位与音韵单位是完全一致的,每句七个字,一波而三折,节奏上较之三、四句的“四三”句式,“数家砧杵—秋山下,一郡荆榛——寒雨中”,显然有缓急的不同。句中的自对,也使这两句的节奏变得徐缓。“踏阁”与“攀林”,“楚云”与“沧海”,分别在句中形成自对。朗读或默诵时,在对偶成分之间自然要有略长的停顿,使整个七字句进一步显得从容不迫。所以,尽管诗人的感情是强烈的,而在表现上却又不是一泻无余的,它流荡在舒徐的节律之中,给读者以离恨绵绵、愁思茫茫的感觉。
三、四句承一、二句而来,是“恨不同”与“思无穷”的形象的展示。在前两句中,诗人用充满感情的声音歌唱;到这后两句,写法顿变,用似乎冷漠的笔调随意点染了一幅烟雨茫茫的图画。粗粗看去,不免感到突兀费解;细细想来,又觉得惟有这释写,才静隋真景切、恰到好处地表现出登楼怀友这一主题。
第三句秋风里传来“数家”零零落落的砧杵声,表现了五代南唐李煜《捣练子》“断续寒砧断续风”的意境。“秋山下”,点明节令并交代“数家砧杵”的地点。“秋山”的景色也是萧索的。全句主要写听觉,同时也是诗人见到的颇为冷清的秋景的一角。最后一句着重写极目远望所见的景象。用“一郡”形容“荆榛”,几乎塞满了全郡。而“寒雨中”三字,又给“一郡荆榛”平添了一道雨丝织成的垂帘,使整个画面越发显得迷离恍惚。这一句主要诉诸视觉,而在画外还同时响着不断滴落的雨声。
三、四两句写景,字字不离诗人的所见所闻,正好切合诗题中的“登楼”。然而,诗人又不只是在单纯地写景。砧杵声在诗词中往往是和离情连在一起的,正是这种凄凉的声音震动了他的心弦,激起了他难耐的孤寂之感与对故人的思念之情。秋风秋雨愁煞人,诗人又仿佛从迷迷潆漾的雨中荆榛的画面上,看到了自己离恨别绪引起的无边的惆怅迷惘的具体形象。因而。进入诗中的“砧杵”“荆榛”“寒雨”,是渗透了诗人思想感情的艺术形象,是他用自己的怨别伤离之情开凿出来的艺术境界。所以,三、四句虽然字字作景语,实际上却又字字是情语;字字不离眼前的实景,而又字字紧扣住诗人的心境。
这首诗在艺术上的最大特色是采用虚实相生的写法。一、二句直抒,用的是虚笔;三、四句写景,用的是实笔。二者相映成趣,相得益彰。虚笔概括了对友人的无穷思念.为全诗定下了抒写离情的调子。在这两句的映照下,后面以景寓情的句子才不致被误认为单纯的写景。景中之情虽然含蓄,却并不隐晦。实笔具体写出对友人的思念,使作品具有形象的感染力,耐人寻味,又使前两句泛写的感情得以落实并得到加强。虚实并用,使通篇既明朗又不乏含蓄之致,既高度概括又形象、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