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点出登楼的缘由和时间。“东郡”,在汉代是兖州所辖九郡之一。“趋庭”用《论语·季氏》孔丘的儿子“鲤趋而过庭”的故事,指明是因探亲来到兖州,借此机会登城楼“纵目”观赏。“初”字确指这是首次登楼。
颔联写“纵目”所见形势。“海”指渤海,“岱”指泰山,都在青州境。兖、青、徐等州均在山东、江苏一带。“浮云”、“平野”四字,用烘托法表现兖与邻州都位于辽阔平野之中,浮云笼罩,难以分辨。“连”“入”二字从地理角度加以定向,兖州往东与海“连”接,往西伸“入”楚地。不但壮观,且传神。
颈联写纵目所见胜迹,并引起怀古之情。“孤嶂”指今山东邹县东南的峄山。“秦碑”,指秦始皇登峄山时臣下“颂”德的石刻。“在”指尚在。“荒城”指曲阜。“鲁殿”,指县东二里的汉景帝子鲁恭王所建鲁灵光殿,“余”指残存。“在”、“余”二字从历史角度进行选点,秦碑、鲁殿在“孤嶂”、“荒城”中经受历史长河之冲刷,一存一残,个中原因是很能引起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反思的。
尾联是全诗的总结。“从来”意为向来如此。“古意”承颈联“秦碑”来。“多”说明深广。它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诗人自指,意为诗人向来怀古情深,其一指兖州,是说早在东汉开始兖州建置前,它就以古迹众多闻名。这就是杜甫登楼远眺,会生起怀古情思的原因。“临眺”与颔联“纵目”相照应。“踌躇”,徘徊。“独”字很能表现杜甫不忍离去时的“独”特感受。前人解释:“曰‘从来’则平昔怀抱可知;曰‘独’则登楼者未必皆知”。(赵汸)很能道出尾联的深沉含意。此诗是杜甫二十九岁时作,是杜甫现存最早的一首五律诗。此诗已初次显露出他的艺术才华。明代李梦阳把“迭景者意必二”作为“律诗三昧”之一。
此诗虽属旅游题材,但诗人从纵横两方面,即地理和历史的角度,分别进行观览与思考,从而表达出登楼临眺时触动的个人感受,是颇具特色的。诗人一方面广览祖国的山海壮观,一方面回顾前朝的历史胜迹,而更多的是由临眺而勾引起的怀“古”意识。在艺术上此诗一、二、三联均运用了工整的对句。“ 东郡”、“南楼”,“趋庭”、“纵目”,“浮云”、“平野”,“海岱”、“青徐”,“孤嶂”、“荒城”,“秦碑”、“鲁殿”,都是实写。尾联才由“临眺”引出思“古”之“意”,则带有虚写的意味。而二、三联“连”、“入”、“在”、“余”四字,通过对仗,将海岱连接,平野延伸,秦碑虽存,鲁殿已残等自然景观与历史胜迹,在动态中分别表现出来。尾联“多”、“独”二字尤能传达作者深沉历史反思与个人独特感受。无怪乎叶石林评论说:“诗人以一字为工”,“惟老杜变化开阖,出奇无穷”。
“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净洗铛”,虽然是说做好烹调的准备,其实这正是做事或修养身心时虔诚、认真态度的体现。煮肉如此,做一切事情,均须如此。读者可以从这小心翼翼的“净洗铛”中,窥见到苏轼平时修养身心之严谨、真诚。“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水放得不多不少,火要不大不小,这样煨炖,才能将肉烹得又烂又有滋味。苏轼告诉我们,具体实践中,每个环节都要做得稳妥,仔细,来不得半点马虎。透过这一丝不苟的准备与实际操作,我们看到的,不只是烹调本身,而是与对待人生、修炼自身的一种兢兢业业的精神了。
“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不时他自美”。煮猪肉,只要方法得当,缓缓煨炖,到了时候,它自然滋味醇厚,美不可言。这两句,说的是煮肉,而当我们联想到人生的时候,不是正好发现,它切中了那种急功近利的社会人生弊端吗?人生的成熟感悟,是需要时间的。好大喜功、气浮心躁,得到的可能有一时“战果”,其实是失败的结局。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人生的精彩往往就在平淡的日常生活当中。像猪肉这司空见惯的食物,人们并不觉得里边有什么奥秘可寻;像炖煮猪肉这样的家常之事,人们也容易忽略探讨其中精益求精的可能性。苏轼的叹息,除了猪肉本身之外,另有一种可供联想的可惜之意——人们在面对生活中种种事物时,或不肯,或不愿意去深入了解并挖掘其潜力。读者应该从他的叹息中,理解猪肉之情以外的深意——真善美就在我们每日每时的生活当中,发现、创造美,乃是我们大有潜力可挖的人生使命与快乐。联想到苏轼在以上所举《答毕仲举书》里把吃猪肉比为修养身心的象征,将那虚无缥缈的(佛学)“龙肉”之类的玄谈加以屏弃的哲理思考,我们或许能更深层理解“黄州好猪肉”这四句诗歌的另一番味道。
“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正因为对亲自创造的烹调艺术,十分满意,所以作者竟吃了“两碗”。“两碗”,不但写出了胃口的满不,更写出了心灵的惬意。作者仿佛早就料到了他人的议论与惊诧,他风趣地说,我吃猪肉,腹满心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外界对我的褒贬,尽可至之度外。了解佛学的读者,知道佛家最讲“心安”,强调看轻外物(包括他人的议论)、重视内心的安定,因此,可以说,东坡的这一“饱得自家君莫管”之平淡结尾,其实是展现了他的佛学修养,蕴涵了深刻的人生感悟的。
值得说明的是,在吟《猪肉颂》之时,苏轼并没有对他的“猪肉观”的人生思考做刻意的诠释、解说,而全在一片笔墨神行之间,有意无意透露着他的佛学修养与对佛学的借鉴、改造,这一点是需要补充说明的。
苏轼此诗题的《猪肉颂》三字中,看似滑稽,实际是在幽默中蕴涵了严肃的主题的。作者的颂,当然包括了在味觉方面的享受,对自身的烹调创新方面的自得;但是当我们了解了苏东坡当时的艰难处境时,就会在诗人享受味觉美味后面,朦胧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一个在为人处世方面,永远追求更高远深刻的情味的,将日常生活与理性思考方面达到“知行合一”理想的哲人。尤其是作者将烹调艺术与人生超越的理想有机结合为一体,为我们所做出了典范——猪肉,是猪肉本身,又象是别的什么。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