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跋文,是苏轼读完黄子思诗集后写下的。文章用书法来比喻和评论诗歌,指出那些疏淡朴雅之中寓意深远的诗才是好诗。作者对苏武、李陵的“天成”、曹刘的“自得”、陶谢的“超然”、李杜的才气,以及柳宗元、韦应物“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都做出了高度评价。尤其对自然天成、“美在咸酸之外”的诗,苏轼似乎更加推崇。他认为艺术的法度应符合自然原则,文理自然,这样才会姿态横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是韵外之致。全文言简意丰,洗练明畅。
首先,苏轼认为:书法艺术以“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为在最高境界。尽管唐代的颜真卿、柳公权能够集古今笔法的大成,成为天下人师法的宗师,但还是未能恢复钟繇、王羲之书法的艺术神韵。接着,苏轼运用类比推理,认为诗歌艺术与书法相通。诗歌最高的艺术境界也是自然天成,富于神韵,像苏武、李陵、曹植、刘祯、陶渊明、谢灵运等人的诗歌那样,出于性情的真切流露,超然物外,淡泊远神,富有韵味。
尽管李白、杜甫取得了“凌跨百代”的集大成成就,但是,李杜诗歌还是缺少魏晋以来“高风绝尘”的韵味。此后的诗人尽管追求远韵,但是才不逮意。这就自然过渡到对韦应物、柳宗元山水诗的经典评价。苏轼认为他们的诗歌“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于此相应,晚唐司空图又提出了妙在咸酸之外的“神韵”说。最后,苏轼将黄子思的诗歌接在追求远韵神味的诗歌艺术传统上,发现并赞扬了黄子思诗歌艺术成就。
这篇短跋的价值,并不在于评价了黄子思诗歌,而在于苏轼提出的新的诗歌理想。与当时复古思潮不同的是苏轼要求诗歌恢复汉魏古诗的萧散简远境界,并不是欧阳修等人追求的古朴苍劲的格调。值得指出的是,苏轼自己的诗歌创作并没有实践这一艺术理想,即使那些刻意模仿陶渊明的和陶诗,也没有陶渊明诗歌那种冲淡闲适的风格,而是“天马脱羁,飞仙游戏,穷极变化如适如其意中所欲岀”(沈德潜《说诗晬语》),显露的仍然是他豪迈洒脱的个性本色。
桃花坞里,金阊遗迹足千秋。风流才子唐伯虎,从小便有着非凡的才气,在绘画、诗文方面都有优秀的造诣。弘治十一年,中解元,才华横溢的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进士之路。偏偏造化弄人,弘治十二年,卷入徐经科场舞弊案,坐罪入狱。遭此打击的唐寅,坚决不再做官,回到家乡,靠卖画维持生活。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前二句一连用了四个“不”,写诗人在摒弃功名利禄之后的有所不为。“不炼金丹不坐禅”,即不学道,不求佛。唐伯虎是一个不肯趋炎附势,但又并不放弃世俗生活快乐的漂泊者,读者对他“高楼大叫秋觞月,深幄微酣夜拥花”的放浪形骸的生活方式不妨批判,但对其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那点精神是应予肯定的。“不炼金丹不坐禅”,大有“子不语怪力乱神”意味。“不为商贾不耕田”,则是不事人间产业。“不为商贾”是不屑为;“不耕田”是不能为,即孔夫子所谓“吾不如老农”、“吾不如老圃”也。四个“不”一气贯注。语极痛快干脆。
“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唐伯虎可以自居的头衔是画家,其画与祝允明、文徵明齐名。他不慕荣华,不耻贫贱,以鬻文卖画、自食其力为荣。“闲来写就青山卖”是非常值得敬佩的,这是从事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应有的豪言壮语,能“写青山”而“卖”之,自有可参造化之笔,此为实话,亦自负语。假清高的人往往以卖画讨润笔为可羞,殊不知这是卖知识产权,和写文章“拿稿酬”一样的天经地义。所以作者敢于大呼:“谁来买我画中山!”这样挣来的钱花着舒心。由此,诗人又反跌一意:“不使人间造孽钱!”这一笔尤其显得豪迈。一竹竿打一船人,一切的巧取豪夺、贪污受贿、投机倒把、偷盗抢劫、诈骗赌博……而获得的非法收入,得之即“造孽”,花之亦“造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此句足使人深长思之。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心中淡泊名利、专事自由读书卖画生涯之志。诗中平铺直述,开门见山不仅表明出唐寅自命清高的处世态度,还反映出他那不羁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