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中国诗歌文化发展的巅峰,不论是从诗人规模还是作品质量上,再没有哪个时期能望其项背。这一时期,诗歌理论发展也达到了一个巅峰,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便是其中的代表作,这部着重探讨诗歌美学问题的理论著作也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名篇。
《含蓄》一则是《二十四诗品》的第十一品,是全书最具文采的篇章之一,向来为人所称道。既名曰“含蓄”,下笔就不能太露骨,提出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作诗也好,行文也罢,神韵首先是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要让读者品出“韵外之致”和“味外之旨”来。紧接着,为具体阐述这种思想,作者首先举了个例子,“语不涉难,已不堪忧”:在措辞上没有苦大仇深的句子,但蕴含在字间的忧患就足以让人唏嘘不已,以文已尽而意有余,回味无穷为上。
第二段是在第一段基础上的递进,主要是想说明含蓄所要达到的境界,“是有真宰,与之难浮”。所谓的“真宰”语出《庄子•齐物论》,即指万物运行的内在规律,在此则是指作品的内容和情感。含蓄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作品的“难浮”而“与之”,须得自然。如酒之溢出于器,虽已积满,而仍不休;抑如花之将绽,遇有秋寒之气,则必放慢其速,含而不露。这两个比喻,不仅切合命题,而且给人以美的享受,所以说这则很有文采。
文到第三段而境界始大,空中之尘、海中之沤,无穷无尽,而诗人只要取其九牛之一毛,也就理解他们的特质了。进而以一驭万,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而末句之“万取一收”与首句“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一纲领性判断相照应,这也正是一种含蓄的笔法。
读这首诗,容不得人情感上有所酝酿,劈头便为一派浓重的忧愁所笼盖——一个苍莽悲凉的秋日,一场郁郁无欢的怅饮,本已令人愁闷难耐。何况还有那吹不尽的秋风,老是在帐外“萧萧”地响,更教人愁杀。“秋风萧萧愁杀人”,这一句突发的啸叹,正将主人公心头的万缕愁绪,化作烈烈秋风,“苍茫而来”,立时令人生出一种“不可遏抑”的困扰之感。“出亦愁,入亦愁”,则以细节刻画,抒写愁苦中人的坐立不安。不禁使人感到,那困扰着主人公的忧愁,竟怎样难以趋避、无可摆脱。受这困扰的,不止主人公一人:“座中何人谁不怀忧?”既称“何人”,又加“谁不”,这双重反问告诉人们:那忧愁正如病魔一样,已侵袭到所有在座者的心腑。使主人公所对无非忧者、所闻无非愁叹——这样的日子,真能耗蚀人的青春,加速衰老之期的到来。难怪主人公要发出“令我白头”的幽幽哀叹了。
以上一节,一味写“愁”,使人来不及细想,先就浸染上了那摆脱不开的忧愁。读者不免要问:诗中主人公是谁?他究竟为什么如此忧愁?第二节诗,正为读者解开了疑团:“胡地多飚风,树木何修修!”“胡地”,即塞外胡人居处之地。主人公既呼之为“胡”,可见他自己不是胡人。联系下文“离家日趋远”一句,可知主人公应是远离家乡、出塞戍守的汉卒。对于初到塞外的旅人来说,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使至塞上》)的异域风光,实在是新鲜而奇妙的。但作为戍卒而久居胡地,看惯了浩瀚的黄沙,见不到几多绿意。秋冬之际,唯有呼啸的飚风,时时摇撼着稀疏的高树。那滋味可就大不好受了。它们所能勾起的,只能是千重忧虑、万里思情。读到这里,读者便可恍然大悟:主人公之所以“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之人之所以“谁不怀忧”,那都是心揣着有家难归的万里离思的缘故。在这样的断肠人眼中,无论是“飚风”,无论是“修树”,触目间全都化成了一片愁雾。故此二句看似写景,实亦写愁,正与上文“秋风萧萧愁杀人”相应,将满腹的忧愁“外化”了。
如果说,忧愁可以催人衰老,它首先带给人们的,则是憔悴和消瘦。“离家日趋远,衣带日趋缓。”诗中的主人公,正因为飘泊异乡、离家日远,被愁思消磨得茕茕骨立了。但诗人却不肯明言,而是巧妙地运用“衣带”之“日缓(松)”,以反衬主人公身躯的日见消瘦,写得含蕴不露而哀情深长。一位形销骨立的戍卒,就这样独伫于塞外荒漠,默默无语地遥望着万里乡关:“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他不是无语可说,而是心中塞满了愁思,纵然有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要描述这样一种痛苦之状,笔墨是难以胜任的。但人们在极度痛苦之中,想象力就往往特别活跃,笔底口中便常常跳出奇语。《卫风·河广》的主人公,在眺望黄河彼岸的故国时,思归心切,就唱出了“谁谓河广,一苇杭(渡)之”的奇句。而这首歌的主人公,为抒写胸中难以排遣的痛苦,竟想出了“肠中车轮转”这一奇喻。用滚滚车轮在肠中的转动,写主人公无可言传的曲曲愁思,真是形象得教人吃惊。也正因为如此,戍卒那离家万里的痛苦怀思,才以更强的力度震荡了读者的心弦,使人不能不为之悚然动容。
有人认为,《古歌》所抒写的,是“游子天涯之感”,恐怕不确。从上文的分析可知,它应该就是“胡地”戍卒的思乡怀归之作。东汉曾多次对羌人用兵,战争均延续十数年之久。朝廷之将贪功而无能,至使离乡征戍之卒“进不得力战,退不得温饱”,大批丧生于“胡地”、边境。这正是《古歌》之类思乡之作产生的背景。这首歌熔抒情、写景于一炉,在“秋风萧萧”中抒写困扰戍卒的愁思;又将它融于异乡的修树、荒漠的飚风之中,变得更加蓬勃、纷扬;最后忽设奇喻,将其化为辘辘车轮,在肠中滚转不已。如此形象的情感抒写,显示出汉乐府民歌在抒情艺术上已有怎样长足的进步。能够与它比美的,在汉代,恐怕只有“长于抒情”的《古诗十九首》了。
实际上剥开神话的外衣,我们发现共工和祝融都说是两个部落,共工氏部落负责水文地理和治理水利,而祝融氏负责火事管理。由于炎皇神农时期地球处于冰河时期,那时水灾不明显。到了颛顼大禹期间,冰河期已经过去,气候变热,冰川消融,大地开始不断发大水,而有经常暴雨不断。作为负责水事管理的共工氏,首领颛顼认为是共工氏的责任,因此把滔天不断的洪水怪于共工氏,便下令诛杀共工氏,这边有战争的可能。然而杀了共工,水患依然不断,到了尧帝继位,水患依然不断,大雨依旧经常下个不停,于是乎尧帝也下令继续追杀共工氏族之人,而祝融氏正是追杀共工氏的执行者。杀戮再继续,暴雨和洪水依旧不停止。
大禹的父亲鲧被尧帝派去治理水患,修堤堵水九年未果,被杀。公元前4128年舜帝即位,命鲧的儿子禹继续治理水患,并彻底诛杀共工氏族之人。
禹改变了治水方法,运用准绳和规矩,带领族人凿开了龙门和伊阙,凿通积石山和青铜峡,挖通了九条河,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把洪水引到大海里去,地面上又可以供人种庄稼了。他和老百姓一起劳动,戴着箬帽,拿着锹子,带头挖土、挑土,禹常年脚长年泡在水里连脚跟都烂了,只能拄着棍子走。
禹在涂山遇到一个名叫女娇的姑娘,两人相互十分爱慕,便成了亲。禹新婚仅仅四天,还来不及照顾妻子,便为了治水,到处奔波,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第一次,妻子生了病,没进家去看望。第二次,妻子怀孕了,没进家去看望。第三次,他妻子涂山氏生下了儿子启,婴儿正在哇哇地哭,禹在门外经过,听见哭声,也忍着真心没进去探望。大禹治水居外13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地治理水患的治水英雄。对于这故事,一些人认为就是大洪水大劫难时期,更因为这西元前4000年的人类历史基本是一个空白。《圣经》中并没有记载年代或重大的具体事件,也就认为现代人类大约开始于公元前4000年左右。然而一些考古研究,却发现了“史前”文明,诺亚方舟的故事无法解释。而在中国的历史记录中,这三皇五帝的故事都是十分混乱零散的,要找出具体年代,真的很难。
第三次,大禹治水经过家门,适逢女娇生子,邻居告诉大禹,劝他回家探望妻儿,大禹说:“治水要抢时间,无法分心。”邻居说:“您不能回去看望妻儿,也应给独生子命个名字呀!”大禹在匆忙说就命名为“启”,意思是说”治水启行“。如此一去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归来时他的儿子已经十多岁了,女娇也成为一位中年妇人了。此外,据《山海经.海内经》记载,相传古时嵩山一代洪水滔天,土地淹没,许多生命被夺走,大禹为了尽快凿开山间通道,大禹之妻涂山氏为支持大禹治水,也一同来到嵩山,就住在太山脚下,每天给大禹缝衣送饭。顾不得回家,到了吃饭时分,便击鼓为号,由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前来送饭,此事感动了上苍,玉帝便出手相助,让大禹在开山凿渠时变成一头力大无比的黑熊,滔滔江水乖乖听从大禹安排,但大禹始终没有把变熊的事情告诉妻子。大禹对涂山氏说:"当你听到击鼓声,就给我送饭"。这就是闻鼓饷夫的故事。大禹为了尽快开山间通道,就变成了一只大熊,在山间来来往往,开山石,忙碌不停。
一天,大禹开山迸石误触皮鼓,涂山氏闻声前来送饭,不见大禹却见到了一头威猛的黑熊,又惊又急,扭头便往东奔跑。大禹急忙去追,到快要追上时,涂山氏却化成了一块大石头。面对急匆匆赶到的大禹,涂山氏明白了一切,悲喜交集,但却已无法回答大禹的千呼万唤。只听一声巨响,巨石的北部裂开了,生出了一个婴儿。原来是涂山氏焦急万分,愁肠百转,迸破了肚子,把十月怀胎的儿子留给了大禹,也把无限的眷恋和思念留给了大禹,这个婴儿便是夏代的第二代君主夏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