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以小伙子为第一人称口吻写的,姑娘是子仲家的女儿。开篇就交代了男女欢聚的场所:陈国的郊野有一大片高平的土地,那里种着密密的白榆、柞树。这既是地点实写,也是交代春天胜景。在这样一个美妙的时光,美好的地点,一群美丽的人儿,做着美妙的事情:子仲家的姣好少女,跳着飘逸优美的舞蹈。春天来了,少男少女的春天来了,他们以曼妙的舞姿吸引着对方多情的目光。
这里说的美妙的时光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特别时间“榖旦”。对这一词汇的理解不仅可以帮助读者顺利解读此诗,而且还有助于读者了解久已隐去的古风及其原始含义,从而认识某些节庆的起源以及少数民族中至今尚存的某些特殊节日及其节日风俗。同样,诗的地点“南方之原”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场所。
“榖旦于差,南方之原。”“榖旦”,《毛传》云:“榖,善也。”郑笺云:“旦,明。于,日。差,择也。朝日善明,日相择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榖旦,犹言良辰也。”朱熹《诗集传》云:“差择善旦以会于南方之原。”“南方之原”,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解曰:“谓南方高平之原。”
良辰吉日是祭祀狂欢日。上古的祭祀狂欢日有多种。比如农耕社会中作为时历标准并祈祷丰收的火把节、腊日节等远古年节;祭祀生殖神并乞求部族繁衍旺盛的上巳节等各种祭祀日。不同主题的祭祀狂欢日有不同的祭祀和狂欢内容,比如驱傩、寒食、男女短期的恢复自由性交等。据朱熹《诗集传》,陈国“好乐巫觋歌舞之事”,陈国的古风可以说是保存得比较好的。因此就有这样的“榖旦”。
前人曾经常指责所谓的“郑卫之风”,认为它们“淫”。其实所谓的“淫”无非是指这些“风”热情奔放,是男女欢歌狂舞的音乐。实际上,这又何止郑风、卫风。陈风从诗文内容上看就是非常“淫”的。《汉书·地理志》说:“太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巫。故俗好巫鬼,击鼓于宛丘之上,婆娑于枌树之下。有太姬歌舞遗风。”就此诗而言,其内容是关于男女情爱的,可以推断,这一“榖旦”是用来祭祀生殖神以乞求繁衍旺盛的祭祀狂欢日。
诗人所写的“如荍”的女子就是第一章的“子仲之子”,也就是第二章“不绩其麻,市也婆娑”的人,这人就是诗中主人公爱慕的对象。
这首诗写得很美。在城东门外的白榆树下,在宛丘的柞树林边。在某一美妙的好时光,小伙姑娘便去那里幽会谈情,姑娘舞姿翩翩,小伙情歌宛转。幸福的爱情之花含苞而放。在小伙眼睛里,姑娘美如荆葵花;在姑娘心目中,小伙是她的希望和理想,要送他一束花椒以表白感情。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诗的前四句总写客舟逢燕。
“湖南为客动经春,燕子衔泥两度新”,诗人流落湖南不觉得已迎来第二个春天。“新”对“泥”而言。燕子于春季常衔水边湿泥,筑其新巢。“两度新”也就是说诗人在这里已两见燕子衔泥筑巢了。古人与动植物的直接接触远比现代人密切,对动植物的观察也很仔细。他们习惯于根据各种生物的特性,赋于它们不同的象征意义。燕子逐春而生,巢梁而居,所以常常被看作春天的象征,它的鸣叫与飞舞又使人联想到闲适安居的欢乐。杜甫很喜欢燕子,他虽然“漂泊西南天地间”(《咏怀古迹》)已有十年,但是他始终辛苦经营,像筑巢的燕子一样,为给自己创造安稳的生活环境而不懈地努力。在这些日子里,体态轻盈的燕子曾伴诗人度过了不少良辰美景,在诗人的佳篇秀句中留下了栩栩如生的形象:“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水槛遣心》)“泥融飞燕子,沙暖卧鸳鸯。”(《绝句》)“暂止飞鸟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堂成》)“熟知茅斋绝低小,江上燕子故来频。”(《绝句漫兴》)这一切都生动地留在诗人的记忆中。如今诗人在漂泊无定的时刻又看见了燕子,当然会产生他乡逢故旧的感觉。
“旧人故园尝识主,如今社日远看人”,这两句是对燕子形象的描绘。“旧人故园”,突出诗人对燕子一往深情。“尝识主”,是诗人对燕子的推测。在诗人的心目中,这燕子被看作是往年在故乡同室而居的燕子,它还记着自己的主人,远道来舟中相会,不觉为之一喜。“远看人”既画出了燕子对诗人的同情与疑问,也流露出诗人的无限感慨。在这烟水渺渺之处,前途茫茫之际,诗人无依无靠,独有燕来相就,倍感身世的凄凉。然而,燕纵识主,一叶扁舟,终不似昔日故园的有屋可巢,故尔,燕子既欲亲近,又怀疑豫,只是远远看看。这里的“识”与“看”都写的是燕子的动作、情态,也都涉及诗人。其实这只是诗人自己的想象,是诗人眼中看到的燕子的动态,是燕子的人格化,所谓“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物皆著我之色彩”也。(王国维《人间词话》)
后四句,对燕自伤。
“可怜处处巢居室,何异飘飘托此身”,“巢居室”是说燕子筑巢于人家,因为南北无定,所以令人可怜。接着就点破怜燕正是哀己。诗人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弃官西行,先是举家徙秦州(今甘肃天水)东柯谷,投奔一个叫佐的侄子。上元元年(760)又往成都去投靠老友严武,卜居浣花溪畔。大历元年(766)又到夔州,在柏茂琳中丞的帮助下定居西阁。十年间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实在和燕子的“处处巢居室”没有两样。如今竟至于无人可依、无地可居,教人叹息。
“暂语船播还起去,穿花贴水益沾巾”,那被诗人寄于同情的燕子此刻似乎领会了诗人的意思,“暂语船墙”,向诗人表示同情,但它立即发现这是一只漂流不定的船,不是它应该选择垒巢的“居室”,它忽然又变得漠然无情,随即起而飞去。但是,它又好像舍不得似曾相识的主人,贴水低飞,绕船盘桓,无情而似有情,可爱亦复可恼,终于翻然穿花而逝,给诗人留下空虚、惆怅和寂寞,诗人不觉老泪横流了。鸟之将死,其鸣也哀。《燕子来舟中作》是杜集中最后一首七律,可以看作诗人临终的哀鸣。在这首诗里,深沉真挚的人性借轻盈的燕子的形象表达出来,朴实、亲切而感人至深。这“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形象,经宋代晏殊的点化,就更加深入人心了。
历代唐诗和杜诗的选本都很少选这首诗。其实这首诗的艺术成就并不低于为人们所称道的《秋兴》、《咏怀古迹》诸篇。传统的欣赏标准是无一字无来处,是一饭之间未尝忘君。而这首诗动人的地方正在于它无一字有来处,在于把深情厚意寄托在一只微小的燕子身上。它完全不同于那些从概念出发的、以物喻理的咏物诗。也不同于那些摹拟象貌、堆砌典故的咏物诗,诗人在这首诗里完全摆脱了机械的比附,不刻意于追求外形的相似,而是抓住事物最突出的特征,通过内在联系,把人的感情赋于物,使物我达到契合无间的境界,这就是深沉的寄托—杜诗沉郁风格的另一特点。在这首诗中,诗人眼中隐藏着燕子的多情,燕子的眼中又隐藏着诗人的不幸,燕子与诗人的差别仿佛在诗中消失了,从整个画面中只能发现那倾诉不尽的辛酸、诗人颇倾的形容,以及一颗苦难的心的低语。杜甫之所以为大诗人,正在于他对人生的悲欢离合、甘苦哀乐感受得深刻而真切,善于敏锐地捕捉那些最感人的形象,并细致人微地再现它们。而善于描绘自然万物的诗人,同时也就是技艺高超的自画像大师,他一草一木中都留下了自己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