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这篇散文阐明了借书与读书的关系,以时不待人、时不再来,勉励后学专心攻读。作者在交代写作缘起后,就提出“书非借不书读也”的观点,出人意表,引人深思。此观点看似偏颇,但读者读完全文后,方觉得其深刻,极有道理。作者先以藏书不读作为反证。皇家有《七略》之全四库之富,各类书籍应有尽有,“然天子读书者有几?”“贵人家,藏书满屋,然富贵人读书者有几?”至于祖、父辈积书,子孙辈弃而不读,这种现象太多了。于是作者总结道,有读书之便而无借书之苦的人“读书者有几?”否定答案寓于反问之中。
作者接着由书及物,作了类比,指出人的普遍心理是:借于他人,担心别人索回,因此不住地观摩玩赏;但一旦属于自己,就会束之高阁,借口来日再看。这种心理状态说明了“书非借不书读也”的道理。
作者再以自己的经历来现身说法,更增强了说服力。自己幼时家贫借书困难,但“有所览,辄省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说明了“借者之用心专”的道理。后来做了官,有条件买书,却是素蟑灰丝,时蒙卷轴”,这进一步证明“书非借不书读”的观点。
此文最显著的特点是采用对比的方法论述问题。如将藏书者不读书与借书者读书对比,将自己家贫无书之时与有书之时对比,将黄生与自己对比。作者于对比中阐明自己的见解,期望读书人应该珍惜读书的机会,从而发愤攻读,使学有所成。例如以“非夫人之物”与“若业为吾有”作对比;以“余幼好书,家贫难致”的勤学与“通籍后,俸去书来”的疏懒作对比;以“予之公书”与“张氏之吝书”作对比;以自身的“不幸”与黄生的有“幸”作对比,等等。这样,不仅书够鲜明地阐述观点,也书加深读者的理解,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而且,从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袁枚是一位才子气颇重、任性适情的人。他列举天子与富贵人的例子,说明他敢于指责权贵、无视传统的个性。他珍惜少年时代借书苦读的岁月,并对晚辈谆谆告诫,说明他极具人情味。
这首诗通过叙述一个农民采取地黄,向富家换取马料以饱饥肠的情节,深刻地反映了农民在灾荒年头,连牛马食都吃不上的悲惨遭遇,有力地抨击了豪门大户对农民剥削的残酷性。
诗题是“采地黄者”,为何去采地黄,是因为天灾所致,所以诗开首一联写道:“麦死春不雨,禾损秋早霜。”交代了全诗的背景。庄稼一年两季,春日没雨,夏粮绝收;秋天又降早霜,秋粮减收。这样,农民的生活自然就很成问题了。紧接着第二、三两联便对农民生活景况作了交代:入冬后农民便断了口粮,为了活命,只得冒着风寒到荒郊野外去采挖地黄,希图借以度过饥荒。第四联“凌晨荷锄去,薄暮不盈筐”写农民采地黄之不易。以上四联为第一部分,中心就是写了为度荒采地黄。
后六句叙写卖地黄的情形。采了地黄卖与富家白面郎。那卖地黄者对“白面郎”求告的几句话,颇为凄切动人。辛苦一整天采得不满一筐的劳动成果,只敢说给朱门人家拿去喂马。可以想见,这位可怜的农民忍饥挨冻在荒野采了一天地黄,可能连点像样的干粮也没吃上。也许他家中还有老小,都等他卖了地黄换回粮食下锅。那不足一筐的地黄,他哪敢说卖多少钱呢,只是央告说:“愿易马残粟,救此苦饥肠。”只要能换回一点儿马吃剩的玉米、高粱之类,也就心满意足了。其可怜之状跃然纸上。
诗人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通过贫苦农民采集地黄以换取马饲料这一细节描写,表达了诗人对封建社会贫富悬殊的不平等现象的痛恨。
《春草》是杨基的代表作,写于南京。融融春辉,激起了诗人对生命意义的沉思。却又寓情于景,自然流出,不着痕迹。
首联“嫩绿柔香远更浓,春来无处不茸茸”,以写实领起,春天来了,到处是一片葱茏的绿色。柔嫩的芳草,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肺腑。极目眺望,只见越往远处,草色越是浓密,仿佛整个宇宙都浸透了浓浓的春意。此时此地,游子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颔联“六朝旧恨斜阳里,南浦新愁细雨中”,翻空。写出两种不同的愁滋味。上句有芳草斜阳想起六朝旧恨,与唐代诗人韦庄的名句“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台城》)出于同一机抒。下句由细雨春草想起南浦伤别。这两句一句吊古,一句伤别,情景不同,却都是因春草惹起的愁思,隐含了诗人对人生的感慨,立意恰与李白《忆秦娥》同。
“近水欲迷歌扇绿,隔花偏衬舞裙红”颈联回想到眼前景物,在迷离的草色中,我们仍可看出六朝烟花歌舞的痕迹。在诗人眼里,水边的春草和野花似乎都变成了当年的歌扇和舞裙,当年的歌扇和舞裙又化作了今日的春草和野花。历史与现实奇妙地交织在一起,构成一部梦幻般的图画。
“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结尾两句翻出新意,平川十里,牧入暮归,在茫茫的草色中,只见无数牛羊在慢慢蠕动,晚风习习,传来一阵阵悠扬的笛声。六朝旧梦已完全隐去,代之而起的是一幅充满了田园气息的牧人晚归图。
从整体上了。这首诗以春草为题,借题发挥,写出了诗人对生命意义哲理性审视,以及他对理想生活方式的朦胧追求,同时,又笔笔紧扣主题,几乎每一句都有春草的风情在摇曳,意境隽永,余韵不绝,不失为写景咏物诗中的珍品。
这是一首纪游写景的短诗。诗的内容记录了李白夜游寺庙的有趣经历。全诗没有一个生僻字,从头到尾用“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又逼真地写出了山寺之奇高,星夜之奇妙。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这两句是写山寺之高。第一句正面描绘寺楼的峻峭挺拔、高耸入云。发端一个“ 危 ”字,倍显突兀醒目,与“高”字在同句中的巧妙组合,就确切、生动、形象地将山寺屹立山巅、雄视寰宇的非凡气势淋漓尽致地描摹了出来。次句以极其夸张的技法来烘托山寺之高耸云霄。字字将读者的审美视线引向星汉灿烂的夜空,非但没有“高处不胜寒”的感慨,反给人旷阔感,以星夜的美丽引起人们对高耸入云的“危楼”的向往。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两句,“不敢”写出了作者夜临“危楼”时的心理状态,从诗人“不敢”与深“怕”的心理中,读者完全可以想象到“山寺”与“天上人”的相距之近,这样,山寺之高也就不言自明了。
诗人用夸张的艺术手法,描绘了山寺的高耸,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山上的这座楼好像有一百尺高,诗人站在楼顶就可以用手摘下天上的星星。在这儿都不敢大声说话,唯恐惊动了天上的仙人。
此诗语言自然朴素,却形象逼真。全诗无一生僻字,却字字惊人,堪称“平字见奇”的绝世佳作。诗人借助大胆想象,渲染山寺之奇高,把山寺的高耸和夜晚的恐惧写的很逼真,从而将一座几乎不可想象的宏伟建筑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摘星辰、惊天人,这些仿佛是童稚的想法,被诗人信手拈来,用入诗中,让人顿感情趣盎然,有返璞归真之妙。
李白的诗风豪放雄健,想象极其丰富,语言自然婉转,音律富于变化而又和谐统一,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此诗寥寥数笔,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了人在高处的愉悦、豪放、可爱、率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