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句描绘出一幅昔日汉代末世群雄纷纷而起、互相争战夺取天下的景致,交代事件发生的起因和背景,“昔云”、“季”、“群雄”、“战争”,喧染出战争气氛,仿佛让人置身其中。
三四句写昔日汉代末世群雄各自割据、称霸天下目标未成,交代群雄割据的格局,侧面衬托出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尚未形成。
五至十句赞述了诸葛亮由一个布农得遇知己荐举,君臣相合,建功立业的事迹。喻指诸葛亮起于陇亩之中,隐居草野不得志。刘备三顾茅庐后得到诸葛亮辅佐,使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三国鼎立的新局面。
十一十二句运用铺叙的手法,明写只有崔州平能够了解诸葛亮的理想和才能。实则暗喻只有崔叔封才了解诗人的理想和才能。
十三十四句写诗人自称胸怀报国忧民之情的布衣之士。诗人意在通过与诸葛亮自比,写自己和当年的诸葛亮一样,身在草野,但胸怀治理天下的大志。
十五十六句写诗人将崔氏兄弟比做善于识人的崔州平和厚于交道的崔瑗,华发之际同衰共荣,似有肯求援引之意。
十七十八句写诗人与崔氏兄弟的深厚情谊,如同弟兄,也流露出诗人渴望建功立业,宛如诸葛亮一样可以施展才华,“壮志吞咸京”的政治抱负。
末两句借用管、鲍的典故,侧面赞美了知人举才的先贤,亦是喻已,希望崔叔封了解、支持诗人,期待诗人与朋友之间的关系也要象管、鲍一样,可以千载留名,抒发了诗人热切希望能得到知己荐举而施展抱负的愿望。
李白被迫离开长安,政治上遭到一次沉重的打击,但李白并没有就此消极下去。在此诗里,李白热烈赞扬了诸葛亮,对于刘备与诸葛亮君臣遇合,成就一番事业,表示衷心的向往。李白在不少诗里提到诸葛亮。李白羡慕诸葛亮起于陇亩而身至宰辅,受到君主的重用;李白景仰诸葛亮改革现实,治理社会的作为;李白赞赏诸葛亮的政治、军事才能。而这一切,又都是和李白自己的处境,自己改革社会的进步要求联系在一起的。李白在诗中明确表示自己同样有诸葛亮那样的胸襟和政治抱负,因而也希望像诸葛亮“鱼水三顾合,风云四海生”那样,得到君主的知遇,干一番经时济世的大事业。
李白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希望崔少府能够象崔州平了解诸葛亮那样了解他,如果有机会,就象鲍叔牙推荐管仲那样推荐自己。这就明白表示了“托意在经济”,立志改革现实,治理社会一直是李白的思想主流。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这首诗没有直接写卢岵,也没有直接写作者的心情,而是只写卢岵处士山居的景色,以景衬人。
首联两句是说先向砍柴的人打听卢岵山居的所在地,然后远远地认准方向走去。通过“问樵客”、“遥识”的写法,暗示出卢岵山居的幽僻。作者不称砍柴的人为樵子、樵夫,而称之为“樵客”,意味着这个砍柴者并不是俗人,这对于诗的气氛也起着一定的渲染作用。
颔联两句写一路所见,是近景。古树老根缠石,仿佛它天生是连着石头长起来的。湍急清澈的泉水,把面上的浮土、树叶冲走了,露出泉底的沙子来,更显得水明沙净。这两句形象地描绘了幽僻山径中特有的景物和色彩。而与此相应,作者用的是律诗中的拗句,“老”字和“清”字的平仄对拗,在音节上也加强了高古、清幽的气氛。
颈联两句写入望的远景。“千峰”言山峰之多,因在雨中显得幽暗,看不清楚。“一径入云斜”和“千峰随雨暗”相对照,见得那通往卢岵山居小路的高峻、幽深,曲曲弯弯一直通向烟云深处。这两句改用协调的音节,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变化,一方面也是和写远景的阔大相适应的。
尾联两句又改用拗句的音节,仍是和通篇突出山居景物的特殊色彩相适应的。而写景物的特殊色彩又是为了写人,为了衬托古朴高洁的“处士”形象。
“荞麦”是瘠薄山地常种的作物,春间开小白花。在日照强烈的白天里,小白花不显眼,等到日暮鸟散,才显出满山的荞麦花一片洁白。荞麦花既和描写处士的山居风光相适应,同时,也说明处士的生活虽然孤高,也并非和人世完全隔绝;借此又点明了作者造访的季节是春天。
全诗的层次非常清楚,景物写得虽多而错落有致。更重要的是通过景物的特殊色彩,使读者对卢岵处士生活的古朴和人品的孤高有一个深刻的印象。作者的这种比较特殊的表现手法,应该说是很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