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抒写春恨。上片着力描写留春无计的遗憾,下片写寻春而觅得的欣慰之情。
“春辞我,向何处?”这二句起首便设问,这一方面为下面的感叹找到一个适当的喷射口,另一方面又为下片寻觅春的归路设下伏笔。
“怪草草、夜来风雨”与“春辞我”相呼应,词人说:春啊!你为什么要辞我而去呢?你为何去得又是那样草草匆忙呢?既不打招呼,又毫无留恋,便这样匆匆走了。“夜来风雨”似乎是在回答一二句的诘问,实际上只是点明了春归的缘由和去向:春啊!你是被夜来的横雨狂风挟持而去了吧!这横风狂雨既指自然界的“夜来风雨”,也可指政治的雷雨风暴。词人在仕途中并不得意,他曾有过几度宦海浮沉颠沛的经历,因而不管是实写还是虚写,这“夜来风雨”送春归的意象,总包含着诗人自己命运的影子,是宦海中的风风雨雨,草草地送走了诗人的青春年华。这表达了词人对“春去也,太匆匆”的留恋、怨怼与惋惜之情。
“一簪华发”几句,由物及人,由景入情,正由于青春草草而逝才落得今朝“一簪华发”。这“一簪华发”不仅意味着年龄的衰老,青丝成雪,而且还包含着饱经沧桑、遍尝忧患的内涵。由此,下句的“少欢饶恨”则是自然而然的了。春光是留不住的,从而青春也是难以挽回的。这含蓄曲折地表达了词人对青春易逝的憾恨。
下片,词人的情绪心态却来了一个巨大的转折,“春回常恨寻无路”是情绪上的过渡,对上片抒写的情景是一个形象的总括,而“常”“路”二字却为下文的词句进行了铺垫:“常恨”意味着往昔,而今将有一种新的心境产生,往昔的“无路”即暗示着今朝的有路,这样词作便极为自然地过渡到下句。
“试向我、小园徐步,”这里“试”与“无路”紧密相连,正因为“无路”而企求“有路”,才“试”着前去探索。“试向我”中的“我”字,强调了只有在“我”自己惨淡经营的园地里才有永恒的春色,这正是一种象征性的暗示。
“一栏红药,倚风含露”紧承上句,十分形象传神地显现了词人的小园中,春光永驻的景象。一栏鲜艳娇嫩的芍药花倚风而立,含露而开,仪态万方,艳丽异常。这里“倚风”,写出了芍药绰约飘洒的风姿,“含露”画出了它鲜润欲滴的妩媚。那临风摇曳含露而开的芍药花,不正是春天的极富情趣的象征吗?不也正是词人理想、希望、事业、追求的写照吗?不也正是一个纯洁无瑕的美的缩影吗?
“春自未曾归去”紧承前两句,词人以芍药花作为不凋的春光的标志,由“倚风含露”的“一栏红药”联想到“春自未曾归去”便显得十分自然,毫无矫饰之处了。
首句“一把青秧趁手青”,写插下的秧苗迅速返青,说明春天孕育着强大的生命力。前一个“青”做形容词,后一个“青”做动词。第二句“轻烟漠漠雨冥冥”,写春天的季节特点:薄雾弥漫,细雨朦朦,这正是万物生长的好时机。这样的天气特点,是江南水乡春天常见的景象,有鲜明的地区色彩。第三句“东风染尽三千顷”写春风吹绿了广阔的田野。这里用“东风”代替春风,并用“染尽”强调春风的力量。到底染尽了什么?诗人不说,也不需说,读者自然会想到和煦的春风把一望无际的稻田都吹绿了,大地好像用绿色染过似的,到处都充满了无限的生机。第四句“白鹭飞来无处停”以白鹭飞来没有落脚的地方作结,反衬禾苗长得密密麻麻,热情歌颂农民的辛勤劳动改变了大地的面貌。
天上细雨霏霏,地上绿茵一片,农民们正在弯着腰插秧,田野上白鹭飞翔,这就是诗人描绘的一幅江南田园风光图,而这幅图画中突出一个“青”字,展示了春风春雨的力量。诗歌画面鲜明,语言优美,情趣盎然。
勤政楼原是唐玄宗用来处理朝政、举行国家重大典礼的地方,建于公元720年(开元八年),位于长安城兴庆宫的西南角,西面题曰“花萼相辉之楼”,南面题曰“勤政务本之楼”。
公元729年(开元十七年)旧历八月五日,唐玄宗为庆贺自己的生日,在此楼批准宰相奏请,定这一天为千秋节,布告天下。并以马百匹,盛饰分左右,舞于勤政楼下,又于楼中赐宴设酺,“群臣以是日进万寿酒,王公戚里进金镜绶带,士庶以结丝承露囊更相问遗”,千秋节也就成了一年一度的佳节。然而由于玄宗晚年“勤政务本”早成空话,到安史之乱爆发,只得被迫退位,唐王朝江河日下,千秋节也随之徒有虚名了,甚至连当年作为赠送礼物的承露丝囊也见不到了。诗的第一句说佳节空在,是总论,第二句说丝囊已无,则是抓住了“承露囊”这个千秋节最有代表性的物品来进一步补衬,使得“名空在”三字具体着实了。
这首诗的后两句写诗人移情于景,感昔伤今。杜牧善于以诗论史,借古讽今。“惟有紫苔偏称意,年年因雨上金铺”。这两句采用《诗经·王风·黍离》的笔法,用宫院中的植物茂盛生长暗示王朝兴衰之意。
《诗境浅说续编》云:“开元之勤政楼,在长庆时白乐天过之,已驻马徘徊,及杜牧重游,宜益见颓废。诗言问其名则空称佳节,求其物已无复珠囊,昔年壮丽金铺,经春雨年年,已苔花绣满矣。”金铺,是大门上的一种装饰物,常常做成兽头或龙头的形状,用以衔门环。用铜或镀金做的,叫金铺,用银做的叫银铺。紫苔是苔藓的一种,长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这两句诗从表面看,写的是景,是“勤政楼”的实景,但细细体味,就会感到这十四个字,字字都饱蘸了诗人感昔伤今的真实情感,慨叹曾经百戏杂陈的楼前,经过一个世纪的巨大变化,竟变得如此凋零破败。可以想象,当杜牧走过这个前朝遗址时,所看到的是杂草丛生,人迹稀少,重门紧闭的一片凄凉景象。
诗人不写别的,偏偏从紫苔着笔。这是因为紫苔那无拘无束,随处生长,自得其乐的样子深深地触动了他此时惨淡失意的心情。失意之心对得意之物,自然格外敏感,体味也就更加深刻了。
作者以紫苔见意,又从紫苔说开去,用紫苔的滋长反衬唐朝的衰落,小中见大,词浅意深,令人回味。说紫苔上了金铺,是一种夸张的手法。当年威严可畏的龙头兽首,而此时绿锈满身,如同长满了青苔一般,这就进一步烘托了勤政楼被人遗忘而常年冷落的凄凉衰败的景象。这里,“偏称意”三字写得传神,“偏”,说明万物凋零,独有紫苔任情滋蔓,好像是大自然的偏宠,使得紫苔竟那样称心惬意。这笔法可谓婉曲回环,写景入神了。
这首诗是诗人在极度感伤之下写成的,全诗却不着一个“悲”字。从诗的整体看,诗人主要采用明赋暗比的方法。前两句写的是此刻之衰,实际上使人缅怀的是当年之盛;后两句写的是此时紫苔之盛,实际上使人愈加感到“勤政楼”此时之衰。一衰一盛,一盛一衰,对比鲜明,文气跌宕有致,读来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