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写文艺作品的人,大抵都懂得一种环境衬托的手法:同样是一庭花月;在欢乐的时候,它们似乎要为人起舞;而当悲愁之际,它们又好像替人垂泪了。韦庄这首《古离别》,跳出了这种常见的比拟,用优美动人的景色来反衬离愁别绪,却获得和谐统一的效果。
晴烟漠漠,杨柳毵毵,日丽风和,一派美景。作者没有把和挚友离别时的春天故意写成一片黯淡,而是如实地写出它的浓丽,并且着意点染杨柳的风姿,从而暗暗透出了在这个时候分别的难堪之情。第二句转入“不那离情酒半酣”,一下子构成一种强烈的反跌,使满眼春光都好像黯然失色,有春色越浓所牵起的离情别绪就越强烈的感觉。“酒半酣”三字也写得好,不但带出离筵别宴的情景,让人看出在柳荫之下置酒送行的场面,并且巧妙地写出人物此时的内心感情。因为假如酒还没有喝,离别者的理智还可以把感情勉强抑制,如果喝得太多,感情又会完全控制不住;只有酒到半酣的时候,别情的无可奈何才能给人以深切的体味。“酒半酣”之于“不那”,起着深化人物感情的作用。
三、四两句再进一层。此地明媚春光,已使人如此不奈离情,那么此去江南,江南春色更浓,更要使远行人断肠了。所以临别时,送行者用马鞭向南方指点着,饶有深意地说出“断肠春色在江南”的话。
常建《送宇文六》诗说:“花映垂杨汉水清,微风林里一枝轻。即今江北还如此,愁杀江南离别情。”李嘉祐《夜宴南陵留别》诗也说:“雪满庭前月色闲,主人留客未能还。预愁明日相思处,匹马千山与万山。”结尾都是深一层的写法。前代文艺评论家称之为“厚”,也就是有深度。“厚”,就能够更加饱满地完成诗的主题。
这首诗色调鲜明,音节谐美,浅而不露,淡而有韵,予人以一种清新的美感。淡淡的晴烟,青青的杨柳,衬托着道旁的离筵别酒,仿佛一幅诗意盎然的设色山水。诗中人临别时扬鞭指点的动作,又使这幅画图显得栩栩如生。读着它,人们很容易联想起宋元画家所画的小品,风格和情致都相当接近。
广州在晋代时还很偏僻,加之当时南方多瘴气,古人视为畏途。但又因为广州靠山临海,自古盛产奇珍异宝,到这里来“捞一票”的人也大有人在。据《晋书·良吏传》记载,当时派到广州去当刺史的皆多贪赃黩货,广州官府衙门贿赂公行,贪污成风。晋安帝时,朝廷欲革除岭南弊政,便派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吴隐之走马上任,路过广州三十里地的石门(在今广东省南海县西北),这里有一泓清澄明澈的泉水,这泉水名之曰“贪泉”。当地还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即使清廉之士,一饮此水,就会变成贪得无厌之人。吴隐之来到清泉边,深有感触地对身边亲人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越岭丧清,吾知之矣!”,他酌泉赋诗言志,成为我国诗歌史上一段动人的佳话。
吴隐之这首诗前两句先陈述由来已久的传说:古人说这贪泉水,谁饮了它,心里就要产生牟取千金的贪欲。歃(shà),歃,以口微吸也,是说只喝一点,极言其少,千金,极言钱财多。怀,思也,思得千金,便是贪。“一”与“千”对照,强化贪泉之贪。只喝一口,便贪图千金,多喝几口,不用说更贪得无厌。这传说在他心里引起了疑问:事情真会这样吗?他想起了历史上两位视富贵如浮云的高士——商朝末年孤竹君的两个儿子伯夷和叔齐。人世间的大富大贵莫过于帝王的宝座了。可是,这兄弟俩互相推让。孤竹君死后,按照遗嘱要叔齐继承王位,可是叔齐却坚决要让位于兄长伯夷。伯夷避而不受,出奔于外。叔齐仍不肯登位,也出走了,结果兄弟俩为了互相推让王位,都逃离了孤竹国。天底下最大的富贵他们竟然弃之如敝屣。想到这里,吴隐之在诗的后二句深深感叹道:这贪泉水啊,试教伯夷叔齐来饮,我相信他们终不会改变自己的高尚思想和情操的。贪与廉取决于人的精神境界的高下,的确与是否饮用贪泉无关
吴隐之终不相信这古老传说,不相信贪泉有如此巨大的魔力,他勇敢地酌贪泉而饮了,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考验。诗的后二句,他是借伯夷叔齐自比,表示自己清廉为政的决心。
吴隐之这首述志诗,不事雕琢,直抒胸臆,言简意赅,古朴动人。更可贵的是作者言行一致,他在广州任上数年,果然没有因饮了贪泉而变成贪官。《晋书》上说他“及在州,清操逾厉,常食不过菜及干鱼而已,帷帐器服皆付外库,时人颇谓其矫,然亦终始不易。”由于他整饬纲纪,以身作则,广州风气大为改观。皇帝诏书嘉奖他“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飨惟错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是一位难能可贵的清官。后来他离开广州北归,行囊萧萧,船舱空空。回到家中,数亩小宅,茅屋简陋。当时著名将领刘裕赐赠车牛,并要为他建造住宅,都被他谢绝了。一生清廉,始终不渝,一代良吏,名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