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工于七古,汪洋恣肆,妙设譬喻,直逼唐代李、杜,同时又在记事写景中恰到好处地穿插说理,倾诉心情,语词往往诙谐风趣,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被公认为宋代第一作手。这首《泗州僧伽塔》诗,很能代表苏轼七古的风格。
“身世悠悠”等语,反映他当日心情;但其中较多地讲的是祷风于神的事。妙在即事说理,灵巧地揭露了神灵之虚妄,“寄妙理于豪放之外”。
这首诗先写昔日(治平三年(1066)护父丧归蜀)南行过泗祷风于神,有求辄应的事。“逆风三门沙吹面”,极写风阻之苦;“香火未收旗脚转”,极写风转之速;“回头顷刻失长桥,却到龟山朝饭议”,极写风转后舟行之快。诗说自己的船在这里受阻,听从舟子的劝说,去向僧伽塔祈祷,果然“香火未收旗脚转”,变了顺风,得以顺利前进。梅尧臣《龙女祠祈风》:“舟人请余往,山庙旗脚转”,“长芦江门发平明,白鹭洲前已朝饭”,写在苏轼诗前,苏诗构思当受梅诗影响。苏诗写得生动流畅,胜于梅诗。
特到值得注意的是:他并不因祷风得遂而赞颂神灵之力;相反,他却由此发出一通否定神力的议论。“至人无心何厚薄”,看来好象抬高神沸,实则目的在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因为道家以“至人无己”为修养的最高境界;而佛家讲“无人我相”,也是以“无心”为妙谛的。既本“无心”,即当无所厚薄;而“有求必应”,就不是“无我”而是有所厚薄了。妙在并不点破,反而说“我自怀私欣所便。”这意思是说,当时得风而欣喜,不过是自己私心,而神佛本来并无厚此薄彼之意。就行船来说:南来北往,此顺波逆,“若使人人祷辄遂”,风向就要一“日千变”了。这是一个极寻常的眼前事实,但从来无人从这里想到神佛之妄。孔灵符《会稽记》所言樵风泾故事,是讥“人心不足”的,与苏拭用意并不相同。“耕田欲雨刈欲晴”,是用来为下句作警。后来张耒在《田家词》中把它加以铺写,但归结为“天公供尔良独难”,亦显与苏轼原意相悖,点金成铁。用比较法讲古诗,不应看其形式之似,还应就作者用心细加区析。
宗教,总是宣扬神力,鼓吹以祷祀求福佑的,所以苏轼这一点破是很有意义的。苏轼早年便认为“天人不相干”(《夜行观星》)其对佛、道,只是取其“至人无心”,超然自得,并非迷信;他后来一些求雨祷雪之诗,大抵皆视神灵如朋友,以“游戏于斯文”(黄庭坚语)。既有这样思想基础,又善于捕捉形象,且带着感情说话,故能“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一个很深奥的哲理命题,他写得如此生动有趣,这是很不容易的。
接下去,用“我今”与“我昔”相对照;但如径直地写今日求风不遂,那就平弱了。他且不言风,而说心倩。“身世两悠悠”,就是陶渊明在《归去来辞》中讲的“世与我而相遗”之意,亦即是说:世俗既不能了解自已,自己也不肯降心从俗。这是由于与王安石“议论不协”而引起的。就事论事,苏轼当时对新法认识不足,他后来也承认这一点。诗中好在一带而过,措词也还有分寸。正由“身世悠悠”,所以来去无心,去留任便,因而得行固好,留亦“不恶”。自己对去留无所谓,神也就懒得应其所求。明明是求风不验,却说“神亦倦”,给神开脱,语极微婉。明明由“议论不协”,心情苦闷,却“极力作摆脱语”(纪昀评语),不失豪放本色。这诗中有些话是很不容易措词的,他能说得如此明朗、如此自然、如此有趣,“纯涉理路,而仍清空如话”(纪昀评语),其驾驭语言的能力是很强的。“层层波澜,一齐卷尽,只就塔作结”,洵属“简使之至”(纪昀评语)。但“简便”也不是简单。他用“退之旧云三百尺”(韩愈《赠澄观》诗)凌空插入,笔势奇妙。僧伽是高僧,塔为喻浩设计的著名建筑(见《中山诗话》),其中有很多可写的话,他只用“澄观所营再修今已换”一语,将其一带而过,很快转入登塔看山。“百尺”“丹梯”,“群山”在望,着墨不多,境界开阔,且与上文“留不恶”遥遇相应,结构绵密。“无心”于仕途得失,有意而于大好河川,襟怀之豁达、趣味之高尚,皆意余言外。正由豁达豪迈,才敢于否定神权;复由其观察入微,“刻决入里”,故深探妙理,趣味横生。“姑知豪放本精微,不比凡花生容慧”(苏轼《题吴道子画》),可谓“夫子自道”。
这是薛宝钗所作的一首柳絮词,该词被众人推选为独占鳌头的作品。薛宝钗在叙述其创作意图时说过:“柳絮原是一件轻薄无根无绊的东西,然依我的主意,偏要把他说好了,才不落套”。由此可见,该词之所以能做到“不落俗套”,匠心独运,其根本原因,正在于道出了“人人笔下所无”的东西。
这首词上片状物,着力描写风飏柳絮、悠然起舞的情状。下片言志,抒写了柳絮的情志:有离即有合,有散必有聚。这首词表面上写的是柳絮的姿容和心理,实际上巧妙地借柳絮之口委婉地道出薛宝钗青云平步的志向。全词句句咏物,处处有“我”,物性我情,水乳交融。
词的开头就已非同凡响:“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柳絮飘飞的地点,已不是黛玉笔下那触目愁肠的“百花洲”和“燕子楼”,而是换成了充满着富贵气象的“白玉堂前”——封建贵族家庭的住宅里;柳絮飘飞的姿态,虽然也仍是“一团团逐对成毯”,却已没有黛玉词中那种“空缱倦,说风流”的幽恨,一变而为欢快轻盈、均匀优美的舞姿,流露出一种欢愉融洽的欣喜之情。
词的第三句,接以“蜂围蝶阵乱纷纷”的描写,来进一步烘染这春意喧闹的大好时光,从而唱出了词人对春光的一曲赞歌。如若拿宝玉《南柯子》词中之“莺愁蝶倦”、湘云《如梦令》 词中之“鹃啼燕妒” 这些意象与之相较,则可见在所表达的感情基调上,与宝钗这首词是迥然不同的。
“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表面上借用了宋人苏轼咏杨花词中“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这一句意,却又在活用的基础上翻出一层,另辟新意,用一“何曾”、一“岂必”的反问句式,便顿使苏词中所表达的情感作一逆转,化消极的情调为积极的精神。同时,就词的结构而论,则此处写柳絮的不愿意随波逐流、飘坠尘埃,正好为词的下片抒写柳絮直上青云的心愿,巧妙地埋下了伏线。
下片词人更侧重于抒写柳絮的情志:“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非常细腻地体现了柳絮尽管四处飘飞,也仍不改初衷,无牵无系,随缘自适的旷达襟怀。由于有了这层情志的铺垫,因而在词的最后三句,词人便直接地抒写了柳絮凭借东风扶摇直上的远大志向,这样便使整首词的主题得到了升华, 完成了对柳絮感慨整个心理流程的揭示。
显而易见,这首词表面上写的是柳絮的姿容和心理,实际上则是薛宝钗这位“人情练达世事明”的封建“淑女”自我个性的写照。她那种“罕言寡语,人谓装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的处世态度,体现在柳絮“随聚随分”的形象描述中。
《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介绍李衍:“善画竹,青绿设色师李颇。人争欲得之,求者日踵门不厌。画竹二百年来,用意精深,无如之者。后使交趾,深入竹乡,于竹之形色情状,辨析精到。”故宫博物院藏有他的画竹,不易见,但这首曲子却能使读者想见其作品的风神。
该篇题为“息斋画竹”,作者却并不直接评说竹子画得如何如何,而是先巧妙地用了两则传说的典故:一是东汉仙人费长房,掷青竹杖化龙事。作者将画上的竹子比为“神龙蜕形”,可见竹姿的劲健和生动。二是凤凰食竹事。“丹山”是凤凰的巢穴,凤凰非竹实不食,如今受到画竹的诱惑而飞来“栖庭”,可知李衍所作的是一幅壁画。“神龙”、“彩凤”,对仗工整,妙在前者是画竹本身的暗喻,后者则是作者观画后的奇特联想。这两句用的都是神话传说,作者引为感受,实是赞美李衍绘出了非人境所有的仙作。
三、四两句,进一步细绘画面的内容。李衍的这幅竹子,中间夹杂着新竹,竹尖从“粉箨”中抽出,而竹下还点缀着苔藓。画竹画出壳皮上的细粉已是够绝的了,更何况是那样鲜活,仿佛一阵风吹来还会扬起它的清香;苔色深苍,调色自亦不易,而奇在画上的苍苔还让人产生“冷”的感觉,似乎刚刚经受过一番雨水的洗刷。这两句充分调动了艺术审美的联想,综合了形、色、香、觉的感官享受,将“息斋画竹”的外象和气质重现得栩栩如生。要不是作者加一句“栖仙翁笔底春生”,人们恐怕会错以为是一丛真竹子呢。
末两句显示了“息斋画竹”的总体效果。李衍画在壁上的这幅杰作,犹如在庭院中栽上了一片翠竹,宜月宜酒,使人仿佛置身于潇湘一带的自然美景之中。这两句富于诗情画意,用明月阑珊、酒意瞢腾、潇湘缥缈这种种充溢着朦胧美的意境作为借衬,展现出画作娟美的风神。全篇未出“画竹”二字,却句句不离题面;不下文字断语,却用一系列形象代替,作出了最好说明。
这首词描绘了一位在歌舞筵席上侑洒佐欢的歌女形象。她琴艺高超,琴曲哀怨动人。作品字里行间隐藏着作者对歌女的同情。
上片点明宴会在宽敞的画阁里进行,其后进入正题,写到女子弹奏琵琶的技巧。大概作者明知描写琵琶演奏不可能超越白居易的《琵琶行》,所以干脆把《琵琶行》里“轻拢慢捻抹复挑”的成句搬移到词中,反倒显得朴素真切。欣赏琵琶的人,不可能不同时欣赏弹奏者高超的技巧,于是作者的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了女子的手上,干脆又把自居易的“十指剥春葱”挪移过来,于是翻新成了另一个完美的琵琶女。这种移花接木的效果,往往比自出机杼更有神趣。
下片刻意点明女子弹奏的曲子是《慢头》,其中妙处,今人可能无法知晓,因为这支曲子已经失传了。然而作者之所以要明言曲名,定有他的深意,这种深意随后的描写中显露无遗,先是出现了“怨月愁花无限意”的幽怨哀愁,而且是面对皎月和鲜花产生的愁怨,表明女子的弹奏一定触动犷她内心的隐痛,她是把自己想象成了皎月和鲜花,其晶莹娇美本该得到尊重和欣赏,如今却沦落到为人佐酒的卑贱地步,其中的“无限意”怕是无人理解。作者似乎隐隐感到了女子情绪的变化,所以对这位“红粉轻盈”的美女为什么突然停止弹奏产生了极大的疑问,这种疑问他没有道破,留给读者去细细体会,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才是这首词成功的设计。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