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
竹为树中君子,鹤称禽中高士。南朝谢庄《竹赞》说“贞而不介,弱而不亏”;鲍照《舞鹤赋》则称鹤“钟浮旷之藻质,抱清迥之明心。”“对竹思鹤”这一诗题本身,就先透露了作者的命意所在。对竹,是实景;思鹤,是虚拟。诗的构思,在历代众多的咏竹、咏鹤诗中又是蹊径独辟,自具一格。
“清”字,是全诗的立意所在。前二句,诗人“对竹”于洛阳伊水之滨,水竹相映,境界清而可见。这并非是首创,南朝齐时虞羲的《江边竹》诗已有先例,而唐人诗中更不乏其例,如白居易《画竹歌》说:“野塘水边欹岸侧,森森两丛十五茎。”可见不仅诗人,画师亦早已取此为景。然而钱氏连着“瘦”、“萧萧”、“风”、“露”、“清夜”、“秋”诸语,却又显示了西昆派诗人善于锤炼的艺术造诣。清伊东流,又正值风轻露白的清秋之夜。这清迥的背景,更衬托出丛竹的瘦劲之骨,箫萧之韵。两个“立”字韵味悠长。这萧萧瘦玉,只宜于清秋之夜,野水之滨,一种孤高不群的意态,顿时从两个“宜”字中传出。“宜”与“不宜”,又是诗人的主观感受,所以作者的情趣又从两个“宜”字中隐然可见。三句“更教”二字正就两个“宜”字接过,由“对竹”而到“思鹤”。鹤为“羽族之宗长,仙人之骐骥”(《相鹤经》),《诗经》也说“鹤鸣九皋,声闻于天”。以仙鹤配野竹,韵趣相通。
“尽是人间第一流”,是全诗的结穴。瘦竹、清风、凉露,仙骥,都是第一流的雅物。在这尘世,只有第一流的雅士才能欣赏这清超脱俗的第一流雅境。对这一点,陈衍在《宋诗精华录》中评此诗命意含蓄而贴切,评论中肯。不过,他忘了知人论世,忘了说明钱惟演是否够得上“第一流人”。
这首《对竹思鹤》,表面上是写浮云野鹤,清高脱俗,骨子里却是一种牢骚。他这只“鹤”是忘不了玉墀丹陛的。所谓的“第一流”,实有所不称。因此《对竹思鹤》作为诗来说颇有佳处,但却经不起深究。
通观《大雅·假乐》一诗,除了对周王无以复加的赞美之外,也深蕴着殷切的希望。
全诗仅四章,表现了周朝宗室,特别是急切希望振兴周王朝的中兴大臣对一个年轻君主的深厚感情和殷切期望。“假(嘉)乐”点出诗的主题或用途。“显显令德”,开门见山地赞扬了受冠礼者的德行品格。以下称赞他能尊民意顺民心,皇天授命,赐以福禄。这一章看似平实,但在当时周王朝内忧外患摇摇欲坠的情况下,表达对宣王的无限期待和信赖,实言近而旨远,语浅而情深。第二章顺势而下,承上歌颂宣王德荫子孙,受禄千亿,落笔于他能“不愆不忘”,一丝不苟地遵循文、武、成、康的典章制度,能够听从大臣们的建议劝谏。这些话里包含着极其深刻的教训:夷王、厉王因为违背了这两点使宗周几乎灭亡,其代价不可谓不大。因为此诗是举行冠礼的仪礼用诗,有着它现实的要求,故而第三章便转锋回笔,热烈地歌颂年轻的宣王有着美好的仪容、高尚的品德,能“受福无疆”成为天下臣民、四方诸侯的“纲纪”。末章紧接前文之辞,以写实的手笔勾勒了行冠礼的活动场景。宣王礼待诸侯,宴饮群臣,其情融融,其意洽洽。“百辟卿士”没有一个不爱戴他、不亲近他的。“不解于位,民之攸墍”。使国民能安居乐业,不再流离失所,这就是对一个明君的最主要的要求。短短的一首诗,围绕着“德、章、纲、位”赞美了年轻有为,能为天下纲纪的宣王,于有限的词句内包容了无限的真情,美溢于辞,其味无穷。
过去不少学者认为这首诗“无非奉上美诗”,“近谀”、“全篇捧场,毫无足观”,似未能弄清诗的主旨和特定的创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