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的是非常浪漫而自由的爱情:良辰美景,邂逅丽人,一见钟情,便携手藏入芳林深处,恰如一对自由而欢乐的小鸟,一待关关相和,便双双比翼而飞。
率真的爱情,形诸牧歌的笔调,字字珠玉,如歌如画。诗分二章,重复叠咏。每章六句,两句一层,分写景、写人、抒情三个层次,而典型环境、典型人物与典型感情齐备,可谓出之无心而天然合作。
美好的环境和有着美丽眉目的姑娘,从小伙子的视角见出,楚楚有致,格外动人。“野有蔓草,零露漙兮”两句是兼赋的兴句,勾勒出一派春草青青、露水晶莹的良辰美景。春晨的郊野,春草葳蕤,枝叶蔓延,绿成一片;嫩绿的春草,缀满露珠,在初日的照耀下,明澈晶莹。在这清丽、幽静的春晨郊野,“有美一人,清扬婉兮”,意思是说,一位美丽的姑娘含情不语,飘然而至,那露水般晶莹的美目,秋波一转,顾盼流转,妩媚动人。这四句诗俨然是一幅春日丽人图,先写景,后写人,堪称是“诗中有画”(苏轼语),画中有人。而在修长的蔓草、晶莹的露珠与少女的形象之间,有着微妙的隐喻,能引发丰富的联想。“清扬婉兮”的点睛之笔,表现了姑娘惊人的美丽。小伙子见到这一切,爱悦之情怎能不喷涌而出。“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里,有对姑娘的惊叹,有对不期而遇的惊喜,更有对爱神突然降临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第一章与第二章之间的空白,可理解为姑娘小伙相对凝视之时,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静场;次章前五句的重叠复唱,可理解为小伙子心情略为平静后,向姑娘倾诉的爱慕之意和殷殷之情。然而,在这人性纯朴的时代,又值仲春欢会之时,无需絮絮长谈,更不必繁文缛节。“邂逅相遇,与子偕臧。”只要两情相愿,便结百年之好;毋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可永结同心。
德国美学家黑格尔说:“灵魂集中在眼睛里,灵魂不仅要通过眼睛去看事物,而且也要通过眼睛才被人看见”(《美学》第一卷)。其实,艺术描写的这一美学原则,二千多年前中国的民间诗人已心领神会,运用娴熟。从《卫风·硕人》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到《郑风·野有蔓草》的“清扬婉兮”“婉如清扬”,都是通过流盼婉美的眼睛,写姑娘的美丽。在短小的抒情篇章中,只有通过传神的“点睛”之笔,才可能写活人物;而在陌生男女邂逅相遇之时,四目注视,相对而望,也是最自然的表情。因而,这里的“点睛”之笔,可以说虽着力而极自然。
从此诗的描述看,这位诗中的姑娘也许是诗人初恋对象,因为只有青梅竹马的异性,才可能有如此近距离的观察,才写得出如此动人心弦的诗。可惜父母未能如其愿,姑娘在“泣春风”,也是诗人在叹息。“十五泣春风”正是写出了诗人与姑娘的这段恋爱,没有结果,从此要劳燕分飞,天各一方了。
这首诗以少女怀春之幽怨苦闷,喻少年才士渴求仕进遇合之心情。这位少女八岁犹存爱美之心。古以长眉为美,所谓“青黛点眉眉细长”,犹为唐人入时装扮。十岁时就有了高洁的情操,郊外春游,知道缝缀荷花制成下裳。作者化用了屈原《离骚》语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即是说,裁剪荷叶制成绿色的上衣,缝缀荷花再把它制成下裳。没有人了解我也毫不在乎,只要我内心情感确实芬芳。十二岁学艺刻苦,学弹秦筝,所用的银爪从不曾取下。十四岁怀春羞涩,藏于深阁,回避关系最亲的男性戚属,“悬知”,表现了女子半是希望半是担忧的待嫁心理。十五岁无处说相思,古时女子十五岁许嫁,诗中女主人公前途未卜,忧伤烦闷,又无处说相思,更无心为秋千之戏,这还不够,作者善作情语,让少女独自对面春风而泣,何等情思。
也有人认为此诗是自喻少负才华、渴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而又忧虑前途,证据是诗人在《樊南甲集序》中曾自称:“樊南生十六能著《才论》、《圣论》,以古文出诸公间。”近人韦然超认为,这是诗人在十六岁时因初恋对象之父母未能同意他们这段婚姻,而写下的这首诗,不能明题,故称“无题”。而且在其后的众多“无题”诗中有相当数量还是在写他的这段无果初恋。可见这位姑娘在诗人心中的地位,尽管此后诗人结婚生子,与夫人感情深笃,但这段初恋却深深地埋藏心底,时时以“无题”作诗念之。
此诗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大雅·生民》为“尊祖也”,解第二篇《大雅·行苇》为“忠厚也”,解第三篇《大雅·既醉》为“大平也”之后,解此篇为“守成也”,云:“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此诗分五章,,每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为六言外,其余均为四言句。其结构有如音乐中的装饰变奏曲:将一个结构完整的主题进行一系列的变奏,而保持主题的旋律。就诗而言,此歌主题旋律便是:野鸭沙鸥在水泽畔欢快地嬉戏觅食,公尸来到宗庙接受宾尸之礼就像野鸭沙鸥自得其所那样恬适愉悦,人们答谢公尸,献给公尸的酒清醇甘甜,献给公尸的食香酥鲜美,希望公尸沟通献祭的人们与受祭的神灵,并祈求神灵赐福。
此诗首句的“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其实都是在水边。《郑笺》分别解释为“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尸也”,“潨,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亹之言门也,燕七祀之尸于门户之外,故以喻焉”,虽对每章以“凫鹥”起兴而带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却误将装饰变奏看作主题变奏,其说不免穿凿附会。每章的章首比兴,只是喻公尸在适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宾尸之礼而已,用词的变换,只是音节上的修饰,别无深意。以下写酒之美,用了“清”“多”“湑”“欣欣”等词,写肴之美,用了“馨”“嘉”“芬芬”等词,从不同角度强化祭品的品质优良,借物寄意,由物见人,充分显示出主人宴请的虔诚。正因为主人虔诚,所以公尸也显得特别高兴,诗中反覆渲染公尸“来燕来宁”“来燕来宜”“来燕来处”“来燕来宗”“来止熏熏”,正说明了这一点,语异而义同,多次装饰变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为公尸高兴,神灵也会不断降福给主人,这就是诗中反覆强调的“福禄来成”“福禄来为”“福禄来下”“福禄攸降”“福禄来崇”。只有诗的末句“无有后艰”,虽是祝词,却提出了预防灾害祸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前引《毛诗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的发挥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须思危,这一点至今能给人以很大的启发。
此诗写蜀地一位和尚弹琴技艺之高妙。首联写和尚来自诗人的故乡四川,表达对他的倾慕;颔联写弹琴,以大自然的万壑松涛声比喻琴声之清越宏远;颈联写琴声荡涤胸怀,使人心旷神怡,回味无穷;尾联写聚精会神听琴,而不知时日将尽,反衬琴声之高妙诱人。全诗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明快畅达,风韵健爽,在赞美琴声美妙的同时,也寓有知音的感慨和对故乡的眷恋之情。
“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两句说明这位琴师是从四川峨眉山下来的。李白是在四川长大的,四川绮丽的山水培育了他的壮阔胸怀,激发了他的艺术想象。峨眉山月不止一次地出现在他的诗里。他对故乡一直很怀恋,对于来自故乡的琴师当然也格外感到亲切。所以诗一开头就说明弹琴的人是自己的同乡。“绿绮”本是琴名,汉代司马相如有一张琴,名叫绿绮,这里用来泛指名贵的琴。司马相如是蜀人,这里用“绿绮”更切合蜀地僧人。“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简短的十个字,把这位音乐家写得很有气派,表达了诗人对他的倾慕与敬佩。
“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句正面描写蜀僧弹琴。“挥手”是弹琴的动作。嵇康《琴赋》:“伯牙挥手,钟期听声。”“挥手”二字就是出自这里的。“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这两句用大自然宏伟的音响比喻琴声,使人感到这琴声一定是极其铿锵有力的。
“客心洗流水”,这一句就字面讲,是说听了蜀僧的琴声,自己的心好像被流水洗过一般地畅快、愉悦。但它还有更深的含义,其中包涵着一个古老的典故,即《列子·汤问》中“高山流水”的典故,借它,表现蜀僧和自己通过音乐的媒介所建立的知己之感。“客心洗流水”五个字,很含蓄,又很自然,虽然用典,却毫不艰涩,显示了李白卓越的语言技巧。
“余响入霜钟”也是用了典的。“霜钟”出于《山海经·中山经》:“丰山……有九钟焉,是知霜鸣。”郭璞注:“霜降则钟鸣,故言知也。”“霜钟”二字点明时令,与下面“秋云暗几重”照应。“余响入霜钟”,意思是说,音乐终止以后,余音久久不绝,和薄暮时分寺庙的钟声融合在一起。这句诗写琴音与钟声交响,也兼寓有知音的意思。《列子·汤问》里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话。宋代苏东坡在《前赤壁赋》里用“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形容洞箫的余音。这都是乐曲终止以后,入迷的听者沉浸在艺术享受之中所产生的想象。“余响入霜钟”也是如此。清脆、流畅的琴声渐远渐弱,和薄暮的钟声共鸣着,这才发觉天色已经晚了:“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诗人听完蜀僧弹琴,举目四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青山已罩上一层暮色,灰暗的秋云重重叠叠,布满天空。感觉时间过得真快。
李白这首诗描写音乐的独到之处是,除了“万壑松”之外,没有别的比喻形容琴声,而是着重表现听琴时的感受,表现弹者、听者之间感情的交流。其实,“如听万壑松”这一句也不是纯客观的描写,诗人从琴声联想到万壑松声,联想到深山大谷,是结合自己的主观感受来写的。
律诗讲究平仄、对仗,格律比较严。而李白的这首五律却写得极其清新、明快,似乎一点也不费力。其实,无论立意、构思、起结、承转,或是对仗、用典,都经过一番巧妙的安排,只是不着痕迹罢了。这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的艺术美,比一切雕饰更能打动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