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
此曲由四首小令组成,写年灾之年,农民颗粒无收,还要遭受官府酷刑的惨状,揭露了社会的腐败,反映了农家的疾苦,流露出作者对农民的同情。全曲风格刚劲,语言本色,采用方言土语,虽质朴无华,却高度凝炼,是散曲中少有的现实主义佳作。
《胡十八·刈麦有感》是由四支小令组成的重头曲,写出了因遭受严重年灾而颗粒无收,加上官府的横征暴敛,农民“卖宅田”和“典儿女”的悲惨遭遇。
第一支小令写年情的严重和受灾地区的广阔,农民所种的麦子颗粒无收。曲中开始以一个八十岁的老农之口以质朴的语言道出:“几曾见今年麦!又无颗粒又无柴。”大灾之年,粮食柴火,一点也无,何等凄惨。接着道出“三百日年灾,二千里放开”极言年日之长及地域之广,最后两句“偏俺这卧牛城,四十里忒毒害”,饱含着老农无尽的辛酸、怨怼和无奈。第二支小令写农民劳作的辛苦。即使麦子收成不好也得收,还得请人帮忙,这样又赔了人工和饭食。农民为了能收一些糊口的粮食,麦地里麦子收割之后赶紧又种下豆子,可以说为了活下去,已经想尽了办法。这里深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农民的同情。第三支小令写了官府不顾人民死活,催逼灾民交税,逼得农民典儿卖女的悲惨境况。写里正之类的乡官却还在那里加紧催租,逼得人们卖田宅儿女。“穿和吃不索愁,愁的是遭官棒。”“穿和吃”并非真的“不索愁”,这样写,只是为了更突出“官棒”对农民的严重威胁。为什么农民们“愁的是遭官棒”,原来“五月半间便开仓,里正哥过堂”,也就是说,“花户每”要过“比粮”这一关。而“花户每”要过“比粮”关,想免遭“官棒”的酷刑,只有“卖田宅”或“典儿女”,别的无路可走。苦只苦“花户每”既无田宅可卖,即使忍痛典了儿女,也还是“陪不上”,最终难逃“遭官棒”的可悲命运。第四支小令写农民的哭诉,跟往年相比,今年更惨,有一年不如一年之意。这是一幅年灾图,读者能够想象到饿得骨瘦如柴的农民站在里长前求情发愁的那种惨状,朴素、真实表现了社会的不合理:由于官僚地主的压迫勒索,人民已经无法生活下去。
作者站在农民的立场,揭露了明代统治者横征暴敛的罪行,把天灾和人祸都展示出来了,充分表现了对劳动人民悲惨遭遇的同情,是散曲中少有的现实主义之作。
这首诗语意新奇,形象洒脱,一反游子羁旅乡愁的古诗文传统,抒写了身虽为客却乐而不觉身在他乡的乐观情感,充分表现了李白豪迈不羁的个性和李诗豪放飘逸的特色,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抒写离别之悲、他乡作客之愁,是古代诗歌创作中一个很普遍的主题。然而这首诗虽题为“客中”作,抒写的却是作者的另一种感受。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这首《客中作》是这样开头的,郁金指姜科姜黄属植物,其块根主要用为药材,亦可浸酒、染色。古时用来浸酒,用郁金浸过的酒,呈金黄色,芳香 扑鼻。琥珀,松柏树脂化石,呈黄色或赤褐色,此处形容美酒的色泽晶莹可爱。谁都知道,李白一生对美酒是情有独钟的,只要有美酒,李白便可以忘乎所以,美酒 对李白的神奇效力由此可见一斑。眼前又是同样的场合,只不过“金樽”换上了“玉碗”,人也不是在长安天子脚下,身处民间的李白更可以放浪形骸,尽情享受了,地方上的佳酿,也许更加别有风味,就是因为这首流千古的饮酒歌,到现在才会出现许多冠以“兰陵”字样的酒品。这时摆在面前的兰陵佳酿,色泽清洌,酒香扑鼻,李白看在眼里,美在心间,恨不得马上就喝它个一醉方休。不过,李白一生面对的美酒盛筵,何止千万?那么这一次使得李白忘记了乡愁的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并不是美酒,而是多情的主人。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两句诗,可以说既在人意中,又出人意外。说在人意中,因为它符合前面描写和感情发展的自然趋向;说出人意外,是因为《客中作》这样一个似乎是暗示要写客愁的题目,在李白笔下,完全是另一种表现。这样诗就显得特别耐人寻味。诗人并非没有意识到是在他乡,当然也并非丝毫不想念故乡。但是,这些都在兰陵美酒面前被冲淡了。一种流连忘返的情绪,甚至乐于在客中、乐于在朋友面前尽情欢醉的情绪完全支配了他。由身在客中,发展到乐而不觉其为他乡,正是这首诗不同于一般羁旅之作的地方。
全诗语奇意也奇,形象潇洒飘逸,充分表现了李白豪放不羁的个性,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诗文每章的头两句是起兴,当是诗人所见。
下两章“束刍”、“束楚”同“束薪”。又参星黄昏后始见于西方天空。故知“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两句点明了婚事及婚礼时间。“在天”与下两章“在隅”、“在户”是以三星移动表示时间推移,“隅”指东南角,“在隅”表示“夜久矣”,“在户”则指“至夜半”。
三章合起来可知婚礼进行时间——即从黄昏至半夜。后四句是以玩笑的话来调侃这对新婚夫妇:“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粲者)。子兮子兮,如此良人(粲者)何!”问他或她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是如何亲昵对方,尽情享受这幸福的初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其中特别是“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的极兴奋的心理状态,对后世影响颇大,诗人往往借以表达突如其来的欢愉之情,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情爱。
此诗每小节的后四句颇值得玩味,诗人以平淡之语,写常见之事,抒普通之情,却使人感到神情逼真,似乎身临其境,亲见其人,领受到闹新房的欢乐滋味,见到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丽的新娘,以及陶醉于幸福之中几至忘乎所以的新郎。这充分显示了民间诗人的创造力。
从整体上看这首诗好像洞房花烛夜新婚夫妻在逗趣,具有祝福调侃的意味,非常温馨、甜蜜。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如何尽情享受这新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特别是 “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了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