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童的生活是游荡不定的,也是浪漫的。牧童既不免经风雨、涉艰险,又总是从大自然中得到乐趣和慈爱。这是一首牧童唱的歌。早上,牧童赶着牛沿着弯曲的江水去放牧;晚上,牧童归来时就要摸黑走过山村的沟谷。早出晚归的牧牛生活是辛苦的,诗中写到的“朝”“夜”两次“牧牛”,第一次是指“牧牛去”,第二次是指“牧牛归”。四个“牧牛”的重叠,造成了一种歌谣节奏和韵味,同时表现了早晚放牧、日日放牧的辛勤劳动生活。“下江曲”和“度村谷”也表现了放牧生活的丰富多彩。
牧童总是在野外度过他的时光。在春天的漾漾细雨中,牧童披着蓑衣走过小树林;在牧童的芦笛声中,莎草一天天地绿起来。牧童充分享受着大自然的美,大自然是他最相熟相知的朋友。顽皮活泼的牧童还把蓬蒿插在腰间当作箭,想象着自己成了一位威风凛凛的武士,连猛虎也不敢再来欺负小牛犊。
在诗中牧童生活不是一幅朦胧的牧牛景,而是处处显出诗人对放牧生活的深切体验。诗中所写的牧童的冷暖甘苦,也不是只从旁观察可得的,似乎诗人有过亲身体验。这样写景状物,描摹生活,才可以达到如王国维所说的“不隔”的境界。
起首二句,袭用民歌的曲调,写了牧童早晚的行踪。质朴,淡雅,信手拈来,却象民间那种形神毕俏的剪影画。这是远景中的牧童身影;下面开始写近影:春雨如丝,无声地滋润大地。诗人仿佛是看到出林的牧童披起了蓑衣,才感觉到空中已经飘起了雨丝。一个“细”字,准确地抓了春雨的特征。下一句没有写人,写的是笛声。
“卧吹”二字,使人分明想见到仰卧在莎草中牧童天真,快乐的模样。悠扬的笛声,又使人体会到山谷中的清幽宁静。“莎草绿”照应了前面的“春雨细”,使人感到山村中的一切都是那样和谐、恬淡、清新和充满生机。最后二句,是牧童正面形象的特写。憨顽的放牛娃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全副武装的勇士模样,“不怕猛虎欺黄犊”更是一语点出山中牧童那种勇敢无畏的强俘性格。诗人用那生动的笔触,以一种简洁传神的白描手法,勾勒了一幅“山中牧童图”。那清新、活泼,近乎口语化的语言,更使全诗洋溢着一股浓郁的生活气息。如果不是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和人民有着较广泛的接触,如果不是向民间文学学习,从民歌中吸取营养,是不可能写出这样一些较好的作品来的。
这首诗写出了牧童放牧生活和情趣。前四句侧重描写牧童放牧的辛勤,诗人运用时空的转换扩大诗歌的内蕴。后四句着重描写放牧时的情趣:春雨绵绵,牧童穿行于林中草地,稍有闲暇,便吹响悠扬的芦笛,一会又胡乱地在腰间插满野蒿,恰似利剑,显得英武洒脱,这样就再也不怕猛虎欺负牛犊了。这种奇思漫想,生动地表现了牧童幼稚、天真的精神面貌,令人忍俊不禁。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张乔写的一首7言绝句。诗中写的是日暮时分,诗人在潭水旁所见所想。
第一句,写了竹岛,残阳,翠微三种意象,但笔者认为,这句诗中还暗含了一个意象,那就是溪流,因为有水才有岛,古文言文中称之为汀,洲。而正是因为有水,才会在夕阳余晖照耀下,映照着翠微(青山)“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在水中小岛上长满了竹子,夕阳照耀着溪水与竹林,掩映着旁边的青山。
第二句,写了雪翎,白色羽毛的鹤,而鹤都是栖息在有水的沼泽地,同时本诗写的是潭,而有潭的地方必定有溪,有河流,正好验证了第一句的猜测,另有柳宗元的《小石潭记》有关潭与溪的描绘做作证。还写了潭边的走兽,诸如野兔之类。前两句写了潭边周围的动植物,景色,向我们描绘一幅清净优美的自然美景。写景是为了抒情服务,这是所有古诗中的常见的写作技巧,上两句写的幽静清冷的景色自然也就是为后两句的抒情做铺垫的。
第三,四句,含义是人世间没有与我有关的事,每次来到这里(溪水旁潭水边),享受着这大自然的美景,我就不想回去。最后两句直接抒情,尤其是最后一句既间接抒发了对潭边美景的赞美,也由此产生了一种留恋忘返的心情,同时更能体现作者对世俗生活的厌倦,对隐居山林的向往!
此诗以凯风吹彼棘心开篇,把母亲的抚育比作温暖的南风,把自己弟兄们小时候比作酸枣树的嫩芽,“丛生的”小嫩芽之所以能够健康成长,全是母亲大人辛勤哺育的功劳。七个儿子一个一个长大成人(材)了,母亲的大恩大德,堪称圣善,儿子却是不孝儿,这就是自责自称,总嫌自己做得还远远不够,与母亲的养育之恩相比,还差得很远很远,无以为报。
从第三章开始,作者又以寒泉比母,以黄鸟比子,作进一步的自我批评。寒泉也成为母爱的代称。寒泉在地下流淌,滋养浚人。母亲生养弟兄七人,至今还如此劳苦,让作儿子的如何心安?黄鸟鸣叫得清丽婉转,尚且如此悦耳动听,为什么七个儿子却不能抚慰母亲那颗饱受孤苦的心呢?
诗的前二章的前二句都以凯风吹棘心、棘薪,比喻母养七子。凯风是夏天长养万物的风,用来比喻母亲。棘心,酸枣树初发芽时心赤,喻儿子初生。棘薪,酸枣树长到可以当柴烧,比喻儿子已成长。后两句一方面极言母亲抚养儿子的辛劳,另一方面极言兄弟不成材,反躬以自责。诗以平直的语言传达出孝子婉曲的心意。
诗的后二章寒泉、黄鸟作比兴,寒泉在浚邑,水冬夏常冷,宜于夏时,人饮而甘之;而黄鸟清和宛转,鸣于夏木,人听而赏之。诗人以此反衬自己兄弟不能安慰母亲的心。
长安的胡姬酒肆甚受欢迎,是最适合于踏尽落花、欢笑而入的地方。胡姬酒肆中的酒大都是从西域传入的名酒,像高昌的“葡萄酒”,波斯的“三勒浆”、“龙膏酒”等。胡姬们能歌善舞,具有异国情调,不止是侍酒,同时还轻歌曼舞,招徕顾客。美貌的胡姬、充满异域风情的歌舞曾使许多达官贵族、文人雅士、俊男靓女流连忘返,连生性狂放的李白亦不例外。
“银鞍白鼻騧,绿地障泥锦”,描绘一幅白鼻騧奔腾、银鞍雪光闪耀、障泥锦飘然的骑马飞奔美景图。“银鞍”、“白鼻騧”、“障泥锦”,营造出尊贵奢华、高贵冷艳的威风场景,引人入胜。
“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描绘一幅春风细雨落花之时、骑白鼻騧直奔胡姬酒肆痛饮酒的景致。诗人借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如“云”、“细雨”、“春风”、“花落”、“挥”等,觥筹交错中,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豪放不羁的气势,形象生动地把诗人的胡地风气、游侠气质表露无遗。
此诗写卖酒胡姬和名马白鼻騧以及豪华的马饰如银鞍、障泥锦共同出场,在细雨、春风、落花之中共同敷演出一派欢乐而且奢华的场景。诗意不泛蕰念着胡地的风尚、胡儿的气质,“饮”之醉态更是表达了李白胡地的气质。李白喝酒不是喝闷酒,不是像杜甫那样喝苦酒,而是把胡地风尚、胡儿豪侠气质注进酒中。“银鞍白鼻”,他坐着银鞍白鼻子的黑马;“绿地障泥锦”,他的马鞍子下面的障泥锦是绿色的;“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在春风细雨的时候,挥鞭骑马到胡姬的酒店里去喝酒。李白到胡姬酒店里面,不是很陌生、拘谨,而是春风得意,有一点客至如归的亲切感。他从小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长大,他父亲是在丝绸之路上做生意的一个商人,他的诗中也写过碧眼高鼻棕发的胡雏,对来自西域的这一流人并不陌生。所以他进胡姬的酒店有一种亲切感。
李白到胡姬酒店里去喝酒,就带有胡地的气质。李白的醉态思维是他用胡地的风气、游侠的气质来改造中原文明的一种方式。
这首诗的前半部分概述唐以前诗歌创作发展的一般情况,作者对前代作家的景仰和个人致力创作的抱负;后半部分抒写对世道多乱和个人漂泊的感慨,并说明诗歌是由情而生、缘情而发的,是作者对现实生活感受的反映。全篇语言高度凝炼,又多用典故, 语意较为含蓄深沉,需细细揣摩。
曹丕《典论·论文》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使杜甫感到欣慰的是,尽管“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壮志未酬,迭经挫折,饱尝动乱之苦,倒却取得了诗歌创作的丰硕成果。于是开篇之首,便吟出了“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饱含哲理的名句。当然,这个“寸心知”,既是指己之所知,亦是指知己之所知。
接着,在佐证这“不朽”的“千古事”的同时,谈到了由古及今的诗歌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历代的诗人可以排出一个次第来,骚体乃至再早的诗经已被两汉以降的五言、七言诗体所替代,前辈诗人驰骋才思、腾跃文坛,余风所及,给后世以强烈的影响。后世的贤才总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兼收并蓄,从而有所创新,以至于不同时代的创作皆能形成独特的清新的规范。再想到自己的创作,原是出自儒家的体系,从童年时便开始竭尽情思致力于创作。忘不了像“騄”“骥”等良马般驱驰的西晋诗人潘岳、陆机等人的影响,更得感谢如马中“骐”“䮼”带着千里驹驰骋于诗坛的邺下三曹父子所给予的激励。值得叹息的是,尽管而今已如轮扁斫轮一样“得之于手而应于心”,然而无益于治国安民。即使写出王符《潜夫论》、邯郸淳《曹娥碑》一样的文字来,也不过空传后世罢了。反过来又一想,写诗毕竟是自已的兴趣爱好、自己的思想寄托,是自己带病迁徙漂荡流寓生涯的一种慰藉啊,凭何侈谈经世济民之策,像疲敝的飞鸟一样,能有一枝栖息之处也算不错了。
回到现实中来,世尘中蜂虿横行,江峡里蛟螭出没——触目萧瑟凄怆,离唐虞之世愈来愈远了;军阀联翩抗轭,似乎又重现了楚汉的危局。所谓的圣明之朝却是盗贼蜂起,边鄙之地的异俗风景就更是喧阗卑下了。郁郁盘结、上绕星辰的剑气下是兵锋森列,苍苍无际、如云雨笼罩池上的是战气蒸腾。东西各镇都设起了将军的幕府,到处都是军旗在飘荡。东汉马援立于南海交趾极界的铜柱已被残毁,像西风渐紧、东风避之不及似的,西边的月支又屡次入侵。自己流寓异域,乌鹊啼鸣却空报亲人的音信,又时时听见山野的熊罴怒号,这样的心境无法用“恨”“怪”道清楚,只好将每日的稼穑生活以吟诗的兴致来表达,柴门茅屋里的自食其力的生活也能使一个读书人自得其乐。想到长安故居烟草迷茫的白阁和白阁下秋水弥漫的皇陂,有家难归,只好以吟诗来分解自已的离情乡思,不敢期盼能写出真能传之于后世的绝章妙句。
杜甫对诗歌艺术的传承发展和自己一生诗歌创作的主旨的思考和见解,却是以这样的五言排律的形式来表达,格律严谨,对仗工稳,一韵到底,丝毫不受约束,记事、议论、抒情均得心应手,足以表现出其诗歌造诣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