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以情景交融的手法,写初春杭州城东郊的景象和探春者的心态。“昨日出东城”,点明探春的时间,以及探春的地点杭州城东郊。“试探春情”,一个“试”字就把探春者的春心欲动的情态唯妙唯肖地传达出来了。“墙头红杏暗如倾”,写探春的第一个光景。从墙头伸出来的红杏色彩绿得如油漫出来了。让人们首先领略到“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宋代叶绍翁《游园不值》诗),“红杏枝头春意闹”(宋代宋祁《玉楼春》词)的探春神韵。“槛内群芳芽未吐,早杏回春”。用一对矛盾句,提出初春栅栏内各种花草嫩芽嫩叶未发未露,而栅栏外早己春回大地,为过渡到下片进一步写探春幽情埋下的回环之笔。
下片以承延手法与上片呼应,写探春的第二个光景路景、第三个光景村景等,直至进入神话般的幻境。“绮陌敛香尘”,写探春男女们路途上的“春”景。那是一条风景美丽的郊野道路,那是一条“尽日细尘吹绮陌,迷却梦游归路”(清代纳兰性德《念奴娇》词),那是一条聚集着探春女子的步履而留下芳香尘之路。似有一点“行乐归恒晚,香尘扑地遥”(唐代沈佺期《洛阳道》诗)的韵味。“雪霁前村”,写探春男女们进入前村后所见的另一番“春”景。雪止天晴后的前村,留下的便是那被栅栏内冰雪覆盖着,尚未露面吐芽的各种花草与此相映的红楼与红杏,可谓红妆素裹,分外妖娆,是回答上片埋伏的景情回环的一妙笔。“东君用意不辞辛”,写探春者全身心地进入到一种美妙的幻境。指挥春日运动之神啊,你是那样的留心描绘焕发的春光,又是那样的不辞劳苦迎来春心。唐代成彦雄《柳枝词》早杏代探春者倾吐,“东君爱惜与先春,草泽无人处也新。”“料想春光先到处,吹绽梅英”。笔锋一转,宕开情丝,引起探春者春心欲动的不仅仅是墙头红杏,绮陌香尘,雪霁前村,东君用意,还有你未猜想到的春光最初到来的地方,一眼见到的便是那花蕾刚刚开放的梅花。最后两句“料想春光先到处,吹绽梅英”,画龙点睛,把苏轼追求梅的高贵品格那样一种春心境界升华到了新的高度。
苏轼将春心与春景水乳交融地成篇,实属匠心独运,自然天成。最后两笔妙不可言,毛泽东之词《卜算子·咏梅》与该词异曲同工,令人回味。
这首诗中有寄托、感慨、讽喻之意,有伤离感乱之情,同时对于现实表现了强烈的不满。
此诗先是描写了门外子规鸟叫个不停,让人真切的感受到诗人强烈的故乡之思,然后又通过日落时分山村中那幽梦不断的场景的描写,暗示诗人被深重的痛苦所困扰。既然只是因为思念故土,而惆怅失意,当然要解除这一烦恼的最好方式是能回一次故乡。但摆在诗人面前的现实是:即便故园没有战火,但国土沦丧,南北分裂,已是亡国奴的诗人就是能回故乡也是颇为犯愁的事。送友归京,触景生情,心生忧国之愁。
诗中“子规”意象的含义:思念故土,有家难归的悲伤。杜鹃鸟,俗称布谷,又名子规、杜宇、子鹃。传说为蜀帝杜宇的魂魄所化。常夜鸣,声音凄切,故借以抒悲苦哀怨之情。古诗中常出现“子规”这个意象。如“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李白《蜀道难》),“杜鹃啼血猿哀鸣”(白居易《琵琶行》),“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秦观《踏莎行·郴州旅舍》),“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诗中“故园便是无兵马”与“犹有归时一段愁”两句看似矛盾,其实并不矛盾。这两句的意思是:即使家乡已无兵马战乱,但归家之路仍愁绪万千。愁是因为战争。诗人这两句看似矛盾的话,突出了诗人对战争留下的悲痛及现实的不满,表达了一种思念故土,有家难归的悲伤之情。
首句“觥船相对百分空”写觥船送别。在船上依依话别,对饮离杯,回首当年,真有百事成空之感。次句“京口追随似梦中”追忆京口旧游。当时陆游任镇江通判,恰好诗人来镇江省亲,两人同游金山,互相酬唱。一年后,诗人改任京官,又来镇江同游,与陆游有京口唱和一集,“道群居之乐,致离阔之思。”而诗人现在回想起来,往事竟像在梦中一样。这两句寄慨深沉,为全诗定了基调。
“落纸云烟君似旧”一句称誉陆游,言他虽然入蜀多年,而诗风慷慨,挥毫染翰,满纸云烟,气魄雄劲,不殊昔日。“盈巾霜雪我成翁”则感叹自己此刻已满头霜雪,在国事艰虞之秋,未能多为国家宣劳,匡扶时局,现在已经成为老翁了。这两句分别写两人当前的情况,表达了彼此都有壮志未酬的感慨。
接着五六两句,笔锋一转,借景抒情。“春来茗叶还争白,腊尽梅梢尽放红。”诗人设想陆游到福建的时候,已是下一年的春天,那里的白叶茶,该争先吐出白色的芽叶了。而在此刻分手之际,已经腊尽春回,红梅好都已迎年开放一片嫣红了。这两句笔姿潇洒,深见诗人旷达的胸怀,不专为别情所牵恋;而情景交融,不落凡响。结尾两句“领略溪山须妙语,小迂旌节上凌风。”再振一笔,以慰行人,并回映前文,有余音绕梁之妙。诗人和陆游在壮年的时候,都曾任官闽中,陆游开始做官的时候,任福州宁德县主簿,那时正当秦桧死后,陆游年三十四岁,诗人也曾任过建安守。彼此对闽中溪山之胜,是非常熟悉的。现在陆游再度任官福建,旧地重来,已经相隔二十年了。所以结笔前一句是希望友人把妙笔重新点染那里的溪山。诗人守建安的时候,曾登过那里的凌风亭,建安地近福州,所以在结句“小迂旌节上凌风”语意双关,希望陆游此去福州,不妨稍为迂回一下道路,登上凌风亭,一访那里的胜景,那么诗人虽然未能同行,也可以因友人访问自己的旧游地而一慰平生了。
这首送别诗,从十几年前写到赴任以后,有感慨,但不颓唐,对未来有展望,但不虚发豪言,而且情感特别真挚。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