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盛赞宴享时酒肴之甘美盛多,以见丰年多稼,主人待客殷勤,宾主共同欢乐的情景。诗中所称的“君子”,是宾客对主人美称。
全诗六章,显示欢乐的气氛,在赞美酒肴丰富的同时,并于后三章进而赞美年丰物阜,故而在宴会当中,宾主得以尽情享受。诗的前三章,章四句,皆以“鱼丽”起兴,具体地歌赞主人酒宴的丰盛,礼遇的周到,可以说是全诗的主体部分。诗人从鱼和酒两方面着笔,并没有写宴会的全部情景。以鱼的品种众多,暗示其他肴馔的丰盛;以酒的既多且旨,表明宴席上宾主尽情欢乐的盛况。写鱼的品种众多,不厌其详,写饮酒的情况,就比较概括,这种写法,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在周代我国已进入农业社会,农业有了相当的发展,不仅广兴耕稼,而且许多鱼类,已成为人们常见的美食。捕鱼养鱼的方法也有了进步,在《诗经》里,提到鱼的篇章不少。《邶风·谷风》、《齐风·敝笱》、《豳风·九罭》,乃至《周颂·潜》、《小雅·南有嘉鱼》、《小雅·鱼藻》都有关于鱼的记载,特别是在《陈风·衡门》当中,有这样的诗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又说:“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用鲂、鲤两种鱼的嘉美和娶妻要娶“齐姜”“宋子”,相提并论,可见人们对吃这两种鱼的青睐。在《周颂·潜》诗中,以“猗与漆沮,潜有多鱼”写养饲鱼类的情况,并且表明饲养的目的,是为了“以享以祀,以介景福”,可见养鱼之被重视。滋味鲜美的鱼类在宴席上,也就成人们乐于称道的美馔了。在此诗前三章中,每章并列两种鱼名:“有鲿有鲨”、“有鲂有鳢”、“有鰋有鲤”,诗人不厌列举,并非纯用夸张语气,而是借鱼类之多,说明酒宴的隆重,并以表明其他肴馔也必然相应的丰富。诗人这种举一反三,以简驭繁的手法,是广为后人效法的。
说到酒,“酒”是丰年的象征,丰年酿酒,是先民历来的习惯。古代酿酒的原料,纯用粮食作物。在食用的五谷丰产之后,人们才用多余谷类,进行酒类的酿制。《诗经》中提到酒的名篇很多,《豳风·七月》中说:“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周颂·丰年》这篇,写得更具体,其诗云:“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诗中所称之稌,今称为稻(一说专指糯稻),稻黍俱得丰收,盈仓盈廪,“为酒为醴”,才有条件。酒之为用,除了供祭祀昭告丰收之外,“以洽百礼”一句,概括了它的重大作用。因而宴会之中要欢饮旨酒,燕飨嘉宾,更以酒多且旨,以示丰年之欢乐。朱熹《诗集传》,据《仪礼》“乡饮酒”及“燕礼”皆歌《鱼丽》,称此诗为燕飨上下通用之乐,其义甚明。证以《小雅》中其他有关饮酒的诗篇,如《小雅·鹿鸣》(原为燕飨群臣嘉宾之诗,其后成为上下通用之乐)云:“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遨。”《頍弁》云:“乐酒今夕,君子维宴。”盖“酒以成礼”、“酒以尽欢”,由来已久。《小雅·南有嘉鱼》诗亦称“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此诗前三章反覆称道“君子有酒,旨且多”、“君子有酒,多且旨”、“君子有酒,旨且有”,正是表明宾主在宴会中十分欢乐的情景。
诗的后三章,诗人紧扣前三章中三个重要词语“多、旨、有”,进而赞美在丰年之后,不仅燕飨中酒肴既多且美,更推广到“美万物盛多”(《毛诗序》)这一更有普遍意义的主题。就诗的本身来说,这三章可称为副歌。有了这三章,歌赞丰年的诗意,乃更为深挚。诗人说:“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由物品之多,而赞美到物之嘉美;由物品之旨,而赞美到物之齐全;由物品之富有,而赞美其生产之及时。表明年丰物阜,既是大自然的赐予,更是人类勤劳创造的成果。而燕飨的欢乐,则是在丰年以后才能取得的生活中的享受。诗章语简而义赅,充分显示了物类繁多而时人富裕这样的现实。
《小雅·鱼丽》,作为一首乐歌,它的唱法,现在已不知其详,无从考证,但在语言运用方面,仍能得到一些启示。前三章章法相同,采用四、二、四、三的参差句式,在唱法上既有反覆赞歌之美,又有参差不齐的音乐节奏,便于重唱合唱。诗中所称的“旨且多”、“多且旨”、“旨且有”,在用意上虽无甚差别,但能产生一唱三叹的美感,使满座增欢。后三章着重在点明主题、渲染气氛,所以每章只有两句。在诗句的本身,其重音节落在“嘉、偕、时”等字词上,句末用“矣”字,使乐曲可以延长咏叹时间,起放慢节奏的作用。前后三章,互相辉映,其整体构思,颇见出诗人手法的高妙。
好的艺术品往往具有一种褫魂夺魄的感召力,使观者或读者神游其境,感到逼真。创作与鉴赏同是形象思维,而前者是由真到“画”,后者则由“画”见真。这位盛唐诗僧景云(他兼擅草书)的《画松》诗,就维妙维肖地抒发了艺术欣赏中的诗意感受。作者用简朴的句子,不作写实的介绍,以虚写实,却顿现画中松的精妙之处。
一件优秀作品给人的第一印象往往就很新鲜、强烈,令人经久难忘。诗的首句似乎就是写这种第一印象。“画松一似真松树”。面对“画松”,观者立刻为之打动,由“画”见“真”了,这是不寻常的妙品。“一似”二字表达出一种惊奇感,一种会心的喜悦,一种似曾相识的发现。
于是,观画者进入欣赏的第二步,开始从自己的生活体验去联想,去玩味,去把握那画境。他陷入凝想沉思之中:“且待寻思记得无?”欣赏活动需要全神贯注,要入乎其内才能体味出来。“且待寻思”,说明欣赏活动也有一个渐进过程,一定要反复涵泳,方能猝然相逢。
当画境从他的生活体验中得到一种印证,当观者把握住画的精神与意蕴时,他得到欣赏的最大乐趣:“曾在天台山上见,石桥南畔第三株!”
这几乎又是一声惊呼。说画松似真松,乃至说它就是画的某处某棵松树,似乎很实在。然而未有过“天台访石桥”经历的读者,毕竟不知某松到底是什么样子,似乎又很虚。然而细加玩味,此松之精神俱在。
这是从天台石桥的特定环境暗示出来的。“天台”是东南名山,绮秀而奇险,“石桥”是登攀必经之路。“石桥南畔第三株”的青松,其苍劲遒媚之姿,便在不言之中。由此又间接传达出画松的风格。这就是所谓虚处传神了。
诗言画松之逼真,具体到石桥南畔“第三株”,又似乎过于指实。其实,“天台”、“石桥”在唐诗中几乎作为奇境胜地的同义语被广泛运用,此诗对此未必是实写。或者应该更为确切地说,是实事虚用而已。
徐熥与其弟、藏书家“红雨楼”主人徐兴公,都是明朝后期闽中才子,徐兴公声名尤大,号“兴公诗派”。这首小诗,当是徐熥寄给正在客游途中的兄弟,望其早日归来聚首的。
前两句里,重叠着“春”“客”各三字,一时令人眼花缭乱,但细细读时,却只觉诗意层层迭变,全无重复之感。“春风送客”,佳事也,身在客途,有春风一路相送、殷勤追随、慰我寂怀,如何不佳?如何却是“翻愁客”?起句虽不设问,而疑问已在其中。次句答得更巧。“客路逢春”,其实与“春风送客”只是一事,但虽是一事,两样说之,滋味便全然不同。有春一路“送”我,固然良慰;但春者,当是于安闲悠然中所赏玩者也,今在“客路”,正尔奔波,有何闲逸心思赏玩呢?故客路所逢之春,在客子眼中,自然是“不当春”一一算不得春,彼虽欲慰我,却终不能慰我,彼既一路送来,却时时令我不得慰,又如何不愁?
上两句一问一答,已于重叠用字之中,曲尽变化之妙,但仅此而已,尚不过小巧手段,此诗之妙,更在后两句,然最妙处虽在后两句,其草蛇灰线,仍出于前两句。请再细想之:“不当春”,客因可作如是观,单春毕竟是春,不论你说它当得当不得,春风依旧骀荡,春光依旧汩汩流逝一一这,恐怕才是客愁的更深处吧?诗人唯因窥到了这客子在漫言“不当春”背后的深愁,故而于第三句才突发奇想,他把目光投到了象征春日的娇啭黄莺儿身上,他要那黄莹儿声音别变,还是嫩嫩的,娇娇的,千万别马上变得老腔老调,千万别把春天也啼老了,啼尽了一一因为,此际天涯正有一位未归的客子,正被算不得春的春光紧紧包裹着,为无法享有真正的、安闲的、故乡的春光而愁上加愁。如果黄莺儿声音真的老了、春光真的逝尽了,那客子天涯归来,他还能赏玩到什么呢?他岂不是要在“不当春”之外,更增一层“不见春”的悲哀?
诗中的“客”,当然是指徐兴公,诗人寄诗给乃弟,而不称“弟”称“客”,且一篇之中三致意焉,无非是为乃弟点醒客子身份,望他莫要久恋梁园,迷失故园。诗中言徐兴公“逢春不当春”,自是诗人的揣测;诗人要莺声不老、春光莫逝,自也是诗人的痴想。一篇之中,皆为揣测和痴想;一篇怀人盼归之文字,却皆为“愁客”、“未归”充满字面,诗旨并不显露;这般落笔是诗的出人意表处,是诗的不落旧套处,更是诗的尤可收取招人归来之效处。试想:若徐兴公看破了兄长的痴想,顿悟到莺声其实不得不老、春光其实不得不逝,他能不早作归计吗?他能让期望与故园的兄长,在春尽之际长吁短叹、失望独归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