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逸说:“《大招》者,屈原之所作也。或曰景差,疑不能明也。”汉代既已不能明,则后世更是聚讼纷纷。洪兴祖认为“《大招》恐非屈原作”,朱熹则斩钉截铁地说:“《大招》决为(景)差作无疑也。”黄文焕、林云铭、蒋骥、牟廷相等皆主屈原作。梁启超以其中有“小腰秀颈,若鲜卑只”一语,定为汉人作,刘永济、游国恩从之,朱季海则更具体地说是淮南王或其门客所作。我们认为,《大招》是屈原所作是可信的,但它不应当是王逸所说屈原放逐九年,精神烦乱,恐命将终,故自招其魂;也不是林云铭、蒋骥所肯定的“原招怀王之词”。这篇作品语言古奥,形式上不及《招魂》有创造性,应当是反映了较早的楚宫招魂词形式。所以,不当产生在《招魂》之后,而只能在它之前。公元前329年,楚威王卒,《大招》应是招威王之魂而作。其时屈25岁(胡念贻)班究认为屈原生于前353年,在诸家推算屈原生年中最为可信)。以“大招”名篇是相对于《招魂》而言,《招魂》是屈原招怀王之魂所作,《大招》是招怀王之父威王之魂所作,故按君王之辈份,名曰“大招”。
本篇开始按招魂词的固定格式陈述四方险恶,呼唤魂不要向东、向南、向西、向北,然后即写楚国宫廷的美味佳肴,音乐舞蹈美女之盛,宫室之富丽堂皇,苑圃禽鸟之珍异,最后夸饰楚国之地域辽阔、人民富庶、政治清明。其中对楚国遵法守道、举贤授能、步武三王一段的描写,实际上是屈原理想化了的美政。《离骚》中回顾年青时的政治理想,正由此而来,且一脉相承。全篇末尾云:“魂乎来归,尚三王只。”这同《离骚》中称述“三后之纯粹”,《抽思》中“望三王(原误作“五”)以为像”的情形一样,都反映出屈原作为楚三王的后代,追念楚国最强盛的时代,既要尊称国君先祖,又要光耀自己始祖的心情。因此,《大招》已不是单一的招魂祝辞,而是于其中蕴含了一定的思想。一方面,通过极言东南西北四方环境的险恶,极力铺陈楚国饮食、乐舞、宫室的丰富多彩、壮伟华丽,来招唤楚威王的亡魂,表达了对楚君的无限忠心和眷恋之情;“自曼泽怡面以下,皆帝王致治之事。永宜厥身,则本身之治也。室家盈庭(廷),则劝亲之经也。正始必自孤寡,文王治岐之所先也。阜民必本田邑,周公《七月》之所咏也。发政而禁苛暴,省刑薄敛之功。举杰而诛讥罢(疲),举直错枉之效也。直赢者使近禹麾,所以承弼厥辟。豪杰者使流泽施,所以阜成兆民也。末章归之射礼,则深厌兵争之祸,而武王散军郊射之遗意也。于此可以见原志意之远,学术之醇,迥非管韩孙吴及苏张庄惠游谈杂霸之士之所能及。”(蒋骥《楚辞余论》)这样,作品的现实意义和战斗性便大大加强了。
本篇在结构上也具有特点。采用开门见山的手法,直接点题,一气而下。环环相扣,所以诸家分章颇分歧。由“青春受献”而时光飞逝,春色盎然而万物竞相展现自己的生命力,点出招魂的具体时节。下文“魂乎归来,无东无西,无南无北”的呼唤,入题自然,干净利索。在对四方险恶环境的夸张描述之后,以“魂魄归徕,闲以静只。自恣荆楚,安以定只”转入到对楚国故地的环境描写,阐联顺当,一点也不显得突兀。并以“闲以静只”、“安以定只”、“逞志究欲,心意安只”、“年寿延只”作为主题,给下文的大肆铺叙作纲领。在对楚国饮食、乐舞、美人、宫室等的铺排和炫耀中,以“定空桑只”、“安以舒只”、“静以安只”、“恣所便只”等与它们相呼应,前后照应,相互关联。下一层紧承“居室定只”,由室内而扩展到室外的“接径千里”,由此联想到“出若云只”的楚国人民,以此为出发点,很自然地引出作者对治理国家、造福人民的清明政治的向往,使文章在结构上浑然一体。
《大招》在语言描写上虽然比不上《招魂》的浪漫奇诡,但仍以其华丽多采的语言,给我们展现出一幅幅奇谲诡异、绚丽多姿的画面。尤其是描写美人的一段,不仅描绘她们的容貌、姿态、装饰,而且深入展现其心灵性情,不同气质、不同状貌的美人纷纷登场亮相,具有浓郁的楚民族风范。全诗几乎都用四言句,显得简洁整齐、古朴典雅,反映了屈原早年的创作风格。
这是一首咏物词,是咏范南伯家文官花的。文官花,又名锦带花、海仙花。
词的上片主要写文官花的颜色多变及其原因。王僧孺《夜愁示诸宾》诗说:“谁知心眼乱,看朱忽成碧。”“倚栏”二句反用其意,言凭倚画栏观赏文官花,初看碧绿,转眼变为朱红色,而白色花苞也不经意地褪了色。两句之中,写出了该花由粉(白)变碧(绿)再变为朱(红)的变化,且造语自然,可谓健笔。“上林”三句写其由红变紫。上林,这里指翰林院。“紫云衣润”,言其变为紫色。如果说前两句写了白、绿、红三色,意象很密;而“上林”三句则用三句词写了一种紫色,而意象极疏,一疏一密,相得益彰,可知此词深得疏密相间之旨。“几许”三句另辟一境,探寻其颜色多变的原因。“春风”,一语双关,既指春风,又可指人。言文官花之所以粉、碧、绯(红)、紫见于一日之间,变态尤异于腰金紫,是春风“朝薰暮染”的结果,也是种花者精心培育的结果,这种解释虽然还没揭示出此花“变态”的真正原因,但在当时的科学还欠发达的条件下,也许只能如此解释。《全芳备祖》卷二十七引王元之《海仙花赋序》说:“予视其花”,未开如海棠,既开如文瓜,而繁丽袅弱过之。”又说“好事者作花谱,以海棠为花中神仙,予视此花不在海棠下,宜以仙为号”,因名海仙花。故“笑旧家”三句,指出桃李虽“东涂西抹”,强作艳丽,也不及文官花“繁丽袅弱”之风韵,为其在花谱中争得一席之地。
词的下片写对文官花的告诫和对范南伯的同情。其中前五句写告诫之意。“拟倩”二句言花之荣华“易消难整”,而借流莺之口“说与”,用笔极婉。朱熹《春日》说:“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而“人间”三句则反用朱诗,言万紫千红虽然给人带来了春天的气息,犹如“人间得意”之事,然而“转头春尽”,“人间得意”也将随着“春尽”而消失。这既是对文官花的忠告,又巧妙地引出了对范南伯“官冷”的惋惜之意。“白发”六句向范南伯致意。杜甫《奉赠韦左丞丈》诗云:“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范南伯曾赋诗谓:“伊人固可笑,历落复奇嶔。略无资身策,而有忧世心”,可知南伯确为儒者。刘宰《范大夫行述》说:“公治官犹家,抚民若子,人思之至今”,仅做了两任县令,便不得不弃官家居,故作者以“儒冠曾误,平生官冷”惜之。据刘宰说:“公岁晚居贫而好客,客至辄饬家人趣治具,无则典衣继之,须尽乃白”,仍保持中原豪杰的本色,所以作者在结尾三句中谓其“风流未减”,但“年年醉里,把花枝问”,这虽然表示出他对花的爱恋,但晚景之凄凉,心绪之愁苦,也就可想而知。这几句词语极婉而情极痛,确实感人之至。
第一句写树,将树拟人化,让人读时能感觉出柳树就像一位经过梳妆打扮的亭亭玉立的美人。这里的“碧玉”应该是有两层含义:一是碧玉这名字和柳的颜色有关,“碧”和下句的“绿”是互相生发、互为补充的。二是碧玉这个字在人们头脑中永远留下年轻的印象。“碧玉”二字用典而不露痕迹,南朝乐府有《碧玉歌》,其中“碧玉破瓜时”已成名句。还有南朝萧绎《采莲赋》有“碧玉小家女”,也很有名,后来形成“小家碧玉”这个成语。“碧玉妆成一树高”就自然地把眼前这棵柳树和古代的妙龄少女联系起来,而且联想到她穿一身嫩绿,楚楚动人,充满青春活力。
第二句就此联想到那垂垂下坠的柳叶就是少女身上垂坠的绿色丝织裙带。中国是产丝大国,丝绸为天然纤维的皇后,向以端庄、华贵、飘逸著称,那么,这棵柳树的风韵就可想而知了。
第三句由“绿丝绦”继续联想,这些如丝绦的柳条似的细细的柳叶儿是谁剪裁出来的呢?先用一问话句来赞美巧夺天工可以传情的如眉的柳叶,最后一答,是二月的春风姑娘用她那灵巧的纤纤玉手剪裁出这些嫩绿的叶儿,给大地披上新装,给人们以春的信息。这两句把比喻和设问结合起来,用拟人手法刻画春天的美好和大自然的工巧,新颖别致,把春风孕育万物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烘托无限的美感。
总的来说,这首诗的结构独具匠心,先写对柳树的总体印象,再写到柳条,最后写柳叶,由总到分,条序井然。借柳树歌咏春风,把春风比作剪刀,说她是美的创造者,赞美她裁出了春天。诗中洋溢着人逢早春的欣喜之情。在语言的运用上,既晓畅,又华美。
这首诗主要借作者与孤儿的问答,描写孤儿受后母虐待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宗法制度下后母折磨孤儿的家庭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这一社会问题的关心,和对于受害者的无限同情。
全诗富有乐府民歌风味,语言质朴,运用对话和白描手法,所写故事情节贴切逼真,行文质朴,生动感人。
该诗是一首叙事诗。共可分为四个部分。
开头四句为第一部分,诗人用第一人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出现,这也是乐府诗的常用手法,以示事件的真实性。诗人驾车出了城郭北门,马突然沉滞而不肯快跑。马的反常,已暗示出环境的异样。但诗人还未察觉,他下车犹豫了一阵,等候了一阵,见马总是不动就仰头折下一根枯杨的树枝,想鞭马前进。这四句是个引子,交代了事情发生的地点,同时也提起了一个悬念。
“顾闻”四句为第二部分,引出事件。四句意谓只听得小丘林子里,传来一阵阵悲哭之声,诗人问啼者:为什么哭得如此伤心。这是事件的开端,写得很有层次,先闻哭声,再见其人,未知原因,故发疑问。完全按照客观现实情景写出。正是由于诗人的关切问讯,才引出下面孤儿诉说原委。
从“亲母舍我殁”到“穷厄岂有赀”十四句为第三部分,这一部分都是孤儿所说的话,也是全诗的主要内容,写得如泣如诉,真情毕露,舒缓而有致,质直而可信。这一部分共分为二层意思。前八句为第一层,是孤儿诉说后母虐待的情景。这几句话,是字字血、声声泪。后六句是第二层,写孤儿哭坟情状。孤儿上坟去探看生母的冢墓,目的是为了倾诉心中的悲愤和痛苦,孤儿在活的人中无处哀告,只能求告于死去的母亲,这本身就是无限伤心的事。而活着的孤儿毕竟和死去的母亲永远分离了,生身的母亲,既然见不到满腹委屈也就无法申诉所以孤儿热泪纷纷,只能大声哭喊嘶哑了嗓子。生母将孤儿丢弃在人世间忍受穷困煎熬,没有留下财产可供孤儿度日,孤儿不能独立生活,又摆脱不了后母的欺凌和虐待。这六句诗,一层深一层地展示了孤儿的悲惨遭遇和凄苦欲绝的心态——孤儿已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徘徊,如果不能继续忍受虐待,就只有追随生身母亲于地下。
最后两句是第四部分,是全诗的尾声。诗人又以第一人称出来说话,规劝后代人以此为教训,不要虐待孤儿。这在今天看来似乎近于画蛇添足,但在汉魏乐府中却是一种习惯写法,以此点明诗人写作宗旨。这种形式,对后来的乐府诗特别是中唐时代的新乐府有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