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鹊见蔡桓公》此文讲述了蔡桓公讳疾忌医,最后病入骨髓、体痛致死的寓言故事。意在告诫世人特别是为政者,应该勇于正视现实,直面个人灾难、社会危机,及早采取救治措施。作者在阐释道理、叙写过程中,赞颂了扁鹊之神智而鞭挞了蔡桓公的固执、愚顽,简单的语言传达,无繁复累赘,无咬文嚼字,实为佳作。
从首句到“医治好治不病以为功”,交待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原因和主要人物,点出了桓侯“讳疾忌医”的主题。文章以“扁鹊见蔡桓公”一句交待了故事的两个主要人物:扁鹊姓秦名越人,医术高超;蔡桓公即下文所称的桓侯,是当时蔡国的国君。扁鹊首次指出桓侯患有疾病,不过此时病症还停留在表面,加以治疗就能防止其恶化。“立有间”三字不仅简明扼要地写出了扁鹊对病人的诊治过程,还表现了扁鹊高超的医术——仅凭片刻之间的观察,就能指出症结所在。桓侯对扁鹊的警告不以为意,甚至认为他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桓侯否认自己有病,并认为医生都喜欢治疗那些原本健康的人,以此来当做自己的功劳。
从“居十日”至“桓侯又不悦”,承接上文,故事情节得到进一步发展扁鹊十日后再次觐见桓侯,他说桓侯的病情已经深入肌肤,如不加以治疗,将深入身体内部。但是桓侯对扁鹊的话仍然置之不理。“复见”、“居十日”交待了桓侯病情深入的过程,扁鹊没有放弃劝谏桓侯,体现了医者父母心的负责态度。“君之病在肌肤”一句印证了前文“不治将曰深”的推断。尽管扁鹊善言劝诫,但桓侯还是不予理睬,甚至表示出不满。
又“居十日”,桓侯的病从肌肤发展到了胃肠,扁鹊的论断进一步得到验证,如果不加以治疗,病情将会持续加重。但扁鹊劝说桓侯依然无果,桓侯对他三番五次指出自己身体患有疾病感到不悦。桓侯患疾渐深,渐入不治之境,这一情节为下文的转折做好了铺垫。
第四段是故事的高潮,也是情节急转的开始。扁鹊远远望见蔡桓侯,转身就走,这一幕情景使文章陡生紧张感。扁鹊一改之前耐心进谏的态度,说明桓侯的病已经无药可救。桓侯见扁鹊“还走”,十分不解,让人前去询问,扁鹊道出桓侯患病的各个发展阶段,及其相关治疗方法:病在表皮时,热敷即可治疗;病在肌肤,针灸可以治疗;病在肠胃,汤药可以治疗。而现在,病已深入骨髓,是“司命之所属”,就连扁鹊也无可奈何。
故事最终结局是桓侯不治而亡、扁鹊逃秦。情节到此戛然而止,却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文章揭示了防微杜渐的道理,抨击了统治者迁怒和诿过百姓的丑恶行径。
此文以桓侯病情发展为主线,结构流畅紧凑、跌宕有致,逐步将说理推进。作者采用三迭式手法,通过描写扁鹊的多次谏劝深化了主题。另外,扁鹊的反复劝说与桓公不以为意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不费矫饰之功便刻画出人物的不同特点:扁鹊尽心负责、医术高明,而桓公骄横自大、不知变通。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扁鹊进见蔡桓公,在蔡桓公面前站了一会儿,扁鹊说:“您的肌肤纹理之间有些小病,不医治恐怕会加重。”蔡桓公说:“我没有病。”扁鹊离开后,蔡桓公说:“医生喜欢给没有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当作自己的功劳!”过了十天,扁鹊再次进见蔡桓公,说:“您的病在肌肉里,不及时医治恐将会更加严重。”蔡桓公不理睬他。扁鹊离开后,蔡桓公又不高兴。
又过了十天,扁鹊再一次进见蔡桓公,说:“您的病在肠胃里了,不及时治疗将要更加严重。”蔡桓公又没有理睬。扁鹊离开后,蔡桓公又不高兴。
又过了十天,扁鹊远远地看见桓侯,掉头就跑。蔡桓公特意派人问他。扁鹊说:“小病在皮肤纹理之间,汤熨所能达到的;病在肌肉和皮肤里面,用针灸可以治好;病在肠胃里,用火剂汤可以治好;病在骨髓里,那是司命神管辖的事情了,大夫是没有办法医治的。现在病在骨髓里面,因此我不再请求为他治病了。”
过了五天,蔡桓公身体疼痛,派人寻找扁鹊,这时扁鹊已经逃到秦国了。蔡桓公于是病死了。
注释
扁鹊:战国时医学家。姓秦,名越人,鄚(mò)(今河北任丘)人,他是扁鹊学派的传人,医术高明,所以人们就沿用他师傅的名字来称呼他,以此表达对他的尊敬。
蔡桓公:本文所谓的“蔡桓公”,据考证应该是战国时期田氏代齐以后的第三位齐国国君,谥号为“齐桓公”,史称“田齐桓公”或“齐桓公午”,本名田午。
立:站立。
有间:一会儿。
疾:古时‘疾’与‘病’的意思有区别。疾,小病、轻病;病,重病。
腠理:中医学名词,指人体肌肤之间的空隙和肌肉、皮肤纹理。
恐:恐怕,担心。
寡人:古代君主对自己的谦称。这个词的用法比“孤”复杂些。君王自称。春秋战国时,诸侯王称寡人。在文中译为“我”。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医生喜欢治疗没有发作的疾病来当作自己医术的功效。好,喜欢。(另解:好,习惯。医生喜欢给没有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当作自己的功劳。医,医生。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好,习惯。治,医治。不病,没有病。(自古上工治未病。)以,以之,用以。为,作为。功,功绩,成绩。
肌肤:肌肉。
将:要。
应:答应,理睬。
居十日:待了十天。居:用在表示时间的词语前面,表示经过的时间;停留,经历。在文中译“过了”。
益:更,更加。
望桓侯而还走:远远地看见桓侯,掉头就跑。还,回转,调转。走,小步快跑。
故:特意。(另解:于是。)
汤熨:汤熨(的力量)所能达到的。汤熨,中医治病的方法之一。汤,用热水或药水敷治。这个意义后写作“烫”。熨,用粗盐或艾草等东西外用热敷。
及:达到。
针石:古代针灸用的金属针和用砭石制成的石针,这里指用针刺治病。
火齐:火剂汤,一种清火、治肠胃病的汤药。齐,调配,调剂。这个意义后写作“剂”。
司命之所属:司命神所掌管的事。司命,传说中掌管生命的神。属,隶属,管辖。
无奈何也:没有办法了。奈何,怎么办,怎么样。
臣是以无请也:我就不再请求给他治病了,意思是不再说话。无请,不再请求。是以:以是,因此。(另解:请,询问。)
使:指使,派人。
索:寻找。
遂:于是,就。
《扁鹊见蔡桓公》此文讲述了蔡桓公讳疾忌医,最后病入骨髓、体痛致死的寓言故事。意在告诫世人特别是为政者,应该勇于正视现实,直面个人灾难、社会危机,及早采取救治措施。作者在阐释道理、叙写过程中,赞颂了扁鹊之神智而鞭挞了蔡桓公的固执、愚顽,简单的语言传达,无繁复累赘,无咬文嚼字,实为佳作。
从首句到“医治好治不病以为功”,交待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原因和主要人物,点出了桓侯“讳疾忌医”的主题。文章以“扁鹊见蔡桓公”一句交待了故事的两个主要人物:扁鹊姓秦名越人,医术高超;蔡桓公即下文所称的桓侯,是当时蔡国的国君。扁鹊首次指出桓侯患有疾病,不过此时病症还停留在表面,加以治疗就能防止其恶化。“立有间”三字不仅简明扼要地写出了扁鹊对病人的诊治过程,还表现了扁鹊高超的医术——仅凭片刻之间的观察,就能指出症结所在。桓侯对扁鹊的警告不以为意,甚至认为他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桓侯否认自己有病,并认为医生都喜欢治疗那些原本健康的人,以此来当做自己的功劳。
从“居十日”至“桓侯又不悦”,承接上文,故事情节得到进一步发展扁鹊十日后再次觐见桓侯,他说桓侯的病情已经深入肌肤,如不加以治疗,将深入身体内部。但是桓侯对扁鹊的话仍然置之不理。“复见”、“居十日”交待了桓侯病情深入的过程,扁鹊没有放弃劝谏桓侯,体现了医者父母心的负责态度。“君之病在肌肤”一句印证了前文“不治将恐深”的推断。尽管扁鹊善言劝诫,但桓侯还是不予理睬,甚至表示出不满。
又“居十日”,桓侯的病从肌肤发展到了胃肠,扁鹊的论断进一步得到验证,如果不加以治疗,病情将会持续加重。但扁鹊劝说桓侯依然无果,桓侯对他三番五次指出自己身体患有疾病感到不悦。桓侯患疾渐深,渐入不治之境,这一情节为下文的转折做好了铺垫。
第四段是故事的高潮,也是情节急转的开始。扁鹊远远望见蔡桓侯,转身就走,这一幕情景使文章陡生紧张感。扁鹊一改之前耐心进谏的态度,说明桓侯的病已经无药可救。桓侯见扁鹊“还走”,十分不解,让人前去询问,扁鹊道出桓侯患病的各个发展阶段,及其相关治疗方法:病在表皮时,热敷即可治疗;病在肌肤,针灸可以治疗;病在肠胃,汤药可以治疗。而现在,病已深入骨髓,是“司命之所属”,就连扁鹊也无可奈何。
故事最终结局是桓侯不治而亡、扁鹊逃秦。情节到此戛然而止,却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文章揭示了防微杜渐的道理,抨击了统治者迁怒和诿过百姓的丑恶行径。
此文以桓侯病情发展为主线,结构流畅紧凑、跌宕有致,逐步将说理推进。作者采用三迭式手法,通过描写扁鹊的多次谏劝深化了主题。另外,扁鹊的反复劝说与桓公不以为意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不费矫饰之功便刻画出人物的不同特点:扁鹊尽心负责、医术高明,而桓公骄横自大、不知变通。
战国时代是群雄并立。诸子百家为了宣扬自己的主张纷纷著书立说、聚众讲学。《扁鹊见蔡桓公》即出于《喻老》篇,是为讲述扁鹊为蔡桓公多次“诊病”而蔡桓公却多次“忌医”的故事,在轻松的叙述中渗透生活哲理。
赞美说
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主要有毛齐鲁韩四家,其中毛诗的解释来自《毛诗正义》,而齐鲁韩三家诗几乎都已亡佚。 现依据王先谦之说,取其书《诗三家义集疏》中认定的齐鲁韩三家诗说观点。在《羔羊》篇中,“羔羊”、“素丝”、“退食”、“委蛇”四词是该诗的关键词,其中“羔羊”是主旨的代表,故理解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应先从后三词开始,再分析“羔羊”所代表的主旨。
“素丝”。在《诗三家义集疏》的资料中,齐氏认为“素丝”指“君子朝服”;韩氏则认为素喻絜白,丝喻屈柔;注鲁诗的谷永注“素”为“行絜”,王逸注为“皎洁之行”;毛氏注为“白也”。《诗三家义集疏》总结为:“薛以性言,谓其心之精白,谷王以行言, 美其行之洁清也。‘丝喻屈柔’者,屈柔以行言,立德尚刚而处事贵忍,故屈柔亦为美德。 ”; 可见,齐氏是从“素丝”作为社会服装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确定身份地位为大臣,而其余诸家则抓住其本身“白”与“柔”之特性,认为“素丝”是用来赞美大臣之高洁、谦忍。
“退食”。 王先谦先生梳理齐鲁韩三家诗注,认为“‘退食自公’者,自公朝退而就食,非谓退归私家。 永疏‘私门不开’,正释‘公’之义。卿大夫入朝治事,公膳于朝,不遑家食,故私门为之不开也。 ”; 而《毛诗正义》中先列郑玄笺,云退食意谓减膳。再引孔颖达正义释“减膳”之意:“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 ”后引王肃、孙毓“减膳”论“减膳”为合理合制之举。故从身份属性上来讲,两种解释都将对象定义为朝堂之臣,非宦官等类属。 从特征属性来看,则知此人尊制守法,依朝廷之律,依传统之令,非标新立异或先斩后奏之人,可谓是遵从、执行制度法令的模范,是朝廷形象的代言。
“委蛇”。 毛氏注曰:“委蛇,行可从迹也。 ”又言:“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 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 ”郑玄笺云:“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 ”; 韩氏注为:“逶迤,公正貌。 ”; 二者看似不同,实则互补。 恰如陈启源所云:“毛‘委蛇’传以为‘行可迹踪’,韩‘逶迤’训作‘公正貌’,两意义正相成,为其公正无私,故举动光明,始终如一,可从迹仿效,即毛序所谓正直也。 ”; 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首先是公正无私的,非弄权之人。 其次,该人言行有迹可循,则可使人仿迹模仿,谓其人有影响力,是值得他人对其进行赞美乃至宣扬的。
“羔羊”为此诗篇之题,也是该诗主旨的代表,因而应以“羔羊”为核心来分析该诗主旨。 《毛诗正义》:“《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 ”后注:“《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 ” 《诗三家义集疏》: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 ”韩说曰:“诗人贤仕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絜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 据此可知,该诗的主旨是赞美有德行之君子, 不同在与有的学者认为是在赞美召南大夫,而当时其他的学者认为是美召公, 毛氏则只说 “在位卿大夫”。实际上,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故综合来看,可将《羔羊》一诗的主旨定为赞美有德之大臣。
讽刺说
对这首诗表现特点的理解,要反美为刺。即是说,全诗不用一个讥刺的词,更没有斥责之语,诗人只是冷静而客观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一个小片断,不动声色用粗线条写真。先映入诗人眼帘的是那官员的服饰——用白丝线镶边的羔裘。毛传说“大夫羔裘以居”,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头两句从视觉来写,暗示其人的身份,第三句是所见也是所想,按常规大夫退朝用公膳,故诗人见其人吃饱喝足由公门出来,便猜想其是“退食自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杜预注:“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这与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准相对照,有天上地下之别,《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阐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会,在丰收年成,也才是“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日双鸡”,非常奢侈。诗人虽然没有明言“食”是什么,以春秋襄公时代的公膳例之,大约相差无几。诗人生活在同时代,一见其人“退食自公”必然有所触动,想得很多,也许路有饿殍的惨象浮现在他眼前。正因为如此,所以厌恶之情不觉油然而生,“委蛇委蛇”诗句涌出笔端。这第四句“美中寓刺”,可谓点睛之笔,使其人仿佛活动起来:你看他,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多么逍遥惬意。把这幅貌似悠闲的神态,放在“退食自公”这个特定的场合下,便不免显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言外诗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见: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三章诗重复这个意思,回环咏叹,加深了讥刺意味。各章三、四两句,上下前后颠倒往复。
这首诗描写农村夏日生活中的一个场景。
首句“昼出耘田夜绩麻”是说:白天下田去除草,晚上搓麻线。“耘田”即除草。初夏,水稻田里秧苗需要除草了。这是男人们干的活。“绩麻”是指妇女们在白天干完别的活后,晚上就搓麻线,再织成布。这句直接写劳动场面。次句“村庄儿女各当家”,“儿女”即男女,全诗用老农的口气,“儿女”也就是指年轻人。“当家”指男女都不得闲,各司其事,各管一行。第三句“童孙未解供耕织”,“童孙”指那些孩子们,他们不会耕也不会织,却也不闲着。他们从小耳濡目染,于是“也傍桑阴学种瓜”,也就在茂盛成阴的桑树底下学种瓜。这是农村中常见的现象,却颇有特色。结句表现了农村儿童的天真情趣。
诗人用清新的笔调,对农村初夏时的紧张劳动气氛,作了较为细腻的描写,读来逸趣横生。
此诗前两句写诗人是初来乍到,互不认识,冷眼相觑,气氛尴尬而又沉闷;后两句转而写似曾相识的白鸟突然飞来,热心地出面介绍,使情景顿时活跃起来,对耸立幽僻的青山的畏惧感随即消失,变得亲切可爱起来。这首小诗将山行时,环境由生疏到熟悉,情绪由寂寞而愉快的微妙变化,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全诗明白如话,既天真又风趣;写法特别,情调隽永。
首二句就让人眼前一亮,心中一奇。可以想象,诗人在山中独行,而且,这是个陌生的地方。他不知道这山叫什么名称。因为初来乍到,被他人格化了的山固然也不知道这位新游客叫什么名字。他把山写活了。“青山不识我姓字,我亦不识青山名。”“我亦不识青山名”可以理解,而“青山不识我姓字”则只可理解幽默诙谐了。这就是让读者眼亮心奇的地方。也许这山景色秀丽,诗人很欣赏它。但心中感到遗憾:这山不认识我。或者是遗憾:我该早来游这里的山,观这里的景。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就是老朋友了。我与这样秀美的山做老朋友真好。可现在,我们相互都感到陌生。它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它。如果是老朋友,就会相互感到亲切,而现在,我们之间好像有些陌生和冷漠。
末二句打破了首二句“山”与“我”之间的僵局。这僵局,是由那只悠然而来的不知叫什么名的浑身有着白羽毛的“白鸟”打破的。看得出来,白鸟是这山中的常客了,与“山”似乎早就“相识”。它们是老朋友了,鸟鸣是无意无心的,或是在呼叫同伴,或许它也太感寂寞因此而自鸣。而诗人却捕捉到了这一霎那间的变化,欣喜地想,这白鸟不是在自鸣,而是在“对我对山三两声”。一下子,这白鸟的鸣叫将“山”与“我”乃至将“山”、“我”、“白鸟”的距离都拉近了。他和山成了朋友,和山中的白鸟也成了朋友。诗人郁郁独行山中的寂寞与无聊一下子冰释了,心中顿生喜悦。山也亲了,鸟也亲了。有着这样的心情再来看山观景,一定会比刚才更美了:景美心更美了。
人最怕寂寞。寂寞时,一声鸟鸣,一声兽吼,一阵水响声,一阵风声……都会让人舒眉展眼,心胸开阔。这首小诗,非常别致有趣地表达了这种人性的需要。
这首七言绝句,在构思、立意和表现手法上都有点特别,乍读费解,仔细吟咏,却能从中体察出一种意境,领略到一种情韵。写法特别,情调隽永。此诗与李白的《独坐敬亭山》格调近似:“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但李诗侧重表达在静观中“天人合一”,而叶诗主要写动态中协调沟通。
“尘拂玉台鸾镜,凤髻不堪重整。”句,作者借景抒情、寓情于景,情景交融,通过描写作者头发久未打理以及华丽的梳妆台与灰尘的对比来表现出作者的愁闷。这些对比使词义更加丰富曲折,感情更加委婉强烈,画面更加鲜明生动。从而引起读者的对比联想,更突出所要表现的对象,产生艺术感染力。
“绡帐泣流苏,愁掩玉屏人静。”句,作者在此处运用了拟人的写作手法,一个“泣”字将本来无生命的纱帐写活了,同时一个“泣”字也点出了作者“闲愁”的词风,能使读者对所表达事物产生鲜明的印象,产生强烈的感情,引起共鸣。在该部分第二句,作者也巧妙的用“掩”这个字将“愁寂”这种空间之感具体化了,以动写静使人更觉其静。
“多病,多病,自是行云无定。”句,作者通过“反复”的艺术手法连续运用两个“多病”来强调自己已经病了多时,一唱三叹,回环往复,加深了语气和抒情色彩。在艺术形式上,“反复”也可以加强节奏感,增强旋律美,使词句整齐有序。该部分第二句,作者再次寓情于景,借用天上浮云来表现自己无法安定的心神,词句虽然没提到愁字,但字里行间处处流露出作者的愁情。同时也体现了这首词“悲喜综错、盘旋郁结”的艺术特点。
作者所要表现的就是人生中常有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忧愁苦闷,抑郁不欢,一种可能已经存在又似乎是即将来临的人生忧患。很难说清是一种什么样的情,一种什么样的愁。他只是把这种闲情闲愁表现得深沉而持久,想抛掷也抛掷不了,挣扎也挣扎不脱。忧患苦闷的内涵性质,是无法确指的,也是无法界定的,从而留给读者更大的自由创造联想的空间,有着更大的艺术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