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第一段写自己从杨八那里得知了王参元家里失火的消息。中间五段分别说明“始而骇”、“中而疑”、“终乃大喜”三层意思,着意阐述自己所以致书祝贺朋友家失火这个违反常理的奇论的原因,层层递进。最后一段写自己想念王参元,传递了对友人的深切关爱之情,更包含着对友人前程的无限关怀之意。这封信纵横转换,曲折抑扬,淋漓酣畅,入情入理。
文章接下来就从“始骇”“中疑”“终喜”三个方面,分三个层次一一进行了说明。王参元家里经历了一场火灾,连日常生活用品也被烧得一干二净,一个“唯恬安无事是望”的人遭此一劫,确实让人感到很是不幸,让人骇怕,柳宗元起初也是这样的反应,这是人之常情,是一种自然反应。这是第一层。第二层接着分析“中疑”的原因。孟子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老子以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但柳宗元认为,这样的等待过于长久,也是“荒诞无稽”的,对于一个有志向抱负的人而言,这样长时间的等待是一种折磨,一种生命消耗。王参元所遭遇的这场火灾是否是“福”,是否预示他将要接受“大任”,看看王参元目前的处境,柳宗元并不认为“火灾”与“大有为”“能光明”之问有必然的联系。另外,柳宗元自己也命运多舛,对这类凡人相信的说法有一定的认识与思考,因此他表示不解,表示怀疑。第三层,具体分析“终喜”的原因,这是全文的重点。王参元勤读古人书,认真创作文章,擅长小学研究,是个“多能”的进士,凭他的学问才识,早就应该得到朝廷的重用,一展“济世救民”的才干,但到如今依旧是“进不能出群士之上”,郁郁不得志。作者把笔锋一转,直接刺向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渐次展露行文的真正用意。原来,“公道之难明,而世之多嫌也”。当时之士追求“好廉”的虚名,明明知道王参元的才干,但因为王家有财,怕推荐了王参元就被人说是接受了贿赂,从而影响自己的名誉仕途。作者自责自己也不能免俗,虽然担任“天子近臣”,也怕别人“窃笑”,所以,心里虽然对这样的现象表示不满,但也只是“痛”而已,只能表示无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贿赂公行、猜忌横行、俗见混乱、积毁销骨的不合理现象,也流露了作者对怀才不遇之士的深切同情。
如今一场大火,烧掉了王家的财产,却也让王参元摆脱了多财的累名,也可算是种“幸运”,终于有机会可以推荐他了。“则仆与畿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这看似滑稽可笑的话语中包含着无尽的悲哀。明明相知多年,也充分了解王参元的才学,但终究没有帮助朋友发挥才能,这不能不说是种悲哀。因此这次王参元家失火,虽然家产荡然无存,但人们自可毫无顾忌地与他交往,为之延誉,这正好为王参元扬名提供了大好机会,故值得庆贺。柳宗元庆贺王参元家遭遇火灾,正是意图借这常人看来十分“别扭可笑”的想法来有力地抨击不合理的社会风气。正是因为今后可以“咸得开其喙”“授子而不栗”,所以反而“大喜”了。
接着,作者引用古人的事例来进一步表明自己真实的想法。《左传·昭公十八年》载,宋、卫、陈、郑灾,陈不救火,许不吊灾,这引起了人们的不满,“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现在自己面对朋友家遭遇火灾,不仅不“吊”反而过分地“贺”,这样的做法貌似与古人的“不吊”相同,但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柳宗元声明自己上面所说的是愤激的反话,做的是“反事”,并不是真的希望朋友家遭遇火灾而倾家荡产。“颜、曾之养”分别指颜回和曾参的言行。《论语·雍也》中记有“子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庄子·让王》说“曾子居卫,绲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决。曳纵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声。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这两位儒家杰出人物的言行都体现了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境界。柳宗元引用这两位古代贤人的事例目的是鼓励朋友要学习先人的安贫乐道,“忧道不忧贫”的高尚品德,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志趣。这两处典故的弓l用把自己的劝慰、朋友的想法和盘托出,语言简洁但富有趣味。
这封信,作者通过奇特的构思表达了严肃的社会问题,在幽默的笔调中寄寓着很深的感慨。情趣事趣皆出,令人回味再三。《国语·晋语八》有“叔向贺贫”一节,写韩宣子忧贫,叔向反倒向他祝贺,韩宣子不解,于是叔向发表了一番议论:当年栾武子贫而有德,国家赖以为安,其子孙也受到庇护;邵昭子富而无德,“恃其富宠,以泰于国”,结果“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一朝而灭,莫之哀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之不暇,何贺之有?”叔向以贺贫为由,围绕富与德的轻重,引出深刻的道理,文章平易中肯而又风姿摇曳,娓娓动人。本文在表达技巧方面与“叔向贺贫”颇有相通之处。
词的上片描写把者所处风景如画的环境;下片描述志向高远的把者形象,体现出词人不为尘俗功利所缚的恬远心性和通脱怀抱。全词写得空灵隽永,飘逸潇洒。
上片写景,笔意精准利落。“烟雨幂横塘”历来观点认为语出唐诗人杜甫《秋日荆南送石首薛明府辞满告别奉寄薛尚书颂》“烟雨封巫峡”之句;接下去的“谁把并州快剪刀,剪取吴江半”化用杜甫《戏题王宰画山水图歌》“焉得并州快剪刀,剪取吴淞半江水”的句意,心中犹生“他年要补天西北”的快意恩仇。动词“幂”衬托出水色天青,横塘潋滟的吴松江水。雾霭浓厚,气势壮阔,使人心静神远,顿生飘飘欲仙之感。
下片一、二句,描写的是把者的服饰和神态。不论是用词,还是意境,都是从杜诗演化来的.下片三、四句,“避俗翁”,指陶渊明,陶为柴桑人,故云.杜甫就明明说过“陶潜避俗翁”(《遣兴五首》其三).“孤云”,出自陶诗“万族各有托,孤云独无依;暧暧空中灭,何时见馀晖”(《咏贫士七首》其一).杜诗亦云:“百鸟各相命,孤云无自心”(《西阁二首》其一).杜诗《幽人》又云:“孤云亦群游,神物有所归.”孤云,把士之喻也.幽人,亦把士也.陶诗“孤云”喻贫士,贫士亦把者也.常建《宿王昌龄把居》诗说得最清楚:“清溪深不测,把处惟孤云.”“心共孤云远”,“共”字好,“远”字用得更好,物我一体,把把者高洁的情操和高远的志向生动而形象地表现出来了。
全词折射出把士寄居山林的悠闲生活。仙境高士,洒脱俊逸,不同于其一贯写作的闺情小令,风格清新,朗朗上口,标致隽永。这首词以化用前人诗句取胜,体现了典型的江西诗派词风。
其一
这首诗以少女怀春之幽怨苦闷,喻少年才士渴求仕进遇合之心情。这位少女八岁犹存爱美之心。古以长眉为美,所谓“青黛点眉眉细长”,犹为唐人入时装扮。十岁时就有了高洁的情操,郊外春游,知道缝缀荷花制成下裳。作者化用了屈原《离骚》语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即是说,裁剪荷叶制成绿色的上衣,缝缀荷花再把它制成下裳。没有人了解我也毫不在乎,只要我内心情感确实芬芳。十二岁学艺刻苦,学弹秦筝,所用的银爪从不曾取下。十四岁怀春羞涩,藏于深阁,回避关系最亲的男性戚属,“悬知”,表现了女子半是希望半是担忧的待嫁心理。十五岁无处说相思,古时女子十五岁许嫁,诗中女主人公前途未卜,忧伤烦闷,又无处说相思,更无心为秋千之戏,这还不够,作者善作情语,让少女独自对面春风而泣,何等情思。
从此诗的描述看,这位诗中的姑娘也许是诗人初恋对象,因为只有青梅竹马的异性,才可能有如此近距离的观察,才写得出如此动人心弦的诗。可惜父母未能如其愿,姑娘在“泣春风”,也是诗人在叹息。“十五泣春风”正是写出了诗人与姑娘的这段恋爱,没有结果,从此要劳燕分飞,天各一方了。
有专家研究此诗是自喻少负才华、渴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而又忧虑前途,证据是诗人在《樊南甲集序》中曾自称:“樊南生十六能著《才论》、《圣论》,以古文出诸公间。”近人韦然超认为,这是诗人在十六岁时因初恋对象之父母未能同意他们这段婚姻,而写下的这首诗,不能明题,故称“无题”。而且在其后的众多“无题”诗中有相当数量还是在写他的这段无果初恋。可见这位姑娘在诗人心中的地位,尽管此后诗人结婚生子,与夫人感情深笃,但这段初恋却深深地埋藏心底,时时以“无题”作诗念之。
其二
这首诗是抒写诗人不得志之愁,或是描述睹物怀人之情,或是叙述当秋暑之愁时最贵邀请而实无人邀请之况,或是陈述因自己的“不自聊”虽值秋暑而不邀朋友同游的原因,有很多不同说法,莫衷一是。
最后一种观点较符合作者之秉性,而且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作者以诗人的视点,表现了一种世人常见的心理现象:即因主观的“不自聊”,亦即自己主观的不快乐,面对秋暑幽胜的客观风景,竟产生了一种错觉或幻觉,故眼前的碧竹清池也变得那样怅惘寂寥;露花风蝶,亦觉其强作娇饶。而且,这种错觉或幻觉也能传染周遭,影响他人。所以,此时此刻如果携君之手同游幽胜,不但不能提起不倦赏之幽人的游兴,反而徒然使君一起“不自聊”,不游也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者之儒雅风范略见一斑。
这篇150字的短文,没有议论,没有说教,甚至没有一句客观的描述和抒情的词语,有的只是一段对话,一段独白,完全通过人物自己的语言来塑造人物形象。然而,它却写得委婉曲折,血泪交织,十分动情。
晋献公宠爱骊姬,骊姬为使自己亲生儿子奚齐能继承君位就诬陷太子,说太子要谋杀其父献公,献公轻信骊姬,逼迫太子申生自尽。申生在被谗蒙冤的情况下,既不申辩以伤君父之心,也不出逃以扬君父之过,终于含冤自杀。文章头一句“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开始就造成一种恐怖、紧张而充满悬念的气氛。骊姬因阴谋得逞而偷着乐的得意神情,老而昏聩的献公要杀亲子的愤怒与沉痛,尽在不言中。而申生众多的兄弟们,满朝的文武大臣们,亲者,仇者又会有什么反应?申生自己有什么反应?都令读者产生悬念。然而被杀者申生却坦然自若,从容面对死亡。作者把残酷的环境与申生坦然的心境加以强烈地对比,并在对比的反差中,揭示人物的忠孝之心,塑造人物的形象。先是重耳与申生的对话。申生对重耳的“盍言”、“盍行”的回答,一不辩白,是怕伤老父的心;二不出走,是怕扬父之过。一般情况下的忠孝,不会引人注目;儿子蒙受亲生父亲的冤屈,能无怨无恨,从容就死,就不能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如果说申生与重耳的对话,表现了申生尽忠尽孝于生前;那么,申生派人代表他与老师狐突的诀别辞,乃是尽忠孝于身后。“伯氏”二句,表明申生在临死前,念念不忘的还是君国,想的还是在自己死后贤士大夫如何帮助君上治国安邦。“吾君老矣,子少,国家多难。”这十个字,既表现了他临死前的清醒认识,也显示了他对国家命运的忧患以及对老父、幼弟的深切关爱。饱含感情,一字一泪。这种愚忠愚孝,今天看来,过于迂腐,未免可笑,但此文之所以催人泪下,似乎也正在于一个“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