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顿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句式
郑人有欲买履者或“有欲买履之郑人”
何不试之以足(状语后置句):以现代句式为“何不以足试之”。以:何不用自己的脚去试一试。
而置之其坐(省略句):而置之(于)其坐。
近义词
生搬硬套,死板教条,刻舟求剑,墨守成规,冥顽不灵,胶柱鼓瑟,因循守旧。
反义词
达权通变,灵机应变,随机应变。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有个想要买鞋子的郑国人,先用尺子度量好自己脚的尺码,然后把尺码放在他的座位上,等到前往集市,却忘了携带量好的尺码。已经拿到鞋子,却说:“我忘记带量好的尺码了。”就返回家去取量好的尺码。等到他返回集市的时候,集市已经散了,最后郑国人没能买到鞋子。有人问他说:“为什么你不用自己的脚去试一试呢?”他说:“我宁可相信量好的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注释
欲:将要,想要。
者:(怎么样)的人。
(定语后置)³先:首先,事先。
度:衡量。
用尺子度量的意思(动词)。
而:顺承连词 意为然后。
置: 放,搁在。
(动词)⁷之:代词,它,此处指量好的尺码。
其:他的,指郑人的。
(代词)⁹坐:通“座”,座位。
至:等到。
之:到……去,前往。
(动词)¹²足:拿、携带。
(动词)¹³已:已经。
(时间副词)¹⁴得:得到;拿到。
履:鞋子,革履。
(名词)¹⁶乃:于是(就)。
持:拿,在本文中同“足”。
(动词)¹⁸度:量好的尺码,这里作动词用,即计算、测量的意思。
(名词) ¹⁹之:文言代名词,这里指量好的尺码。
及:等到。
反:通“返”,返回。
市罢:集市散了。
罢:引申为散了,完结的意思,这里指集市已经解散。
遂:于是。
曰:说。
以:用。
宁:副词。
宁可,宁愿。
无:虚无,没有,这里是不能、不可的意思。
自信:相信自己。
这是先秦时代一则寓言故事,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它既是一个成语,也是一个典故,但它更是一则寓言,主要说的是郑国的人因过于相信“尺度”,造成买不到鞋子的故事。揭示了郑人拘泥于教条心理,依赖数据的习惯。这则寓言讽刺了那些墨守成规的教条主义者,说明因循守旧,不思变通,终将一事无成。
这个郑国人只相信量脚得到的尺码,而不相信自己的脚,不仅闹出了大笑话,而且连鞋子也买不到,成为了笑柄。而现实生活中,买鞋子只相信脚码而不相信脚的事,只懂死守教条而不懂变通的人,可能是不会有的吧?但类似这样的人,的确是有的。而且并不少。有的人说话、办事、想问题,只从书本出发,不从实际出发;书本上写到的,他就相信,书本上没有写但实际上存在着的,他就不相信。在这种人看来,只有书本上的才是真理,没写上的就不是真理。这样,思想当然就要僵化,行动就容易碰壁。
停顿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句式
郑人有欲买履者或“有欲买履之郑人”
何不试之以足(状语后置句):以现代句式为“何不以足试之”。以:何不用自己的脚去试一试。
而置之其坐(省略句):而置之(于)其坐。
近义词
生搬硬套,死板教条,刻舟求剑,墨守成规,冥顽不灵,胶柱鼓瑟,因循守旧。
反义词
达权通变,灵机应变,随机应变。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