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这首词的上片,写热闹的宴会过后,宾客离席,庭院一片空寂,夜月一片冷清。主人公应是一个寂寞满怀的人。每一种景物、每一个场面都蕴含了一种无法言表的落寞之感,尤其“厌厌”和“纤纤”等词,更是烘托了作者无以自遣的怅愁之情。从词的写法上看,以空起,以静收,虚者多,实者少,情绪气氛浓,直言胸臆淡,有空灵透剔之特色。
下片写主人公早晨睡醒之后感愁伤恨的心情。春光依旧明媚,人却已空然老去,眼前美景并不能吸引作者、给作者以愉悦,往日今日的新愁旧恨总是郁于心头,只想醉卧不起,情绪愈发低沉,心情更加郁闷。结尾一句“一声羌笛,惊起醉怡容”陡然一转,羌笛如晴空一声惊雷,惊醒了酣睡之人,形象地表达了人物此时心理的脆弱。
整首词中,已经没有了后主前期词中的纵情欢娱,字里行间预示着国家形势堪危。
候鸟迁徙的习惯,自古以来一直没有改变。为了适应气候的变化,为了生存和发展,大雁每年冬天都要从北飞到南,春天又从南飞到北。代代如此,毫无变更。这种因历史文化地理因素产生的生态平衡现象,一直成为历代文人墨客歌咏的题材。李白的这首《鸣雁行》就是借写胡雁迁徙的艰辛,抒发对“暗箭”的畏恐心理。
“胡雁鸣,辞燕山,昨发委羽朝度关”,开头三句写北雁辞别故乡南来。雁鸣中天,划空而过,似乎是为了逃离某种灾难或留恋故乡而悲鸣,它们从燕山一带南下,一直不曾停留。雁鸣声在历代诗人笔下往往带有凄厉的伤感色彩如谢灵运诗“嗷嗷云中雁,举翮自委羽。”“昨发委羽朝度关”一句写雁南徙的速度之快,显示大雁对季节变化的敏感,也写出人通过对候鸟的观察从而感受春秋代序。
据说雁在长途跋涉时为了防范人的弋射,便口衔芦苇,令箭不得截其翼,所以成群结队“一一衔芦枝”。《古今注》说,雁自河北渡江南,瘦瘠能高飞,箭射不到,所以不怕被射杀。但是到南方后,气候的温润,物产丰饶,换过羽毛后便增加了体重,到了要回到北方时,体肥不能高飞,怕被人捕获,经常口衔芦苇数寸,以防被射中。“南飞散落天地间,连行接翼往复还”,两句概括了南来北往的雁阵的这一特殊求生现象。虽然这体现出雁群防御的本能,但是这种防范措施在捕射者看来的确微不足道。这就更显出大雁被射杀的命运不可避免,以及诗人的担忧。
接写南飞的大雁寄居之处:“客居烟波寄湘吴。”江南地区以湘、吴最为平沃,潇湘洞庭又常作为江南鱼米之乡和古代诗词描绘诗人理想去处的代名词,因为那里是楚文化的发祥地。而此处的“客居”又带有李白的生活经历。李白遭谗言,愤而离开玄宗,又因参加永王李璘的西征而被流放,许多忧愤无处申说,而在这种境地里,历尽艰辛的大雁的形象又分明寄寓了诗人的感情了。尽管是局部的寒冷气候,“凌霜触雪”也足以让这些南来之禽“毛体枯”了。“凌霜触雪”表明环境的严酷,大雁为了生存,需要觅食出行,但终因内外环境的险恶而需付出重大代价,还要经常处在一种担心被捕杀的害怕状态之中,所谓“畏逢矰缴惊相呼”。这句大意说,大雁经常互相以鸣叫声来招呼同伴,好象这种方法可以躲过被射杀的厄运似的,但实际上却是完全不由自主。一“惊”字,生动地写出大雁惶惑恐惧之情状。
诗人设想,在这种情形中,只要听到有弓弦的声音,大雁便会从空坠落。“闻弦虚坠良可吁”,是说这种境遇的危险,生命的毫无保障,是多么的可悲可叹。因此诗人愤而责问:“君更弹射何为乎?”或许它们还在充当信使,为远方的人们传递信息哩,为什么要对这种毫不妨碍人类生存的义禽动杀机?这里流露出诗人的不平和愤激。
鲍照的《鸣雁行》叹雁之辛苦霜雪,为了在自然环境中竞争生存而付出重大代价,李白则在本诗中感叹雁之无辜遭弹射;增加了人为的险恶环境。不难看出,写雁的遭遇正是为自己的逢难寓感。这一用意,明代的胡震亨早已指出。明代文徵明有《鹧鸪天·秋雁》词,其中“江湖满地皆矰缴,何处西风有稻梁。”也是借大雁随时都有罹难的危险,表达封建社会文人的忧患心态,可以看出受李白的影响。或者说封建社会的文人就如雪中雁,随时都有遭射杀的危险,所以鸿雁传书的义举、迁徙的悲鸣与艰辛等情形就特别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而结合自己的遭遇写出的观感就更真切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