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用大量笔墨刻画慈乌鸟“失其母,夜半啼”的情状,意在倾吐“母慈重”,而自己“未尽反哺心”的无尽愧恨和哀伤。
这是一首应制诗,诗中描写了京都元宵佳节灯火如山的盛况,以及君王临幸与民同乐,“天上清光”跟“人间和气”交相融合的良辰美景,歌颂了仁宗朝的太平之象。就诗的内容、艺术来看,较为平凡,无甚出色。
皇帝出游,仪仗威严。因为是夜游,又是元宵灯节,所以皇帝的仪仗队打着高高的宫灯,挑在皇城的城墙上,隔着护城河看过去,就像一座座高耸的山峰,一句“高列干峰宝炬森”将这种千灯并举,簇拥出无上皇权的景象烘托得淋漓尽致。正是在这一派显赫威严之下,百姓平日难得一见的天子来到午门,与民同乐。“端门方喜翠华临”的意思就是说在一片喜气之中,午门迎来了皇帝的亲临。
“宸游不为三元夜,乐事还同万众心”正契合了仁宗的那句“朕非好游观,盖与民同乐”。皇帝作为天子,是上天的代表,“天上清光留此夕,人间和气阁春阴”,他在新年的临幸为百姓带来了祥瑞之气,百姓也要纷纷向他们的皇帝问候与祝福,“华封祝”是一个典故,在这里用这个典故表明百姓对皇帝献上最诚挚的祝福,“要知尽庆华封祝,四十余年惠爱深。”要知道百姓之所以这么爱戴自己的皇帝,是因为他们沐浴了皇帝陛下四十多年的恩泽。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余年,当时蔡襄正担任着他的宰相。他的这首应制诗虽然不乏奉承之语,但全诗文气流畅,庄重典雅。
皇帝在这一日站在皇宫门楼上接受百姓的瞻仰,是表示自己希望百姓能安居乐业,而自己则愿意与民同乐。这在古代并不稀奇,很多皇帝都用同样的方式安抚过民众。蔡襄的这首作品,全诗用了很多歌颂性质的字眼,大概人们都是喜欢听奉承话的,而皇帝尤其是这样的人,所以这首诗里的字词有带着阿谀奉承的嫌疑。像“千峰高列”,“宝炬”,“方喜”,“宸游”,“万众心”,“搁光阴”,“尽庆封祝”,“惠爱深”,这些词很夸张,很难说百姓真有这样深的感恩之心,四十余年中仁宗真的就老是为百姓着想。
蔡襄的诗水平一般,只是应制之类作得多些,声名传出去竟有了蔡公善诗文的说法。应制诗一定得合皇帝的意,不能风头盖过了皇帝。这样题材的诗,向来是难免使人笑话的。臣子唯唯诺诺站在皇帝宝座下,尽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仍战战兢兢,生怕诗做不好,轻得不受倚重,重得丢掉性命,那么只好拣好听的话说了。时间一长,于是这样的诗歌就好像从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流传得也自然多了,久而久之竟造就了蔡公善诗文的佳话。
《郑伯克段于鄢》是编年体史书《左传》的一个片段,却俨然一篇完整而优美的记事散文。文章把发生在两千七百多年前的这一历史事件,具体可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使我们仿佛真的进入了时间隧道,面对面地聆听历史老人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一事件的缘起、发生、发展和最后结局。从而,不仅让我们明了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情况,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内心世界,并进而感悟到郑国最高统治者内部夺权斗争的尖锐性和残酷性。
《郑伯克段于鄢》能有这样的艺术效果,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记叙得法。此文并不平铺直叙地记述事件的发展过程,而是紧紧抓住相关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及其言行展开记述。这样,不仅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正是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决定着事件的发展和结局;同时又使我们在事件的发展和结局中,更清楚地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
通过《郑伯克段于鄢》,我们还可以深刻地感悟到《左传》的一种总体行文特点,即不着一褒字,也不着一贬字,而褒贬自在其中。这种手法,也正是《春秋》一书所用的手法。即后来常说的“春秋笔法”。即如我们所说的郑庄公阴险狡诈、姜氏偏心溺爱、共叔段贪得无厌,并非作者直接告诉我们,而是通过他们各自的言行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好的叙事体作品,作者的倾向是在真实而客观地叙述和描写故事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的。
《郑伯克段于鄢》结构完整,情节波澜起伏,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尤其是把郑庄公老谋深算的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郑庄公先封叔段于京,又听任叔段“不度”,“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既而“收贰以为己邑”,最后"伐诸鄢",有人认为表现了庄公的"仁慈"和"忍让",有人却认为他是有意"养成其恶".此事是春秋开篇的第一则故事,除了说明多行不义必自毙之外还讲说了兄弟的悌,以及后面颍考叔劝君,庄公掘地见母表现出的孝及君臣之义,是孝悌故事中的经典。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有人称之为丑剧,亦不为过,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何况在刚出生之时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遂为母子如初”的“初”字就缺乏依据,显得勉强了,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无怪乎史官对此事的评论也感到为难了。“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是作者针对颍考叔而说的。将孝道永赐予汝之族类,似乎是郑庄公受到颍考叔孝母的感染,其实不过是庄公借此就坡下驴。他之所以欣然接受颍考叔的建议,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经充分暴露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这也是千古奸雄的伎俩,因为在这里郑庄公又集中地表现了他的伪善,而伪善是永远和丑恶伴随在一起的。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