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送别诗之特色有二,一为构思新颖,二为叙事与写景融洽无间。
一般送别诗,都是就送别场面着意渲染尽情描绘,如名作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李白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友人》和王维《送元二使安西》等莫不如此。而此诗除末句略点送别之意外,送别场面并无一句具体描写,但依依惜别之情却十分浓郁,并不亚于上举各个名篇。究其原因,是诗人善用腾挪手法,将描写重点挪到了送别之前,将其写足,而写到送别时,一点辄止,把送别的具体情景全部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
阔别已久的老友通宵促膝夜语,古代诗文中也多有描写,或连榻夜话,或秉烛夜谈,或同床偶语,不管是那一种情况,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都在家中,在室内。而此诗的通宵夜语,却在舟中。于是诗人就抓住舟中夜晚这一典型环境中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作细致的描写,以渲染气氛,抒发感情,从而取得很好的艺术效果。
首句叙诗人与阔别重逢的老友在月光朗照中深谈至后半夜,等到想睡时已经显得太迟了。次句描写“满身凉露”的情景,既补充了两人交谈之深、时间之长,以点示时间已到了深夜,又暗示是在舟中交谈的,并且两人谈兴极浓,一点也不觉得时间之漫长和夜露浸身之寒凉。三句继续写景:鸡声连续不断,寺庙晨钟声骤起,原来天已亮。此句与第二句同为传神之笔,不仅暗示了两人实际上彻夜未眠,还强烈地渲染了两人又将分手、各奔前程黯然神伤的气氛,顺利地引出了第四句。读到这里,不觉使人联想到杜甫的名句“欲觉闻晨钟,令人发深省”(《游龙门奉先寺》),感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富有边塞生活情趣。
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而在营州,这些却是日常生活,反映了地方风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性情,勇敢崇武的精神,感到新鲜,令人兴奋,十分欣赏。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狐裘蒙茸”,见其可爱之态:“千钟不醉”,见其豪放之性:“十岁骑马”,见其勇悍之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夜深风雨撼庭芭,唤起新愁乱似麻。”两句是说夜深了,窗外的风雨,正摧撼着院子里的芭蕉。这声音萧萧瑟瑟,唤起了诗人纷乱的新愁。他是在梦中惊醒的,清冷的环境,忧郁的愁思,使他有心绪如麻之感。
“梦觉尚疑身似蝶,病乱方悟影非蛇。”句写的是梦醒以后心情恍惚的情况。梦醒了,自己还在疑心此身已经化成蝴蝶;病是刚刚好转的,这才悟到先前怀疑的影子并非是射影。从虚幻到觉醒,本是病乱梦醒以后常见的心理状态。作者是一个正直的文人,也是有志之士。他之所以有这种心理情态,显然是含有对时事的忧虑。不过在诗句中没有直接点明而已。
诗的第五六句:“浇肠竹叶频生晕,照眼银釭自结花。”写的是排愁自遣之情。“竹叶”,自然是指酒,诗人想借酒浇愁,酒还未入愁肠,脸上已经频频泛起了酒晕。他坐对荧荧照眼的灯光,这灯芯上已经结上了灯花,灯花是报喜的,然而此刻哪有什么可喜的事呢?只好任其自由结花吧。这两句可见作者是盼望有遣愁的机会和可以舒怀的喜讯的。但就是这点心愿,在当时也难以实现。
正在清愁难遣的时候,作者忽然听到杜鹃鸟的啼声,于是他感慨万千地写下了结句:“我在故乡非逆旅,不须杜宇唤归家。”杜宇就是杜鹃,它的啼声是“不如归去”,一般有家归未得的人听了之后,会触动思乡之情,作者此时身在故乡,并非旅居在外,所以感叹的说:我并没有离开故乡,不需你唤“不如归去”,劝我回家了。作者有志用世,但当时是豺狼当道,善类遭受摧残陷害的不知多少,作者只好郁郁家居。因此最后两句,才点明胸怀,倾诉出报国无门、壮志难展的感慨。
全诗即景抒怀,从深宵风雨到午夜一灯;从梦觉以后的清愁,到听得杜宇啼声所引起的悲愤;步步深入,诗人的心境,自见于诗句之中。直到秦桧死后,诗人才出而应试,以经学淹通被选拔为第一,解除了长期以来内心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