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秋夜雨霁的清静景色,表现出爽快的精神境界。一般都因宋玉有“悲哉秋之为气也”之句,而发悲秋之感;但也有反其意而用之的,如李白诗中称“秋兴逸”,刘禹锡说“胜春朝”。此诗表现清爽的心境,也是一种逸兴。
诗篇将以上那种意境和感受,以细腻清新的笔触生动地表现了出来,令人读罢,仿佛也经历了一场荡涤心肺的秋雨洗礼,置身于诗人所营造的那个清风明月之夜,令人宁静淡泊,神思遐举。而尾联诗人忽以豪迈之笔,又将读者推至到一个清旷爽朗的境界,令人不禁逸兴遄飞,精神焕发。诗篇的意境和内含由此升华到另一个高度,显得更加丰富、厚实。历代诗人咏秋之作十分繁多,然多抒发“悲九秋之为节,物凋悴而无荣”(晋湛方生《秋夜赋》)的伤怀之情,写秋夜更有“秋可哀兮,哀良夜之遥长。月翳翳以隐云星胧胧而没光”(晋夏侯湛《秋可哀赋》)之名篇,直以“可哀为题。反其意而用之者,孔平仲虽不是首家,但这首咏秋夜雨后之作,确有其独创之处。
“霁夜”,这里是指雨霁之夜。在作诗手法上,诗人更是别出心裁,为了更好地创造意境,不仅将时间延展了,而且将顺序交叉着。诗篇以“秋兴”为主题,但不作空泛议论,而是捕捉具体景物,以表现诗人的感受。诗中画面相对独立,而时空转换又为复杂。诗人将过去现在、室内室外的诸种景物融合一体,读者体会这种跳越而感受得更真切丰富,诗篇本身也随之扩大了容量,避免了板滞平直。
最先触发作者诗情的,是闯入梦境的墙上响铃。然而诗的开头却先写从帘栊透入室内的明亮夜色。即先写醒后所见,次句再写梦醒。看夜色在前,而梦觉在后,这是一种倒叙;颔联出句又先写雨霁前风雨交加的情景,然后再写眼前“淡月笼云”的景色,又是一种回叙;颈联仍先写雨前秋风扫落叶,再写雨霁萤火横飞,仍然是回叙;末联由夜推想到朝,悬想经过雨洗之后的庐山,必然是苍翠欲滴。诗境不限于雨霁,而是回叙霁前的风雨和推想第二日的山色。这种时间的交叉和延展,不仅避免了平直,而且扩大了容量。
清爽的秋兴是通过秋夜景物的描写来表现的。诗的核心是一个“清”字,“清兴”融化在“清景”之中。这清景,就是秋月、秋声、秋叶和秋萤。古人说,“秋风清,秋月明”,清风明月是秋夜的富于特征性的景色;秋叶飘落伴随着秋声,再加上闪闪发亮的点点流萤,更为秋夜增添了清凉之意。描写这种清秋之景,诗人采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比起一般的景物点染,其艺术效果要强得多。明暗线素贯穿全篇。诗人的景物安排由幽暗转向明朗,成功地捕捉住读者的注意力,明暗的起伏变化成为诗篇的诗脉。诉诸视觉的朦胧月色,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尤其显得“寂历”,接着以诉诸听觉的“戍墙铃”的清冷之声与之映衬,即所谓静中有动,动中有静,这便更显得清寂。在提起“狂风送雨已何处”时,暗示读者,雨霁之前有一阵狂风暴雨。这狂风暴雨和诗人眼前清寂的霁夜,恰又构成鲜明的对比。这便加强了雨过天晴的切身感受。秋声是听出来的,堕叶也是听出来的,在夜里,落叶不是肉眼观察到的。这里用秋声堕叶的听觉动态和月夜飞萤的视觉动态交相辉映,对于引动清秋逸兴,也很有艺术效果。总之,用对比映衬手法描写秋夜景色,从而很好地表现出清秋逸兴,这种前后强烈的明暗反差,使诗篇跌宕生姿,彼此映衬而又相互和谐,烘托出诗人感念于秋之清旷爽朗的主题,大大增强了艺术感染力。
唐朝著名大诗人李白小时候不喜欢念书,常常逃学,到街上去闲逛。
一天,李白又没有去上学,在街上东溜溜、西看看,不知不觉到了城外。暖和的阳光、欢快的小鸟、随风摇摆的花草使李白感叹不已,“这么好的天气,如果整天在屋里读书多没意思?”
走着走着,在一个破茅屋门口,坐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婆婆,正在磨一根棍子般粗的铁杵。李白走过去, “老婆婆,您在做什么?”
“我要把这根铁杵磨成一个绣花针。”老婆婆抬起头,对李白笑了笑,接着又低下头继续磨着。
“绣花针?”李白又问:“是缝衣服用的绣花针吗?”
“当然!”
“可是,铁杵这么粗,什么时候能磨成细细的绣花针呢?”
老婆婆反问李白:“滴水可以穿石,愚公可以移山,铁杵为什么不能磨成绣花针呢?”
“可是,您的年纪这么大了?”
“只要我下的功夫比别人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老婆婆的一番话,令李白很惭愧,于是回去之后,再没有逃过学。每天的学习也特别用功,终于成了名垂千古的诗仙。
●全文层次
全文可分三层。第一层,自发端至“其相似也适然”。内容是介绍作者两位友人的共同特征:“非今所谓贤人者”,“学圣人而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所师所友也不同,然而,他们的言行极其相似。这就表明,他们“学圣人”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第二层,自“予在淮南”到“辅而进之,其可也。”同是“学圣人”,“既相似,又相信不疑”,而作者也是有志于“学圣人”的,他们共同努力,“辅而进之”。第三层,至结尾。声明作文的缘故。由于“会合不可以常”,难得经常聚首交流,所以,作文“相警”亦“相慰”。“相警”足见其重道,“相慰”足见其重情。《同学一首别子固》的表现形式,颇具特色。文章题曰“别子固”,但是,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圣人”而有成的“贤人”,而且是“非今所谓贤人者”。作者写正之即是写子固,交互辉映。
●构思特点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作者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示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在《送孙正之序》表示:“予官于扬,得友日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文章的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作者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剧(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作者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怀友》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问,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写作手法
此文出现了许多重复句式,如“江之南有贤人焉”、“淮之南有贤人焉”等句,作者这样写意在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自己所说的贤人跟世俗所说的贤人有所不同。他所说的贤人是以“学圣人”为务的,这些贤人的目标是“至乎中庸而后已”,而世俗所说的贤人仅仅是就才学而言,二者的差别一目了然。此文写“别子固”,但多数篇幅以正之作陪,交互映发,错落参差。此文笔情高奇,淡而弥远,令人寻味无穷。
此文在表现形式上的最大特色,是陪衬法的运用。文章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习圣人而言行一致的“贤人”,表示自己与他们志同道合,要互相勉励,以达到中庸之道的境界。因此,文章题为“别子固”,却处处以孙正之陪说,写正之即是在写子固,反复强调,交互映发,错落参差,结构紧凑,而不显得单调重复。文章淡淡写来,却显得情真意笃。
在修辞方面,运用排比手法。如开头几句,以整齐的排比句写曾、孙二贤。第二段的排比句稍有变化,文章显得既整饬又灵活。这种写法是为了说明贤德之士,不必同师,只要效法圣人,便能殊途同归,从而突出了君子同道而合的主题。
文章从江南、淮南二贤人言行相似入手,自然引出同学圣人之意。然后紧扣“同学”二字,从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上立意。共同学习圣人,就会志同道合,言行相似,相互信任,友谊长存。这也正式建立朋友之间牢固友谊的基础。最后以相互攀引而共同登上圣人殿堂来互相勉励,更显示出作者志向远大,思想高尚。子固、正之二人言行相似,互相映衬,为文章增色不少。文中排比句的反复运用,长短句的交错出现,也增强了文章的语言美。
全诗描写了作者家中老鼠很多,听说别人家的猫将产子,他乞求要一只猫仔为他家解决老鼠为害的问题。诗中对老鼠的猖獗和自己买猫食、乞猫进行了具体的描绘,透露出作者对猫的喜爱和渴求。全诗写得浅易亲切,富有生活气息。
此诗之前两句写鼠之猖狂。“窥瓮翻盆”的意象生动传神,其字面背后可想见人的无奈。诗的后两句写主人公去聘猫。“狸奴”“衔蝉”都是“猫”的方言称呼。“买鱼穿柳”的意象,写主人公心情的急切;“衔蝉”之称有对敏捷神勇的猫的爱意,透过这画面亦可领会报复的快意。正是在无奈与快意的对立中,揭出了处于生存困扰中的人的窘态,使识者会心一笑,是无刺的调侃态度。如此状物,不独形象鲜明,确实也增加了许多趣味。这是深含“陌生化”旨趣的,是一种谐谑艺术。
这事据说还有后集。黄庭坚集中还有一篇《谢周文之送猫儿》:“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或许这只“狸奴”就是黄庭坚要的那只猫仔。
向人讨只小猫,事是生活中的一桩小事,诗也是一首小诗,写来浅易亲切,富有生活气息。李屏山《西岩集》中说:“黄鲁直天资峭拔,摆出翰墨畦径,以俗为雅,以故为新……江西诸君子翕然推重,别为一派。”《乞猫》这首诗正体现了黄庭坚“以俗为雅”和“以文入诗”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