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
《长门怨》这首乐府旧曲,从它的起因和来历看,就是专门描写和抒发宫怨的作品。刘皂此作也不例外。封建帝王一个人霸占了无数妇女,所谓“后宫佳丽三千人”。大部分人都因为青春虚掷、幸福无望而极端痛苦。出于对这些妇女的同情,出于对不合理的妃嫔制度的不满,宫怨——或者直揭惨状,或者代妇女舒怨洩愤,便成为古代诗人作家常常表现的主题之一。
当然,同是宫怨,诗人所揭示的问题却有多种,表现角度也颇多样,具体方法更是变化无穷。刘皂的《长门怨》共三首,这里选的是第三首。这三首的基本手法都是前二句写失宠官人的形状,后二句写失宠宫人的心情,而重点则在后二句。例如,其一云:“泪痕不学君恩断,拭却千行更万行”。将已断的君恩与不断的泪行作一鲜明对比。其二云:“珊瑚枕上千行泪,不是思君是恨君”,感情表达得强烈而明快。这一首作者稍稍弄了点狡狯,前二句写宫人慵懒之态:蝉鬓慵梳,蛾眉不扫,故意制造了一种轻松随便的气氛和“惯承恩”的假象。后两句乃揭出宫人的内心痛苦。她的心事人们未必知道,实际上她是每日以泪洗面,这才使她成了 “一面残妆”啊!由于采用欲抑先扬的手法,取得了更佳的艺术效果。
宫怨诗暴露了封建制度的残忍不合理,这是其价值所在。但这类诗总是把基点放在宫人失宠,望宠以及与得宠者的矛盾上,而往往并不从根本上触动妃嫔制度。这又是其明显的局限性所在。
这是杜甫赴好友严武家宴饮时同题之作。严武素与杜甫友善,字季鹰,华州华阴人,虽武夫,亦能诗,全唐诗中录存六首。他性豪爽,读书不甚究其义。八岁时,因其父挺之不答其母,乃手刃父妾英。其父屡禁其习武。后以荫调太原府参军,累迁殿中侍御史。玄宗入蜀,(公元七五六年)擢谏议大夫。至德后,历剑南节度使,再为成都尹。以破吐蕃功,进检校吏部尚书,封郑国公。与杜甫最友善,镇剑南时,甫因避乱往依之。
全诗清新雅致,风格与作者一贯诗风有异。
“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描写了新发之竹,“半含”“才出”抓住了春笋蓬勃生长的典型过程。竹生长是看不见的,作者化静为动,用“含”,“出”把竹的生长过程写活了。
“色侵书帙晚”,竹的颜色绿得逼你的眼,绿色映照在书卷上,似乎是天色暗了下来,“阴过酒樽凉”,竹影摇曳,竹色青葱,晃动的竹影移过酒器,显得更加清凉了。颔联选取竹“色”给人的感受,让我们仿佛置身于竹荫中,品着清凉的美酒。
“雨洗侵侵净,风吹细细香。”细细的春雨把竹洗得一尘不染,微微的春风送来缕缕竹的清香。颈联继续从视觉和嗅觉来感触竹。
“但令无剪伐,会见拂云长。”尾联作者展开想像,仿佛看到了高高的竹已经伸入云端,轻轻的拂动着。
本诗是一首应答之作,自然少不了对主人的一番赞颂,以竹盛赞了严郑公高洁的情操,杜甫虽然长严武十四岁,严武也是一个毁誉参半的人物,但作者后半生长期依赖严武接济,出语自然更加谦恭。不过本诗也值得称道,特别是“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与“雨洗侵侵净,风吹细细香”四句,后人单独辑录在一起,成了一首咏竹的绝佳之句。
诗的第一、二句说自己心中不乐(悰,乐),故与朋友携手来游东田。次二句写登上耸入云霄的层层台榭,随山势望去,只见楼阁华美无比(菌阁)。接着四句继续描写远近景色,远处树木苍翠茂密,山间烟霭缭绕弥漫,“阡阡”、“漠漠”两个叠音词将树木的葱茏和云烟的氤氲表现得非常生动。接着,诗人目光稍稍收回,只见水面上荷叶颤动,于是推想一定有游鱼在水下嬉戏,又见栖息着的鸟雀一飞而散,留在枝条上的残花纷纷飘落下来。诗人在“鱼戏新荷动,鸟散余花落”二句中将鱼、荷、鸟、花结合起来写。由荷动可推知鱼戏,此以实写虚也;“鸟散”是瞬间的景象,稍纵即逝,而“余花落”相对和缓些,诗人用“余花落”这一细致的动态描写来表现飞鸟散去后由动人静的一瞬间,显得余韵悠悠,体现了诗人闲适恬静的心境。“新荷”、“余花”也点出了时节正是初夏。诗的最后两句写不去饮酒取乐,而是凝神眺望城郭边的青山,诗人陶醉于自然景色中流连忘返的形象跃然纸上,诗开始时的苦闷至此已荡然无存了。
全诗写景既有全景式的概括描写,显得视野开阔;又有局部细腻的生动刻画,精警工丽,富有思致。这样写景避免了冗长的铺排,同谢灵运的某些写景铺排过多相比有了进步,显得流丽清新。
这首诗的前四句写归田园后偕同子侄、信步所之的一次漫游。
首句“久去山泽游”,是对这组诗首篇所写“误落尘网中”、“久在樊笼里”的回顾。次句“浪莽林野娱”,是“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的作者在脱离“尘网”、重回“故渊”,飞出“樊笼”、复返“旧林”后,投身自然、得遂本性的喜悦。这句中的“浪莽”二字,义同放浪,写作者此时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身心状态;逯钦立校注的《陶渊明集》释此二字为“形容林野的广大”,似误。句中的一个“娱”字,则表达了“性本爱丘山”的作者对自然的契合和爱赏。
从第三句诗,则可见作者归田园后不仅有林野之娱,而且有“携子侄辈”同游的家人之乐。从第四句“披榛步荒墟”的描写,更可见其游兴之浓,而句末的“荒墟”二字承上启下,引出了后面的所见、所问、所感。
陶诗大多即景就事,平铺直叙,在平淡中见深意、奇趣。这首诗也是一首平铺直叙之作。诗的第五到第八句“徘徊丘垄间,依依昔人居,井灶有遗处,桑竹残杇株”,紧承首段的末句,写“步荒墟”所见,是全诗的第二段。这四句诗与首篇中所写“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那样一幅生机盎然的田园画适成对照。这是生与死、今与昔的对照。既淡泊而又多情、既了悟人生而又热爱人生的作者,面对这世间的生与死、时间的今与昔问题,自有深刻的感受和无穷的悲慨。其在“丘垄间”如此流连徘徊、见“昔人居”如此依依眷念、对遗存的“井灶”和残杇的“桑竹”也如此深情地观察和描述的心情,是可以想象、耐人寻绎的。
诗的第九到第十二句是全诗的第三段。前两句写作者问;后两句写薪者答。问话“此人皆焉如”与答话“死没无复余”,用语都极其简朴。而简朴的问话中蕴含作者对当前荒寂之景的无限怅惘、对原居此地之人的无限关切;简朴的答话则如实地道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而在它的背后是一个引发古往今来无数哲人为之迷惘、思考并从各个角度寻求答案的人生问题。
诗的第十三到第十六句“一世异朝市,此语真不虚,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是最后一段,写作者听薪者回答后的所感。这四句诗参破、说尽了盛则有衰、生则有死这样一个无可逃避的事物规律和自然法则。诗句看似平平淡淡,而所包含的感情容量极大,所蕴藏的哲理意义极深;这正是所谓厚积而薄发,也是陶诗的难以企及之处。读陶诗,正应从中看到他内心的境界、智慧的灵光,及其对世事、人生的了悟。
有些赏析文章认为作者此行是访故友,是听到故友“死没无复余”而感到悲哀。但从整首诗看,诗中并无追叙友情、忆念旧游的语句,似不必如此推测。而且,那样解释还缩小了这首诗的内涵。王国维曾说,诗人之观物是“通古今而观之”,不“域于一人一事”(《人间词话删稿》),其“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是“人类全体之性质”(《红楼梦评论·馀论》)。这首诗所写及其意义正如王国维所说。作者从“昔人居”、耕者言所兴发的悲慨、所领悟的哲理,固已超越了一人一事,不是个人的、偶然的,而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的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