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精练含蓄、耐人寻味的哲理小诗,其在时空交错的叙述中,传达了诗人孤寂萧索的一种心态。此诗前两句交代了诗人自己新近搬到了孟城口居住之事,以及那里的衰败景象;后两句表达了诗人的无限感慨,使人由现在之衰景联想到昔日古树参天、杨柳依依掩映着精雅山间别墅的盛景。全诗精练含蓄、耐人寻味,构思深邃,笔墨精简曲折。
“新家孟城口”,首先是叙事,交代自己新近搬到了孟城口居住。按常理来说,既然是新家,应该有一番新气象。可诗人不然,下一句就说“古木余衰柳”,这里的环境除了疏落的古木,就是枯萎的柳树,呈现出的是一幅衰败的景象。一个“古”字,说明这里历史遗迹之长;一个“余”字暗含了兴衰的变迁;一个“衰”字,不仅画出了柳树无精打采、半死不活的形态,更暗示出一片衰败凋零的景象。想象当年宋氏别墅的盛况,对比现在的衰败状态,已经给全诗定下了悲愁落寞的基调。
搬到这样的环境里,乔迁新居的欢喜是没有了,带给诗人的,只有深深的思考。“来者复为谁”,是说以前这里有人居住,现在“我”来这里了,总有一天“我”也会离开,以后再来这里的,是何人。“空悲昔人有”,则意为既然会有这样的新旧更替,现在的“我”也不过是后来人眼中的昔人,“我”也不必再去替前人忧伤。
这两句诗,粗浅一看,是作者的自我排解:我在这里安家是暂时的,以后来住的人不知又是谁,所以,即使这里的景象不佳,我也没有悲哀的必要。但深入地理解一下可发现,这是诗人一种哲理上的思考。既然现在是这样一幅衰败不堪的景象,那么以前肯定有生机勃勃的时候。现在的古木,那时候还在茁壮成长;现在的衰柳,那时候一定欣欣向荣。
此诗写景仅一句“古木余衰柳”,借一片疏落的古木和枯的柳树,便足以显示出孟城口衰败零落的景象;又借一个“余”字寓无限感慨,使人由今之衰联想到昔日古树参天、杨柳依依掩映着精雅山间别墅的盛景,可谓画一目而尽传精神。由此诗可知诗人构思之深邃,笔墨之精简曲折。
此诗主要写高适的履历及其与作者的情谊,而以劝其休兵为主旨。全诗分三段。首四句为第一段,写边事,是送别高适的本旨;中十八句为第二段,写高适的为人,有宽慰,有忠告;末十句写二人的离别之情。全篇章法整饰,结构匀称,抒写离情,而情在景中,情景交融,别具一格。
开头四句写送别的本旨。《旧唐书·哥舒翰传》:“吐蕃每至麦熟时,即率部众至积石军获取之,共呼为吐蕃麦庄。前后无敢拒之者。至是,翰设伏以待之,杀之略尽,吐蕃屏迹,不敢近青海。”《通鉴》把这件事记在天宝六载(747年)十月。高适有《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诗,说明高适参加了这次战役。因此诗人劝说,今又当麦熟,自应休兵息民,加意防守。接着表现高适本是“大笑向文士”的诗人,写出他的豪迈性格。高适初为封丘县尉,有诗云:“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宫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因此诗人说他今为书记,可不再鞭挞人民。
“借问”句以下设为问答。“答言”二句是高适的答话。高适客游河西,哥舒翰见而异之,表为掌书记,故高适《登垅》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可见高适对哥舒翰很信赖。
“人实”句以下至篇末又都是作者的话。这头两句是规戒。杜甫对哥舒翰的看法和高适不大同,同时高适也很豪放,所以关照他要加倍小心谨慎。“十年”两句是鼓励,“男儿”两句是宽慰。高适志在封侯,常说“公侯皆战争”,但当时还是一书记,所以杜甫对他说,只要小心谨慎地在幕府中坚持下去,熬他十年八载,总会当上个刺史之类的长官的。杜甫说这话是认真的,经过考虑的,并不完全是一般的客套话。话语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惋惜意味(这在视科举为正途的杜甫的心目中是难免的),而且丝毫没露出他自己也想走这条路的口风。不过从诗中可揣想到,由于时势的改变、朋友的影响和自身长期的落魄,他当时不会没转过这方面的念头。这时杜甫正苦于没有出路,一度很想追随高适之后,也进哥舒翰的幕府去。
自“常恨”句以下写自己对高的友谊和惜别之情。“惊风”二句是说自己不能同往。杜甫写过《投赠哥舒翰开府二十韵》,但此事未得下文。“黄尘”二句是说高适很难回来。最后两句写对高适寄诗的期望,这一则由于友谊,再则也由于杜甫很爱高适的诗,所以有这样的希望。
这篇150字的短文,没有议论,没有说教,甚至没有一句客观的描述和抒情的词语,有的只是一段对话,一段独白,完全通过人物自己的语言来塑造人物形象。然而,它却写得委婉曲折,血泪交织,十分动情。
晋献公宠爱骊姬,骊姬为使自己亲生儿子奚齐能继承君位就诬陷太子,说太子要谋杀其父献公,献公轻信骊姬,逼迫太子申生自尽。申生在被谗蒙冤的情况下,既不申辩以伤君父之心,也不出逃以扬君父之过,终于含冤自杀。文章头一句“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开始就造成一种恐怖、紧张而充满悬念的气氛。骊姬因阴谋得逞而偷着乐的得意神情,老而昏聩的献公要杀亲子的愤怒与沉痛,尽在不言中。而申生众多的兄弟们,满朝的文武大臣们,亲者,仇者又会有什么反应?申生自己有什么反应?都令读者产生悬念。然而被杀者申生却坦然自若,从容面对死亡。作者把残酷的环境与申生坦然的心境加以强烈地对比,并在对比的反差中,揭示人物的忠孝之心,塑造人物的形象。先是重耳与申生的对话。申生对重耳的“盍言”、“盍行”的回答,一不辩白,是怕伤老父的心;二不出走,是怕扬父之过。一般情况下的忠孝,不会引人注目;儿子蒙受亲生父亲的冤屈,能无怨无恨,从容就死,就不能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如果说申生与重耳的对话,表现了申生尽忠尽孝于生前;那么,申生派人代表他与老师狐突的诀别辞,乃是尽忠孝于身后。“伯氏”二句,表明申生在临死前,念念不忘的还是君国,想的还是在自己死后贤士大夫如何帮助君上治国安邦。“吾君老矣,子少,国家多难。”这十个字,既表现了他临死前的清醒认识,也显示了他对国家命运的忧患以及对老父、幼弟的深切关爱。饱含感情,一字一泪。这种愚忠愚孝,今天看来,过于迂腐,未免可笑,但此文之所以催人泪下,似乎也正在于一个“愚”字。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待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本诗其第一首,作者泛忆江南,兼包苏、杭,写春景。
全词五句。一开口即赞颂“江南好!”正因为“好”,才不能不“忆”。“风景旧曾谙”一句,说明那江南风景之“好”不是听人说的,而是当年亲身感受到的、体验过的,因而在自己的审美意识里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既落实了“好”字,又点明了“忆”字。接下去,即用两句词写他“旧曾谙”的江南风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日出”、“春来”,互文见义。春来百花盛开,已极红艳;红日普照,更红得耀眼。在这里,因同色相烘染而提高了色彩的明亮度。春江水绿,红艳艳的阳光洒满了江岸,更显得绿波粼粼。在这里,因异色相映衬而加强了色彩的鲜明性。作者把“花”和“日”联系起来,为的是同色烘染;又把“花”和“江”联系起来,为的是异色相映衬。江花红,江水绿,二者互为背景。于是红者更红,“红胜火”;绿者更绿,“绿如蓝”。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能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能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词虽收束,而余情摇漾,凌空远去,自然引出第二首和第三首。
此诗题为赠人,实为叙志咏怀,是他的精神世界的写照。此诗通过讥嘲周公、孔子和向往自由的表述,表现出作者对现实的不满,只好向醉中逃避。
首二句,先写“百年”,次写“万事”,以“百”、“万”两个约数接“扰扰”、“悠悠”,且以表示内在感情的“长”、“悉”相衔接,概括了时间、空间和人事的纷繁,显示出诗人厌烦尘嚣、追求解脱的心理。由于诗人在现实中到处碰壁,郁郁不得志,以致“才高位下,免责而已。天子不知,公卿不识,四十五十,而无闻焉”(《自撰墓志》)。因此,他不得不对自己原先以正统儒者自居,以周公、孔子为楷模,积极用世的人生态度进行深刻反思。
反思的结果,使他觉悟到:正是“礼乐”囚禁了“姬旦”,“诗书”缚住了“孔丘”。囚禁、束缚二句,在前两句的映衬对比下,显得分外强烈、沉痛。日出日落尚且可以随意自然,洋洋河水尚且可以任情东流,不必说是人了。自然是不必要既受礼乐的束缚,又受人事的拘牵,在忧生嗟世中作徒然的努力了。“日光”、“河水”一联,诗人以自然的景象与不自由的自我进行对比,至“礼乐”、“诗书”一联发而为愤激语。诗人决心皈依自然,过清静无为的生活。而皈依自然,归隐田庐,不仅永远做不了圣人,还必须放弃一整套与正统儒家思想相关联的处世准则。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确立一种新的价值取向来对抗社会,以取得心理上的平衡。这种新的价值取向就是睡与醉。
“不如高枕枕,时取醉消愁。”睡,代表不以世事为念的生活;醉,意味着对社会的消极反抗。这也就是诗人在《田家三首》《醉后》《过酒家五首》中所说的:“阮籍生涯懒,嵇康意气疏”、“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史载王绩嗜酒,为六合县丞,即因嗜酒被劾去职。《全唐诗》今存王绩诗一卷,多绕酒气。不仅是里多次出现“酒”和“醉”等字眼,其诗题中亦多“酒”字。虽篇篇有酒,但无一醉语。
就这首诗而论,表现出的,不仅有他所企慕的阮籍、陶潜的萧疏旷达之风,而且以自然的语言,遒健的气概,涤净初唐排偶板滞之习,与他著名的《野望》诸诗一起,透露出唐诗未来的新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