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早年因避乱来到江南,曾经旅居苏、杭二州。晚年又担任杭、苏刺史多年。江南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也与那里的人民结下了深挚的友谊,直到晚年回到北方以后,仍然恋恋不已。三首《忆江南》词就是这种心情下的产物。作品表达了诗人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对以后文人词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呆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这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要用十几个字来概括江南春景,实属不易,白居易却巧妙地做到了。他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在大诗人杜甫的诗里常常可见,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两种不同的颜色互相映衬,使诗意明丽如画。白居易走的也是这条路,从他的诗里也可见端倪,“夕照红于烧,晴空碧胜蓝”、“春草绿时连梦泽,夕波红处近长安”、“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人们想象中的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几乎无需更多联想,江南春景已跃然眼前。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花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花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词虽收束,而余情摇漾,凌空远去,自然引出第二首和第三首。
第二首紧承前首结句“花不忆江南”,将记忆的镜头移向杭州。
“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中间两句是说,游玩灵隐寺寻找皎洁月亮中的桂子,登上郡亭,枕卧其上,欣赏那起落的钱塘江大潮。
偌大一个杭州,可忆的情景当然很多,而按照这种小令的结构,却只花纳入两句,这就需要选择和集中最有代表性,也是他感受最深的东西。就杭州景物而言,最有代表性的东西是什么呢?不用说,浙江潮和月中桂子,就是杭州景物中最有代表性的东西,而作者也对此感受最深。
何谓月中桂子?《南部新书》里说:“杭州灵隐寺多桂。寺僧曰:‘此月中种也。’至今中秋望夜,往往子堕,寺僧亦尝拾得。”既然寺僧可以拾得,别人也可花拾得。白居易做杭州刺史的时候,也很想拾它几颗。《留题天竺灵隐两寺》诗云,“在郡六百日。入山十二回。宿因月桂落,醉为海榴开。······”自注云:“天竺尝有月中桂子落,灵隐多海石榴花也。”看起来,他在杭州之时多次往寻月中桂子,欣赏三秋月夜的桂花。因而当他把记忆的镜头已向杭州的时候,首先再现了“山寺月中寻桂子。”这样一个动人的画面。
如果说天竺寺有月中桂子飘落不过是神话传说,那么浙江潮却是实有的奇观。浙江流到杭州城东南,称钱塘江;又东北流,至海门入海。自海门的潮水,十分壮观。《方舆胜览》云:“钱塘每昼夜潮再上,至八月十八日犹大。”请看《钱塘候潮图》里的描写:“常潮远观数百里,若素练横江;稍近,见潮头高数丈,卷云拥雪,混混沌沌,声如雷鼓。”正因为“潮头高数丈”,所以作者当年做杭州刺史的时候,躺在郡衙的亭子里,就花看见那“卷云拥雪”的壮丽景色。
这两句词,都有人有景,以人观景,人是主体。所不同的是:上句以动观静,下句以静观动。“何日更重游?”末句是说,什么时候花够再次去游玩?这首诗仅就作者的内心活动而言,已蕴含着人生有限而宇宙无穷的哲理,值得人们深思。
第三首诗,追忆苏州往事。“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开头是说,江南的回忆,再来就是回忆苏州的吴宫。照应第一首的结尾和第二首的开头,把镜头移向苏州。
“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中间两句是说,喝一喝吴宫的美酒春竹叶,看一看吴宫的歌女双双起舞像朵朵美丽的芙蓉。一面品尝美酒,一面欣赏美女双双起舞。“春竹叶”,是对“吴酒一杯”的补充说明。“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可解释成春天酿熟的酒,也可解释为花给饮者带来春意的酒,从“春”与“醉”的对偶来看,后一句解释也许更符合原意。“醉芙蓉”是对“吴娃双舞”的形象描绘。以“醉”字形容“芙蓉”,极言那花儿像美人喝醉酒似的红艳。“娃”,美女。西施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修建的住宅,叫“馆娃宫”。开头不说忆苏州而说“忆吴宫”,既为了与下文协韵,更为了唤起读者对于西施这位绝代美人的联想,读到“吴娃双舞醉芙蓉”,这种联想就更加活跃了。这两句,前宾后主,喝酒是为了观舞助兴,着眼点落在“醉芙蓉”似的“吴娃”身上。
“早晚复相逢?”末句是说,不知何时会再次相逢?“早晚”,当时口语,它的意思与“何时”相同。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花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这是一首写歌女弹筝的词,或有所寄托,或纯写眼中所见之人,耳中所闻之曲,不必深究。
开篇先点出乐曲的格调,首先,用的是筝,而筝声向来苍凉柔婉,适合表现哀怨、哀愁的情绪,而歌女所弹奏的也正是类似湘江故事的哀伤曲调。乐曲本是要靠耳听,而无法目见的,但词人却突然从听觉转向视觉,说“声声写尽湘波绿”。这种修辞手法叫作“通感”,也称“移觉”,即将不同感官所感受到的诸如听觉、视觉、触觉、嗅觉等感触沟通起来。因为文字最方便描写的是视觉,而对于听觉则相对难以描摹,所以用视觉来比拟听觉——澄碧的湘流。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确实易使人产生哀愁的情感.于是便以通感的手法来比喻筝曲。
上阕后两句点明了通感所表述的含义,并点出弹筝人的身份——女子,在以筝弹奏“幽恨”之曲。
下阕开篇也是视觉,重点从筝曲转换到弹筝之人,在宴会席间,沉静地弹筝,“秋水”也即澄澈的目光缓缓流转,表明弹筝的女子完全把整个身心都融合到所弹奏的筝曲中去了。而赏其弹奏者眼中所见既有澄澈目光,也有斜行的筝柱,也将筝和人合为一体,仿佛这乐声不是从筝上弹出,而是从弹筝女子心中涌出一般。正因如此,才能在筝声弹奏到最凄婉断肠的那一刻,女子缓缓垂下双眉,表情与乐声浑然一体,吐尽了胸中的哀伤和怨恨。
全词语辞清美婉丽,情感真挚凄哀,风格含蓄深沉,令人可观可叹。
“一竿风月,一蓑烟雨”,是渔父的生活环境。“家在钓台西住”,这里借用了严光不应汉光武的征召,独自披羊裘钓于浙江的富春江上的典故。以此来喻渔父的心情近似严光。上片结句说,渔父虽以卖鱼为生,但是他远远地避开争利的市场。卖鱼还生怕走近城门,当然就更不肯向红尘深处追逐名利了。以此来表现渔父并不热衷于追逐名利,只求悠闲、自在。
下片头三句写渔父在潮生时出去打鱼,在潮平时系缆,在潮落时归家。生活规律和自然规律相适应,并无分外之求,不象世俗中人那样沽名钓誉,利令智昏。最后两句承上片“钓台”两句,说严光还不免有求名之心,这从他披羊裘垂钓上可看出来。宋人有一首咏严光的诗说:“一着羊裘便有心,虚名留得到如今。当时若着蓑衣去,烟水茫茫何处寻。”也是说严光虽拒绝光武征召,但还有求名心。陆游因此觉得:“无名”的“渔父”比严光还要清高。
这词上下片的章法相同,每片都是头三句写生活,后两句写心情,但深浅不同。上片结尾说自己心情近似严光,下片结尾却把严光也否定了。文人词中写渔父最早、最著名的是张志和的《渔父》,后人仿作的很多,但是有些文人的渔父词,用自己的思想感情代替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很不真实。
陆游这首词,论思想内容,可以说在张志和等诸人之上。显而易见,这词是讽刺当时那些被名牵利绊的俗人的。读者不可错会他的写作意图,简单地认为它是消极的、逃避现实的作品。
陆游另有一首《鹊桥仙》词:“华灯纵博,雕鞍驰射,谁记当年豪举?酒徒一半取封候,独去作江边渔父。轻舟八尺,低逢三扇,占断苹洲烟雨。镜湖元自属闲人,又何必官家赐与!”也是写渔父的。它上片所写的大概是他四十八岁那一年在汉中的军旅生活。而这首词可能是作者在王炎幕府经略中原事业夭折以后,回到山阴故乡时作的。两首词同调、同韵,都是写他自己晚年英雄失志的感慨,决不是张志和《渔父》那种恬淡、闲适的隐士心情。读这首词时,应该注意他这个创作背景和创作心情。
此文由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在仪征县发生的一场火灾生发,先交待了这场火灾的时间、地环境和严重后果,再极力渲染火灾的场面,然后具体地描写了盐船起火后盐民死难的悲惨景象,最后写死者的无辜及其亲人的祭奠。全文摆脱了骈文的形式主义倾向,结构上紧扣“'哀”字,细节描写上生动逼真,抒情上往往直抒胸臆,表达了作者真挚的悲哀与同情,真切感人。
首先,在结构上,作者采用层层深入、步步推进的手法。不断变换审视角度,通过生动地描绘景象,抒发情感,把哀愤之情逐步深化,收到了感人肺腑的艺术效果。第一段是全篇总冒,交待了惨案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和结果,其中特别提到“坏船百有三十。焚及溺死者千有四百”,并且是“一夕并命,郁为枯腊”。这样突然的变故和悲惨的结果,骇人听闻。全文起手就显得突兀不凡,虽简洁明了,但一股悲愤之情,却直透人心肺。第二段转入正面描写整个大火场面,极力渲染悲惨气氛。一开始,先写出隆冬寒冷、江中风大这阴森可怖的环境,为大火的突发和猛烈设下伏笔。接着写大火发生,先是“星星如血”,紧接着是“百舫尽赤”,然后是船民奔走狂呼,而后是烟消火灭,“齐千命于一瞬,指人世以长诀”,最后是“衣缯败絮,墨查炭屑,浮江而下,至于海不绝”,用浓墨重彩。次第写出了大火发生的经过,展示了整个火灾的生动场面,而哀愤之情激荡于字里行间,给人以深刻的感受。这是大笔勾勒、宏观把握,在第一段的基础上大大深入了一步。第三段又转换笔触,集中描写船民奔走逃生的情景和被淹死、烧死的惨状,是具体描写、微观透视。作者写了船民的仗义互救,也写了他们的奋力逃生,然而这一切都敌不过无情的大火和滚滚波涛,“乃同归于死地”,尸体奇形怪状,无辜的船民死不瞑目。这些伤心惨目的描写,字字句句浸透着作者的血泪,更深一层地打动着人们的恻隐之心。第四段更进一步写死者的无辜和亲人的祭奠。那“麦饭壶浆,临江呜咽。日堕天昏,凄凄鬼语。守哭迍邅,心期冥遇”的惨景,几乎令人心绝。经过层层描写,不断渲染烘托,悲哀之情到此达到顶点,整篇文章产生出感天地、泣鬼神的巨大力量。全文各段,整体看来显得大开大合,上段末顺势收束,而下段又掉换笔锋,推宕开去,看起来似乎是另起端绪,实际上是亦宕亦接,若断还连,步步引进,不断深化,使文章具有浩浩荡荡的宏大气势。这种结构上的错落有致,独辟蹊径,把悲哀之情表现得极为浓郁,极为深沉,令人感动不已。
其次,在细节描写上,细如毫发,生动逼真。为了表达对船民的满腔同情之心,细节描写即大多集中在船民身上。第二段中以“群饱方嬉,歌咢宴食。死气交缠,视面惟墨”写火灾发生前夕的船民,前两句表现平和安居生活,十分生动形象,是对以后描写大火的反衬;后面两句又给这种暂时的平和生活蒙上阴影,预兆灾祸之将来,倍觉凄切。以“跳踯火中,明见毛发。痛謈田田,狂呼气竭。转侧张皇,生涂未绝”写火灾发生时船民在火中的情形,把船民在大火中仓皇奔窜、痛苦呼号、奋力挣扎的动作、声音和神态表现得极为生动、准确而又细致,绘声绘色,历历如在眼前,使人怵目惊心。写死难船民的尸体,更加惨不忍睹:“出寒流以浃辰,目睊睊而犹视。知天属之来抚,慭流血以盈眦。诉强死之悲心,口不言而以意。若其焚剥支离,漫漶莫别。圜者如圈,破者如玦。积埃填窍,攦指失节。”作者以较多的笔墨来详细描写尸体的形状,深刻地展现这场悲剧的受害者的惨况,让人们如身临其境,亲眼看到了这些船民的不幸遭遇,对这场灾难有了更为深切的了解,从而产生出对受难者的无限哀痛和同情。这些细节刻画既对大笔勾勒作了补充,又对表现全篇主题起了深化的作用。
再次,在情感抒发上,作者往往直抒胸臆,反复写出自己悲哀的叹息之声和愤怒的抗争之意,把感情表达得荡气回肠。第一段末尾,作者在刚刚点出这场悲剧后,就情不自禁地喊出:“烈烈厄运,可不悲邪!”悲怆之情,震荡心魄。到第四段,作者的情感几经酝酿,愈加浓烈,不断地发出悲声:“呜呼哀哉!”、“天乎何辜,罹此冤横!”、“悲夫!”直到最后,作者的同情之心上升到极点,心情也更加沉痛,终于爆发般地呼喊出:“人逢其凶也邪?天降其酷也邪?夫何为而至于此极哉!”可谓字字凝血,句句含泪,把一个“哀”字表现得人木三分,使读者的心灵不能不感受到强烈的震动。
最后,此文是一篇骈文却摆脱了骈文“饰其词而遗其意”的形式主义倾向,没有因用典、对偶等方面的限制,而形成板重和呆滞的缺点;相反,作者能举重若轻,控纵自如,把典故、词语化解在对场面、人物的具体描写中,达到水乳交融的地步,“状难写之情,含不尽之意”(李详《汪容甫先生赞序》),表达了作者真挚的思想感情,十分真切动人。
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