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有“四始”,是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具体提出来的。他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他的话不一定可靠,而“四始”云云,据说又是来自鲁诗之说。而作为毛诗学说思想体系的《毛诗序》,却又仅仅把风、小雅、大雅和颂四种诗类作为“四始”。其实,自古以来虽然都讲“四始”,而他们的说法又是众说纷纭、让人莫衷一是的。他们重视“四始”,实际代表了他们对整部《诗经》编辑思想体系的根本看法。按照毛诗的观点,整部《诗经》,都是反映和表现王道教化的,所以郑玄笺说:“‘始’者,王道兴衰之所由。”因此,每类诗的第一篇,就具有特殊的意义。
根据毛诗的解释,司马迁所说的四篇“始诗”都是赞“文王之道”、颂“文王之德”的。周文王姬昌,在殷商末期为西伯,在位五十年,“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笃仁、敬老、慈少”,“阴行善”,招贤纳士,致使吕尚、鬻熊、辛甲等贤士来归,并先后伐犬戎、密须、黎国、邘及崇侯虎,自岐下徙都于丰,作丰邑,奠定了周部族进一步壮大的雄厚的基础。(见《史记·周本纪》)他在世时,虽然没有实现灭殷立周、统一中原的宏愿,但他的“善理国政”,却使周部族向外显示了信誉和声威,为他儿子周武王姬发的伐纣兴国铺平了道路。所以,在周人心目中,他始终是一位威德普被、神圣而不可超越的开国贤君。《诗经》中很多诗篇歌颂、赞美他,是符合历史真实的。
《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礼记·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升歌《清庙》。”《礼记·祭统》:“夫人尝禘,升歌《清庙》,……此天子之乐也。”《礼记·孔子燕居》:“大飨,……两君相见,升歌《清庙》。”《礼记·文王世子》:“天子视学,登歌《清庙》。”可见,它的意义已不只是歌颂和祭祀周文王本人了。
然而,这篇“颂始”,到底是叙写的什么内容,历代的《诗经》学者的看法并不是一致的。毛诗和鲁诗认为是祭祀文王,咏文王之德。而《尚书·洛诰》以为是合祭周文王、周武王时用的歌舞辞,是周人“追祖文王而宗武王”的表现。可是郑玄笺提出清庙乃“祭有清明之德者之庙也”,文王只是“天德清明”的象征而已。于是也就有人认为《清庙》只是“周王祭祀宗庙祖先所唱的乐歌”(高亨《诗经今注》),并不一定是专指文王。不过,从“四始”的特点来看,说是祭祀文王的乐歌,还是比较有道理的。
“兔死狐悲”,比喻遭遇不幸的人总是引起同命人的震惊和哀怜,这是因为同样的人生遭遇,塑造了同样的人生感受,故一人有难,同命者必怜之。白居易《琵琶行》中“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说的也是同样的感受。人生的伤心事莫甚于此者,那就是与自己同呼吸共命运的朋友,突然死去,进而使自己联想到生的悲伤和死的幻灭。柳宗元《哭连州凌员外司马》写的就是这样一种感受。
第一部分
首先用点睛之笔大致介绍了凌准的“才”与“命”,凌准是个“才济命不济”的人,最后英年早逝。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二部分
1、柳宗元介绍了凌准高贵的出身——他的祖先是尧舜手下的掌水之官,他的前辈凌统是三国孙权的大将,功勋卓著,威震江东。2、写了他渊博的学识,他身怀六艺,发愤写作,才华横溢,捭阖纵横。凌准是个学富五车的才子,他写了一首万言诗给当时的丞相,得到赏识,被提拔为崇文馆校书朗。诗中所讲的“天庭才炎 高文,万字若波驰”讲的就是这件事。凌准还著有30万言的《后汉春秋》,八万言的《六经解围人文集》。柳宗元称赞他“著书逾十年,赜靡不推”,并不是用虚言为死人溢美。3、写他的五大政绩,一是建中初年,凌准在邰宁节度使府中(又称征西府)以金吾兵曹的身份任掌书记,受到普遍好评。二是他出巡浙东以观察判官的身份安抚老百姓,惩治贪官污吏,官声很好。三是写他因为在浙东的政绩被皇上诏为翰林学士。四是写凌准在公元805年(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唐德宗死后,朝廷大臣都认为五天以后再发丧,而凌准此时挺身而出,认为天下无主,必使四方猜疑,有野心的人乘机作乱,应该立即将皇上驾崩的消息通告天下;另立新主,诏告四方,以安定天下。当时的重臣王伾听从他的意见,第二天发丧,结果验证凌准的意见是准确的。由于及时发丧,确立了新君,天下人心安定,有异志者也不敢动。五是凌准在翰林院调度钱粮,公正廉明,使那些作奸犯科者、想从国家的钱财中捞一把的人为之整肃。柳宗元通过介绍凌准的政德、政行、政绩表现了他非凡的政治才能和练达利索的政治品格。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三部分
柳宗元表达了对凌准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永贞革新”失败后,凌准开始被贬到四川河州作刺史,与柳宗元一样,永贞元年九月他是在赴河州刺史任的路上,再次被降职,被贬到更僻远的广东连州做司马。在他被贬的途中,他的母亲经不起儿子远谪他乡的打击,因病而逝。紧接着,他的两个弟弟死亡,而朝廷的命令却是被贬之人不能回家送丧,必须按期到任。凌准为此痛不欲生,涕泪横流。“泣尽目无见,肾伤足不持”——把眼睛哭瞎了,身体也垮了,不久便一命归天。“溘死委灵荒,臧获守灵帷”,天下的人都认为他是罪人、小人,连他的尸骸都不敢接近。人虽然死了,连个公正的评价都没得到,只有孤零零的灵幡和凄冷的寒风陪伴着他的孤坟。柳宗元是在为好友鸣不平,也是夫子自道,是对共同的不公正的命运和世道的谴责与抗争。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四部分
柳宗元一往情深,无限感慨地回顾了二人的友谊。两人从认识开始便肝胆相照,后来同时因文章功夫被选拔为朝廷重臣。在“永贞革新”运动中砥柱中流、冲锋陷阵,改革失败后,又同时贬为刺史,再贬为司马。两个人都年轻气盛、壮志凌云,想为天下人谋福利、成仁义,想不到,一腔热血、几年艰辛,竟成了天下小人的笑柄。少年壮志和一生功名都化为泡影。接下来柳宗元表达了生死异路,从此永诀的巨大悲哀。死者已逝,而活着人还将在世人的冷眼和唾沫,在心魔的滋扰下倍受折磨。“顾余九逝魂,与子各何之?我歌诚自恸,悲独为君悲。”告别自己同命的亡友,柳宗元为朋友悲为自己悲,一颗孤心在泣血、颤栗,这不仅是共同的命运产生的强烈共振,不仅是为过去的事情而感叹。柳宗元似乎是在凌准灵前长明灯的光焰里看到了自己同样不幸的未来。
陆时雍《诗镜总论》说:“凡情无奇而自佳者,景不丽而自妙者,韵使之然也。”有些抒情诗,看起来情景平常,手法也似无过人处,但回肠荡气,经久不忘,其艺术魅力主要来自回环往复的音乐节奏,及由此产生的“韵”或韵味。《重赠》就是这样的一首抒情诗。首句提到唱诗,就引人进入离筵的环境之中。
此句用“休遣玲珑唱我诗”作呼告起,发端奇突。唐代七绝重风调,常以否定、疑问等语势作波澜,如“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别董大》)、“休唱贞元供奉曲,当时朝士已无多”(刘禹锡《听旧宫中乐人穆氏唱歌》),这类呼告语气容易造成动人的风韵。不过一般只用于三、四句。此句以“休遣”云云发端,劈头喝起,颇有先声夺人之感。
好朋友难得重逢,分手之际同饮几杯美酒,听名歌手演唱几支歌曲,本是很愉快的事,问题是何以要说“休唱”,次句就像是补充解释。原来,筵上唱离歌本已添人别恨,何况玲珑演唱的大多是作者与对面的友人向来赠别之词,那不免令诗人从眼前情景回忆到往日情景,百感交集,难乎为情。呼告的第二人称语气,以及“君”字与“我”字同现句中,营造了一种亲切的氛围。上句以“我诗”结,此句以“我诗”起,就使得全诗起虽突兀而款接从容,音情有一弛一张之妙。句中点出“多”“别”,已暗逗后文的“又”“别”。
三句从眼前想象“明朝”,“又”字上承“多”字,以“别”字贯串上下,诗意转折自然。四句则是诗人想象中分手时的情景。因为别“向江头”,要潮水稍退之后才能开船;而潮水涨落与月的运行有关,诗中写清晨落月,当近望日,潮水最大,所以“月落潮平是去时”的想象具体入微。诗以景结情,余韵不尽。
从艺术特色上看,此诗只说到就要分手(“明朝又向江头别”)和分手的时间(“月落潮平是去时”)便结束,通篇只是口头语、眼前景,可谓“情无奇”、“景不丽”,但却有无穷余味,能留下深刻印象。这是因为该诗虽内容单纯,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萦回不已的音韵。它存在于“休遣”的呼告语势之中,存在于一、二句间“顶针”的修辞格中,也存在于“多”“别”与“又”“别”的反复和呼应之中,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传达出细腻的情感:与故人多别之后重逢,本不愿再分开;但不得已又别,恋恋难舍。更加上诗人想象出在熹微的晨色中,潮平时刻的大江烟波浩渺,自己将别友而去的情景,更流露出无限的惋惜和惆怅。多别难得聚,刚聚又得别,这种人生聚散的情景,借助回环往复的音乐律感,就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这里,音乐性对抒情性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