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州昼锦堂记》是一篇记事散文。文章名为昼锦堂记,实际上主要写了魏国公韩琦非凡的志向和功绩,赞扬了他“德被生民而功施社稷”的远大理想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的丰功伟业。
文章先写了古往今来对官至将相、富贵还乡的看法,然后以苏秦(季子)、朱买臣为例,说明读书人穷困时,连庸人孺子都可以轻侮他,一旦他成了达官显贵,那些庸夫愚妇一而俯首请罪,一面懊悔嗟叹,而春风得意的一介之士则趾高气昂。这就是过去人们常说的衣锦还乡。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写“惟大丞相魏国公则不然”, 一句话,“收拾前文, 振起下意”。作者简要介绍了魏国公的身世经历之后, 着重说明了做将相, 得富贵, 都是他早就应当有的; 而且作为仪仗的大旗和三公的命圭, 礼服都不足以显示他的荣耀和显赫; 只有恩及百姓, 功在国家, 并名垂青史、光照后代, 才是他的志向。然后, 作者介绍了相州昼锦堂的来历, 由昼锦堂的石碑上的诗又谈到魏国公对富贵的态度和他的志向, 并描述了他为官从政的不凡表现。因而赞叹道: 魏国公的丰功伟绩, 被刻于钟鼎, 谱进乐章,乃国家之光荣, 不单是乡里的荣耀啊。最后作者表明了写作此文的动机。
为了突出魏国公的超凡脱俗, 反映他高远的抱负, 欧阳修主要采取了对比的写作方法。官至将相,衣锦还乡,是一般读书人所追求的,也是常人所羡慕和赞叹的。作者先对此渲染一番,然后写“惟大丞相魏国公则不然”,对比十分强烈;什么将相富贵,是他早就应该有的;他不象侥幸得志的人,在庸俗的世人面前自夸炫耀;常人引为荣耀的作为仪仗的大旗,不足以表现他的荣耀,常人所追求的三公的命圭和礼服,不足以显示他的显赫;他“不以昔人所夸者为荣,而以为戒”,等等。这些文字都是在进行对比。通过大量、反复的对比,利用对比所产生的强烈反差,表现出魏国公的出类拔萃,使这个确比一般的封建士大夫高出一筹的鲜明形象屹立在了读者面前。
文章结构精巧,连接自然。以议论开始,在对比当中推出“主人公”,从写主人公的简要经历和志向,又自然引出相州昼锦堂,从写昼锦堂处石碑上的诗,又自然进入对魏国公的描写。名为记物,实则写人;写人与记物融为一体。通篇浑然天成,确无雕琢的痕迹。
文章语言婉转流畅,叙事简洁,议论精辟,十分生动传神。例如,文章没有实写魏国公如何处理具体政务,只是简单地写他“至于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色,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笔墨很少,却把魏国公的性格特征和封建政治家的风度表现得淋漓尽致。文章文字虽简,但内涵丰富,富有感情。通过对魏国公的反复赞叹,充分表达了作者对魏国公的敬佩之情,也表现了作者对为官从政的理解,寄托了作者本人的追求。
作者在遣词造句时,十分注意语气声调的变化,使文章富有生气,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据说,就在《相州昼锦堂记》完稿送出数日之后,他又专门派人另送一稿给韩琦,声明前稿有疵,可换此本。韩琦再三核对,只发现文章开头“仕宦”、“富贵”之下,各添了一个“而”字,从而增加了抑扬顿挫之感,与文意更加协调,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此事为历代所传诵,成为文字不厌千回改的佳语。又如,“岂止夸一时而荣一乡哉”和“而其志岂易量哉”两句,采用了反问的句式,通过反问的语气,使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更加突出。“可谓社稷之臣矣”一句,通过感叹句的形式,充分表现了作者对魏国公的衷心赞叹。
欧阳修作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主张兴复古道,提倡平实朴素的文风,反对浮华的文风。在文和道的关系上,既强调道对文的决定作用,也不忽视文采对表现道的重要作用。《相州昼锦堂记》篇幅不长,但内容充实,叙事简洁有法,议论精辟有力,章法曲折变化,语言自然流畅,充分表现了作者的文风,也反映了作者的一些政治见解。
韦应物的山水诗“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白居易《与元九书》),形式多用五古。《幽居》就是比较有名的一首。全篇描写了一个悠闲宁静的境界,反映了诗人幽居独处、知足保和的心情。在思想内容上虽没有多少积极意义,但其中有佳句为世人称道,因而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
“贵贱虽异等,出门皆有营”,开头二句是写诗人对世路人情的看法,意思是说世人无论贵贱高低,总要为生活而出门奔走营谋,尽管身分不同,目的不一,而奔走营生都是一样的。这两句,虽平平写来,多少透露出一点感慨,透露出他对人生道路坎坷不平,人人都要为生存而到处奔走的厌倦之情,但诗人并不是要抒发这种感慨,也不是要描写人生道路的艰难,而是用世人“皆有营”作背景,反衬自己此时幽居的清闲,也就是举世辛劳而我独闲了。
所以“独无外物牵,遂此幽居情”,便是以上二句作反衬而来,表现了诗人悠然自得的心情。由于对官场现实的不满,他曾经说过:“日夕思自退,出门望故山。君心倘如此,携手相与还”(《高陵书情寄三原卢少府》),表示了归隐的愿望。如今,他能够辞官归来,实现了无事一身轻的愿望,自然是满怀欣喜。
吴乔在《围炉诗话》中说:“景物无自生,惟情所化。情哀则景哀,情乐则景乐。”韦应物此时的心情是愉快的、安闲的,因而在他笔下所描绘出的景物也自然著上轻松愉快、明丽新鲜的色彩。下边六句是以愉悦的笔调对幽居生活作具体描写。
“微雨无来过,不知春草生。青山忽已曙,鸟雀绕舍鸣。”这四句全用白描手法。“微雨”两句,是人们赞赏的佳句。这里说“微雨”,是对早春细雨的准确描绘;“无来过”,著一“过”字,便写出了诗人的感受。显然他并没有看到这无来的春雨,只是从感觉上得来,因而与下句的“不知”关合,写的是感觉和联想。这两句看来描写的是景而实际是写情,写诗人对无来细微春雨的喜爱和对春草在微雨滋润下成长的欣慰。这里有一派生机盎然的春天气息,也有诗人热爱大自然的愉快情趣。比之谢灵运的“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登池上楼》),要更含蓄、蕴藉,更丰富新鲜,饶有生意。“青山忽已曙,鸟雀绕舍鸣”,是上文情景的延伸与烘托。这里不独景色秾鲜,也有诗人幽居的宁静和心情的喜悦。真是有声有色,清新酣畅。
这四句是诗人对自己幽居生活的一个片断的描绘,他只截取了早春清晨一个短暂时刻的山中景物和自己的感受,然后加以轻轻点染,便呈现出一幅生动的图画,同时诗人幽居的喜悦、知足保和的情趣也在这画面中透露出来。
接下去,“时与道人偶,或随樵者行。”“时与”、“或随”,说明有时与道士相邂逅,有时同樵夫相过从,这些事都不是经常的,也就是说,诗人幽居山林,很少与人交游。这样,他的清幽淡漠、平静悠闲则是可想而知了。
韦应物实现了脱离官场,幽居山林,享受可爱的清流、茂树、云物的愿望,他感到心安理得,因而“自当安蹇劣,谁谓薄世荣”。这里用了《魏志·王粲传》的典故。《王粲传》中说到徐干,引了裴松之注说:徐干“轻官忽禄,不耽世荣”。韦应物所说的与徐干有所不同,韦应物这二句的意思是:我本就是笨拙愚劣的人,过这种幽居生活自当心安理得,怎么能说我是那种鄙薄世上荣华富贵的高雅之士呢!这两句不单纯是诗人的解嘲,因为诗人并不是完全看破红尘而去归隐,他只是对官场的昏暗有所厌倦,想求得解脱,因而辞官幽居。一旦有机遇,他还是要进入仕途的。所以诗人只说自己的愚拙,不说自己的清高,把自己同真隐士区别开来。这既表示了他对幽居独处、独善其身的满足,又表示了对别人的追求并不鄙弃。
韦应物的诗受陶渊明、谢灵运、王维、孟浩然等前辈诗人的影响很大,前人说:“应物五言古体源出于陶,而化于三谢,故真而不朴,华而不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又说:“一寄穗秾鲜于简淡之中,渊明以来,盖一人而已”(宋濂《宋文宪公集》卷三十七)。这些评价并不十分恰当,但是可以说明韦诗的艺术价值和艺术风格的。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