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全诗三章,每章的意思都差不多,反复吟咏,突出主题:女子遇人不淑,最终痛苦、悲伤、愤怒。妇女在春秋时代被男子遗弃的情况,说明男权主义在那个时代已经成为社会伦理观念的主流。女子择偶不慎,嫁了个忘恩绝情的丈夫,最终被抛弃,落得个自怨自艾的下场。可见中国妇女地位的低微,已经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了。
诗歌每节开头,都用山谷中的益母草起兴。益母草是中草药,据李时珍《本草纲目》,益母草对妇女有明目益神的功效,现代也常用益母草作妇女病治疗调养之用。益母草有益于妇女养生育子。诗歌用益母草起兴,作用有二:一是这种植物与妇女关系密切,提起益母草,可以使人联想到妇女的婚恋、生育、家庭、夫妻,由草及人,充分发挥诗歌联想作用;二是益母草已经干枯了,益母草晒干,可入药。妇女被抛弃,入药的益母草的意义在于:促进夫妻感情和有益于生儿育女的药草,与被离弃的妇女摆在一块,对比强烈,给人的感觉是这位妇女命运真太悲惨。因此,“中谷有蓷”一句,是起了隐喻作用、感情引导作用和启发联想作用。
每章最后一句,都是妇女自身觉悟的感叹。被薄幸丈夫抛弃,她不仅仅是一昧怨天尤人,而是痛定思痛,得出了“遇人之艰难”、“遇人之不淑”和“何嗟及矣”的结论。这是对自己过去生活的小结,也是对今后生活的警诫。吟唱出来,当然是对更多已婚未婚妇女的提醒和劝告。在这位被抛弃的妇女身上,仍然保留着妇女自重自觉的品格,这正是她灵魂中清醒而坚强的一面,启迪着人们。
此诗的主旨历来众说纷纭。一般认为是祭祀河伯的祭歌,歌中没有礼祀之词,而是河伯与女神相恋的故事,大约是以恋歌情歌作为娱神的祭词。也有学者认为此诗是以主祀黄河河神为题,假借一次九河的神游之旅,象征表现出深深的故国之思最终战胜“远逝以自疏”的去国之念的矛盾心态,表现出诗人的爱国的情怀。全诗景物美丽神奇,情感激昂奋发。
这首诗开篇就以开阔的视野,通过主祭者的眼睛对黄河(河神)的伟大雄壮进行了描述。大风起兮,波浪翻腾,气势非凡。河神遨游黄河,驾着水车,车顶覆盖着荷叶。驾车的是神异的飞龙,两龙为驾,螭龙为骖,是何等威赫。
河伯驾驭龙车,溯流而上,一直飞到黄河的发源地昆仑山。来到昆仑,登高一望,面对浩浩荡荡的黄河,不禁心胸开张,意气昂扬。所遗憾的是天色将晚还忘了归去。昆仑虽是作者的故乡(帝高阳的发祥地),但他所怀念的家却是在遥远的河上。屈原有认宗亲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着他的全部作品,贯穿着他对楚国楚君和楚国人民的精诚之爱。他愁思未解时,往往想到故乡(昆仑)。河伯看到故乡后就很悲伤,悲伤之后还是得回到家里(对屈原来说就是郢都)。这种情愫既在《离骚》《远游》等篇中都有明显的流露,那么在此诗中应是又一次表现。
而河伯的家是锦鳞披盖的华屋,是雕绘蛟龙的大堂,紫贝堆砌的城阙,朱红涂饰的宫殿。河伯既是河中之神,居于水下本是极自然的。居所如此的华美,但是还要发问。对其发问的原因,过去一些解说有点勉强,联系上文,也许就不难理解了。
但内心的矛盾对于有着博大胸怀的河伯来说毕竟是次要的一面,所以接下来仍乘着白色的灵物大鳖,边上跟随着有斑纹的鲤鱼(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的帛画中有神人驾龙车,鲤鱼在旁边游动的画面),在河上畅游,看到的是浩荡的黄河之水缓缓而来,这一幕场景显得宏大而深沉。
最后,当河伯想要继续往东行时,他和主祭者握手道别,主祭者送他(“美人”在屈赋中多指贤人或所怀念者)到面南的水边分手处。河伯巡视于黄河下游,那波涛滚滚而来,热烈地欢迎河伯的莅临,那成群结队排列成行的鱼儿伴随着河伯,为他护驾。这里的人物关系转换很明确,主祭者告别后,波涛欢迎、鱼儿随从的对象只是河伯。末一个“予”字,不仅点出了主人公,而这样的安排或许也暗示了楚国人民对作者的感情。
《小雅·采芑》诗的开首以“采芑”起兴,很自然地引出这次演习的地点:“新田”、“菑亩”。紧接着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出现在旷野上,马蹄得得,敲不碎阵列中之肃穆严整;军旗猎猎,掩不住苍穹下之杀气腾腾。在这里,作者以一约数“三千”极言周军猛将如云、战车如潮的强大阵容,进而又将“镜头的焦距”拉近至队伍的前方,精心安排了一个主将出场的赫赫威仪。只见他,乘坐一辆红色的战车,花席为帘、鲛皮为服,四匹马训练有素、铜钩铁辔,在整个队伍里坐镇中央,高大威武而与众不同。真是未谋其面已威猛慑人。诗的第二章与上大体相同,以互文见义之法,主要通过色彩刻画(“旗旐央央”,“约軝错衡”),继续加强对演习队伍声势之描绘。在对方叔形象的刻画上则更逼近一步:“服其命服”的方叔朱衣黄裳、佩玉鸣鸾、气度非凡。同时也点明他为王卿士的重要身份。第三章格调为之一变,以鹰隼的一飞冲天暗比方叔所率周军勇猛无敌和斗志昂扬。接下来作者又具体地描绘了周师在主帅的指挥下演习阵法的情形:雷霆般的战鼓声中,战车保持着进攻的阵形,在响彻云霄的喊杀声中向前冲去;演习结束,又是一阵鼓响,下达收兵的号令,队伍便井然有序地退出演习场,整顿完毕后,浩浩荡荡地返回营地。(“伐鼓渊渊,振旅阗阗”)。第四章辞色俱厉,以雄壮的气概直斥无端滋乱之荆蛮(“蠢尔蛮荆,大邦为仇”)。告诫说,以方叔如此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之师旅讨伐荆蛮,定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摧敌之军,拔敌之城,俘敌之人,败之于谈笑挥手之间(“方叔率止,执讯获丑”)。
统观全诗,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此诗并非实写战争,而是写一次军事演习。这从诗中“师干之试”等处可证。其二,此诗从头至尾层层推进,专事渲染,纯以气势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