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层,写登大庾岭巅,观浈水,借史叹息不幸人生。“山坡陀”、“下属江”描绘岭的形景。“势崖绝”、“游波所荡如颓墙”,描绘水的势态。“松弗律”、“百尺旁”,描绘山水问的松貌。即景联想,追述历史,发出惊叹。接着写梦中的自我:“上不见日”,“下可依”,老了只有帮助“曳律”的“吾僮”亦是“书随”。词人仿佛是“水中溉”,是“颀然”“长者”即“黄冠而羽衣”道士,是“擀颐坦腹”,“盘石箕坐”,是“山亦有趾安不危”,快活地过着“四无人兮可忘饥”的悠静生活。
第二层,幻想、追求仙境及仙人偓佺。一开头就以仙人的口气自报家门:我“仙人偓佺”,居“瑶之圃”仙境。论本事,“一日一夜飞相往来不可数;一“开口”,“河汉无极惊余心”,“默不言”,“蹇昭氏”“不鼓琴;论寿命,“憺将山河与日月长在”。“若有人”绍介“仙人俚俭”的“瑶之圃”,我将视为“梦中仇池”,梦中“归路”和归宿。这的确是广阔的仙境, “我何以乐此而不去”。除此,还有其它乐土,词人追慕偓佺,欲走仙人之路,显然是对召用无望的自我嘲笑。
第三层,写梦中神游、人生追求与晚年向往。一开头用“昔余游”三字,仿佛神话般的世界,也许是词人曾经有过的梦寐以求的幻境神游之地。“游于葛天”和“陶氏”这些古老部落——桃花源般的世界。尽管“身非”葛天、陶氏之民,但与他们“犹与偕”。在神游中遇到去理想国“乘渺茫”,“良未果”,“仆夫悲余马怀”的不悦花絮,但词人仍放任前行,“聊逍遥兮容与”,“唏余发兮兰之渚”。由此显然看出词人所追求的是歌舞升平的乐土与愉悦放旷的晚年生活。同时,他深深感叹人生道路极其艰难:“千载一人犹并时”,昙花一现,“余行诘曲”,世人“知余者稀”。这是东坡的自信、自谦而又自卑之词。最后六句,词人仰天长啸,随缘放旷:“峨峨洋洋余方乐”啊,如系舟于水,如“鱼潜鸟举亦不知”。似觉自由了,解放了,物我相忘,清净无为,可谓高山流水觅知音:“应余若响”的钟子期——仙人俚俭。如梦,如醉,召用无望,只好以仙道来寄寓晚年归隐情怀。
此词全部采用神话之笔,史故之典,传达出词人晚年召用无望的无奈而求助于仙道的梦幻情调。名为写“山坡陀”,实际寄寓着他的曲折坎坷的人生之路与矢志不渝的晚年美好追求。全词道话色彩特浓,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愫,是东坡继承与发展楚词与屈风的另一特色。
这是一首以蝴蝶为吟诵对象的咏物词。
开头两句写双双对对的江南蝴蝶在傍晚的阳光下翩翩飞舞。“身似何郎全傅粉”,《世说新语·容止》:“何平叔(晏)美姿仪,面至白,魏明帝疑其傅粉,正夏月与热汤饼,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此句以人拟蝶,以何郎傅粉喻蝶的外形美。蝶翅和体表生有各色鳞片和丛毛,形成各种花斑,表面长着一层蝶粉,仿佛是经过精心涂粉装扮的美男子。“心如韩寿爱偷香”,据《世说新语·惑溺》与《晋书·贾充传》载,“韩寿美姿容。贾充辟为司空掾。充少女贾午见而悦之,使侍婢潜通音问,厚相赠结,寿逾垣与之通。午窃充御赐西域奇香赠寿。充僚属闻其香气,告于充。充乃考问女之左右,具以状对。充秘之,遂以女妻寿。”此处也是以人拟蝶,以韩寿偷香喻指蝴蝶依恋花丛、吸吮花蜜的特性。典故随意拈来,妙笔天成,运用得极其生动、贴切。“傅粉”、“偷香”,从外形与内质两方面概写了蝴蝶的美貌与特性,这两句为整首词的词眼。接着一句“天赋与轻狂”,挽住上片,又启迪下片。“轻狂”者,情爱不专一、恣情放浪也。
下片就“轻狂”二字生发,先写傍晚下了一场小雨,雨一停,浪蝶便度翠穿红地忙乎起来。“薄翅腻烟光”一句体物入微,状写精妙,选词用字准确、熨贴。蝴蝶的粉翅是薄而有些透明的,当它沾上雨水之后,翅上的“粉”便变“腻”了。“烟光”指的是雨后的晚晴夕照。斜阳透过沾水发腻的粉翅,显得朦朦胧胧,宛似笼罩在一片缥缈的烟雾之中了。
轻狂的蝴蝶自有轻狂的朋侣“游蜂”、“飞絮”相伴。蝴蝶伴随狂蜂、飞絮到处宿粉栖香,“长是为花忙”。结句回应了上片的“天赋与轻狂”,以“为花忙”的具体意象点出“轻狂”。“花”字意蕴双关,亦物亦人。全词一纵一收,上下关合,联密而自然。
欧阳修这首咏蝴蝶词,既切合蝶的外形与内质,又不单单滞留在蝶的本身,而是以拟人化手法,将蝶加以人格化,亦蝶亦人,借蝶咏人,通过两个切题典故--何郎傅粉与韩寿偷香,惟妙惟肖地把蝶与人的“天赋与轻狂”、“长是为花忙”的特点巧妙地绾合起来,将何郎、韩寿的禀赋一古脑儿倾注在专以粉翅搧情、以恋花吮蜜为营生的浪蝶身上,把自然的动物性与社会的人性融合为一体,在蝴蝶的形象中集中了风流浪子眠花卧柳、寻欢作乐的种种属性,蝶就成为活脱脱的轻狂男子的化身。反过来,作者又含蓄地讽刺了那些轻狂男子身上过多的动物属性。如果这首词抽去了何郎与韩寿两个典故,它仅止于表面的咏蝶而已,失去任何内涵寓意,自是淡乎寡味了。
五代毛文锡有《纱窗恨》云:“双双蝶翅涂铅粉,咂花心。绮窗秀户飞来稳,画堂阴。二三月爱随柳絮,伴落花、来拂衣襟。更剪轻罗片,傅黄金。”可以看到毛词咏蝶仅止于蝶而已,虽然在艺术技巧上也有某些可取处,但比之欧词,在思想艺术境界、审美情趣与价值上自然要逊色得多了。汤显祖评《纱窗恨》词云“‘咂’字尖,‘稳’字妥,他无可喜句。”(汤显祖评本《花间集》卷二)显然,其所以“无可喜句”,主要不如欧词之有寄托。蒋敦复说:“词原于诗,即小小咏物,亦贵得风人比兴之旨。”(《芬陀利室词话》)欧词咏物而又咏怀,这是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