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通过对五代时期的后唐盛衰过程的具体分析,推论出:“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的结论,说明国家兴衰败亡不由天命而取决于“人事”,借以告诫当时北宋王朝执政者要吸取历史教训,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力戒骄侈纵欲。文章开门见山,提出全文主旨:盛衰之理,决定于人事。然后便从“人事”下笔,叙述庄宗由盛转衰、骤兴骤亡的过程,以史实具体论证主旨。具体写法上,采用先扬后抑和对比论证的方法,先极赞庄宗成功时意气之盛,再叹其失败时形势之衰,兴与亡、盛与衰前后对照,强烈感人,最后再辅以《尚书》古训,更增强了文章说服力。全文紧扣“盛衰”二字,夹叙夹议,史论结合,笔带感慨,语调顿挫多姿,感染力很强,成为历来传诵的佳作。
全文可分为两个部分。
前半部分以叙史为主。作者于开篇之首即开宗明义,用一兼带感叹语气的反诘句道出了此文的中心论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可谓立论鲜明,催人警醒,又具有论战性,一反当时流行的宿命论的历史观。前人曾评此句是“起势横空而来,神气甚远”。文章接着写道:“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表明作者将列举庄宗得失天下的史例作为论据,对上述论点加以论证。这一过渡句的运用,使论点与论据间衔接紧密自然,论点有总领全篇之功,而下面文字的出现又不致突兀。
为论证中心论点,作者并未赘述庄宗身世或伶官轶事,也未过多地列举史例,而是从纷繁的史料中,仅选取了传奇色彩较浓,颇具典型意义的庄宗得失天下的史事,以洗练的文字,沉挚充沛的感情,抑扬顿挫的语调,纵横捭阖的气势加以叙述。据说,晋王李克用与梁王朱温结仇极深。燕王刘守光之父刘仁恭,曾被李克用保荐为卢龙节度使。契丹族首领耶律阿保机(辽太祖)曾与李克用把臂定盟,结为兄弟,商定共同举兵讨梁。但刘仁恭与阿保机后皆叛晋归梁,与晋成仇。李克用临终时以三枝箭作为遗命,要其子李存勖为其复仇。李存勖兵精将勇,东征西讨,于公元913年攻破幽州,生俘刘氏父子,用绳捆索绑,解送太原,献于晋王太庙。公元923年,李存勖攻梁,梁兵败,朱温之子梁末帝朱友贞命部将杀死自己,李存勖攻入汴京,把朱友贞及其部将的头装入木匣,收藏在太庙里。李存勖还曾三次击败契丹,为父报了大仇。但他灭梁以后,骄傲自满,宠信伶官,纵情声色,使民怨沸腾,众叛亲离,在位仅三年就死于兵变之中。在叙述这段史事的过程中,作者采用先扬后抑的手法,通过一盛一衰的对比,一褒一贬的抒情,给人以强烈的碰撞感、落差感,引起读者心灵的震颤,增强了论点的说服力,正如前人说:“叙唐庄宗处,倏而英俊,倏而衰飒。凭吊欷歔,虽尺幅短章,有萦回无尽之意。”作者于叙事之后,又以两个反诘句回扣主题——“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抑本其成败之迹,而皆自于人欤?”至此,对比论证初步告一段落。
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中,作者由叙事转入论理,论证步步深入,立意层层递进。从“《书》曰:‘满招损,谦得益’”自然引出“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忘身”的论点。为增强这一论点的说服力,作者又将庄宗得失天下之事浓缩为一段简洁对偶的文字,反证此论,再次通过一盛一衰的强烈对比,与篇首的立论形成前后照应,首尾呼应之势,使此文的中心论点更加鲜明突出。文章写至此处,作者胸臆仍未尽抒,又进一步推出“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样一个论点,令读者的认识随着作者的笔触进一步深化,以历史的教训中受到更加深刻的启迪。“忧劳”、“逸豫”、“忽微”、“所溺”皆为人事,因此,上述两个论点,既是中心论点的深化,又是其具体化。作者于全文论证的高潮处蓦然收笔,可谓言已尽而意未绝,令读者有余音绕梁之感——“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岂独伶人也哉!作《伶官传》。”此处以点睛之笔,阐明了作者写作《伶官传》,“善善恶恶”的目的并非就史论史,而是具有广泛而现实的醒世意义。
《五代史伶官传序》一文在语言特色上,具有“语言委婉,气势旺盛”、“文笔酣畅,波澜起伏”和“平易自然,简约凝练”三个特点:
1.语言委婉,气势旺盛
本文作为一篇总结历史教训,为在世及后世君主提供借鉴的史论,毫无生硬的说教,而是娓娓道来,婉转动人。即使是在慨叹庄宗败亡时,也只是寓惋惜之意而无责难之词,可谓意正言婉。全文从“呜呼”起笔,到“岂独伶人也哉”收尾,一叹再叹,以叹始终,于反复叹咏之中显现委婉的韵致。在议论的文字中,多用反问句、疑问句,使说理委婉而令人深思;多用对称语句,特别是在关键的地方,采用语言凝练、对仗工整的格言式的骈句,造成鲜明的对比感和节奏感;适当运用长句,调节语势,有张有弛。疑问句、感叹句与陈述句,骈句与散句,长句与短句,错综有致,读起来抑扬顿挫,一唱三叹,感情饱满,气势旺盛。清代文学家沈德潜认为《五代史伶官传序》:“抑扬顿挫,得《史记》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后来做史论的人往往学这种抑扬顿挫的笔法。
2.文笔酣畅,波澜起伏
文章开篇突兀而起地提出论点,马上落到立论根据上,再落入“晋上三矢”的叙事,又语势猛然一升,发出对庄宗之“盛”赞叹,而后语势陡然一降,发出对庄宗之“衰”的悲叹,继而步步紧逼,设疑问、引古语而得出“自然之理”,然后再次评论庄宗盛衰,语势再升再降,在大起大落之中引出发人深省的教训,戛然而止,将全文的语势稳稳地落在结尾上。篇幅虽短小,却写得起伏跌宕。全文一气呵成,淋漓酣畅。
3.平易自然,简约凝练
文中没有佶屈聱牙的措辞,也不堆砌词藻,用平实的语言生动地叙说事例,深入地说明道理,语言平易近人,自然晓畅。叙事不枝不蔓,议论简明扼要,其中一些格言式的对称语句,如“满招损,谦受益”“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句式整齐,言简意丰,发人深省。
通观全篇,融叙事、议论、抒情为一体,叙事生动晓畅,论证层层深入,感情深沉浓烈,实为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历代的文学家多视此篇为范文,倍加赞赏,如明代茅坤称此文为“千古绝调”,清代沈德潜誉此文为“抑扬顿挫,得《史记》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欧阳公之文风、政见与为人,于此文可略见一斑。
这是明朝诗人李梦阳为自己睡“船板床”写的一首诗。
睡在船板上,梦的是什么?虽然知道不是在江湖上,但仍梦见江湖上的风浪。
一个文学大师,寥寥几笔,就把思绪浓缩于笔端,殊为不易。
“江湖”,除解释为江河湖泊外,官场以及社会关系中的帮派亦称“江湖”,而江湖风险如同风浪,一不小心,就会翻船。
从睡船板床而联想到江湖风浪,李梦阳的这首诗,联想丰富,发人警醒。
工之侨第一次献琴,琴虽好却遭到贬抑被退了回来。琴不仅是“良桐”所制,而且“金声而玉应”,材质、音质俱佳,因此制作者对它的评价是“天下之美”。虽然如此,这架琴经过太常寺主管人的手,又经优秀乐师们的鉴定,终被退回,而理由只有“弗古”二字。这样的理由是很可笑的。
工之侨第二次献琴,因为琴经过伪装,又是由贵人献上,竟得到极高的评价。文章比较详细地叙述工之侨伪装古琴的经过,先请漆工绘制“断纹”,再请刻字工匠刻上“古窾”,然后装在匣子里埋在地下,过了一年才拿出来。这说明工之侨把这件事做得很精心。献琴的方法也很巧妙,他不直接去献,而“抱以适市”,让别人重价买了去献,结果真的得到了极高的评价,成了“希世之珍”。
表面上看写的是琴的遭遇,实际上是写人。作者借工之侨伪造古琴试探索世风的机智,讽刺了元末一帮缺乏见识,不重真才实学而只重虚名的虚伪之人,其寓意是十分鲜明而深刻的。
文中“弗古,还之”与“世之珍也”的对比,很好地表现了当时败坏的社会风气,进一步讽刺了鼓励人们弄虚作假的封建统治者。人们不要一昧地追求新事物,被事物的外表所吸引,而不在乎事物的内在。
这首诗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习的诗的修辞。除了押韵和五言句这两个诗的特征之外,可以说全是散文的表现法。因此,讲这首诗一点也不费力,思想段落仍是四句一绝,我们现在把它译成散文:第一绝说:从去年开始落一个牙齿,今年又落了一个,不久便连续落了六七个,看来落势还不会停止。牙与齿虽然有一点区别,但这里是互文同义。第二绝和第三绝说:“留存着的牙齿都在动摇了,看来总要到落尽才完结,想当初落下第一个牙齿时,只觉得口中有了缺缝,怪羞人的。及至后来又落下两三个,才耽忧年寿衰老,恐怕快死了。因此,每一颗牙齿将落的时候,常觉得中心懔懔。第四绝描写将落的牙齿。歪斜颠倒,既妨碍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可是它终究还是舍弃我而落下了。这时我的情绪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叉牙”是个连绵词,歪斜旁出之意,是状词,不是名词。第五绝和第六绝叙述习惯于落齿的心理状态。近来已经对于落掉牙齿习熟了,落一个,也不过和上一个差不多,现在还留馀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二十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样。第七绝说: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第八绝说: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尽其天年;雁因为能鸣,故得免于被杀,可知有才与无才,各有好处。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绝说:落了牙齿,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没有牙齿,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最后两句是结束: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常常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全诗只用了一个《庄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没有必须注释才能懂的辞句,我们演译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牙齿一颗一颗地落掉,是每一个渐入老年的人都会遇到的事。作者就利用这一件平常的事,描写他每一个阶段的思想情绪。从紧张到旷达,从忧衰惧死到乐天知命,整个过程,反映了作者对人生的态度,是从执着到自然,基本上还是老庄思想。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体会,也可以说,作者不因落齿而消沉,对人生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表现方法,在初、盛唐诗中,确是不曾有过。因此,韩愈的诗和文,在同时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怪诞的文学。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说:“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这是记录了当时人对韩愈的态度:始而惊讶,继而讥笑,最后便大施攻击。但韩愈并不动摇,他坚守他的原则:第一,不用陈辞滥调。第二,有独创的风格。他说:“若然与世浮沉,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这是说:如果跟着一般人的路走,而没有独创的风格,在当时虽然不被人排斥为怪,可是也必不能流传到后世。从此也可以了解,韩愈自己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文艺创作,不是迎合当世,而是有意于影响后世的。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的创作是为将来的。
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是在复古的口号下实现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个原则是“师古”,要向古圣贤人学习。他说:要学习古人的意,而不是学习古人的文辞。“师其意,不师其辞。”就是“务去陈言”和“能自树立”。他的散文,以“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扬雄”为师,就是学习他们的创作方法。同样,他的一部分诗,虽然当时人以为怪,其实也还是远远地继承了汉魏五古诗的传统,或者还可以迟到陶渊明。从陶渊明以后,这种素朴的说理诗几乎绝迹了三四百年,人们早已忘记了古诗的传统,因而见到韩愈这一类诗,就斥为怪体了。